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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正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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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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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3628
Ablerex
Experts in Power Conversion
11四
年度年報
刊印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網址:https://www.ablerex.com.tw
近交所/公開資訊與網站:https://maps.twse.com.tw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林志峰
職稱:財務部經理
電話:(02)2917-685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趙順德
職稱:公司治理主管/特助
電話:(02)2917-685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231 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 7 巷 3 號 1 樓
電話:(02)2917-6857
工廠地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工業路 1-1 號(屏東工業區)
電話:(08)723-0091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 17 號 11 樓
網址:http://www.fbs.com.tw
電話:(02)2361-1300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林瑟凱、林冠宏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http://www.pwc.com/tw
電話:(02)2729-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ablerex.com.tw
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報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1
貳、公司治理報告...5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5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12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18
後續處置...45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89
五、最近二年度更換會計師資訊:...89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90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91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92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92
參、募資情形...94
一、資本及股份...94
二、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97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97
四、參與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97
五、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無。...97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97
七、被併購及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97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97
肆、營運概況...98
一、業務內容...98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114
三、從業員工...119
四、環保支出資訊...119
五、勞資關係...120
六、資通安全管理...122
七、重要契約...125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127
一、合併財務狀況-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127
二、財務績效 ... 128
三、現金流量 ... 129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 130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30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及評估 ... 130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 136
陸、特別記載事項 ... 137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37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 140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41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應逐項載明:無。 ... 141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股東在過去的一年中,對公司的全力支持,以下為本公司 114 年經營成果及 115 年度之未來展望向各位股東報告:
一、一一四年營業報告
本公司 114 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新台幣(以下同)3,355,284 仟元,較前期 3,024,134 仟元,成長 10.95%;稅後合併淨利為 180,357 仟元,較前期 97,230 仟元,增加 85.50%。(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成長率 |
|---|---|---|---|
| 營業收入 | 3,355,284 | 3,024,134 | 10.95% |
| 營業毛利 | 997,910 | 799,080 | 24.88% |
| 營業利益 | 250,489 | 99,090 | 152.79% |
| 本期淨利 | 180,357 | 97,230 | 85.50%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 | 180,903 | 96,642 | 87.19% |
| 每股盈餘(元)-稅後 | 4.02 | 2.15 | 86.98% |
二、一一四年度營業計劃實施概況及成果
114 年度集團營收獲利均超越預算規劃,整體執行情形尚屬穩健。就區域別觀察,美國、台灣及日本為主要成長動能來源;就產品別而言,專案工程表現最為亮眼,為營收成長之主要貢獻來源,惟其餘產品線仍低於預期。
海外市場落後主因包括:中國大陸經濟持續疲弱,消費與投資趨於保守,市場競爭加劇,影響北京公司及部分 ODM 業務表現;東南亞市場受美國新關稅措施外溢效應及區域貨幣貶值影響,價格競爭升高、需求放緩;拉美市場則因中東戰事干擾脫運,庫存未能及時支應訂單而流失商機。此外,ODM 業務多仰賴客戶標案取得情形,惟 114 年度多數客戶標案斬獲未如預期,亦影響接單動能。整體而言,區域與產品表現呈現差異化發展。
在國內市場部分,受惠於 AI 晶片需求擴增,相關供應鏈廠商陸續擴大生產線資本投入,加上持續性 IDC 機房升級與建置及週期性設備汰換需求,專案工程類營收 114 年度迎來台商回流潮後的另一波需求高峰,此類營收較 113 年大幅成長超過三成;太陽能電力轉換器營業額,因國內市場發展出現瓶頸,產品供過於求,價格大幅滑落,需求成長幾近停滯,致銷售額持續滑落。
公司營業收入項目包括銷貨收入及勞務收入,將五大產品別銷貨收入與勞務收入貢獻與前一年度相較,114 年度銷售額成長的項目有三,依成長金額高低依序為專案工程、其他類(零組件,電池等)、勞務收入,其中專案工程大幅成長 33.83%,是貢獻 114 年度營收成長的主要動能;而主動式濾波器、太陽能電力轉換器及不斷電系統營收則呈現衰退。因成長項目營收增加總額高於衰退項目的減少總額,故 114 年營收總數 3,355,284 仟元,較之 113 年度增加 331,150 仟元,增幅 10.95%。
本年度營業支出總數為 3,104,795 仟元,較 113 年度 2,925,044 仟元,增加 179,751 仟
元(6.15%),其中營業成本增加132,320仟元,營業費用則增加47,431仟元。因114年毛利率較113年上揚,故營業成本增加主要是反應營業收入的成長。至於營業費用中的研發費用是因公司發展策略與留才需要,呈持續性增加,而推銷費用則是隨業務活動拓展及績效獎勵而顯著增加。
本公司114年度主要經營績效指標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變動數/率(%) |
|---|---|---|---|
| 資產報酬率 | 5.32% | 3.08% | +2.24 pp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0.53% | 5.66% | +4.87 pp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率 | 55.66% | 22.02% | +33.64 pp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率 | 53.03% | 29.60% | +23.43 pp |
| 純益率 | 5.38% | 3.22% | +2.16 pp |
| 每股盈餘(元)·稅後 | 4.02 | 2.15 | 86.98% |
公司114年度營業收入為3,355,284仟元,較113年度成長 10.95%;受惠於銷售毛利率提升,營業毛利增加 24.88%,毛利成長幅度高於營收成長幅度,顯示產品組合優化與成本控管措施已發揮成效。
營業費用隨營運規模擴大而增加,惟費用增幅低於毛利增幅,致營業利益為250,489仟元,較113年度成長 152.79%,本業獲利能力明顯提升。
業外收支方面,114年度受匯兌損失影響,對業外損益產生不利影響;惟在本業獲利顯著成長支撐下,本期淨利為180,357仟元,較113年度成長 85.50%。純益率由 3.22% 提升至 5.38%,增加2.16個百分點,整體獲利能力持續改善。
在經營績效指標方面,114年度資產報酬率由 3.08% 提升至 5.32%,股東權益報酬率由 5.66% 提升至 10.53%;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率由 22.02% 提升至 55.66%,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率由 29.60% 提升至 53.03%;每股盈餘(稅後)為4.02元,較113年度之2.15元成長 86.98%。各項資產及資本運用績效指標均優於113年度。
綜上,114年度公司整體營運表現較113年度明顯提升,本業獲利能力強化,並有效帶動整體獲利及資本運用效率改善。
三、一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一) 經營方針
業務發展上,持續在地化經營策略,傳承與拓展集團「快速、專業、整合」的技術服務經驗與優勢,讓各營銷據點發展具在地特性的Ablerex品牌形象,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與服務。代工業務上,運用技術自主的優勢,提供高性價比的ODM服務,滿足客戶不同需求,強化客戶黏著度。研發技術方面,深耕電力電子控制技術,導入新一代半導體材料,著眼於提升產品技術價值,產品功率容量,持續朝大型化、模組化與系統化方向發展,提供更多元,更寬廣的產品組合方案。生產製造上,延續智能化方案,導入自動化生產流程,降低人力依賴與提升製造效率與能源利用效率,邁向綠色工廠。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為專業電力電子產品與服務提供商,除持續拓展不斷電系統國際市場之ODM、OBM銷售業務,並積極參與國內不斷電系統專案工程標案與提供維護服務,以
及銷售自有品牌之太陽能電力轉換器與儲能系統。根據調研機構研究顯示,全球不斷電系統市場、國內太陽能與儲能市場均具成長空間,本公司將以提高整體獲利為目標,拓增各項產品之銷售量與銷售額,積極提升各項產品之市場佔有率。
(三) 重要之產銷政策
(1) 生產政策:
2026年將持續導入智能監測設備深入製造環節,強化運用成效持續降低品質風險。因應勞動力成本上升的趨勢,並提高製程自動化程度,降低人力需求,提升製造效能與效率。
(2) 銷售政策:
延續在地化經營策略,運用技術優勢,結合不同區域的市場特性,提供從設計到售後服務,規劃到維護的整合式服務,讓各營銷據點發展具差異化的在地性 Ablerex 品牌。
(四) 研究發展狀況說明:
本公司秉持「技術自主」的信念,研發部門持續與學界合作進行三相、高階、大容量電力電子技術的應用研究發展,厚植電力轉換核心技術能力;落實「為量產而設計」概念,提升研發人員生產與市場導向思維,加速技術市場化速度。目前公司執行產品設計已朝輕巧化、智慧化、模組化及網路化發展,提高產品性價比及市場競爭力,同時更著重高技術價值產品,提升與產業及客戶的依存緊密度,結合各在地化子公司,建構技術生態圈。因應此思維,大容量高技術產品如 APF150A、UPS400kVA 相繼問世,此象徵公司在電力電子產品開發與製造的技術能力邁向嶄新的里程碑;同時,藉由實際參與國內電力輔助服務運作,持續調校電網級儲能產品性能,成效卓越。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 外部競爭環境
在全球數位化與能源轉型趨勢推動下,與 AI 運算、虛擬化與雲端資料中心之增設相關之電力品質備援需求持續成長,帶動不斷電系統(UPS)等可靠電力產品之市場擴張。根據最新市場研究預估,全球 UPS 市場規模約在 115 億美元至 155 億美元之間,並預期未來仍將以中緩速率穩健成長。
另外,能源儲能系統(ESS)因再生能源佈局及電力系統調節需求提升而持續擴大,市場裝置量在 2025 年已大幅成長,且未來數年預期仍保持雙位數年增長速度。
在此競爭環境中,儘管設備供應價格與中國供應鏈變動可能對成本造成壓力,系統整合與高效率技術發展仍是市場競爭關鍵。本公司以電力轉換與儲能整合能力為核心,持續提升產品與服務競爭力,以因應市場需求變化。
(二) 法規環境
本公司嚴格遵循國內外各項政策、法律及國際規範,並持續掌握法規變動以調整內部制度與營運活動。國際間受減碳淨零趨勢及供應鏈 ESG 要求影響,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與產品碳足跡揭露要求增強,促使客戶及供應商對綠色供應鏈之管理要求提高。雖 UPS 及電力電子產品目前未屬 CBAM 首波直接課徵的產業範圍,對供應鏈與客戶端之要求仍具間接影響。
國內方面,我國正式開徵碳費,並持續完善再生能源與儲能相關政策與併網機制,
3
有利太陽能電力轉換設備與儲能系統市場需求。公司已完成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與產品碳足跡管理建置,並持續透過節能技術研發與綠色供應鏈管理,強化合規能力並提升低碳競爭優勢。
(三) 總體經營環境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之經濟展望報告,2026 年全球經濟預期溫和成長,成長動能有助於推升資訊設備、製造與能源基礎設施之投資需求。整體 UPS 與能源系統之需求受益於資料中心擴張、工業自動化及再生能源佈局等因素,顯示中長期市場具備穩健基礎。
然而,地緣政治風險、能源價格波動及供應鏈挑戰仍為企業成本與風險管理之重要變數。公司將持續以穩健策略強化技術創新、提升產品效率,並透過成本管控與市場多元布局,維持穩健經營與長期成長潛力。
五、未來發展策略
本著技術本位的方針,盈正持續投入電力轉換核心技術應用研究、產品開發與服務提供。2026 年本公司仍將延續一貫堅持的技術自主,在地化經營的經營方針,除持續深耕國內市場穩固市佔率,並提升海外公司的技術能力與服務範疇;同時,公司在完成 200KVA 單機三相 UPS 開發技術基礎之上,加速推出模組化、大型化與系統化高功率大容量產品,如 APF150A、UPS400KVA 產品已陸續問世,以及新一代半導體的材料應用與研究;除在國內專案業務上大幅執行進口替代政策,增加業務彈性與提高利潤,也展現公司立足高階產品市場的能力,提升國際 ODM/OEM 業務的競爭力;並將持續整合既有的儲能與綠能產品,搭配能源控制系統,扮演電網級能源調節設備供應商與技術服務提供者,持續在台灣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做出貢獻,逐步展現影響力。
敬祝各位股東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 許文

總經理 黃敏洲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一
- 董事資料: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職稱 (註一) | 國籍或 註時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註二) | 選(號)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 選任日期 (註三)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委任(學)歷 (註四) | 目前兼任 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其配偶或二親等以外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許文 | 男 61~70歲 | 112.6.27 | 3年 | 91.05.08 | 9,477,177 | 21.06% | 9,638,177 | 21.42% | 219,973 | 0.49% | 0 |
| 副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陳友安 | 男 71~80歲 | 112.6.27 | 3年 | 91.05.08 | 2,485,763 | 5.52% | 2,485,763 | 5.52% | 0 | 0 | 0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漢唐集成 (股)公司 | - | 112.6.27 | 3年 | 91.05.08 | 14,986,502 | 33.30% | 13,089,502 | 29.09% | 0 | 0 | 0 |
| 法人代表: 潘麗雲 | 女 61~70歲 | 113.1.2 | 3年 | - | 0 | 0.00% | 0 | 0.00% | 0 | 0 | 0 | 0 | 台北商專圈資料 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監察人 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主管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王桑蕾 | 男 71~80歲 | 112.6.27 | 3年 | 103.6.23 | 0 | 0.00% | 0 | 0.00% | 0 | 0 | 0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宋建凱 | 男 51~60歲 | 112.6.27 | 3年 | 106.6.19 | 244,921 | 0.54% | 192,921 | 0.43% | 0 | 0 | 0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何俊輝 | 男 61~70歲 | 112.6.27 | 3年 | 98.11.17 | 0 | 0.00% | 0 | 0.00% | 0 | 0 | 0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丁予嘉 | 男 61~70歲 | 112.6.27 | 3年 | 98.11.17 | 0 | 0.00% | 0 | 0.00% | 0 | 0 | 0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蘇元良 | 男 71~80歲 | 112.6.27 | 3年 | 109.6.19 | 0 | 0.00% | 0 | 0.00% | 0 | 0 | 0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謝靜維 | 女 61~70歲 | 112.6.27 | 3年 | 112.6.27 | 0 | 0.00% | 0 | 0.00% | 0 | 0 | 0 |
註一 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二 請列示實際年齡,並得採區間方式表達,如41~50歲或51~60歲。
註三 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四 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1 許文 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董事長、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總經理、Ablerex Corp.、愛普瑞斯國際(有)公司董事、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 董事、Ablerex Electronics U.K. Ltd. 董事、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董事、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註2 陳友安 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副董事長、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盈正豫順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盈正豫順海外有限公司董事、智捷科技(股)公司董事、智捷能源(股)公司董事。
註3 潘麗雲 無。
註4 王桑貴 中華民國地下管道技術協會榮譽理事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
註5 宋建凱 無。
註6 何俊輝 安普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大亞電維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公司副董事長,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註7 丁予嘉 華固建設(股)公司獨立董事、亞昕國際開發(股)公司獨立董事、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註8 蘇元良 錄光能源(股)公司董事長、智捷科技(股)公司董事。
註9 謝靜琪 行政院及各縣市土地相關類委員會委員、考試院地政士考試審議委員會委員、考試院各年度地政類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暨閱卷委員。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年3月30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李惠文(5.73%)、 |
| 群益台灣精選高息ETF基金專戶(5.54%)、 | |
| 兩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76%)、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2.97%)、 | |
| 王國瑜(2.02%)、 | |
| 王國為(2.02%)、 | |
| 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受託保管安聯台灣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1.71%)、 | |
|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大華銀台灣優選股利高填息30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1.27%)、 |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聖詹姆士新興市場股票單位信託受託人為奈威施特受託人(1.22%) | |
| 復國工程有限公司(1.12%) |
資料來源:漢唐集成(股)公司【股票代碼2404】
註1: 董事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 董事屬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
-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年4月15日
| 法人名稱(註1) |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2) |
|---|---|
| 群益台灣精選高息ETF基金專戶(5.54%) |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100%) |
| 兩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76%) | 王國瑜(25.2%) |
| 台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2.97%)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
| 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受託保管安聯台灣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1.71%) | 華南商業銀行(100%) |
|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大華銀台灣優選股利高填息30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1.27%)、 |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100%)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聖詹姆士新興市場股票單位信託受託人為奈威施特受託人(1.22%) | 德商德意志銀行(100%) |
| 復國工程有限公司(1.12%) | 許翠芬(32%) |
資料來源:漢唐集成(股)公司【股票代碼2404】
註1: 如上表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 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
(二)董事資料二
-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15年3月31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許文 | 高雄應用大學名譽工學博士、高雄應用大學研究所碩士
現任: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不適用- | 0 |
| 陳友安 | 交通大學運輸工程研究所工學碩士
現任: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副董事長
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不適用- | 0 |
| 漢唐集成(股)公司代表人-潘麗雲 | 台北商專國貿科
現任: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主管
具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不適用- | 0 |
| 王桑貴 | 中原大學土木系
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
主要經歷: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總隊長,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環保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不適用- | 0 |
| 宋建凱 | 國立高雄工專電機工程科電力組
高雄應用大學電機工程系碩士
現任: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技術支援部副總經理
