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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el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7

55288_rns_2017-04-27_76a59c60-a643-4a62-9ceb-20a8a2c76241.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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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科瑞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期和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除李坤明、徐军、包林杰、蔡守 平、陈海庆、钱惠龙以外的40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 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 且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解锁条件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李鹏飞、陆家星、王茂廷、陈汉民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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