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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 Chemical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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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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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ek

股票代號:4763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酒南大自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股東常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東常會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 B2樓會議室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2會議室)


目錄

項目 頁數
壹、會議議程
一、報告事項 2
二、承認事項 2
三、選舉事項 5
四、其他議案 6
五、臨時動議 6
貳、附件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7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11
三、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 12
四、候選人名單 22
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24
二、董事選舉辦法 31
三、董事持有股數情形 33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齊南大自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5 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間: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點整

召開方式:實體方式召開

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 B2樓會議室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2會議室)

一、報告出席股東常會代表股權總數
二、宣佈開會
三、主席致詞
四、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五、承認事項
(一)承認114年度營業報告書、1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案。
(二)承認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六、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七、其他事項
(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1-


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公鑑。

說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7~10頁】。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敬請 公鑑。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11頁】。

三、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公鑑。

說明: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獲利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提撥不多於當年度獲利的3%為董事酬勞。
  2. 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61,419,000元、董事酬勞為新台幣2,000,000元,皆以現金發放。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1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案,敬請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併同營業報告書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依法提請股東會承認。
  2. 前項表冊請參閱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本手冊第7~10頁、第11頁及第12~21頁】。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承認。

說明:

1、本公司114年度之盈餘分派表,如下頁。

2、本公司114年下半年度盈餘,擬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016,897,344元分配現金股利,即每股配發新台幣3.05元。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未滿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額,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3、惟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或流通在外股份數量異動,致使股東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案擬提請股東會承認並授權董事長就114年下半年度盈餘發放現金股利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3-


酒南大自新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板橋分流大
台中科技
台南発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7,429,714,483
加:本期稅後淨利 6,030,749,190
可供分配盈餘 13,460,463,673
分配項目:
114 年度股東紅利-現金(現金股利每股 3.05 元) (3,016,897,344)
期末累積未分配盈餘 10,443,566,329

註 1:114 年度股利係以 115 年 3 月 13 日董事會召開時流通在外股數 989,146,670 股計算。
註 2:本次盈餘分派案,係先分派 114 年度之可分派盈餘,若有不足,依盈餘產生之年序,採先進先出之順序分派以前年度所累積之可分派盈餘。

董事長:王克璋
克工
譚士
經理人:王克璋
克工
譚士
會計主管:陳界瑞
界瑞


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謹提請討論。

說明:

1、本公司董事任期將於 115 年 05 月 30 日屆滿,擬於今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

2、依本公司章程第 34.1 條及第 34.4 條設董事五至九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選舉之,董事得連選連任。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獨立董事至少二人應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至少一名獨立董事應具有會計或財務專業知識。

3、本次應選任之董事八人(含獨立董事四人),任期三年,自民國 115 年 6 月 26 日起至民國 118 年 6 月 25 日止。

4、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附件四。

5、董事選舉辦法請參閱本公司議事手冊【第 31~32 頁】,敬請選舉。

選舉結果:

-5-


其他議案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謹提請討論。

說明:

1、依本公司章程第 47.4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者,應於股東會向股東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2、因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或類似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如本公司新當選之董事有上述情事時,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3、董事候選人之兼任情形如下表:

候選人類別 姓名 兼職情形
董事 王克璋 明珍企業有限公司董事
濟南鶴珍工貿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正材 厚生(股)公司董事長
板建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厚和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瑞孚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誠禧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孟慶蒞 波若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Ericson Fensterseifer Managing director of Casa 1 Assessoria Empresarial Ltda.
Head of Leaf Tobacco and Commercial Departments of Brasfumo Ind. Brasileira de fumos S.A.
獨立董事 林毓儀 益富實業(股)公司財務總監
鄭世義 Axiom Partners Inc. 董事總經理
武永恒
李廣濟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附件一

清南大自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各位股東、女士、先生過去一年對本公司的支持與鼓勵,謹將 本公司114年度的營業實績報告如下

