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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Com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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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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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報告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一○六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監察人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
說明:一、本公司一○六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業經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 監察人審查完竣後,繕具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
二、敦請監察人宣讀審查報告書。
第三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一○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本公司106 年度獲利新台幣15,004,755 元,依公司章程第29 條規
定,提撥10%員工酬勞新台幣1,500,475 元及2%董監酬勞新台幣
300,095 元,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全數以現金發放。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承認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書表 ( 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案,提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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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一○六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 金流量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蔡美貞及陳明煇會計 師查核完竣,並經107 年3 月5 日第九屆第14 次董事會決議通 過,上述表冊及營業報告書,並送監察人審查認無不合,並出 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
二、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上述決算表冊,請參閱附件 一及附件三,敬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
案由:承認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106 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13,204,184 元,加調整後累積 盈餘新台幣1,611,578 元,減提列10%法定公積新台幣-
1,320,418元及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8,941,384元後,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4,553,960 元,本年度配發現金股息 新台幣4,222,303 元,期末未分配盈餘新台幣331,657 元。
-
-
二、本年度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04元,總計新台幣4,222,303元,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 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待本次股 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辦理現金發 放相關事宜。
-
三、如嗣後除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有所變動時,致股東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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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四、一○六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四,敬請 承認。
決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補選一席獨立董事及一席董事案
-
說明:一、第九屆獨立董事及董事缺額,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本次 股東常會補選第九屆一席獨立董事及一席董事。 -
二、新任董事兩席(含一席獨立董事及一席董事),自股東會結束後隨即就任,其任期與原董事相同,至109 年5 月21 日止。
-
三、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候選人類別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數(註) |
|
|---|---|---|---|---|---|---|
寵愛齡有限 |
||||||
董 事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4,000 股 |
||
公司 |
||||||
摩根史丹利財務顧問 |
0 股 |
|||||
美國南加州 |
祥喜有限公司負責人 |
|||||
億證(洛) |
||||||
大學企業管 |
泰券集團杉磯分析師 |
|||||
獨立董事 |
徐誠鍾 |
東方億泰資本有限公司(香港) |
||||
理學及金融 |
東方國際石油化工有限公 |
|||||
執行董事 |
||||||
投資系學士 |
司(香港)投資經理 |
|||||
環球礦業(中國)有限公司董事 |
||||||
註:截至 107 年 3 月 23 日止之持有股數。
四、敬請選舉。
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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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提請 討論。
-
說明:一、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以「超過票面金額發 行股票所得之溢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6,333,454 元配發現金 予股東,每股配發現金0.06 元,且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 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本公 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本案待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 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辦理現金發放相關事宜。 -
二、如嗣後除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有所變動時,致股東配息 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發行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為投入結合無線及電力線傳輸系統、4G 無線模組、5G 無 線模組等技術,並支應投入公共工程、交通市場、5G Cloud NAS、 IoT 模組技術及軟硬體創新發展等新事業發展之資金需求,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司實際資金需求情形, 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或相關法令規定,於不超過新台幣5 億 元額度內(實際發行時額度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私募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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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自股東
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之。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1)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5 億元額度內(實際發行時額度 。 -
依公司法相關規定) -
(2)
每張發行面額為10萬元整。 -
(3)
種類:記名式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4)
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
(5)
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
(6)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7)
發行期間、發行利率、發行價格、買回條件等:
發行期間:五年
- `發行利率:` 0%
- `贖回收益率:以` 2% `為上限`
- `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8)
其餘發行及轉換辦法: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 -
(9)
轉換基準日及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以暫定參考轉換價格24元計算,若全數轉換對股權最大的稀釋比率為16.48%。 -
三、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價格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 -
(1)
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 理論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實際訂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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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 -
格,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
a.
應以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每股股價。 -
b.