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不適用- | 0 |
| 何俊輝 | 美國賓州匹茲堡大學經濟學碩士、博士
現任: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具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不適用- | 2 |
| 丁予嘉 | 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經濟學碩士、博士
現任:華固建設(股)公司獨立董事、亞昕國際開發(股)公司獨立董事、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經歷: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總經理、華頓投信董事長,具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丁予嘉先生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曾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最近2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 2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蘇元良 | 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
喬治亞理工學院系統工程博士
現任: 餘光能源(股)公司董事長、智捷科技(股)公司董事
主要經歷:永旺能源(股)公司執行長、
華宇集團總管理處執行長,具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蘇元良先先生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曾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最近 2 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 0 |
| 謝靜琪 | 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
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法學博士
中興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法學碩士
現任: 行政院及各縣市土地相關類委員會委員、考試院各年度地政類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暨閱卷委員
主要經歷:平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顧問、興利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顧問、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所專任教授,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謝靜琪女士本人、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曾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最近 2 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 0 |
註1: 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註2: 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暨「董事選舉辦法」,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 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暨「董事選舉辦法」第三條項目中指出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
、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公司依據董事會多元化之政策擬定目標,希冀未來董事會成員背景,女性董事一席次、獨立董事席次占董事席次1/3、員工背景董事占席次1/3、專業能力具法律或科技者有一席次,以臻善董事會多元化、公司治理。
本屆董事會任期:112年06月27日至115年06月26日
本公司依據章程設置九席董事,現任董事業經112.6.27股東會之選任,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九席董事皆為本國籍,其中包含員工董事三席(占董事席次1/3)、獨立董事三席(占董事席次1/3),如規劃政策目標,成員具備經營管理、產業知識、財務會計、環保等豐富經驗與專業,本屆已實踐二席女性董事,具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專業。
本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一、原因說明:本公司依據章程設置九席董事,現任董事業經112.6.27股東會之選任,但女性董事僅有二席,雖符合當時相關法令規定,但仍未達三分之一,係因產業特性,短時間尋求人才不易。
二、採行措施:俟董事會屆滿進行改選前,尋求產業或學校等多方管道人才舉薦,以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並落車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多元化目標,相關落實情形如下表。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 核心項目/董事姓名 | 基本條件 | 經營與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
| 本外國籍 | 性別 | 年齡區間(歲) | 兼任員工 |
| 50 | 60 | 61 | 70 |
| 許文 | 本國 | 男 | |
| 陳友安 | 本國 | 男 | |
| 潘麗雲-漢唐法人 | 本國 | 女 | |
| 王燕貴 | 本國 | 男 | |
| 宋建凱 | 本國 | 男 | V |
| 何俊輝 | 本國 | 男 | |
| 丁予嘉 | 本國 | 男 | |
| 蘇元良 | 本國 | 男 | |
| 謝靜琪 | 本國 | 女 |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均得連任。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前項董事名額內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人數至少三人。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本公司現任九席董事,業經112.6.27股東會之選任,其中獨立董事有三席,占董事席次 1/3。各董事皆有提供公司書面「聲明書」或資料等,確認本身及其直系親屬相對於公司的獨立性,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全體董事成員之資料,刊載於本年報貳、公司治理報告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另於本公司網站已公開揭露董事會成員、進修情形及多元化落實情形等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ablerex.com.tw/ch/csr_2_1.php。
10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職稱 (註一)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註二) | 目前兼 任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註三)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副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陳友安 | 男 | 109.6.19 | 2,485,763 | 5.52% | 0 | 0 | 0 | 0 | 交大運輸研究所工學碩士 漢唐集成(股)公司監察人 豫順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 註1 | 無 | 無 | 無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黃敏洲 | 男 | 111.9.1 | 15,000 | 0.03% | 0 | 0 | 0 | 0 | Glasgow大學碩士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行政管理處副 總 | 中華民國 | 蕭宗啟 | 男 | 100.7.1 | 102,085 | 0.23% | 79 | 0.00% | 0 | 0 | 淡江大學電子工程系 盈正豫順電子(蘇)公司營運長 | 註2 | 無 | 無 | 無 | |
| 技術支援部副 總 | 中華民國 | 宋建凱 | 男 | 104.1.1 | 192,921 | 0.43% | 0 | 0 | 0 | 0 |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碩士 盈正工程(股)公司業務經理 盈正工程(股)公司技術支援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研發部 執行副總 | 中華民國 | 李家閔 | 男 | 108.8.1 | 0 | 0 | 0 | 0 | 0 | 0 |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碩士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趙順德 | 男 | 108.8.5 | 0 | 0 | 0 | 0 | 0 | 0 | 淡江大學化學系應用化學組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研發部經理 萬泰科技(股)營業副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第一事業部經 理 | 中華民國 | 傅燕章 | 男 | 111.7.1 | 0 | 0 | 0 | 0 | 0 | 0 |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碩士 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技服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財務部經理 | 中華民國 | 林志峰 | 男 | 97.3.3 | 35,000 | 0.07% | 0 | 0 | 0 | 0 | 台灣大學經濟系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副理 | 註3 | 無 | 無 | 無 | |
| 會計部副理 | 中華民國 | 廖敏亨 | 女 | 95.7.1 | 665,800 | 1.48% | 31,000 | 0.07% | 0 | 0 | 台北商專會統科 盈正工程(股)公司會計副理 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主辦會計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一: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二: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三: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
22: 蕭宗啟: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副董事長、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盈正豫順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盈正豫順海外有限公司董事、智捷科技(股)公司董事、智捷能源(股)公司董事。
註2:蕭宗啟:盈正豫順電子(股)公司副總
23: 林志峰:Ablerex Electronics (Suzhou)Co., Ltd. 監事、和田電氣株式會社監事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 |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 | 許文 | 0 | 0 | 0 | 0 | 3,069 | 3,069 |
| 董事 | 陳友安 | ||||||
| 董事 | 漢唐集成(股)代表人*潘麗雲 | ||||||
| 董事 | 王承貴 | ||||||
| 董事 | 宋建凱 | ||||||
| 董事 | 何俊輝 | ||||||
| 獨立董事 | 丁予嘉蘇元良謝靜琪 | 0 | 0 | 0 | 0 | 1,535 | 1,535 |
註:
1.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仿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之關聯性;請參考本年報說明 P.18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酮金級距表
| 给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註8)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9)H | 本公司(註8)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9)I | |
| 低於1,000,000元 | 許文、陳友安、漢唐集成(股)有限公司(代表人:潘麗雲)、王桑貴、宋建凱、何俊輝、丁予嘉、蘇元良、謝靜琪 | 許文、陳友安、漢唐集成(股)有限公司(代表人:潘麗雲)、王桑貴、宋建凱、何俊輝、丁予嘉、蘇元良、謝靜琪 | 漢唐集成(股)有限公司(代表人:潘麗雲)、王桑貴、何俊輝、丁予嘉、蘇元良、謝靜琪 | 漢唐集成(股)有限公司(代表人:潘麗雲)、王桑貴、何俊輝、丁予嘉、蘇元良、謝靜琪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宋建凱 | 宋建凱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許文、陳友安 | 許文、陳友安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100,000,000元以上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計 | 9席 | 9席 | 9席 | 9席 |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並分別列示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1),或下表(3-2-1)及(3-2-2)。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1:
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I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及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註8)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9)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主委 | 許文 | 11,960 | 11,960 | 525 | 525 | 7,341 | 7,341 | 1,170 | 0 | 1,170 | 0 | 11.61% | 11.61% | 0 |
| 策略長 | 陳友安 | |||||||||||||
| 總經理 | 黃敏洲 | |||||||||||||
| 副總經理 | 蕭宗啟 | |||||||||||||
| 副總經理 | 宋建凱 | |||||||||||||
| 副總經理 | 李家閔 | |||||||||||||
| 總工程師 | 黃國芳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酮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酮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無 | 無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蕭宗啟、宋建凱 | 蕭宗啟、宋建凱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許文、李家閔、林裕修 | 許文、李家閔、林裕修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陳友安 | 陳友安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黃敏洲 | 黃敏洲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 100,000,000元以上 | 無 | 無 |
| 總計 | 7 | 7 |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彙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或(1-2-1)及(1-2-2)。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9:
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註1) | 姓名(註1)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經理人 |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主委 | 許文 | 0 | 1,586 | 1,586 | 0.88% |
| 策略長 | 陳友安 | |||||
| 公司本部總經理 | 黃敏洲 | |||||
| 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 蕭宗啓 | |||||
| 技術支援部副總經理 | 宋建凱 | |||||
| 研發部執行副總經理 | 李家閔 | |||||
| 公司治理主管 | 趙順德 | |||||
| 第一事業部經理 | 傅燕章 | |||||
| 研發部總工程師 | 林裕綠 | |||||
| 會計部副理 | 廖敏亨 | |||||
| 財務部經理 | 林志峰 |
(二)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財報報告內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本公司及財報報告內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身份
年度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董事酬金 | 2,873 | 2,873 | 5,072 | 5,072 |
| 董事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 | 2.97% | 2.97% | 2.80% | 2.80%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 | 18,414 | 18,414 | 20,996 | 20,996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 | 19.05% | 19.05% | 11.61% | 11.61%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說明\職稱 | 董事(含獨立董事)酬金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 |
|---|---|---|
| 酬金政策 | 本公司董事目前並無固定薪酬,僅於公司營運年度終了有盈餘時,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提撥得按不超過當年度獲利2%額度內,做為當年度董事酬勞。訂定酬金之程序,以本公司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作為評核之依循,除參考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考董事會成員個別與整體的績效及公司營運情形,而給予合理報酬,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並依據相關法令變動,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以達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 | 目前公司經理人依公司員工薪酬管理辦法給付薪酬,並依年度績效考核核發獎金。若有盈餘提撥員工酬勞,再依本公司員工酬勞配發辦法配發。 |
| 標準與組合 | 依董事所負擔執行業務責任與保證責任之權重分配。 | 薪資、職務津貼、伙食津貼、考評獎勵、各項補助。 |
| 訂定酬金之程序 | 1.年度盈餘分配之董事酬勞依公司章程規定,由薪酬委員會提出提撥金額建議,董事會決議擬具提撥案,並提請股東會承認後提撥。 | |
| 2.提撥之董事酬勞,由薪酬委員會審議提出分派建議,經董事會同意後分派之。 | 1.依員工薪酬管理辦法擬定敘薪條條件並提交薪酬委員會審議,再送董事會核可通過。 | |
| 2.年度績效獎金及員工酬勞,依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與相關發放辦法,提案送薪酬委員會審議,再送交董事會通過核可辦理。 | ||
|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視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並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審視酬金制度。 | 依本公司核薪辦法發放薪資並參考個別事業群經營績效與獲利狀況發放相關薪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審視薪酬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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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114年度),董事會開會6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全年整體出席率:100.0%
| 職稱 | 姓名 | 應出席次數(A)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
| 董事長 | 許文 | 6 | 6 | 0 | 100% |
| 董事 | 陳友安 | 6 | 6 | 0 | 100% |
| 董事 | 漢唐集成(股)公司法人代表-潘麗雲 | 6 | 6 | 0 | 100% |
| 董事 | 王桑貴 | 6 | 6 | 0 | 100% |
| 董事 | 宋建凱 | 6 | 6 | 0 | 100% |
| 董事 | 何俊輝 | 6 | 6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丁予嘉 | 6 | 6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蘇元良 | 6 | 6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謝靜琪 | 6 | 6 | 0 | 100% |
註1: 114年度各次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狀況
◎:親自出席;☆:委託出席;∞:未出席
| 114年度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5次 | 第6次 |
|---|---|---|---|---|---|---|
| 丁予嘉 | ◎ | ◎ | ◎ | ◎ | ◎ | ◎ |
| 蘇元良 | ◎ | ◎ | ◎ | ◎ | ◎ | ◎ |
| 謝靜琪 | ◎ | ◎ | ◎ | ◎ | ◎ | ◎ |
*全年獨立董事整體出席率:100.0%
註2: 董事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3:
(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離職者,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其他注意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不適用,本公司已設立審計委員會適用證交法第14條之5之規定,請參照委員會審議情形。
(2)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之處理 |
|---|---|---|---|---|
| 114.5.5 | 114年 | |||
| 第三次 | ||||
| 董事會 | 討論事項: 追認 | |||
| 114年3~4月份對 | ||||
| 關係人Ablerex | ||||
| Latam | ||||
| Corporation與 | ||||
| Ablerex | ||||
| Electronics Italy | ||||
| Srl新增資金貸與 | ||||
| 案 | 【陳友安董事、丁予嘉獨 | |||
| 董】: 除應審慎注意逾期應 | ||||
| 收帳款,並應注意存貨周 | ||||
| 轉率,將庫存管理納入經 | ||||
| 營管理重點。 | 公司遵照辦理。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 114.5.5 董事會審查擬捐贈 NTD100 萬元予財團法人雲林三秀園文化基金會贊助其推廣文化藝術事務案,審查表決時,因蘇元良獨董、丁予嘉獨董、許文董事、陳友安董事等人因關係人利益迴避,由潘麗雲董事主持,經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2) 114.12.22董事會審查11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審查表決時,因許文董事長、陳友安董事、宋建凱董事為本公司經理人,在決議其發放有關自身之利益,依法迴避離席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並指派丁予嘉獨董主持表決事宜。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五名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三、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附表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註 1) | 評估期間
(註 2) | 評估範圍
(註 3) | 評估方式
(註 4) | 評估內容
(註 5) |
| --- | --- | --- | --- | --- |
| 每年一次(於年度終了時進行) | 對董事會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 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每年定期一次之內部評估係採問卷自評方式,評估由議事單位負責執行,包含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 董事會績效評估、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
註 1: 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執行週期,例如:每年執行一次
註 2: 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涵蓋期間,例如:對董事會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註 3: 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註 4: 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儕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註 5: 評估內容依評估範圍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2).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註 6: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董事會績效自評:截至114年度,董事會積極推動公司治理並有效發揮董事會職能,評估各項指標均達良好等級,足以顯示本公司在董事會運作、提升營運參與程度及決策品質暨強化效能之成果顯著。董事對於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運作效率及效果均給予正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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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 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本公司訂有「董事會議事規範」辦法,以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使董事會議事運作能有所依循,俾利發揮董事會職能。