一、114年度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回顧114年度,本公司合併營收為13,231,402仟元,較去年15,713,325仟元減少 15.80%;合併稅後淨利6,049,766仟元,較去年8,386,762仟元減少 27.87%。本年度綠東營收受產業進入調整階段,部分客戶放緩拉貨節奏以進行庫存去化,影響短期出貨動能,又醋片因本年度擴建新廠增加產能,醋片銷售進而增加,使產品組合發生變化。本年度綠東營收較去年減少 19.18%;醋片營收較去年增加 15.13%;而醋酐營收在市場價格不理想及自用增加之情況下,並無對外銷售之情事。

面對全球區域爭端與產業供需進入週期性調整,本公司將115年度定為「韌性提升期」。憑藉本公司位於低成本產區之長期競爭實力,我們將聚焦於成本精進、資金流動性優化及庫存動態控管。在景氣調整期間,本公司優先採取審慎經營策略以維護財務穩健,並利用結構性成本優勢持續提升市場滲透率,為長期股東價值提供堅實支撐。

(二)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21.84 8.09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523.43 590.98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50.86 28.30
權益報酬率(%) 62.77 33.18
稅前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1,014.28 742.72
純益率(%) 53.37 45.72
每股盈餘(元) 8.44 6.10

  1. 114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較113年大幅減少,主要係本公司114年度將流動負債逐步結清,且短期未有鉅額現金支出義務所致。
  2. 114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2024年度略為上升,主要係本公司在持續推動新廠建置與產能擴充之際,受惠於稅後淨利帶動權益基礎增加,使長期資金來源足以支應資本支出之需求所致。
  3. 114年度之資產報酬率較113年度下降,主要係本公司正值營運規模擴張階段,相關產能投入使資產增加,而營業收入受產業進入調整階段影響,需求動能於短期內趨緩,使得平均資產總額之成長幅度大於稅後純益所致。
  4. 114年度之權益報酬率較113年度下降,主要係本公司114年度權益總額隨經營積累成長,惟受市場去庫存化影響短期出貨動能,使獲利效率較113年度減少所致。
  5. 114年度之稅前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等各項獲利能力指標均較113年度減少,主要係114年下半年度受市場進入庫存去化階段影響,絲束與醋片之出貨動能隨需求放緩而調整,致使年度獲利表現相較113年度減少。

(三)研究發展狀況

本集團之研發方向除了針對目前產品持續開發改進製程,強化本身生產製造實力外,設計不同的製程條件,除使用現有產品的經驗外,並自行開發相關的材料參數、設備參數及工藝參數。持續增加投資研發綠色環保材料,研發的可生物降解紡織纖維已有成果,正著手進行推廣與評估擴大生產。著眼於發展替代傳統香煙的相關產品,並持續評估其他上下游發展機會。

-8-


二、115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1. 鎖定新興國家等較具成長力的利基市場,使營收能穩定成長。
  2. 除標準化規格外,同時專注於二醋酸纖維絲束特殊規格產品開發,來滿足新型下游產品如加熱不燃燒煙之規格需求。
  3. 加強現有人員在職訓練,以強化本身研發能力,並與外部資源合作,包括科研院校等相關機構,積極研發以醋酸纖維材料應用產品之策略規劃,加速技術轉化與專利積累,構築技術護城河。
  4. 提供完善的技術服務,根據客戶的產品需要,以小量多樣的生產彈性與穩定的品質控管,提升客戶黏著度與品牌溢價。
  5. 持續增加產能使經濟規模擴大,同步落實並優化與客戶的調價機制及交貨排程。
  6. 依據市場需求持續完善上下游產能配置,聚焦於成本精進、資金流動性優化及庫存動態控管,以確保財務結構與現金流維持穩健。

(二)重要之產銷政策

  1. 透過參與國際知名展覽等方式,以及過去與新興市場經營經驗,結合代理商之服務,開發非洲、中東、南美、東南亞等利基市場。
  2. 具備生產一般規格產品能力外,同時專注於特殊規格產品開發,滿足世界各地不同客戶規格需求。
  3. 長期規劃以醋酸纖維拓展至其他應用產品領域,擴大產品應用面。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一)產品發展方面