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每股 股價。 -
(3)
訂價之合理性: -
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 現行法令規定辦理之,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
(4)
依目前市場行情,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之訂定尚無低於股票面額之虞。 -
(5)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
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全數轉換後(暫估轉換價格為24元)之完全稀釋比率為16.48%,而本次可轉債發行價格 雖可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發行,唯因該有價證券有 三年之閉鎖期間,且該次私募資金之運用需有明確效益 顯現後,方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故對本公 司股東權益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
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如全數發行後,依106年經會計 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估算,於轉換前之每股淨值仍維持106/12/31之11.41元,若以暫定轉換價格24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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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每股淨值將可由 106/12/31 之 11.41 元提升至 13.49 元,故本次辦理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對本公司股東 權益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四、應募人選擇方式:
-
(1)
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 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
(2)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
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公司未來 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 管機關規定資格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
(3)
本次私募擬全數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
A
、應募人選擇方式與目的: -
本次董事會決議藉私募計畫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一方面可 協助取得長期穩定之資金,一方面可協助公司擴展產品 應用營運範圍有效提昇股東權益。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 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或創造股東權益為優 先考量,惟本公司未洽定本次私募之策略性投資人。 -
B
、必要性: -
受市場競爭影響,本公司106年營運略為衰退,為積極提 升獲利,本公司擬積極尋找策略性投資人,期藉其本身 經驗、技術、知識或通路等,強化公司開發產品應用領 域範圍,提升股東權益。因此本次私募應募人以具備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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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產業之經驗或技術,對本公司未來業務拓展有所助
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考量,應屬可行且必要,惟目前尚
未洽定策略性投資人。
C 、預計效益:
-
本公司經考量近期營運狀況,搭配智慧家庭產業及物聯網 前景可期,且預測今年經濟景氣穩健成長,擬發行私募 可轉換公司債,所募資金將用以投入結合無線及電力線 傳輸系統、4G無線模組、5G無線模組等技術,並支應 、 -
投入公共工程、交通市場、5G Cloud NAS IoT模組技 術及軟硬體創新發展等新事業發展之資金需求。 -
預計在股東會核准後一年內分二次發行之,預計除取得較 低成本之資金挹注外,本次藉由私募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可具體提升公司競爭力,促使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及有利 於股東權益之提升。
五、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1)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
得所需之資金,且限制轉讓可確保應募人長期合作關係等,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2) 私募之額度:
-
總額度不超過新台幣5億元額度內(實際發行時額度依公司 。 -
法相關規定) -
(3)
私募資金之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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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私募計畫將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之: |
之: |
之: |
|
|---|---|---|---|
次數 |
發行額度上限 |
資金用途 |
預計達成效益 |
第一次 |
300,000千元 |
投入結合無線及電力線傳輸系統、4G 無線模組、5G 無線模組等技術,並支應投入公共工程、交通市場、5G Cloud NAS、IoT 模組技術及軟硬體創新發展等新事業發展之資金需求 |
以本公司暫定票面利率為0%、贖回收益率不高於2%之發行條件評估,預計實質利率將低於目前平均借款利率(2~2.5%)。 如可轉債全數轉換,預計每年可減少約2~2.5%的利息成本 各次所募資金將全數投入支應公共/ 交通工程等新應用領域之資金需求,將可有效增加公司獲利、提升股東權益。 |
第二次 |
200,000千元 |
-
六、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或引進策略 性投資人後,將造成經營權重大變動,將洽請證券承銷商針對 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五。 -
七、本次私募案所定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計劃項目、資 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將以股東 會決議為最後定案之依據。如遇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 或因客觀因素變更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 -
八、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案,擬請股東會於通過本私募案後,授權 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辦理與本次私募案有關之事宜。
決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基於:
(一) 公司業務發展之需求,擬變更公司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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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為配合拓展公司業務版圖所需,擬新增營業項目; -
(三) 考量公司員工整年度工作之辛勞,且為公司付出心力促使公司 當年度獲利升高,擬提高員工酬勞為15%~20%,同時考量董監 事對於公司營運政策之參與及貢獻,擬提高董監酬勞為不高於 3%; -
(四) 基於本公司營運考量,擬增設副董事長職務,以協助董事長事 務,故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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