(2). 董事會執行評估: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開與議事進行,完全依照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規定辦理;薪資報酬委員會亦依權責執行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審議,並對相關政策與制度提供評估與建議,以供董事會決策參考。
(3). 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董事會通過並送股東會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修訂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並從多面項考慮成員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等。
(4). 公司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以優於法規期限,業於108.08.05之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主管之任用案,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以強化董事會職能、臻善公司治理。
(5) 公司於109.06.19之股東會經董事改選後,成立審計委員會並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運作,以強化董事會職能之功能委員會、臻善公司治理,經112.06.27改選後成立第二屆審計委員會。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審計委員出席情形
一、本公司之審計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二屆新任獨立董事為丁予嘉先生、蘇元良先生及謝靜琪女士。
二、本屆(第二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27日至115年6月26日,最近(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應出席次數(A)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
| 召集人/獨立董事 | 丁予嘉 | 6 | 6 | 0 | 100% |
| 委員/獨立董事 | 蘇元良 | 6 | 6 | 0 | 100% |
| 委員/獨立董事 | 謝靜琪 | 6 | 6 | 0 | 100% |
| 總計 | 18 | 18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發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發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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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董事會 | 審計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證交法14-5所列事項 |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之決議事項 |
|---|---|---|---|---|
| 第九屆 | ||||
| 第十一次 | ||||
| (114.1.15) | 第二屆 | |||
| 第十次 | ||||
| (114.1.5) | 1. 追認 113 年 12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新增資金貸與 | V | 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 對 1 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審計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 | ||||
| 對第 1 案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 ||||
| 第九屆 | ||||
| 第十二次 | ||||
| (114.3.11) | 第二屆 | |||
| 第十一次 | ||||
| (114.3.11) | 1. 承認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 V | 無 | |
| 2. 本公司委任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 | V | 無 | ||
| 3. 擬具民國 113 年度「內控聲明書」 | V | 無 | ||
| 4. 追認 114 年 1~2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案 | V | 無 | ||
| 5. 背書保證事項案 | V | 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 對第 1、2、3、4、5 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審計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 | ||||
| 對第 1、2、3、4、5 案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 ||||
| 第九屆 | ||||
| 第十三次 | ||||
| (114.5.5) | 第二屆 | |||
| 第十二次 | ||||
| (114.5.5) | 1. 114 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 V | 無 | |
| 2. 追認 114 年 3、4 月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 | V | 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 對 1、2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審計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 | ||||
| 對第 1、2 案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
| 董事會 | 審計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證交法14-5所列事項 |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 2/3 以上同意之決議事項 |
|---|---|---|---|---|
| 第九屆 | ||||
| 第十四次 | ||||
| (114.8.4) | 第二屆 | |||
| 第十三次 | ||||
| (114.8.4) | 1. 114 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V | 無 | |
| 2. 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薪工循環」部份條文案 | V | 無 | ||
| 3. 追認 114 年 5~7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 | V | 無 | ||
| 4. 背書保證事項 | V | 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 對 1、2、3 及 4 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審計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 | ||||
| 對第 1、2、3 及 4 案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 ||||
| 第九屆 | ||||
| 第十五次 | ||||
| (114.11.3) | 第二屆 | |||
| 第十四次 | ||||
| (114.11.3) | 1. 114 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V | 無 | |
| 2. 追認 114 年 8~10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案 | V | 無 | ||
| 3. 擬訂本公司民國 115 年度稽核計畫案 | V | 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 對 1、2 及 3 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審計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 | ||||
| 對第 1、2 及 3 案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 ||||
| 第九屆 | ||||
| 第十六次 | ||||
| (114.12.22) | 第二屆 | |||
| 第十五次 | ||||
| (114.12.22) | 1. 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薪工循環」部份條文案 | V | 無 | |
| 2. 追認 114 年 11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以下簡稱 ABLEREX-IT) 新增資金貸與 | V | 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 對 1 及 2 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審計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 | ||||
| 對第 1 及 2 案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
(1) 本公司之稽核室於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及稽核主管列席每次的董事會報告稽核項目查核情形。公司每年舉辦一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座談會,就本公司稽核計畫執行、內控制度落實情形等議題等進行充分溝通及做成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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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會計師於查核前將查核規劃方向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與本公司會計師直接溝通;會計師於查核後會與獨立董事進行查核後說明查核情形及結果。
(3) 年度工作重點: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於114年舉行了6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4)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4年期中、季度財務報表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或核閱完竣,並出具核閱報告。上述財務報表經本審計委員會審議,認為尚無不合。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參考2013年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構(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
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已參考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會計師事務所之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五大構面及其指標,其中包含查核團隊之查核經驗、訓練時數、人員流動率、專業支援、會計師之負荷、查核投入之時數、審計品質複合、品管支援能力、非審計服務對獨立性之影響、連續提供審計服務年數、外部檢查缺失、主管機關發函改善情形及提升審計品質之創新能力及規劃。並針對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與聲譽、提供非審計服務之性質及程度、審計簽證公費、同業評鑑、是否無任何法律訴訟案件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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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層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互動等指標,請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提供相關資料及超然獨立暨查核工作聲明書。經公司本部進行資料內容查證並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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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業於102/3/22董事會通過訂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與時俱進、因應法令更新提報董事會修訂,以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昇資訊透明度為原則。公司每年度皆於年報中揭露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參閱公司網址https://www.ablerex.com.tw/ch/CSR/5.8.pdf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條規定。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一) 本公司建置發發言人制度,處理股東建議、疑議或糾紛事項,連絡訊息網址為http://www.ablerex.com.tw/ch/about_8-7-3.php,另聘任法律顧問提供諮詢相關法律問題。 | 1.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3條規定。 | |
|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二) 本公司與股務代理機關定期掌握公司之主要股東名單及控制者名單,並按月申報董事、經理人及持股5%大股東之持股異動情形。 | 2.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9條規定。 | |
|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三)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管理權責皆明確區隔,彼此往來或交易皆依據法令規定辦理,訂有「與特定公司關係人及集團企業交易管理程序」作為關係企業間財務、業務往來之作業規範,並訂有「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作為風險控管及防火牆。 | 3.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4-17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四)公司已訂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揭露於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專區。規範內部人凡獲悉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讓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買賣公司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及宣導使內部人遵循,將有關內部人之內線交易暨內部人股權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等援用主管機關宣導手冊置於公司網站參照。(http://www.ablerex.com.tw/ch/csr_2_1.php) | 4.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0條第3項規定。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一)本公司依據章程設置九席董事,現任董事業經112.6.27股東會之選任,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九席董事皆為本國籍,其中包含員工董事三席(占董事席次1/3)、獨立董事三席(占董事席次1/3),如規劃政策目標,成員具備經營管理、產業知識、財務會計、環保等豐富經驗與專業,本屆已實踐二席女性董事,具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專業。 | ||
| 本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 ||||
| 一、原因說明:本公司依據章程設置九席董事,現任董事業經112.6.27股東會之選任,但女性董事僅有二席,雖符合當時相關法令 | 1.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規定,但仍未達三分之一,係因產業特性,短時間尋求人才不易。 | ||||
| 二、採行措施:俟董事會屆滿進行改選前,尋求產業或學校等多方管道人才舉薦,以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並落車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本公司之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的政策、目標及落實情形揭露於公司網站。 | ||||
| 2.2.8.pdf (ablerex.com.tw) 董事及獨立董事之相關資訊。 | ||||
|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二) 本公司依規設置功能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並於112.6.27成立審計委員會,證交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監察人行使之職權事項,除證交法第十四條之四第四項之職權事項外,由審計委員會行之。及於年報及公司網站揭露功能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
| 2.2.8 及 2.2.8.10 兩項審計委員會報告書,並應由監察人行使之職權事項,除證交法第十四條之四第四項之職權事項外,由審計委員會行之。 | 2.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7條、28條及28-1條規定 | |||
|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三) 公司業於106年訂定並於109年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以落實公司治理,發揮董事會暨功能委員會職能,提昇董事會運作之效率。公司每年應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績效評估,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公司於114年12月完成年度董事會及成員暨各功能委員會績效評估,並將評鑑結果及期許目標方向提報於115/3/11召開之董事會。本公司於115/3/11召開之董事會之年度報告,並應由監察人行使之職權事項,除證 | 3.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7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次評估採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據114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給予整體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績效正面評價,可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並揭露於年報及公司網站https://reurl.cc/2z8jQ9。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四)本公司每年至少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自112年(2023年)起,已參考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會計師事務所之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五大構面及其指標,其中包含查核團隊之查核經驗、訓練時數、人員流動率、專業支援、會計師之負荷、查核投入之時數、審計品質複合、品管支援能力、非審計服務對獨立性之影響、連續提供審計服務年數、外部檢查缺失、主管機關發函改善情形及提升審計品質之創新能力及規劃。 | ||
| 並針對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與聲譽、提供非審計服務之性質及程度、審計簽證公費、同業評鑑、是否無任何法律訴訟案件與管理階層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互動等指標,請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提供相關資料及超然獨立暨查核工作聲明書。經公司本部進行資料內容查證並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評估,最近三年度評估結果分別於112/3/21、113/3/13及114/3/11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評估結果亦揭露於公司網站與年報。(註2) | 4.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9條規定。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 | ☑ | (一)公司於108.8.5董事會決議,指定越順德特助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以強化公司治理、董事會職能。該員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及公司治理業務之主管職務達五年以上。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條之1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二)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協助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 |||
| (三) 業務執行及進修情形揭露於年報及公司網站 https://www.ablerex.com.tw/ch/csr_2_7.php 。(註3)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本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權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揭露利害關係人鑑別與關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重大議題、利害關係人聯絡管道與溝通回應情形。3.7.3.pdf (ablerex.com.tw) 為提高重大訊息公開之正確性及時效性,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代表公司對外發言溝通。(https://www.ablerex.com.tw/ch/about_8-7-3.php)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1-52條規定。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公司業已委託富邦綜合證券(股)辦理本公司股東會事務。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7條第1項規定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一) 本公司網址為 http://www.ablerex.com.tw/ch/index.php ,依規定定期及不定期於網站揭露本公司財務、企業社會責任及業務等相關訊息,並於網站上介紹公司營運狀況,包含產品、技術資料與認證及公司概況,亦可藉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相關財務、業務相關資訊。 | 1.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7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二)公司設有專人負責重大訊息揭露,並依規定落實發言人制度。投資大眾利害關係人,可藉由公司中英文網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中英文版,查詢本公司相關財務、業務資訊等。 | ||
| Ablerex Electronics Co., Ltd. | 2.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5-58條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三)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及有關法規,依作業時程於指定網站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未來作業系統優化將可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 | 3.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5條第1項規定。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一) 員工權益: 本公司一向以誠信對待員工,並依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 ||
| (二) 僱員關懷: 本公司除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實施退休金制度外,並規劃員工團體保險及安排定期健康檢查,亦鼓勵員工參與各項訓練課程與技術研討。 | ||||
| (三) 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誠實公開公司資訊,以保障投資人之基本權益,善盡企業對股東之責任。 | ||||
| (四) 供應商關係: 與供應商溝通管道暢通,執行情況良好。 | ||||
| (五)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及溝通管道與本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 | ||||
| (六) 董事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均具有專業背景,且不定期為董事安排進修課程。最近年度董事進修情形如(註4) | ||||