醋酸纖維絲束屬高技術壁壘之寡佔市場,本公司將利用自主研發之醋片量產優勢,積極往高端眼鏡架等高附加價值領域滲透,強化產品組合競爭力。

持續增加投資研發綠色環保材料,目前研發中的可生物降解紡織纖維已有初步成果,正著手進行推廣與評估擴大生產。著眼於發展替代傳統香煙的相關產品,並持續評估其他上下游發展機會。

(二)行銷策略方面

維繫本身既有客戶的同時,藉由參加國外展覽積極尋找潛在客戶,開發具潛力之新興國家市場,以期拓展業務,並挑選關係良好優質客戶為策略合作夥伴,共同應對市場波動,共享成長收益。

-9-


(三)生產策略方面

本公司每年持續投入研究發展計畫,除開發新規格之產品外,亦著重改善製程工藝、提升生產效率及提高自動化生產比例,同步強化垂直整合優勢,降低單位生產成本,維持產業領先之成本競爭力。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全球供應布局

受能源成本、環保法規及產業結構調整影響,歐洲部分傳統大廠產能出現縮減或外移。本公司將把握此產業重組機遇,發揮低成本產區與垂直整合之優勢,填補國際供應缺口。

(二)法規環境

隨著各國ESG法規趨嚴,市場對環保、可降解材料之需求迫切,本公司具備自主技術能力,能快速反應法規要求,開發合規之綠色產品。

(三)總體經營環境

面對地緣政治風險與貿易壁壘,本公司憑藉在醋酸纖維素及醋酐等核心原料之自主掌控權,能有效抵禦外部供應鏈中斷風險,確保穩定供應全球各地獨佔或寡佔之菸草集團,鞏固利基市場之市場份額。

最後,謹代表全體董事向公司所有股東、女士、先生及員工同仁,長久以來對公司發展所作的貢獻與努力,致上最誠摯的謝意,並感謝大家對我們的鼓勵與支持,使公司得以持續茁壯。

在此,謹祝各位,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 王克璋
院工
總經理 王克璋
院工
會計主管 陳界瑞

-10-


附件二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表,其中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堯麟及周仕杰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林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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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三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公鑑:

查核意見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12-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營業收入之發生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營業收入較民國 113 年度之營業收入減少,其中部分客戶之銷貨收入金額對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該客戶營業收入之發生列為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資訊請參閱附註四及二十。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主要之查核程序包括:

  1. 瞭解並測試與營業收入認列之發生相關主要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上述銷售客戶之營業收入金額,進行分析變動原因。
  3. 上述銷售客戶營業收入交易明細中選樣抽核,檢視相關出貨憑證,於查核報告日前已屆收款期限之款項,核對期後收款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3-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4-


  1. 對於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黃堯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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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周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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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60004806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1034889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8 日


Jinan Acetate 上海证券交易所
31日
复印
上海证券报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码 资 4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额 % 金额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8,510,178 39 $ 13,258,890 63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八及二七) 4,471,022 20 1,136,674 6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九及二十) 1,410,577 6 902,260 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九、二十及二六) 82,614 - 21,161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 108,380 1 75,418 -
130X 存貨淨額(附註四及十) 2,378,139 11 769,431 4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十六) 448,714 2 572,843 3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六及二七) 107,242 1 67,100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7,516,866 80 16,803,777 80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十二) 73,673 - 66,642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附註四、七、十二及二六) 11,319 -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二七) 3,396,361 16 3,132,915 15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四) 26,128 - -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五及二七) 743,087 4 659,706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二) 2,887 - 25,030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67,362 - 291,560 2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4,320,817 20 4,175,853 20
1XXX 資產總計 $ 21,837,683 100 $ 20,979,630 100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十) $ 326,560 2 $ 815,800 4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二六) 460,766 2 268,878 1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 687,974 3 3,012,012 1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191,923 1 421,864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98,547 - 62,383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765,770 8 4,580,937 22
2XXX 負債總計 1,765,770 8 4,580,937 22
權益(附註四及十九)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989,147 5 989,147 5
3200 資本公積 3,988,643 18 3,988,643 19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248,127 6 1,248,127 6
3350 未分配盈餘 13,460,463 61 9,902,581 47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4,708,590 67 11,150,708 53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14,706 1 93,107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19,901,086 91 16,221,605 77
36XX 非控制權益 170,827 1 177,088 1
3XXX 權益總計 20,071,913 92 16,398,693 78
負債與權益總計 $ 21,837,683 100 $ 20,979,630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克璋
克工 璋工
經理人:王克璋
克工 璋工
會計主管:陳界瑞
16-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及子公司