| (七) 本公司經理人及稽核主管進修之情形如(註5) | ||||
| (八)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公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1~54條、第59條規定。 |
11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司依據相關法規訂定內控制度及內部規章,進行各項風險管理實施與評估檢討。及因應與時俱進,依據利害關係人關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重大議題與公司產業特性之營運風險進行風險評估、分析,建置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於109.11.9董事會通過訂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揭露於公司網站。(註6) | ||||
| (九)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維持良好及穩定之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 | ||||
| (十)公司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於114.3.11董事會向各董事討論購買責任保險乙案,已獲出席董事一致通過,並已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註7) | ||||
| (十一)公司已建置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訊安全政策及具體管理方案持續進行與評估,並於114.11.3董事會提報年度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情形並取得ISO-27001第三方認證,及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年報。(註8)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 ||||
| 1. 本公司第十一屆(113年度)成績獲得「公司治理評鑑」前6-20%及市值未達50億元產業類排名級距2-10%,與去年成績同,將再接再厲完善公司治理績效並爭取好成績。 | ||||
| 2. 公司於董事會監督下,自2018年5月2日成立「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承辦嗣後之「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及「誠信經營」等相關規範之修訂,及各相關職掌業務推廣。維繫法遵工作外並有效推動公司治理架構營運管理、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昇資訊透明度。 | ||||
| 3. 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並健全公司風險管控,已制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經109.11.9董事會通過,及揭露相關風險管理範疇、組織架構及年度運作情形於公司網站。 | ||||
| 4. 公司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以「計劃、執行、檢查與行動」之管理循環建立智財管理制度,並於114.11.3提報董事會有關智慧財產管理計畫運作情形,及揭露於公司網站。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5.公司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揭露於公司網站。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及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應提報董事會或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 ||||
| 6.公司之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經董事會通過,並每年度進行自我評估及將評估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或年報。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註2: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每年至少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已參考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會計師事務所之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五大構面及其指標,其中包含查核團隊之查核經驗、訓練時數、人員流動率、專業支援、會計師之負荷、查核投入之時數、審計品質複合、品管支援能力、非審計服務對獨立性之影響、連續提供審計服務年數、外部檢查缺失、主管機關發函改善情形及提升審計品質之創新能力及規劃。
並針對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與聲譽、提供非審計服務之性質及程度、審計簽證公費、同業評鑑、是否無任何法律訴訟案件與管理階層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互動等指標,請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提供相關資料及超然獨立暨查核工作聲明書。經公司本部進行資料內容查證並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評估,最近三年度評估結果分別於 112/3/21、113/3/13 及 114/3/11 向董事會報告。
| 評估事項/簽證會計師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 1.是否通過會計師考試及格並領有會計師證書、取得會計師資格。 | 是 | 符合 |
| 2.是否曾有詐欺、責信、侵占、偽造文書或因業務上犯罪行為,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 否 | 符合 |
| 3.是否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否 | 符合 |
| 4.是否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 否 | 符合 |
| 5.是否曾任公務員而受撤職處分,其停止任用期間尚未屆滿。 | 否 | 符合 |
| 6.會計師受託公司業務時,是否整體考量受託案件所需人力、時間及風險程度,合理收取酬金。不以不正當之方式,延攬業務。 | 是 | 符合 |
| 7.會計師是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持續專業進修。 | 是 | 符合 |
| 8.會計師是否有下列行為: | ||
| (1) 同意他人使用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 ||
| (2) 使用其他會計師名義執行業務。 | ||
| (3) 受未具會計師資格之人僱用,執行會計師業務。 | ||
| (4) 利用會計師地位,在工商業上為不正當之競爭。 | ||
| (5) 對與其本人有利害關係之事件執行業務。 | ||
| (6) 用會計師名義為會計師業務外之保證人。 | ||
| (7) 收買業務上所管理之動產或不動產。 | ||
| (8) 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法之利益或報酬。 | ||
| (9) 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 ||
| (10) 為開業、遷移、合併、受客戶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介紹以外之宣傳性廣告。 | ||
| (11) 未得指定機關、委託人或受查人之許可,洩漏業務上之秘密。 | ||
| (12) 其他主管機關所定足以影響會計師信譽之行為。 | 否 | 符合 |
| 9.會計師是否有下列行為: | ||
| (1) 受公司聘僱擔任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或擔任董事。 | ||
| (2) 曾任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簽證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員,而離職未滿二年。 | ||
| (3) 與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
| (4) 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公司有投資或分享財務利益之關係。 | ||
| (5) 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公司有資金借貸。 | ||
| (6) 執行管理諮詢或其他非簽證業務而足以影響獨立性。 | ||
| (7) 不符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對會計師輪調、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或其他足以影響獨立性之規範。 | 否 | 符合 |
33
註 3:公司治理主管 114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本公司雖非法令強制設立公司治理主管之企業,但基於強化公司治理等各項管理事務,編制完善之公司治理組織,本公司於106年間新增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組織表如本公司網站 https://reurl.cc/RyR9rx 並派任董事長特助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乙職並擔任委員會召集人,組織下轄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及誠信經營小組,因應日益龐大之治理相關事務。
先於法令要求,本公司經108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董事長特助專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趙順德特助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主管職務及公司治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符合規定。
適格條件詳如本公司網站: http://www.ablerex.com.tw/ch/csr_2_7_1.php ,
114年度已符合法令進修規定,詳如本公司網站:http://www.ablerex.com.tw/ch/csr_2_7_3.php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4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1)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於就任時提供董事會成員,並定期更新。
(2)檢視相關資訊機密等級並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溝通、交流順暢。
(3)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如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4)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經歷背景,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董事進修情形請參閱 https://www.ablerex.com.tw/ch/CSR/2.2.6.pdf 。
-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1)向董事會、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2)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並於董事會將做成違法決議時提出建言。
(3)會後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協助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年報
34
內容整合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
逐步完善公司治理規章中、英文版建立、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持續定期或不定期向同仁進行宣導及教育訓練。
-
於2025年7月間率團隊接受ESG永續報告書第三方查證並順利取得查證報告。並於8月上傳2024年度中文版永續報告書及英文版永續報告書。
-
協助本公司資訊人事部辦理 ISO 27001系統之引進並第三方查證工作。
-
協助本公司導入公司(含台灣各據點)導入 ISO14064-1 組織型碳盤查系統,已於2025取得第三方查證。
-
協助本公司於CDP問卷成效評估順利取得B等成績。
35
與利客關係人之關注議題、溝通管道及溝通:
| 利客關係人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2025 年溝通情形 | |
|---|---|---|---|---|
| 員工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客戶關係管理 | ||||
| 創新研發 | ||||
| 經濟績效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溫室氣體管理 | 設置內部溝通聯繫管道及定期舉辦勞資會議,雙向溝通。 | |||
|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規畫員工各項福利事項,及公告週知。 | ||||
| 舉辦員工教育訓練,概括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 | 公司內部公告及電子郵件通知資訊暢通。 | |||
| 年度內舉辦四次勞資會議,溝通情形良好。 | ||||
| 福委會運作情形良好,公告週知福利事項。 | ||||
| 2025 年度新進人員訓練四場次,合計 220HR。 | ||||
| 政府機關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創新研發 | ||||
| 經濟績效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溫室氣體管理 | 官網設置發言人機制及利客關係人聯絡資訊管道。 | |||
| 企業網站即時揭露公司治理、財務、業務等營運績效相關資訊。 | ||||
| 公文往來聯絡窗口與主管機關互動,做好公司治理及法規遵循作業。 | 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營運、財務業務、公司治理等有關資訊。 | |||
| 2025.8.1 公開 2024 年永續發展報告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 | ||||
| 與主管機關溝通良好,無違規事項。 | ||||
| 客戶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客戶關係管理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官網設置利客關係人溝通聯絡資訊管道。 | |||
| 設專客服人員,提供客戶諮詢服務或意見申訴管等相關業務事項,維繫客戶之權益。 | ||||
| 年度進行客戶滿意度調查做為公司內部管理重點。 | 維繫客戶關係管理,年度實施客戶滿意度調查,以滿足客戶、臻善管理。 | |||
| 年度內進行二次客戶滿意度調查,總平均 90.7 分,評價良好、客戶肯定。 | ||||
| 供應商或承攬商 | 產品品質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官網設置利客關係人溝通聯絡資訊管道。 | |
| 積極邀請供應商夥伴簽署企業社會責任承諾 | 協同供應商盡責企業社會責任,新供應商高度肯定並配合簽署。 |
| 利害關係人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2025 年溝通情形 |
|---|---|---|---|
| 誠信經營 職業安全衛生 | |||
| 客戶關係管理 人才培育 | |||
| 創新研發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經濟績效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薪酬福利 | 書,共同推展永續發展之治理、環境、社會等責任。 | ||
| 供應商評鑑及管理 | 年度內對持續交易供應商進行評鑑,總平均 97.61 分,達成管理目標,供應商永續管理良好。 | ||
| 股東或投資人 | 產品品質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誠信經營 職業安全衛生 | |||
| 客戶關係管理 人才培育 | |||
| 創新研發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經濟績效 滋室氣體管理 | |||
| 薪酬福利 | 官網設置利害關係人溝通聯絡資訊管道。 | ||
| 企業網站即時揭露公司治理、財務、業務等營運績效相關資訊。 | |||
| 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並公開揭露中英文年報。 | 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營運、財務業務、公司治理等有關資訊。 | ||
| 投資人連繫平台遵循法規竭誠服務股東或投資人諮詢事項。 | |||
| 2025/5/28 舉辦股東大會,情形良好。 | |||
| 銀行 | 產品品質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誠信經營 職業安全衛生 | |||
| 客戶關係管理 滿室氣體管理 | |||
| 創新研發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經濟績效 供應商永續管理 | 企業網站即時揭露公司治理、財務、業務等營運績效相關資訊。 | ||
| 設置溝通聯絡資訊管道,與銀行保持暢通之聯繫並做好公司財務及營運工作。 | 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營運、財務業務、公司治理等有關資訊。 | ||
| 與往來銀行溝通良好,並遵循法規而竭誠服務往來銀行諮詢事項。 |
註4:114年度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年度 | 主辦單位 | 進修課程 | 進修時數 | 是否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 |
|---|---|---|---|---|---|---|
| 董事長 | 許文 | 114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永續資訊管理與內控內稽實務重點 | 6 | 是 |
| 董事 | 陳友安 | 114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財務舞弊成因與防制之道 | 3 | 是 |
| 董事 | 陳友安 | 114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企業董監、經理人之法律責任及案例解析 | 3 | 是 |
| 董事 | 潘麗雲 | 114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3 | 是 |
| 董事 | 潘麗雲 | 114 | 中華民國公司治理協會 | 溫室氣體管理實作工作坊暨永續發展宣導會 | 9 | 是 |
| 董事 | 王桑貴 | 114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強化組織韌性的雙軸轉型-AI治理與永續治理 | 3 | 是 |
| 董事 | 王桑貴 | 114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監如何監督公司建立並推動完善之風險管理制度 | 3 | 是 |
| 董事 | 宋建凱 | 114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從AI浪潮看2026資安挑戰與治理策略 | 3 | 是 |
| 董事 | 宋建凱 | 114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職場不法侵害(性騷擾+職場霸凌)之案例解析與預防舉措 | 3 | 是 |
| 董事 | 何俊輝 | 114 | 台灣董事學會 | 綠能數位化-AI與大數據在能源優化的創新應用與商機 | 3 | 是 |
| 董事 | 何俊輝 | 114 | 台灣董事學會 | 人工智慧趨勢與應用場景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丁予嘉 | 114 | 中華民國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關稅2.0對全球經濟的影響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丁予嘉 | 114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是 |
| 獨立董事 | 丁予嘉 | 114 | 中華民國公司治理協會 | 永續傳承與AI應用轉型之路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蘇元良 | 114 | 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 | 資訊安全-個資安全稽核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蘇元良 | 114 | 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 | 生成式AI的商業價值與數位風險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謝靜琪 | 114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地緣政治風險下台灣產業2026上半年營運策略與展望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謝靜琪 | 114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AI發展與資安風險 | 3 | 是 |
註5:經理人(含公司治理主管,財會主管,稽核)進修之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年度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董事長 | 許文 | 114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永續資訊管理與內控內稽實務重點 | 6 |
| 副董事長 | 陳友安 | 114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財務舞弊成因與防制之道 | 3 |
| 副董事長 | 陳友安 | 114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企業董監、經理人之法律責任及案例解析 | 3 |
| 副總經理 | 宋建凱 | 114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從AI浪潮看2026資安挑戰與治理策略 | 3 |
| 副總經理 | 宋建凱 | 114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職場不法侵害(性騷擾+職場霸凌)之案例解析與預防舉措 | 3 |
| 公司治理主管 | 趙順德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公司治理主管之職務與責任 | 3 |
| 公司治理主管 | 趙順德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談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永續發展藍圖與董事責任 | 3 |
| 公司治理主管 | 趙順德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企業財務報表舞弊案例探討 | 3 |
| 公司治理主管 | 趙順德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虛擬資產之金融應用與監管挑戰 | 3 |
| 稽核經理 | 鄧元東 | 114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數據分析方法與實務 | 6 |
| 稽核經理 | 鄧元東 | 114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永續報告書之解析和永續資訊之稽核實務 | 6 |
| 會計主管 | 廖敏亨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近期修正與應用實務 | 3 |
| 會計主管 | 廖敏亨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大陸經濟財稅環境發展趨勢與台商因應策略 | 3 |
| 會計主管 | 廖敏亨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國內外控股架構常見議題與財稅分析實務 | 3 |
| 會計主管 | 廖敏亨 | 1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職場霸凌」之法律責任與案例解析 | 3 |
註 6: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認知的風險係潛在的行為、事件或環境等不利因素,可能影響企業之營運政策、目標達成,或危及企業財務、業務、營運機能,削弱競爭力或損失。因此,公司將風險管理置於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位置,據以評估、防範、控制與處理公司在複雜多變的經營環境中,可能會發生或出現的風險與危機,將重大議題風險項列入監督管理與公司政策目標相應並可承受的範圍內,確保公司各項業務和整體經營能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以達公司永續經營、良善公司治理、盡職企業社會責任目標。
風險管理範疇
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關注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重大議題,結合本公司產業特性之營運風險,風險管理範疇概括營運、財務、環境、危害以及相關法規及其他國際法規協議之風險等之管理,其主要風險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一、誠信經營反貪腐
二、股東權益
三、社會經濟與法規遵循
四、營運及市場風險
五、財務、流動性、信用
六、利率、匯率變動
七、資安管理
八、智產管理
九、氣候變遷與管理
十、廢汙水與廢棄物管理
十一、職業安全
十二、產品安全
十三、供應商管理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包括董事會、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稽核室、管理階層。
一、董事會: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任命與監督公司管理階層、負責公司整體的營運狀況及設立確切目標,確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之整體有效性。
二、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推展、評估公司治理、環境、社會責任等相關事務,檢討及評估公司營運的風險管理政策、目標,及公司所採納的相關內部監控程序及範圍合適性。
三、稽核室:依據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評估擬訂稽核計劃與執行,適時提供改善建議,暨年度推動公司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之自行評估作業,以利公司風險控管。
四、管理階層:因應內外部環境、法令調整進行風險管理制度之規劃與修正及風險相應的應對措施,進行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風險評估及管理策略
公司以積極並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整合並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策略、營運、財務及危害性等潛在的風險,以風險矩陣評估風險事件對公司營運衝擊的嚴重度,定義風險等級及優先順序,採取對應的風險管理策略,採取對應的風險管理策略。公司將風險評估之重要風險項目管理策略或因應措施列表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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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 |
|---|---|---|
| 公司治理 | 誠信經營反貪腐 | 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設置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等機制,落實執行。 |
| 股東權益 | 委託專業股務機構辦理股東業務事項,並設置發言人與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建置公司網頁揭露公司財務、業務、產品、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 | |
| 社會經濟與法規遵循 | 分析相關法規及其他國際法規變化及採取各項因應措施,持續評估及管控。 | |
| 公司除了完善落實公司治理、盡職企業社會責任,及依公司法、證交法等相關法令規範,制定日常營運之內控制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且取得國際標準組織 ISO 9001 質量管理系統及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之認證,以茲風險管理、法規遵循。 | ||
| 營運 | 營運及市場風險 | 各事業單位分析產業變化及採取各項因應措施,針對可能發生之市場風險危機進行管控及處理。 |
| 財務、流動性、信用 | 制定內部控制制度與取得或處分資產、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程序控管與執行。 | |
| 利率、匯率變動 | 透過網路匯率即時系統及加強與金融機構之互動,藉以研判匯率變動走勢,向客戶報價前,先行對未來之匯率走勢及影響匯率之因素做綜合考量。 | |
| 資安管理機制 | 資安風險管理政策目標,以資安治理、法規遵循、科技應用等三大構面進行,從制度到運用,個人到整體,全面落實資訊安全管控機制,確保資訊與溝通的正確、完整、安全,達成資安風險管理,保障公司經營之成果。 | |
| 智產管理機制 | 公司在不斷電系統(UPS)和電力品質改善設備(PQD)等相關電能轉換與潔淨能源技術領域為業界領先廠商重視智產權,制定「智慧財產之取得維護及運用作業程序」、「電腦作業管理辦法」等制度辦法,落實執行保障公司智產權。 | |
| 環境 | 氣候變遷與管理 | 透過鑑別潛在氣候風險與機會,導入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分析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與熱點,作為後續設定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 |
| 將降低環境衝擊理念融入產品生命週期各階段,與供應鏈一同努力持續研發節能產品。 | ||
| 廢汙水與廢棄物管理 | 制定「能資源使用管理作業程序」以水質達到法令之放流標準。公司係組裝製造,僅生活廢汙水接排放至汙水下水道系統。「廢棄物管理程序」一般廢棄物經分類交與合格回收業者,事業廢棄物委託合格資源處理商清運。 | |
| 社會 | 職業安全 | 依循法令訂定各項策略並執行 |
| 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 | ||
| 生產車間定期檢測噪音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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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 |
|---|---|---|
| 勞工安全宣導、消防講習及演練。 | ||
| 產品安全 | 公司研發中心建置之實驗室與認證單位合作以符合國際能效規範,以確保產品能合法地在全球各地區銷售且滿足客戶及產品規範。 | |
| 因應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各類電子產品准入之方式須依照當地相關規定提出測試報告或證書。 | ||
| 供應商管理 | 公司定有「採購管理程序」、「供應商評估作業程序」及「供應商環境影響作業程序」等程序,與供應商交易前對品質、環境影響情形進行評估,並對實際狀況進行確認。 |
運作情形
公司設置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係協助董事會、功能委員會推展、評估有關公司治理、環境、社會責任等相關事務,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情形」及年報揭露「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公司治理成效良好。
2025年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依據利害關係人關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重大議題與公司產業特性之營運風險進行風險評估分析,建置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及於2025.11.03提報公司董事會有關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核備。
註 7:董事責任保險
| 投保對象 | 保險公司 | 投保金額(美元) | 投保期間(起迄) |
|---|---|---|---|
| 全體董事 |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起:114年4月12日 |
| 迄:115年4月12日 |
註 8:
資訊安全風險管理
公司之永續經營發展,向來重視投資人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往來金融機構、政府組織、社區芳鄰等利害關係人之權益,除了導引良善公司治理、盡職企業社會責任,並輔以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營運管理機制,以茲日常運行,達成公司營運的效果效率、財務報告正確允當、法令的遵循等目標。
隨著時代的進步、資訊的發展網路的延伸,資安風險也日漸升高,甚而影響企業的運作或財務、業務的損失。公司之於資安風險,業建置資訊安全風險營運管理機制因應,如「內部控制-資訊循環」、「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電腦作業管理辦法」及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作業程序書。2023年引進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並驗證通過,提供所有員工落實遵循,以保障所有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公司經營之成果。
資訊安全管理機制
公司為永續經營發展之於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政策目標,以資安治理、法規遵循、科技應用等三大構面進行,強化本公司的資訊安全管理,建立「資訊發展,以安全為基礎」之觀念,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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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客戶及同仁資料處理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務使本公司資料之處理全程均獲安全保障,提供安全穩定及高效率之資訊服務,並承諾落實運作與持續改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 資訊安全策略 | |
|---|---|
| 資安治理 | 實體及環境安全:確保組織的物理設施和環境受到適當的安全控制。 |
| 資產管理:管理組織的資產,包括識別、分類、追蹤和保護資產。 | |
| 資訊安全事故管理:建立應對資訊安全事件和事故的策略和程序。 | |
| 資訊備份:確保適當的資訊備份和恢復計劃。 | |
| 資訊分類分級及處理:確保資訊按照其敏感性進行適當的分類、分級和處理。 | |
| 法規遵循 | 網路安全:遵循相關法規和標準來保護組織的網路和數據傳輸。 |
| 保全開發政策:制定和實施適當的資安政策,以確保法規遵循。 | |
| 技術脆弱性管理:監控並管理系統和應用程式的安全漏洞。 | |
| 科技應用 | 資料傳送:確保數據在傳輸過程中受到適當的保護。 |
| 端點裝置之安全組態:管理和維護終端設備的安全配置。 | |
| 密碼學:使用適當的加密技術來保護敏感資訊和通信。 | |
| 技術脆弱性管理:綜合使用技術工具來識別、評估和處理脆弱性。 |
資安管理單位
本公司資安管理單位為資訊人事部,負責審視公司各處分點資安治理政策、規劃、監督、資安管理運作情形,隨時監控各點資安情況。遇重大資安風險事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定期評估資訊安全風險並向董事會報告。

資訊服務流程管理
本公司各單位人員需求資訊應用軟硬體、系統、郵件、網路等資源權限之申請及異動,以電子流程申請程序,經有關權責主管審核、確認援權後辦理。

資訊安全管理方案
公司檢視資安風險經風險辨識與風險評估,確認該資安風險對企業經營不利之影響程度,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並針對資訊架構檢視、網路活動檢視、網路設備、伺服器及終端機等設備檢測、安全設定檢視等重點,隨時檢視及評估有無漏洞或設備老舊問題,也因應資訊安全所面臨的挑戰,如APT進階持續性攻擊、DDoS攻擊、勒索軟體、社交工程攻擊、竊取資訊等資案議題,規劃資訊安全管理方案如下:
-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以識別潛在的威脅、弱點和風險。
- 安全政策和程序:實施訪問控制、密碼策略、數據分類等要求。
- 存取控制:實施身份驗證和授權機制,以確保只有授權的人員能夠訪問敏感資訊。
- 網絡安全:保護網絡基礎設施,包括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漏洞掃描和安全更新,以減少網絡威脅。
- 安全培訓和教育:為員工提供安全培訓和教育,以提高員工對資訊安全的認識。
- 監控和警報:實施監控系統,以監視網絡活動,及時檢測異常行為,以快速響應安全事件。
- 事件應對計劃:制定安全事件的應對計劃和數據恢復策略,以減少損失並迅速恢復運營。
- 定期審查和更新:定期審查和更新安全措施,以確保它們能夠應對新的威脅和漏洞。
資訊安全管理投入資源
|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防毒軟體 | 58,500 | 96,750 | 123,000 |
| 維護費用 | 2,363,149 | 2,209,711 | 2,177,810 |
| 機房門控費用 | 0 | 0 | 0 |
| 設備、軟體升級費用 | 3,259,830 | 4,653,578 | 2,310,577 |
| 總計 | 5,681,479 | 6,960,039 | 4,611,387 |
資安事件與保險
公司資安治理、管理機制之運行,於全體員工依據規定落實執行,並未發生嚴重資安事件,整體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得宜,可達預期目標。公司在實體資產已有保險、且主要檔案資料均採取異地備份,暨資訊系統災難恢復計畫,如未來法令規範、資安管理需求需投保資安險,屆時公司將評估了解其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再決定。
資安風險管理檢視與改善
公司管理階層依其職掌業務範疇以營運管理機制流程,進行資安內部控制實施與風險督導管理,及依年度實施風險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進行資訊循環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作業,自行評估資安管理落實情形。且稽核單位並追蹤執行情形,每年度稽核計畫均納入查核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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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保落實及成效檢討或改善參考依據。
114年度(2024/11-2025/10)執行情形如下:
◆ 執行社交工程演練
為提升員工對社交工程攻擊之警覺性與防範能力,本公司於2025年進行兩次社交工程演練,期間為6月23日至7月28日,涵蓋公司280名員工。
演練方式與目的
- 針對全體員工電子郵件帳號,寄送5封特製演練信件,模擬常見社交工程手法。
- 透過統計開啟率、點閱率、附件開啟率、釣魚受騙率,量化員工反應行為,以規劃後續教育訓練與績效評估。
演練結果
| 項目 | 人數 | 占比 |
|---|---|---|
| 開啟信件不安全內容 | 20 | 7.1% |
| 點選惡意連結 | 7 | 2.5% |
| 開啟下載附件 | 8 | 2.8% |
| 釣魚受騙 | 2 | 0.7% |
後續處置
- 對於上述演練中未通過的員工,安排1小時資安教育訓練,並全數完成課程與通過測驗,訓練通過率達 100% 。
◆ 定期進行系統更新
定期更新作業系統與應用程式,以防止已知弱點被利用。
◆ 每年年底前定期複核使用者權限,以防止資料未授權的存取。
◆ 使用集中式防毒系統-卡巴斯基,隨時監視病毒事件並排除。
◆ 通過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認證
◆ 不定期宣導資安觀念分享威脅情資。
近期發現駭客透過偽冒 LINE 網站散布惡意程式,以竊取個人資料與帳號密碼,其攻擊方式包括假冒通訊軟體網站、利用搜尋引擎操作提高假網站曝光、散布惡意安裝檔並植入多層後門,以及規避防毒偵測。近期偽冒網站範例包括www[.]lineoe[.]com、www[.]linerm[.]com、www[.]linecl[.]com及www[.]line-tww[.]com。為防範此類攻擊,建議全體同仁軟體僅透過官方網站或合法應用商店下載,不點擊來源不明的連結或附件,定期更新防毒軟體,並在收到可疑訊息時立即查證,避免回覆或點擊。
報告人:資訊人事部經理林岱明
(2025.11.3 提報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有關公司『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報告』核備。)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3)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身分別(註1) | 姓名 | |||
| 召集人/獨立董事(註) | 丁予嘉 | 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 | ||
|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經濟學碩士、博士 | ||||
| 現任: 盧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主要經歷: 國業金融控股(股)公司總經理、華頓投信董事長,具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丁予嘉先生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曾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且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且無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 2 | ||
| 委員/獨立董事(註) | 蘇元良 | 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 | ||
| 喬治亞理工學院系統工程博士 | ||||
| 現任: 餘光能源(股)公司董事長 | ||||
| 智捷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主要經歷: 永旺能源(股)公司執行長、華宇集團總管理處執行長,具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蘇元良先生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曾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且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且無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 0 | ||
| 委員/獨立董事(註) | 謝靜琪 | 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 | ||
| 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法學博士 | ||||
| 現任: 行政院及各縣市土地相關類委員會委員、考試院地政士考試審議委員會委員、考試院各年度地政類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暨閱卷委員。 | ||||
| 主要經歷: 平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 ||||
| 興利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顧問、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所專任教授,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等豐富經驗與專業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謝靜琪女士本人、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曾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或受僱人;最近2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 0 |
註: 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第11頁董事資料二相關內容。
註1: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第OO頁附表一董事資料(一)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若為召集人,請加註記)。
註2: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3: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本委員會之組成: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獨立性,應符合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
本委員會之職責: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自第四屆起全體委員由新選任獨立董事組成。
二、第五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27日至115年6月26日,最近(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全年整體出席率:100.0%
| 職稱 | 姓名 | 應出席次數(A)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
| 召集人/獨立董事 | 丁予嘉 | 2 | 2 | 0 | 100% |
| 委員/獨立董事 | 蘇元良 | 2 | 2 | 0 | 100% |
| 委員/獨立董事 | 謝靜琪 | 2 | 2 | 0 | 100% |
| 總計 | 6 | 6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註:
-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 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辦法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 薪資管理應符合本公司之薪酬理念。
(2)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本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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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 董事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第九屆第十二次 | ||||
| (114.3.11) | 第五屆第四次 | |||
| (114.3.11) | 審議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提撥暨分配案。 |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九屆第十六次 | ||||
| (114.12.22) | 第五屆第五次 | |||
| (114.12.22) | 審議11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 |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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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 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 | 1. 本公司於董事會監督下,於 107.5.2 成立「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及於 107.12.1 起設公司治理主管並於 108.8.5 經董事會審核通過承辦嗣後永續發展之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誠信經營等相關規範之修訂及各相關職掌業務推廣。此委員會為公司內部最高層級的永續發展決策中心,由董事長擔任主席,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召集人與多位不同領域的高階主管共同檢視公司的核心營運能力,訂定中長期的永續發展計畫。 | ||
| 2.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擔任上下整合、橫向串聯的跨部門溝通平台,下轄「公司治理小組」、「企業社會責任小組」、「企業誠信經營小組」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各面向管理功能,辨識攸關公司營運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擬定對應策略與工作方針、編列各組織與永續發展相關預算、規劃並執行年度方案,同時追蹤執行成效,確保永續發展策略充份落實於公司日常營運中。 | ||||
| 3.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度總結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及未來的工作計劃向董事會報告。於 114 年 12 月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 114 年度推動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內容包含(1)鑑別需關注之利害關係人之關注議題,擬定因應之行動方案;(2)永續相關議題之目標及政策修訂;(3)監督永續經營事項之落實,並評估執行情形。董事會週知與肯定「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的營運與執行,審度時勢提供建議爾後永續發展之目標方向。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7、9 條規定 | |||
| 二. 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 | ☑ | 公司於 109.11.9 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提報董事會通過,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以確保整體經營能持續穩定、良善公司治理及盡職企業社會責任等目標。 | ||
|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本程序針對公司風險管理範疇、風險項目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1、5、6、9 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等編製「風險管理評估問卷」於 114 年 10 月發行至各權責單位,各單位依其實務狀況分析判斷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程度做出分析,並已於 114 年 11 月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本公司 114 年度風險管理之執行情形並將依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指示將 ESG 議題列入來年風險評估內容。 | |||
| 1. 本揭露資料涵蓋公司於 113 年 11 月至 114 年 10 月間在國內主要據點之永續發展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邊界以本公司為主,並基於與營運本業的攸關性及對重大主題的影響程度納入範疇。 | ||||
| 2.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據以評估具重大性之 ESG 議題,訂定有效辨識、衡量評估、監督及管控之風險管理政策及採取具體之行動方案,以降低相關風險之影響。 | ||||
| 3. 依據評估後之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如下:(註一)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本公司依產業特性建立並取得國際標準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重視氣候變遷對於公司發展的影響,透過鑑別氣候風險與機會,每年執行溫室氣體盤查,據以分析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與熱點,以作為後續設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之用。公司環境管理系統包含廢汙水與廢棄物管理並納入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構面,以符合環境法規為基本原則,逐步落實推進環境永續,並責成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進行督導與管理。本公司 ISO14001 最新證書效期自 2025.11.7~2028.11.7.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13、14 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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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本公司將持續著手老舊設備汰舊換新,製程中設備需提高使用效率標準,將不符合的低能源使用效率設備淘汰,並關注主要能源設備的使用效率,推廣節能技術,並進行節能減碳,政策、目標及達成情形參照本環境議題(四)之摘要說明。 | ||
| 本公司產品持續朝高效率、體積小、重量輕設計,同時具備智慧化、模組化、網路化、節能減碳的方向發展,並且兼具客戶端的使用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的責任,於外包材或貼紙上標示回收及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標章,以期降低終端使用者產品廢棄物之產生,以期達各產品之生命周期內不發生違反健康與安全法規之情事。 | ||||
| 本公司積極推動各項能源減量措施,選用高能源效率及節能設計之設備,降低企業及產品能源消耗,並擴大再生能源之使用,使能源使用效率最佳化。 | ||||