东城煤炭集团

民國114年及115年,于20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十及二六) $13,231,402 100 $15,713,32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一及二六) ( 5,477,696 ) ( 41 ) ( 5,773,489 ) ( 37 )
5900 營業毛利 7,753,706 59 9,939,836 63
營業費用(附註四、二一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 257,807 ) ( 2 ) ( 332,814 ) ( 2 )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 215,054 ) ( 2 ) ( 350,205 ) ( 2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36,290 ) ( 2 ) ( 280,699 ) ( 2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809,151 ) ( 6 ) ( 963,718 ) ( 6 )
6900 營業淨利 6,944,555 53 8,976,118 5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及二一)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六) 127,433 1 206,345 1
7050 財務成本 ( 11,043 ) - ( 3 )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十二) ( 2,091 ) - 464 -
7100 利息收入 481,706 4 503,250 3
721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7,298 ) - 83,887 1
7230 淨外幣兌換損益 ( 186,716 ) ( 2 ) 262,680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01,991 3 1,056,623 7
7900 稅前淨利 7,346,546 56 10,032,741 64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二) ( 1,296,780 ) ( 10 ) ( 1,645,979 ) ( 10 )
8200 本年度淨利 6,049,766 46 8,386,762 54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22,049 1 $ 368,906 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122,049 1 368,906 2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6,171,815 47 $ 8,755,668 56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6,030,749 46 $ 8,337,922 53
8620 非控制權益 19,017 - 48,840 -
8600 $ 6,049,766 46 $ 8,386,762 5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6,152,348 47 $ 8,702,250 56
8720 非控制權益 19,467 - 53,418 -
8700 $ 6,171,815 47 $ 8,755,668 56
每股盈餘(附註二三)
9750 基 本 $ 6.10 $ 8.44
9850 稀 釋 $ 6.09 $ 8.4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克璋 ☑ 經理人:王克璋 ☑ 會計主管:陳界瑞 ☑

-18-


12月31日

第02

會計主管:陳昂佑

陳昂佑

陳昂佑

Jinan Accounting & Stock Review

民國114

19

代碼 其他權益項目 備註
期數(仟期)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應用資產純購財務報表插算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86,286 $ 862,861 $ 5,896,248 $ 504,983 $ 276,776 $ 4,967,581 $ 5,749,340 ($ 271,221) ($ 38,081) $ 10,199,147 $ 125,670 $ 10,322,817
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743,144 - ( 743,144) - - -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276,776) 276,776 - -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2,791,882) ( 2,791,882) - - - ( 2,791,882) - ( 2,791,882) -
B9 本公司股東股票股利 12,886 128,856 - - - ( 128,856) ( 128,856) - - - - - - -
小計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8,337,922 8,337,922 - - 8,337,922 48,840 8,386,762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364,328 - 364,328 4,578 368,906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8,337,922 8,337,922 364,328 - 8,702,250 53,418 8,755,668
L3 庫藏股註銷 ( 257) ( 2,570) ( 7,233) - - ( 15,816) ( 15,816) - 25,619 - - - - -
N1 庫藏股轉讓員工 - - 99,628 - - - - - 12,462 112,090 - 112,090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98,915 989,147 3,988,643 1,248,127 - 9,902,581 11,150,708 93,107 - 16,221,605 177,088 16,398,693
盈餘指揮及分配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2,472,867) ( 2,472,867) - - ( 2,472,867) - ( 2,472,867)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6,030,749 6,030,749 - - 6,030,749 19,017 6,049,766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121,599 - 121,599 450 122,049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6,030,749 6,030,749 121,599 - 6,152,348 19,467 6,171,815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25,728) ( 25,728)
T1 變更股票面額 890,232 - - - - - - - - - -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989,147 $ 989,147 $ 3,988,643 $ 1,248,127 $ - $ 13,460,463 $ 14,708,590 $ 214,706 $ - $ 19,901,086 $ 170,827 $ 20,071,91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童事長:王克璋