| 本公司使用原物料,均符合歐盟之RoHS、REACH,以降低對環境衝擊。 | ||||
| 在綠色製造上,減少不必要之資源浪費、尋求廢棄物減量及再利用技術開發;在產品上,努力於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用測試,包含塑膠件、紙箱,皆比例性使用再生物料,讓循環經濟效益極大化。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2條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本公司重視氣候變遷對於產業與公司發展的影響,透過鑑別潛在氣候風險與機會,並於2016年度起導入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每年執行溫室氣體盤查,據以分析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與熱點,作為後續設定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公司環境管理系統包含廢汙水與廢棄物管理並納入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構面,以符合環境法規為基本原則,逐步落實推進環境永續。已制定「能資源使用管理作業程序」、「廢棄物管理程序」、「廢氣處理與監控管理程序」、「環境監督與量測理程序」予全體同仁遵循,並責成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進行督導與管理。本公司除了鑑別氣候變遷帶來的營運風險外,並參考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6、17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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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Stability Board, FSB)發布之TCFD (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建議書,依「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項揭露核心納入營運管理,並於永續報告書揭露其治理績效,期望利害關係人藉此了解盈正豫順於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之衝擊,及相關因應措施。可參閱本公司2024年ESG報告中(P.54-63)。https://www.ablerex.com.tw/ch/CSR/CSR2024.pdf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年度 | ||||
| 項目 | 溫室氣體排放量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6、17條規定 | ||||
| 2022 | 2023 | |||||
| 範疇一(公噸CO2e/年) | 112.6000 | 57.6034 | ||||
| 範疇二(公噸CO2e/年) | 427.7000 | 365.9762 | ||||
| 範疇三(公噸CO2e/年) | - | 342.6696 | ||||
| 年度總排放量(公噸CO2e/年)(範疇一+範疇二+範疇三) | 540.300 | 766.249 | ||||
| 盈正豫順個體營收(佰萬元) | 2,715 | 2,384 | ||||
| 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公噸/佰萬元) | 0.199 | 0.321 | ||||
| 公司為配合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公司已實施多項節能減碳措施。亦參酌相關規章,根據實際狀況,研擬具體改善目標。可參閱本公司網頁https://reurl.cc/5OoMrz | ||||||
| (1)本公司自2016年開始,參考ISO14064-1方法學進行台北辦公室與屏東廠區的溫室氣體盤查。進而於2024年依類別1-6針對全台灣地區所有7個據點進行全面性盤查,鑑別出的主要溫室氣體排放源為電力、運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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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輸車輛(柴油)、製冷設備(冷媒)、員工差旅及貨物運輸配送等。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二、三)密集度為0.602,較2023年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0.321增加,係因2024年統計全台灣地區所有7個據點之排放,與2023年僅統計屏東二廠及台北總公司不同,故無相同之比較基礎。近3年期間之用電/用油之數據: | ||
| 年度 | 用電(GJ) | 柴(汽)油使用(GJ) |
| 2022 | 3,958.470(99.67%) | 13.070(0.33%) |
| 2023 | 3,684.520(94.90%) | 198.150(5.10%) |
| 2024 | 5,320.190(94.54%) | 307.200(5.46%) |
| 註:1.單位GJ;1度電=1KWH=0.0036GJ2.2024年無使用再生能源。(2)最近3年用水量:近三年期間取水狀況 | ||
| 取水種類 | 使用的標準/方法學/假設 | 使用量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市政供水(自來水) | 水單(仟公升) | 5,869 |
| 總用水量(仟公升) | 5,868 | 5,676 |
| 員工總數(人) | 330 | 344 |
| 用水密集度(仟公升/人) | 17.785 | 16.500 |
| 統計邊界:2022-2023涵蓋台北辦公室與屏東廠,2024年統計全台灣地區所有7個據點。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公司產品製造係組裝模式,在各營運地點及廠區所排放之廢汙水型態主要為生活汙水,為確保生活汙水排放時符合水汙染防治相關法令,水質達到法令之放流標準,所排放之廢汙水皆依規排放至汙水下水道系統。2024年度用水密集度為19.669仟公升/人,較2023年度用水密集度16.500仟公升/人增加19.2%,係因2024年統計全台灣地區所有7個據點之排放,與2023年僅統計屏東二廠及台北總公司不同,故無相同之比較基礎。水資源使用所衍生之碳排放量占公司整體溫室氣體排放比例不到1%,廢棄物處理所產生之碳排放量僅占公司間接排放源之2%,因此在公司ESG重大性議題評估中並未列為高度重大議題。公司溫室氣體盤查皆委託第三方查證機構查證,近二年溫室氣體查證意見書並於公司網頁揭露。(3)廢棄物管理近三年期間廢棄物種類及處理狀況一覽表 | ||
| 廢棄物代碼 | 項目 | 種類 |
| D-1801 | 一般事業廢棄物 | 生活垃圾 |
| E-0217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 |
| E-0221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含金屬之PCB廢料及粉屑 |
| 一般事業廢棄物-水肥 | 掩埋 | 公噸 |
| 事業廢棄物總量 | 公噸 | 5.3700 |
| 個體營收 | 佰萬 | 2,715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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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元 | ||||||||
| 廢棄物密集度 | 公噸/佔萬元 | 0.0020 | 0.0023 | 0.0378 | ||||
| 公司產品製造係組裝模式,在各營運地點及廠區所廢棄物區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等二類,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則委託當地合格清運業者運至政府指定之焚化廠或掩埋場。2024年度廢棄物密集度為每佔萬元營收產生約0.0378公噸廢棄物,較2023年度每佔萬元營收產生約0.0023公噸廢棄物增加,係因2024年統計全台灣地區所有7個據點之排放,與2023年僅統計屏東二廠及台北總公司不同,故無相同之比較基礎。廢棄物處理所產生之碳排放量僅占公司間接排放源之2%,因此在公司ESG重大性議題評估中並未列為高度重大議題。依公司計畫,自2026年起除本公司位於台灣之所有據點列入盤查外,重要子公司含蘇州廠及新加坡辦公室亦擬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第三方機構查證。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本公司重視勞工與商業道德政策的推動,除採行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2021年發布之「GRI Standards」全球永續性報告書之準則與精神,訂定與執行人權相關政策外,並遵照主關機關頒布之「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令,訂定「工作規則」以規範公司與員工相關之權利與義務,保障員工基本人權與相關權益,確信每位員工都應該受到公平的人道對待與尊重,暨訂定「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治辦法」及提供申訴管道,以維護性別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此外亦為了善盡社會責任,與合作夥伴攜手共進,另訂定「供應商社會責任守則」以擴大影響。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8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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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本公司「人權政策」,尊重人權公約所訂定之保障(註四),並公布於本公司網站。Website: https://reurl.cc/z6bKQk | ||||
| 本公司每年定期透過關注社會重大議題、問卷調查等方式,檢視自身營運、供應鏈與其他相關活動,以辨識、評估其中面臨風險之群體及潛在人權風險,根據潛在風險擬定人權議題控制計畫,並持續監督、改善計畫執行成果。 | ||||
| 本公司人權管理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 ||||
| 盈正豫順尊重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與《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之勞動標準,並致力確保公司內外的每一個人,均能獲得平等、尊嚴的對待。本公司已制定人權政策宣言,分別以「遵循當地相關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範」、「杜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禁用童工」、「禁止不人道待遇」、「禁止強迫勞動」、「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身心健康與工作平衡」七大面向,落實於工作中。 | ||||
| 本公司重視勞工與商業道德政策的推動,除採行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2021 年發布之「GRI Standards」全球永續性報告書之準則與精神,訂定與執行人權相關政策外,並遵照主關機關頒布之「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令,訂定「工作規則」以規範公司與員工相關之權利與義務,保障員工基本人權與相關權益,確信每位員工都應該受到公平的人道對待與尊重,暨訂定「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治辦法」及提供申訴管道,以維護性別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 | ||||
| 人權評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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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公司致力於企業的永續發展與經營,亦注重提升對人與環境的關注,承擔並促進對於員工、消費者、整體環境的社會責任。為體現提供安全與健康工作場所的承諾,設置環工衛管理單位配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管理員工職安衛作業,定期舉辦在職員工一般健康檢查。並與合作夥伴攜手共進,另訂定「供應商社會責任守則」,簽訂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以擴大影響。 人權關注事項與做法 > 遵循當地相關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範 本公司有超然之道德標準,須遵循當地相關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範,且於執行業務活動時,應採用能提供員工最大保證的標準。盈正豫順遵守各地區政府法令規定,當公司營運發生重大變化而可能影響員工權益時,或員工的職務有重大變更時,皆會提前告知與討論。 若要終止勞動契約均會依勞基法給予預告期間如下: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滿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 杜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本公司於聘用、薪酬福利、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勞動權益事項上確保平等對待,不以年齡、性別、身心障礙、種族、人種、國別、宗教或其他身分地位的歧視等因素為由而有不公平的對待。 > 禁用童工 本公司與供應商如有雇用童工(依據勞基法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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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之情形,皆必須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且絕對禁止童工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或從事繁重、危險性的工作,以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38號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規範內容。於2025年度內,公司並未有僱用童工的情形。 | ||||
| ● 禁止不人道待遇 | ||||
| 本公司禁止人身傷害、不當體罰、威脅將進行身體、性和其他騷擾、語言暴力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恐嚇等。 | ||||
| ○ 禁止強迫勞動 | ||||
| 本公司規定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應超過當地法令規定且工作七日中應休息一日,設定考勤系統列出異常出勤情形,並設定專人檢閱異常紀錄,通知相關單位主管了解同仁工作狀況,並做適當工作安排,以照顧同仁身體健康及兼顧家庭生活品質。 | ||||
| ○ 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 | ||||
| 本公司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依我國工會法規定,員工有組織與加入工會的權利,現行公司之員工組成職工福利委員會,關懷、促進員工福利各項措施。 | ||||
| ○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
| 員工的健康是企業最大的財富!職場推動健康促進,對公司而言,可提供完善的健康與安全計畫,提昇企業榮譽感與責任心,建立企業形象,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對員工而言,不僅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更可提升士氣、改善健康、增加工作滿意度,將其效益擴大至家庭與社區,創造雙贏局面。本公司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落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不定期的對工作場所進行勞工安全評估、作業檢查,擬定/規劃安全作業流程、目的在於消除危害源、預防工作傷害、降低工作傷害之風險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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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發生。 | ||||
| ➢ 身心健康與工作平衡 | ||||
| 本公司廠區設有健身房、盥洗室,以提供同仁閒暇時強健體魄之用。此外,所有在職同仁每三年提供一般健康檢查,前述檢查之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在安全方面,本公司半年舉辦一次勞工安全衛生暨消防安全訓練。為監督辦公環境品質,我們依年度計畫實施辦公區域清潔維護、環境消毒作業,定期委請專業機構進行飲水機飲用水水質檢測。綜上所述,以提供員工健康、安全及衛生的環境。 | ||||
| ➢ 人權風險減緩措施 | ||||
| ➢ 人權保障訓練作法 | ||||
| • 提供相關法規於新人訓練 | ||||
| 公司對新進人員皆會安排新進人員訓練,概括公司簡介、經營理念、品質政策、工作規則、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員工環境安全與衛生介紹、誠信經營守則、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供應商社會責任守則、人權政策、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章、產品介紹、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尊重智慧財產權、福利等課程,藉以了解公司企業文化、願景及工作環境,並將相關辦法置於公司網站及內部員工系統予全體同仁遵循。 | ||||
| • 提供員工意見或申訴管道 | ||||
| 本公司禁止人身傷害、不當體罰、威脅將進行身體、性和其他騷擾、語言暴力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恐嚇等。設置內外部意見回饋與申訴管道。 | ||||
| • 職業安全系列訓練 | ||||
| 本公司每年舉辦勞工安全衛生暨消防安全訓練,增強環工衛觀念意識。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得依主管機關規定回訓,確保持續精進。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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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依工作需要參加外部專業訓練,充實知識和技能,提昇工作效率與品質,學習成長連結公司的發展目標。 ➢促進人權保障相關訓練的參與人次 ➢2025年度員工教育訓練計262人次總時數達262小時。 本公司每年定期透過關注社會重大議題、問卷調查等方式,檢視自身營運、供應鏈與其他相關活動,以辨識、評估其中面臨風險之群體及潛在人權風險,根據潛在風險擬定人權議題控制計畫,並持續監督、改善計畫執行成果。 公司人權管理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 ||||
| 人權管理政策 | 具體方案 | |||
|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每三年為全體員工辦理健康檢查,並進行過負荷問卷調查以關懷員工身心健康。並與醫院合作,提供醫護入廠健康服務,宣導員工健康及環境安全教育,並對健康高風險個案安排健康諮詢。 | |||
| 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 | 廠區內設有健身中心,供員工在工作間暇時鍛鍊身體和放鬆心情,提升工作士氣和健康指標。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每年定期舉辦教育訓練、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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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社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 災演練及勞工安全衛生宣導,培養員工正確的職業安全觀念。 本公司於聘用、薪酬福利、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勞動權益事項上確保平等對待,不以年齡、性別、身心障礙、種族、人種、國別、宗教或其他身分地位的歧視等因素為由而有不公平的對待。 | ||||
| 禁止強迫勞動、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 | 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同仁注重工作與生活平衡。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應超過法令規定,且工作七日中應休息一日,以照顧同仁身體健康及兼顧家庭生活品質。 | ||||
| 推展人權政策與供應商簽署「社會責任承諾書」,共同締造永續發展。 | 對持續往來交易供應商,要求簽署「社會責任承諾書」,共同締造永續發展。截至2025年底公司持續交易往來之供應商共簽訂641份社會責任承諾書。 | ||||
| 此外,114年亦針對同仁實施人權保障相關宣導教育訓練,總時數為262小時,共計262人次完成訓練,占全體同仁總人數的74%。未來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推動相關教育訓練,以提高人權保障意識,降低相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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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員工福利措施 | ||
| 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每年公司提撥的同仁福利金,每年為同仁規劃並提供優質的各項福利,例如:員工旅遊補助、生日禮金、結婚津貼、生育津貼、喪葬津貼等,另外還提供同仁自購電腦補助方案等福利。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本公司並為員工辦理團體醫療險、意外險、健康檢查等措施。 | ||||
| 於休假制度上,在固定的週休二日基礎上,給予就職滿一年的同仁每年十天的特別休假(未滿一年者依比例給予休假)。對於同仁遇有育嬰、重大傷病、重大變故等情況,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休假時,也能申請留職停薪,以兼顧個人與家庭照顧的需要。 | ||||
| 公司依據勞動基本法訂定「工作規則」,內容概括薪酬、獎金、工作時間、休假、考勤考核、福利措施等章節,以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事業發展。 | ||||
| 為促進同仁工作效率,提供多項激勵政策、福利措施及舒適的辦公環境,並透過不定期辦理各項員工福利活動,讓同仁減輕工作壓力及增進同事間良性互動。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2025 年公司提撥給同仁之福利金約為新台幣 421 萬元,為同仁規劃並提供優質的各項福利,例如:國內外員工旅遊補助、尾牙活動、生日禮金、婚喪喜慶暨福利補助給付、生育津貼、健身中心設置及運動器材添購等,另外公司還提供同仁免費健檢計畫,妥適照顧員工身心健康。 | ||||
| 員工多元化 | ||||
| 公司重視勞工與商業道德政策的推動,遵循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21 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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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範、杜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禁止強迫勞動、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等,保障員工基本人權與相關權益、維護性別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 | ||||
| 公司於聘用、薪酬福利、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勞動權益事項上確保平等對待,不以年齡、性別、身心障礙、種族、人種、國別、宗教或其他身分地位的歧視等因素為由而有不公平的對待。我們聘用身心障礙員工及原住民員工,對在職原住民員工,我們亦尊重其文化習俗及給予假期,2025年期間未發生違反其工作權及人權之相關情事。 | ||||
| 公司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提供員工具競爭力的薪酬,用透明平等的薪酬政策,將企業營運績效回饋予員工。 | ||||
| 本公司遵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定額雇用規定,2025年度優於法規聘用8位身心障礙同仁,另外也積極實現男女同工同酬之獎酬條件及平等晉升機會,促進永續共融的經濟成長。2023~2025年連續三年均維持超過10%的女性主管職位,2025年度女性職員平均占比為25.48%,女性主管占比為11.76%。學歷超過90% (92.60%)為大專學歷含以上,且未滿50歲超過70% (88.77%),顯示公司產業人力資源為結構穩定。 |
經營績效反映於員工薪酬
章程第二十五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依該年度之績效情形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監事酬勞。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30%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董事酬勞限以現金為之。
本公司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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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屬公司員工。 | ||||
| 本公司依據市場薪資水準、經濟趨勢及個人績效調薪,以維持薪酬競爭力。 | ||||
| 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就公司相關政策、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就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納入薪資報酬政策中一併考量。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員工是企業組成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資產,公司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員工的職場安全與身心健康,致力推動職場健康促進,主動關懷員工生活健康,凝聚員工之向心力,進而創造高效、友善的多元健康環境。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範,制定「安全衛生守則」,使員工都能有所依據,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 ||
| 公司每三年辦理全體員工之勞工健康檢查,關懷員工身心健康,了解員工的健康指標,且經與醫院合作,導入醫護入廠健康服務,宣導員工自身健康及環境安全教育訓練,對員工健康風險分級,健康高風險個案安排健康諮詢,協助制定四大計畫,並偵測工作環境潛在風險,讓員工以更安全適當的方式工作、避免職場中或工作中的健康危害、落實個人健康保護與健康管理。 | ||||