2

組建人:王克璋

2

會計主管:陳昂佑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及子公司
子做保温油量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稅前淨利 $ 7,346,546 $ 10,032,741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366,587 343,53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 - 361
A20900 財務成本 11,043 3
A21200 利息收入 ( 481,706) ( 503,250)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99,628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2,091 ( 464)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35 361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 ( 91,063)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1,652 ( 4,435)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70)
A31130 應收票據及帳款 ( 508,317) ( 659,652)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61,453) 91,927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45,765) 41,650
A31200 存 貨 ( 1,610,360) ( 278,742)
A31230 預付款項 124,129 ( 343,445)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40,142) 68,420
A32125 合約負債 ( 489,240) 107,648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191,888 89,16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90,532) 358,86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135) ( 2,34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4,716,921 9,350,64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1,043) ( 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504,578) ( 1,564,787)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201,300 7,785,85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6,804) $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470,536) ( 2,638,876)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36,188 1,952,137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3,719) -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83,948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60,548) ( 1,513,810)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4 79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263) 20,475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 96,029) ( 503,963)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67) ( 567)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35,263) ( 267,864)
B07500 收取之利息 494,509 443,78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352,378) ( 2,424,65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747,154 6,816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747,154) ( 6,816)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36,299 14,11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4,706,373) ( 558,376)
C05100 庫藏股轉讓員工 - 12,462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25,728)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695,802) ( 531,799)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98,168 313,162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 4,748,712) 5,142,56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258,890 8,116,329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510,178 $ 13,258,89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克璋 經理人:王克璋 會計主管:陳界瑞


附件四

候選人 姓名 主要學歷 主要經歷 現職 持有股份數額(單位:股)
董事 明珍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克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繼維技術 聚隆繼維(股)公司協理
濟南聚大繼維有限公司總經理
濟南市台商協會會長
全國台商企業聯誼會副會長 明珍企業有限公司董事
濟南鶴珍工貿有限公司董事長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峰化學有限公司董事長
孟玄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阿斯泰克(山東)環保繼維有限公司董事長 280,394,860
董事 MACRIFER
TRADING
SOCIEDAD
ANONIMA
代表人:Ericson
Fensterseifer Bachelor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University
of Unisc Brasfumo Ind. Brasileira de Fumos S.A.-Commercial Director
Brasfumo Ind. Brasileira de Fumos S.A.-Sales Manager
Dimond Italy S.R.L.-Factory Manager
Mattes & Fensterseifer-General Manager Casa 1 Assessoria Empresarial Ltda.-Managing Director
Head of Leaf Tobacco and Commercial Departments of Brasfumo Ind. Brasileira de fumos S.A.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股)公司董事 99,035,400

| 董事 | 瑞隆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正材 | 美國舊金山大學 | 永豐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 | 厚生(股)公司董事長
板建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厚和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瑞孚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誠禧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股)公司董事 | 29,143,330 |
| --- | --- | --- | --- | --- | --- |
| 董事 | 孟慶范 | 國立台北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總經理
德信綜合證券(股)公司董事長 | 波若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股)公司董事 | — |
| 獨立董事 | 林毓儀 | 東吳大學
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長
亞洲新能源(股)公司財務長
益富實業(股)公司財務總監 | 益富實業(股)公司財務總監 | — |
| 獨立董事 | 鄭世義 | 中國天津南開大學
經濟博士 | 台証證券研究部 分析師
群通創業投資公司 資深分析師
台灣工業銀行 科技顧問投資部協理
王道商業銀行 投資部經理 | Axiom Partners Inc. 董事總經理 | — |
| 獨立董事 | 武永恒 | 世界新聞專科學校 | 台灣新生報編輯
中央日報編輯
中國時報編輯組副主任 | — | 170 |
| 獨立董事 | 李廣濟 | 中國文化大學 | 裕隆汽車製造(股)公司生管管理師
東南工業專科學校兼任教師
建國高級中學兼任教師 | — | — |