| 廠區內並建置健身中心,開放員工於工作間暇鍛鍊時強健體魄及身心的放鬆,進而提高提升工作士氣及促進員工的健康指標,除此之外廠區內設置友善環境(如:補育嬰室、盥洗室及男/女更衣室...);公司每年度依年度計畫委請專業機構實施環境清潔、電梯保養、飲水機水質檢測等,為全體員工之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品質把關,提供優質健康安全的職場環境。(詳細說明另請參照本公司2024年之ESG報告第73~83頁) | ||||
| (1)本公司2024年度員工之失能傷害共計發生1件,拆解平台時遭機殼刮傷右手食指,至診所縫針處理,除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並要求作業中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20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應使用護具。IR=0.58,ODR=0,缺勤率=0.82%,請參酌本公司 2024 年之 ESG 報告第 81 頁。 | ||||
| (2)廠區定期對員工作施行勞安教育宣導外並於每年定期舉辦消防演練,其中包含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及員工緊急逃生的相關訓練,藉以提升員工緊急事件的應對能力,且公司配置急救人員,可協助緊急事件之處理,對於新進員工於入職時做新人教育訓練,如公司簡介及勞安相關教育訓練等,並針對勞安人員、急救人員、防火管理人定期回訓訓練,以提昇全體員工安全意識。2024 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 202 人次 934.5 小時,請參酌本公司 2024 年之 ESG 報告第 79 頁。 | ||||
| 公司嚴格管控廠區的安全,以防止任何工作地點和廠區發生危害事件,並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落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每年定期舉辦在職人員教育訓練、防災演練及勞工安全衛生宣導。本年度公司內部無任何火災事件發生。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劃? | ☑ | 公司對新進人員皆會安排新進人員訓練,藉以了解公司企業文化、願景及工作環境,並將相關辦法置於公司網站及內部員工系統予全體同仁遵循。外部專業訓練,公司各部門主管得依工作需要指派所屬同仁參加外部專業訓練,幫助員工充實知識和技能,提昇工作效率與品質,使員工的學習成長連結公司的發展目標。員工亦可基於本身職務或專業上的需求可以提出進修之要求。 | ||
| 年度定期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以鼓勵員工持續改善作業內容,加強在職訓練以增進本職學能,更能結合個人生涯規劃與公司成長同步邁進。2024 年度人才培育教育訓練,請參酌本公司 2024 年之 ESG 報告第 75-76 頁。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21 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本公司研發中心建置之實驗室與認證單位合作以符合國際能效規範,以確保產品能合法地在全球各地區銷售且滿足客戶及市場節能產品規範。因為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各類電子產品准入之方式須依照當地相關規定提出測試報告或證書。及公司訂有客訴處理程序,對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以利消費者申訴及各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表達。另自 105 年起,亦提供英文企業社會責任專區網頁,以供外語利害關係人以為進一步了解公司營情況及提供申訴之平台。公司每年定期實施客戶滿意度調查,了解客戶對服務及產品評價等主客觀項次滿意度,以作為公司未來持續保持或改善之參考依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23 條規定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實施情形? | ☑ | 公司制定「採購管理程序」、「供應商評估作業程序」及「供應商環境影響作業程序」等程序,與供應商交易前對品質、環境影響情形進行評估,並對實際狀況進行確認。自 2015 年度訂定「供應商社會責任守則」,公司支持與鼓勵高標準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告知供應商關於企業、道德、勞工、環境與健康安全的標準,亦請供應商配合本公司政策,尊重員工結社自由、集體協商等基本權利。 | ||
| 新供應商皆經評估、篩選:評估項目以品質、管理、技術、設備及配合度等五個面向,經審查確認,綜合評鑑新供應商總分達 70 分以上者方能列入公司之合格供應商。並要求新評核確認之合格供應商簽署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遵守環保法規、減少污染、節能減碳,保護勞工權益,不強迫勞動、不歧視、不雇用童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等之於環保、安全或衛生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以共同推動企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26 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業社會責任,實施情形公佈於公司網站: https://reurl.cc/ZyQ2rl 。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企業永續發展始終是本公司創立以來堅持的承諾與義務。本公司於 2015 年起,主動公開發行年度刊物「企業責任報告書」。為使全面提升報告書揭露品質並與國際趨勢接軌,公司 2024 年 ESG 報告,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2021 年發布之「GRI Standards」全球永續性報告書之準則與精神進行編撰。希冀透過採用「GRI Standards」(以下稱為 GRI 準則)綱領能使報告書中所揭露的資訊更能夠滿足利害關係人的期望,並充分展現公司在邁向永續發展上的努力成果。本公司企業責任報告書已於 2024 年起改版 ESG 報告並於七月份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查證證書。(註三)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 29 條規定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於 104 年 11 月董事會通過制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實施,及因應法令更新於 110.12.27 董事會通過修訂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強化永續發展之落實。本公司定期依該守則檢視執行情形並據以改進,執行至今尚無差異情形。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1. 公司連續十五年發放股利,追求股東最大利益。(99 年度~113 年度)2. 本公司第十一屆(113 年度)獲得「公司治理評鑑」前 6-20%。本屆另以產業別市值區分,本公司於(非金融業不分上市櫃)市值未達 50 億元類排名級距: 2%~10%。總結 11 次評鑑中,共獲得 5 次前 5%及 6 次前 6-20%成績。將再接再厲完善公司治理績效並爭取好成績。3. 洽請外部專業機構輔導,並設立推動小組架構相關系統,自 104 年起已連續九年度出具企業永續報告書(舊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https://reurl.cc/V43WZn), 2024 年度之 ESG 報告可參酌本公司網站 https://www.ablerex.com.tw/ch/CSR/CSR2023.pdf .4. 訂定及修訂重申 2025 年度人權政策。(註四)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5. 社會參與 | ||||
| 5.1 產學合作 | ||||
| 本公司除提供優質產品、服務,為全球追求更好的綠能品質外,亦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近年來透過企業核心技術與社會公益相結合的理念,無論在環境能源教育、培育綠能領導人才等方面,均積極投入人力、財力。2019 年底至 2024 底已投入總金額新台幣 2,904,500 元支持多項產學研究計畫,贊助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有關「SiC 交流/直流轉換器之研究」及「不斷電系統技術之研究」,並由計畫主持人將計畫成果發表相關論文,使公司產品研發及大學學術實踐均有互利共榮之發展,亦期許透過各項研究進一步帶動國內外產業升級。產學合作已持續 20 餘年,2024 年度各投 3 主管,受惠在校人數計有 3 人,共計 352 小時。 | ||||
| 5.2 社會關懷 | ||||
| 響應 SDGs 永續發展目標之無國界的普世關懷價值,本公司亦投注資源在印尼棉蘭,協助培養當地學校老師及社區健康照護者的兒童基本健康照護能力,提高當地的衛生教育基本的設備及當地社區的學童基本健康認知。繼 2023 年贊助台灣健康合作發展組織推動斯里蘭卡豆漿營養計畫,2024 年持續贊助印尼鄉下幼兒園營養補強計劃,以協助提升當地兒童 BMI 值,期望兒童健康成長。為生活在印尼鄉下的幼兒園學童提供營養補強。 | ||||
| 5.3 文藝活動 | ||||
| 雲林大埤鄉三秀園每年秋季舉辦戶外音樂會,本公司於 2024 年間贊助其舉辦的三秀園雅集-「流霞戶外音樂會」藝術節活動。 | ||||
| 6. 設置「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轄「公司治理小組」、「企業社會責任小組」、「企業誠信經營小組」。(註五) | ||||
| 7. 本公司 2025 年(民國 114 年)與利害關係人之關注議題、溝通管道及溝通情形如下(註二)。 | ||||
| 8. 歷年企業永續報告書置於本公司網站 https://reurl.cc/V43WZn.,皆可參閱或下載. | ||||
| 八、公司企業永續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本公司之報告書委由亞瑞仕國際驗證有限公司查證,通過 AA1000:AS(2018)當責性原則進行 Type1 中度保證等級保證。 |
註一:
114年度風險評估與因應措施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等級 | 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 | 風險管理執行評估 |
|---|---|---|---|---|
| 公司治理 | 誠信經營反貪腐 | 低度風險 | 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設置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等機制,落實執行。近年度無任何違反誠信經營反貪腐或受到主管機關罰款情事。 | 有效 |
| 股東權益 | 低度風險 | 委託專業股務機構辦理股東業務事項,並設置發言人與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建置公司網頁揭露公司財務、業務、產品、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本公司自上櫃以來已連續13年發放股利。 | 有效 | |
| 社會經濟與法規遵循 | 低度風險 | 分析相關法規及其他國際法規變化及採取各項因應措施,持續進行評估及管控。公司除了完善落實公司治理、盡職企業社會責任,及依公司法、證交法等相關法令規範,制定日常營運之內控制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且取得國際標準組織ISO 9001質量管理系統及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之認證,以利風險管理、法規遵循。 | 有效 | |
| 營運 | 營運及市場風險 | 低度風險 | 各事業單位分析產業變化及採取各項因應措施,針對可能發生之市場風險危機進行管控及處理。 | 有效 |
| 財務、流動性、信用 | 低度風險 | 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與取得或處分資產、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程序控管與執行。 | 普通 | |
| 利率、匯率變動 | 低度風險 | (1)持續加強財務人員匯兌避險觀念,透過網路匯率即時系統及加強與金融機構之互動,藉以研判匯率變動走勢,以因應匯率波動所產生之負面影響。 | ||
| (2)向客戶報價前,先行對未來之匯率走勢及影響匯率之因素做綜合考量及評估,以決定適當且合理之報價,將匯率變動之影響降至最低。 | ||||
| (3)藉由經常性外幣應收付款項相互沖抵之控制,以達一定程度之自然避險效果。 | ||||
| (4)依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程序」評估購買各種可有效降低匯率風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並由權責主管嚴格控管避險部位,避免不當之交易,以降低 | 有效 |
70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等級 | 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 | 風險管理執行評估 |
|---|---|---|---|---|
| 匯率風險所帶來之兌換損失。 | ||||
| 資安管理機制 | 低度風險 | 公司於資安風險管理政策目標,以資安治理、法規遵循、科技應用等三大構面進行,從制度到運用,個人到整體,全面落實資訊安全管控機制,確保資訊與溝通的正確、完整、安全,達成資安風險管理,保障公司經營之成果。本公司於2023年導入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並於10月份完成第三方機構查驗。 | 有效 | |
| 智產管理機制 | 低度風險 | 公司在不斷電系統(UPS)和電力品質改善設備(PQD)等相關電能轉換與潔淨能源技術領域為業界領先廠商重視智產權,制定「智慧財產之取得維護及運用作業程序」、「電腦作業管理辦法」等制度辦法,落實執行保障公司智產權。年度總結將其運作情形於審計委員會暨董事會中報告。 | 有效 | |
| 環境 | 氣候變遷與管理 | 低度風險 | 透過鑑別潛在氣候風險與機會,依規範導入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分析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與熱點,作為後續設定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 | |
| 將降低環境衝擊理念融入產品生命週期各階段,與供應鏈一同努力持續研發節能產品,2025年母公司及蘇州廠分別導入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並分別取得第三方查證,預計2026年起母公司暨重要子公司(含蘇州廠及新加坡分公司)將導入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並取得第三方查證。 | 有效 | |||
| 廢汙水與廢棄物管理 | 低度風險 | 制定「能資源使用管理作業程序」以妥善管理用水、電等能資源。 | ||
| 公司係組裝製造,僅生活廢汙水接排放至汙水下水道系統,故針對生活用水節約作別要求,以節約用水減少廢水。「廢棄物管理程序」一般廢棄物經分類交與合格回收業者,事業廢棄物委託合格資源處理商清運。 | 有效 | |||
| 社會 | 職業安全 | 低度風險 | 依循法令訂定各項策略並執行,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勞工安全宣導、消防講習及演練等,2025年已導入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取得認證。 | 有效 |
| 產品安全 | 低度風險 | 公司研發中心建置之實驗室與認證單位合作以符合國際能效規範,以確保產品能合法地在全球各地區銷售且滿足客戶及產品規範。 | ||
| 因應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各類電子產品准入之方式須依照當地相關規定提出測試報告或證書。 | 有效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等級 | 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 | 風險管理執行評估 |
|---|---|---|---|---|
| 供應商管理 | 低度風險 | 公司定有「採購管理程序」、「供應商評估作業程序」及「供應商環境影響作業程序」等程序,與供應商交易前對品質、環境影響情形進行評估,並對實際狀況進行確認。 | 有效 |
註: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依據利害關係人關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重大議題與公司產業特性之營運風險進行風險評估分析,建置風險管理政策或因應措施及於2025.11.3提報公司審計委員會暨董事會有關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核備。
71
註二:與利害關係人之關注議題、溝通管道及溝通:
| 利害關係人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2025年溝通情形 | |
|---|---|---|---|---|
| 員工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客戶關係管理 | ||||
| 創新研發 | ||||
| 經濟績效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溫室氣體管理 | 設置內部溝通聯繫管道及定期舉辦勞資會議,雙向溝通。 | |||
|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規畫員工各項福利事項,及公告週知。 | ||||
| 舉辦員工教育訓練,概括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 | 公司內部公告及電子郵件通知資訊暢通。 | |||
| 年度內舉辦四次勞資會議,溝通情形良好。 | ||||
| 福委會運作情形良好,公告週知福利事項。 | ||||
| 2025年度新進人員訓練四場次,合計220HR。 | ||||
| 政府機關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創新研發 | ||||
| 經濟績效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溫室氣體管理 | 官網設置發言人機制及利害關係人聯絡資訊管道。 | |||
| 企業網站即時揭露公司治理、財務、業務等營運績效相關資訊。 | ||||
| 公文往來聯絡窗口與主管機關互動,做好公司治理及法規遵循作業。 | 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營運、財務業務、公司治理等有關資訊。 | |||
| 2025.8.1 公開 2024 年永續發展報告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 | ||||
| 與主管機關溝通良好,無違規事項。 | ||||
| 客戶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客戶關係管理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官網設置利害關係人溝通聯絡資訊管道。 | |||
| 設專客服人員,提供客戶諮詢服務或意見申訴管等相關業務事項,維繫客戶之權益。 | ||||
| 年度進行客戶滿意度調查做為公司內部管理重點。 | 維繫客戶關係管理,年度實施客戶滿意度調查,以滿足客戶、臻善管理。 | |||
| 年度內進行二次客戶滿意度調查,總平均 90.7 分,評價良好、客戶肯定。 | ||||
| 供應商或承攬商 | 產品品質 | |||
| 誠信經營 | ||||
| 客戶關係管理 | ||||
| 創新研發 | ||||
| 經濟績效 | ||||
| 薪酬福利 |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 |||
| 職業安全衛生人才培育 | ||||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官網設置利害關係人溝通聯絡資訊管道。 | |||
| 積極邀請供應商夥伴簽署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共同推展永續發展之治理、環境、社會等責任。 | ||||
| 供應商評鑑及管理 | 協同供應商盡責企業社會責任,新供應商高度肯定並配合簽署。 | |||
| 年度內對持續交易供應商進行評鑑,總平均 97.61 分,達成管理目標,供應商永續管理良好。 | ||||
| 股東或投資人 | 產品品質 | 資訊安全與隱私 | 官網設置利害關係人溝通聯絡資訊管道。 | 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營運、財務業務、 |
| 利害關係人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2025 年溝通情形 |
|---|---|---|---|
| 誠信經營 保護 | |||
| 客戶關係管理 贏業安全衛生 | |||
| 人才培育 | |||
| 創新研發 供應商永續管理 | |||
| 經濟績效 溫室氣體管理 | |||
| 薪酬福利 | 企業網站即時揭露公司治理、財務、業務等營運績效相關資訊。 | ||
| 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並公開揭露中英文年報。 | 公司治理等有關資訊。 | ||
| 投資人連繫平台遵循法規竭誠服務股東或投資人諮詢事項。 | |||
| 2025/5/28 舉辦股東大會,情形良好。 | |||
| 銀行 | 產品品質 資訊安全與隱私 | ||
| 誠信經營 保護 | |||
| 客戶關係管理 贏業安全衛生 | |||
| 進水儲管理 | |||
| 創新研發 經濟績效 | 企業網站即時揭露公司治理、財務、業務等營運績效相關資訊。 | ||
| 設置溝通聯絡資訊管道,與銀行保持暢通之聯繫並做好公司財務及營運工作。 | 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營運、財務業務、公司治理等有關資訊。 | ||
| 與往來銀行溝通良好,並遵循法規而竭誠服務往來銀行諮詢事項。 |
註三: ESG 報告書之執行進度
| 年度 | 階段 | 工作項目 | 期間 | 預定完成日 | 執行進度 |
|---|---|---|---|---|---|
| 2025 年 | 規劃階段 | 1.ESG 問卷收集重大議題選定 | 1 月~2 月 | 2/E | 如期完成 |
| 2.ESG Workshop | 3 月 | 3/M | 如期完成 | ||
| 執行階段 | 3.更新報告書大綱架構 | 3 月 | 3/E | 如期完成 | |
| 4.蒐集揭露項目資訊及撰稿 | 3 月~4 月 | 4/E | 如期完成 | ||
| 5.管理方針及揭露項目說明文稿討論 | 4 月~5 月 | 5/E | 5/6 | ||
| 確認階段 | 6.ESG 報告內容確認定稿 | 4 月~6 月 | 6/13 | 6/3 | |
| 外部審查 | 7.第三方驗證公司審查完成 | 6 月~8 月 | 7/3 | 7/3 | |
| 資訊公開 | 8.報告書美編(中英文版) | 8 月~9 月 | 7/E | 7/15 | |
| 9.發布 2024 年中文 ESG 報告 | 8 月 | 8/1 | 8/1 | ||
| 10.發布 2024 年英文 ESG 報告 | 12 月 | 8/15 | 8/15 |
75
亞瑞仕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ARES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Co., Ltd.
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
聲明暫緩號:000-697/V3-ACGPK
亞瑞仕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審議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ESG永續報告書之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
亞瑞仕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瑞仕)與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相互獨立的組織,亞瑞仕除了針對企業2024年度永續報告書進行評估和查證外,與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並無任何財務上的關係。
本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的目的,僅作為對下列有關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永續報告書所界定範圍內的相關事項進行保證之結論,而不作為其他之用途。除對查證事實提出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外,對於關於其他目的之使用,或閱讀此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的任何人,亞瑞仕並不負有或承擔任何有關法律或其他之責任。
本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基於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亞瑞仕之相關資訊查證所作成之結論,因此審查範圍乃基於並局限在這些提供的資訊內容之內,亞瑞仕認為這些資訊內容都是完整且準確的。
對於這份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所載內容或相關事項之任何疑問,將全部由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覆。
保證範圍
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亞瑞仕協議的保證範圍包括:
- 整份報告書內容及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所有競運績效。
- 依照AA1000 AS保證標準(v3版本)的第1應用類型評估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AA1000 AP當責性原則標準(2018)的本質和程度,不包括對於報告書揭露的資訊與數據之可信轉度的查證。
本聲明書以中文作成並具有英文版以供參考,若中、英文有所出人時,以中文版為準。
意見聲明
我們總結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永續報告書內容,對於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運作與績效則提供了一個公平的觀點。我們相信有關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的經濟、社會及環境等績效指標是被正確無誤地展現。報告書所揭露的績效指標展現了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鑑別及滿足利害關係者期望的努力。
我們的查證工作是由一組具有依據AA1000 AS保證標準(v3版本)查證能力之團隊執行,其規劃和執行這部分的工作,以獲得必要的資訊數據及說明。我們認為就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足夠證據,表明其依據AA1000 AS保證標準(v3版本)的報告方法和他們的自我聲明符合全球報告倡議組織標準(GRI Standard)永續性報導準則係屬公允的。
查證方法
為了收集與作成結論有關的證據,我們執行了以下工作:
- 對來自外部團體的議題相關於ESG政策,進行高階管理層的審查,以確認本報告中聲明書的合適性。
- 與擬正獲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者討論有關利害關係者參與的方式,然而,我們並無直接接觸外部利害關係者。
- 訪談與永續管理,報告書編制及資訊提供有關的員工。
- 審查有關組織的關鍵性發展。
- 審查有關財務和非財務報告的系統的範圍和成熟度。
- 審查報告中所作宣告的支持性證據。
- 針對組織永續報告書及其相關AA1000 AP當責性原則(2018)中描述有關包容性、重大性、回應性和衝擊性原則的流程管理進行審查。
結論
針對包容性、重大性、回應性及衝擊性之AA1000 AP當責性原則,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 Standard)永續性報導準則、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之核心揭露的詳細審查結果如下:
76
亞瑞仕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AREE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Co., Ltd.