-23-


附錄一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LTD.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依據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所在地「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 範圍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範,其主要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應依本規範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股東會召集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二、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三、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四、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中華民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五、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

-24-


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相關規定以1項為限,提案超過1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六、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七、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八、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委託書

一、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二、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三、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 股東開會地點及時間限制之原則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第六條 簽名簿等文件備置及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

一、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二、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三、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四、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25-


五、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六、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七條 股東會主席及代理人

一、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二、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三、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

四、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五、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 股東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一、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二、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與表決

一、股東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二、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26-


三、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四、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 股東會召集及議程

一、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二、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三、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四、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十一條 股東發言

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二、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三、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四、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五、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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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表決股數

一、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二、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之總數。
三、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四、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五、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表決權行使

一、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二、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三、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四、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五、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若公司上市後並應於股東會召開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有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採取投票方式表決。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提出之其他議案或原議案之修正案或替代案,應有其他股東附議,提案人連同附議人代表之股權,應達已發行股份表決權總數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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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八、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

九、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第十四條 選舉董事

一、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二、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第十五條 股東會議記錄

一、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二、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待公司上市後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三、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十六條 公開訊息

一、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二、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公司上市所在地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待公司上市後,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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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股東會之會務人員

一、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二、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臂章或識別證。
三、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四、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股東會休息時間及暫停會議

一、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二、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三、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實施與修訂

本規則之訂定及修正應經董事會同意並經股東會通過。

本辦法訂於2014年12月4日

本辦法第一次修改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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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LTD.
董事選舉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悉依本辦法辦理之,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上市所在地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於股東會行之。

第三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採用記名累積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或股東戶號代之。

第四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第五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悉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依次當選,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六條:董事會製備選票時,應加填選舉權數,必要時得加載股東戶號。

第七條: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具股東身分之監票員及記票員各若干人,辦理監票及記票事宜。

第八條:選舉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姓名,並應加註股東戶號,被選舉人如非股東應註明身份證字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票之被選舉人欄得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填列該法人名稱,亦得依同法第二項之規定,填列該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第九條:選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本辦法所規定之選票者。
二、空白之選票投入票箱者。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無法辨別者。
五、除填被選舉人之姓名及股東戶號或身份證字號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六、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以資識別者。
七、未按選票備註欄內之規定填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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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董事之選舉應由董事會設置投票箱,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投票後由監票員會同記票員拆啟票箱。

第十一條:記票由監票員在旁監票,當場進行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

第十二條:當選董事由本公司發給當選通知書。

第十三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三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第十四條:本公司獨立董事不足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或上市審查準則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自事實發生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臨時股東會補選之。

第十五條:本公司董事當選人不符證券交易法第廿六條之三之規定者,不符規定之董事中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其當選失其效力。

第十六條: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一併選舉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獨立董事或非獨立董事。

第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及資格,應符合公司上市所在地「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第十七條: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及董事會得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審查其符合獨立董事所具備條件後,送請股東會,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本規則經董事會同意後,送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本辦法訂於2014年12月4日


附錄三

Jinan Acetate Chemical Co., LTD.
濟南大自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一、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989,146,670 元,計 989,146,670 股。
二、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全體董事最低持股應為 31,652,693 股,
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止,全體董事實際持有股數為 408,573,590 股,
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41.31%。

停止過戶日:民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任期 目前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明珍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克璋 112/5/31 3 年 280,394,860 28.35%
董事 瑞隆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正材 112/5/31 3 年 29,143,330 2.95%
董事 MACRIFER TRADING
SOCIEDAD ANONIMA
代表人:Ericson Fensterseifer 112/5/31 3 年 99,035,400 10.01%
董事 孟慶蒞 112/5/31 3 年 0 0.00
獨立董事 林澤忠 112/5/31 3 年 0 0.00
獨立董事 林文正 112/5/31 3 年 0 0.00
獨立董事 余景賢 112/5/31 3 年 0 0.00
獨立董事 李廣濟 112/5/31 3 年 0 0.00
合 計 408,573,590 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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