保證等級
依據 AA1000 AS 保證標準(v3 版本)我們查證本聲明書為中度保證等級,如同本聲明書中所描述的範圍與方法。
責任
這份永續報告所屬責任,如同意見聲明書中所宣稱,為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所有。我們的責任為基於所描述的範圍與方法,提供專業意見並提供利害關係者一個獨立的保證意見聲明書。
能力與獨立性
亞瑞仕為善策理系統領域的專家組成。本查證團隊係由與專業背景、且接受過如 AA1000AS、AA1000AP、ISO 14001、ISO 14064-1、ISO 14067、ISO 45001 及 ISO 9001 之一系列永續發展,續演及社會等管理標準的訓練,與有主導稱核貨資格之成員組成。本保證係依據亞瑞仕公平交易準則執行。
基於保證團隊之章證行為、自由
亞瑞仕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台灣)於2025年07月03日簽署發行
簽證
主要查證員
林啟德
執行長
Cabin Chen

AA1000
Licensed Report
000-697/V3-ACGPK
6
亞瑞仕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AREE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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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
本報告反映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通過多元化的管理進行利害關係者的參與,如內部和外部的溝通機制以及利害關係者的活動。本報告涵蓋了與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利害關係者關注的議題,公正地報告與揭露環境、社會和治理的資訊。以我們的專業意見而言,這份報告涵蓋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包容性議題,並鎖切於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利害相關者重視的重大議題。 -
重大性
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佈永續性議題相關資訊使利害關係者得以對組織的管理與編寫進行判斷。以我們的專業意見而言,這份報告鎖切地涵蓋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性議題。 -
回應性
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來自利害關係者的要求與看法之回應。實行方法包括客戶滿意度調查和眾多的內部和外部利害關係者的溝通機制。以我們的專業意見而言,這份報告涵蓋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回應性議題。 -
衝擊性
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對其影響之生態系統進行監測、衡量和當前之流程,以呼應此報告書內與管理系統與能力相關的議題內容,並致力於全面且平衡的揭露,如能源項目的申報、及碳變盈的努力。以我們的專業意見而言,這份報告涵蓋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衝擊性議題之處理。
GRI永續性報導準則
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關符合 GRI永續性報導準則的自我宣告。基於審查的結果,我們確認報告中參照GRI永續性報導準則之相關指標已被完整揭露,部分揭露或省略。以我們的專業意見而言,此自我宣告涵蓋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永續性發展議題。
SASB及TCFD準則
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關符合SASB及TCFD準則的自我宣告。基於審查的結果,我們確認報告中參照SASB準則,揭露對附稅有重大性影響的永續面向指標,以及基於TCFD準則揭露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以我們的專業意見而言,此自我宣告涵蓋了盈正撥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永續性發展議題。
註四:
人權政策
修訂時間: 2025.12.05
盈正豫順尊重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與《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之勞動標準,並致力確保公司內外的每一個人,均能獲得平等、尊嚴的對待。本公司已制定人權政策宣言,分別以「遵循當地相關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範」、「杜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禁用童工」、「禁止不人道待遇」、「禁止強迫勞動」、「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身心健康與工作平衡」七大面向,落實於工作中。
本公司重視勞工與商業道德政策的推動,除採行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2021年發布之「GRI Standards」全球永續性報告書之準則與精神,訂定與執行人權相關政策外,並遵照主關機關頒布之「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令,訂定「工作規則」以規範公司與員工相關之權利與義務,保障員工基本人權與相關權益,確信每位員工都應該受到公平的人道對待與尊重,暨訂定「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治辦法」及提供申訴管道,以維護性別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
人權評估
公司致力於企業的永續發展與經營,亦注重提升對人與環境的關注,承擔並促進對於員工、消費者、整體環境的社會責任。為體現提供安全與健康工作場所的承諾,設置環工衛管理單位配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管理員工職安衛作業,定期舉辦在職員工一般健康檢查。並與合作夥伴攜手共進,另訂定「供應商社會責任守則」,簽訂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以擴大影響。
人權關注事項與做法
遵循當地相關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範
本公司有超然之道德標準,須遵循當地相關政府法規及國際之準則規範,且於執行業務活動時,應採用能提供員工最大保證的標準。
盈正豫順遵守各地區政府法令規定,當公司營運發生重大變化而可能影響員工權益時,或員工的職務有重大變更時,皆會提前告知與討論。
若要終止勞動契約均會依勞基法給予預告期間如下:
-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 繼續工作滿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杜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本公司於聘用、薪酬福利、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勞動權益事項上確保平等對待,不以年齡、性別、身心障礙、種族、人種、國別、宗教或其他身分地位的歧視等因素為由而有不公平的對待。
禁用童工
本公司與供應商如有雇用童工(依據勞基法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情形,皆必須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且絕對禁止童工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或從事繁重、危險性的工作,以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38號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規範內容。
禁止不人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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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禁止人身傷害、不當體罰、威脅將進行身體、性和其他騷擾、語言暴力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恐嚇等。
> 禁止強迫勞動
本公司規定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應超過當地法令規定且工作七日中應休息一日,設定考勤系統列出異常出勤情形,並設定專人檢閱異常紀錄,通知相關單位主管了解同仁工作狀況,並做適當工作安排,以照顧同仁身體健康及兼顧家庭生活品質。
> 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
本公司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依我國工會法規定,員工有組織與加入工會的權利,現行公司之員工組成職工福利委員會,關懷、促進員工福利各項措施。
>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員工的健康是企業最大的財富!職場推動健康促進,對公司而言,可提供完善的健康與安全計畫,提昇企業榮譽感與責任心,建立企業形象,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對員工而言,不僅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更可提升士氣、改善健康、增加工作滿意度,將其效益擴大至家庭與社區,創造雙贏局面。本公司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落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不定期的對工作場所進行勞工安全評估、作業檢查,擬定/規劃安全作業流程、目的在於消除危害源、預防工作傷害、降低工作傷害之風險與發生。
> 身心健康與工作平衡
本公司廠區設有健身房、盥洗室,以提供同仁閒暇時強健體魄之用。此外,所有在職同仁每三年提供一般健康檢查,前述檢查之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在安全方面,本公司半年舉辦一次勞工安全衛生暨消防安全訓練。為監督辦公環境品質,我們依年度計畫實施辦公區域清潔維護、環境消毒作業,定期委請專業機構進行飲水機飲用水水質檢測。綜上所述,以提供員工健康、安全及衛生的環境。
人權風險減緩措施
人權保障訓練作法
-
提供相關法規於新人訓練
公司對新進人員皆會安排新進人員訓練,概括公司簡介、經營理念、品質政策、工作規則、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員工環境安全與衛生介紹、誠信經營守則、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供應商社會責任守則、人權政策、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章、產品介紹、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尊重智慧財產權、福利等課程,藉以了解公司企業文化、願景及工作環境,並將相關辦法置於公司網站及內部員工系統予全體同仁遵循。 -
提供員工意見或申訴管道
本公司禁止人身傷害、不當體罰、威脅將進行身體、性和其他騷擾、語言暴力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恐嚇等。設置內外部意見回饋與申訴管道。 -
職業安全系列訓練
本公司每年舉辦勞工安全衛生暨消防安全訓練,增強環工衛觀念意識。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得依主管機關規定回訓,確保持續精進。並依工作需要參加外部專業訓練,充實知識和技能,提昇工作效率與品質,學習成長連結公司的發展目標。
本公司每年定期透過關注社會重大議題、問卷調查等方式,檢視自身營運、供應鏈與其他相關活動,以辨識、評估其中面臨風險之群體及潛在人權風險,根據潛在風險擬定人權議題控制計畫,並持續監督、改善計畫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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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權管理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 人權管理政策 | 具體方案 |
|---|---|
|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每三年為全體員工辦理健康檢查,並進行過負荷問卷調查以關懷員工身心健康。並與醫院合作,提供醫護入廠健康服務,宣導員工健康及環境安全教育,並對健康高風險個案安排健康諮詢。 |
| 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 | 廠區內設有健身中心,供員工在工作閒暇時鍛鍊身體和放鬆心情,提升工作士氣和健康指標。 |
| 杜絕不法歧視以合理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每年定期舉辦教育訓練、防災演練及勞工安全衛生宣導,培養員工正確的職業安全觀念。 |
| 本公司於聘用、薪酬福利、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勞動權益事項上確保平等對待,不以年齡、性別、身心障礙、種族、人種、國別、宗教或其他身分地位的歧視等因素為由而有不公平的對待。 | |
| 禁止強迫勞動、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 | 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同仁注重工作與生活平衡。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應超過法令規定,且工作七日中應休息一日,以照顧同仁身體健康及兼顧家庭生活品質。 |
| 推展人權政策與供應商簽署「社會責任承諾書」,共同締造永續發展。 | 對持續往來交易供應商,要求簽署「社會責任承諾書」,共同締造永續發展。截至2025年底公司持續交易往來之供應商共簽訂641份社會責任承諾書。 |
實施情形:
- 114年針對同仁實施人權保障相關宣導教育訓練,總時數為262小時,共計262人次完成訓練,占全體同仁總人數的 74%。未來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推動相關教育訓練,以提高人權保障意識,降低相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 依公司政策,本公司並無僱用童工的情形。
79
註五:
為完善及落實本公司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各面向管理功能,特設置「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轄「公司治理小組」、「企業社會責任小組」、「企業誠信經營小組」。年度永續發展工作推展計畫如下:
年度: 2026 年
| 項次 | 工作項目 | 預計執行內容 | 預計完成日期 |
|---|---|---|---|
| 1 |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政府法令、主管機關公布及公司內部各相關管理規範,規劃、統籌及追蹤各任務執行狀況。 | 依政府法令、主管機關公布及公司內部各相關管理規範於年間各相關進行內規更新、並追蹤各項執行情形。 | |
| 2 |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定期於年度終了前向董事會彙報年度計畫執行成果,並訂定次一年度執行計畫。 | 依規定進行 2026 年度各項工作: 1. ESG 報告初稿(含利害關係人問卷調查)經董事會通過 2. 年度風險評估報告 3.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 4. 資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5. 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 6. ISO14067 產品碳足跡盤查及查證 7. ESG 報告查證 8. ESG 報告書發佈 9. ISO45001 查證(年度 review) 10. ISO27001 查證(年度 review) 11. 年度推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報告 12. 年度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報告 | 1. Q2 2. Q4 3. Q4 4. Q4 5. Q2 6. Q3 7. Q3 8. 8 月(中文)/Q3(英文) 9. Q3 10. Q3 11. Q4 12. Q4 |
註:本計劃業經 2025.12.11 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后陳報近期董事會。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是 | 本公司業於103.5.12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實施迄今,並與時俱進、因應法令更新提報董事會修訂與實施。另於107.12.1依據公司治理評鑑由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專責統籌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及誠信經營等相關事務,執行情形於公司網頁公司治理專區、年報中並於董事會中報告,以透明化充分揭露的方式,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符合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的運作。並持續完善英文之公司治理專區網頁,充分揭露公司經營狀況,以供國內外利害關係人了解公司執行策略與具體措施。依法令修訂要求112.6.27新任之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4、5、8、18及21條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是 | 本公司於108.8.5董事會通過修訂「誠信經營守則」,暨於109.3.19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為誠信經營、不誠信行為之風險評估與防範具體措施。另於107.12.1依據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由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專責統籌並防範任何違法情形之產生,及設置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等機制,以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發生。並追蹤執行情形,每年度稽核計畫均納入查核項次,以確保落實及成效檢討或改善參考依據。更修定進行賄賂風險評估管控,允許匿名檢舉及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等。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7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是 | | 本公司依「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及相關法令,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訂有「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具體定義不誠信行為,及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禁止及處理作業程序等事項,為有效落實前述規範內容,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連繫平台、利害關係人聯絡資訊、客戶服務網頁,以供各類資訊需求者、資訊反饋人員,與公司各相關權責人員聯繫。且追蹤執行情形,每年度稽核計畫均納入查核項次,暨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度均提報董事會執行情形,確保落實及成效檢討或改善參考依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6、10-17、第26條規定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是 | | 公司進行商業活動時,隨時對業界交易情形加以觀察注意,另對必要之對象於金融等方面進行徵信作業,用以評估是否有不誠信之記錄,盡可能於簽訂之契約中訂定誠信行為罰則相關之條款,以避免因不誠信行為產生損失,並確保公司債權及交易過程中之誠信來往基礎。目前雖尚未完全納入雙方買賣契約部份,自105年起已請新加入之合格供應商簽署「供應商/分包商社會責任承諾書」,對之宣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等規範,以使協助落實誠信經營相關措施。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9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是 | | 本公司於董事會監督下,於107.12.1依據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成立「公司治理發展委員會」,並於108.8.5起設公司治理主管專責部份之誠信經營守則修訂,及各相關職掌業務推廣。經公布執行後,承接此前任務持續安排教育訓練或宣導作業,據以推動所有員工及關係人落實執行誠信經營政策,每年皆依規定持續在董事會中報告遵循結果,使具體落實企業誠信工作。每年度於12月份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該年度之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17條規定 |
|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是 | | 本公司為防止利益衝突,已制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英文版)、「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暨董事會運作管理作業」等相關具體規範作法及處理程序,且將上述規範陳列於公司網站。並於網站提供利害關係人專區、投資人專區等,另亦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告知各利害關係人陳述及溝通的管道(2024年度ESG報告書第17頁)。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亦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若與自身有利益關係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討論,表決時則予以迴避。如董事會討論經理人年終獎金等案時,涉及之董事均依規定迴避。ESG報告如: https://reurl.cc/nL5Myn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19及23條規定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 | 是 | | 本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內控制度,每年定期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以確認內控之設計、執行與實施,並與時俱進、因應法令更新提報董事會修訂與實施。為檢視誠信經營落實執行情形,每年度稽核計畫均納入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0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查核項次,暨公司治理發展委員會年度均提報董事會執行
情形,以確保落實及成效檢討或改善參考依據。 | |
|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
教育訓練? | 是 | | 公司除依據法令不斷更新內規外,亦積極派員參加外部相
關誠信經營之外部教育訓練及宣導會等,內部則於年度新
進人員教育訓練中進行宣導,且不定期於各項會議(勞資會
議等報告事項增加政策宣導、人權、誠信企業社會責任)積
極宣導教育員工,培養廉潔、誠信、公平、負責之態度。
參閱本公司網站公司治理\教育訓練項下
(https://reurl.cc/E1gv4R)。 |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2條規定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
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
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是 | |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已有規定檢
舉、獎勵制度及專責人員。於公司網站中亦公開公司獨立
董事、發言人及內部稽核人員聯絡方式與電子郵件信箱等
管道(路徑: https://reurl.cc/ZyZoVa),如有發現本公司人員
違反誠信行為者,可逕行檢舉。 |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3條規定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
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
相關保密機制? | 是 | |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21條中已訂
定檢舉制度,其中說明檢舉管道、應提供資訊及接獲檢舉
後之處理程序,於接獲檢舉時由專責人員依規定程序處理
,書面聲明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若經查屬
實,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經確認後依據該 |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3條規定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規範第21~23條內容為適當之處置,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將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懲戒。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是 | | 「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中明訂同仁有舉報之責任與義務,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該守則之行為時,應向主管檢舉、呈報,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調查過程中,將全力保密與保護當事人之隱私權及其人格法益,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對待。且參與調查之人員,對申訴事件內容負保密責任。違反者,由主管單位移送人事主管單位議處。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3條規定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是 | | 本公司揭露「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於公司網站:公司治理>重要公司內規之項下。(路徑: http://www.ablerex.com.tw/ch/csr_4.php)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5條規定 |
86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皆無任何違規記錄或檢舉事情發生,將持續充份溝通及傳遞正確經營理念。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強化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爰參酌「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訂定本公司的「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以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之依據,規範之精神與作法無差異。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明定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依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於本公司發言系統未正式對外發言前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而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為使內部人遵循與參照,茲將有關內部人(董事、經理人、員工、顧問等)、內線交易暨內部人股權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等,援用主管機關宣導手冊置於本公司網站 (路徑: http://www.ablerex.com.tw/ch/csr_2_1.php )以資宣導遵循。 | | | | |
註: 於 2025.12.22 公司董事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報告。
(七)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無。
(八)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酌第142頁。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之審查報告:無。
(九)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會議日期 | 常會
(臨時會) | 重要決議事項 | | | | 執行情形 |
| --- | --- | --- | --- | --- | --- | --- |
| 114.5.28 | 常會 | ◎承認事項:
議案:1.承認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 | | | 訂定 114.7.10 為分配基準日,已依股東會決議於 114.8.5 全數發放完畢。(盈餘分配合計股利配發現金 2.00 元。) |
| | | 出席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
| | | 28,680,744權 | 28,461,603權 | 47,074權 | 172,067權 | |
| | | 100% | 99.24% | 0.16% | 0.60% | |
| | | 表決方式:投票表決
表決情形:通過 | | | | |
| | | 議案:2.承認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 |
| | | 出席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
| | | 28,680,744權 | 28,460,993權 | 47,745權 | 172,006權 | |
| | | 100% | 99.23% | 0.17% | 0.60% | |
| | | 表決方式:投票表決
表決情形:通過 | | | | |
| | | ◎討論事項:
議案: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 | | | |
| | | 出席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
| | | 28,680,744權 | 28,460,791權 | 48,638權 | 171,315權 | |
| | | 100% | 99.23% | 0.17% | 0.60% | |
| | | 表決方式:投票表決
表決情形:通過 | | | | |
-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會議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114.1.15 | ◎ 報告事項: |
| 1.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
| 2.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3.本公司 113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及功能性委員會(含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 |
| 4. ABLEREX-LATAM 營業費用大幅增加效益分析。 | |
| ◎承認暨討論事項: | |
| 1.通過追認 113 年 12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新增資金貸與案。 | |
| 2.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額度案。 | |
| 114.3.11 | ◎ 報告事項: |
| 1.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
| 2.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承認暨討論事項: | |
| 1.通過承認本公司 113 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 |
| 2.通過本公司委任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 | |
| 3.通過本公司 113 年度「內控聲明書」案。 | |
| 4.通過本公司 113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撥暨分配案。 | |
| 5.通過本公司擬具 113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會議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6.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 |
| 7.通過本公司經理人、公司中高階主管及海外業務人員投保一年期海外旅平險案 | |
| 8.通過本公司 114 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及相關事宜。 | |
| 9.通過 114 年 1~2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案 | |
| 10.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額度案。 | |
| 11.通過背書保證事項。 | |
| 114.5.5 | ◎ 報告事項: |
| 1.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
| 2.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承認暨討論事項: | |
| 1.通過 114 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 |
| 2.通過本公司「ESG 永續報告書」案 | |
| 3.通過本公司為永續發展推展、支持文化藝術活動,擬捐贈 NTD100 萬元予財團法人雲林三秀園文化基金會贊助其推廣文化藝術事務案 | |
| 4.通過追認 114 年 3~4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案 | |
| 5.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額度案。 | |
| 114.8.4 | ◎ 報告事項: |
| 1.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
| 2.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3.獨立董事任職期間資格條件檢查情形報告案 | |
| 4.本公司【第十一屆公司治理評鑑成績與後續工作重點】報告案 | |
| ◎承認暨討論事項: | |
| 1.通過 114 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
|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薪工循環」部份條文案 | |
| 3.通過追認 114 年 5~7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案。 | |
| 4.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額度案 | |
| 5.通過背書保證事項。 | |
| 114.11.3 | ◎ 報告事項: |
| 1. 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
| 2. 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減資案報告 | |
| 3.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4. 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情形】報告案 | |
| 5. 本公司【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情形】報告案 | |
| 6. 本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案 | |
| ◎承認暨討論事項: | |
| 1. 通過 114 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 |
| 2. 通過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條文案 | |
| 3. 通過追認 114 年 8~10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與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新增資金貸與案 | |
| 4. 通過擬訂本公司民國 115 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114.12.22 | ◎ 報告事項: |
| 1. 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
| 2.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3.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報告案 | |
| 4. 本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報告案 | |
| ◎承認暨討論事項: | |
| 1.通過擬訂定本公司 115 年度預算案。 |
89
| 會議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2.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薪工循環」部份條文案 | |
| 3.審議本公司11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 |
| 4.通過追認 114 年 11 月份對關係人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以下簡稱 Ablerex-IT)新增資金貸與 | |
| 5.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額度案。 |
(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如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P.19)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應揭露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仟元) | 備註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林瑟凱林冠宏 | 114.1.1~114.12.31 | 4,355 | 4,355 | ||
| 林瑟凱 | 114.1.1~114.12.31 | 1,050 | 1,050 | 稅務簽證及英文報告翻譯費 | ||
| 范香琴 | 114.1.1~114.12.31 | 650 | 650 | 移轉訂價專業服務 |
請具體敘明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例如稅務簽證、確信或其他財務諮詢顧問服務)
註: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非審計公費並應附註說明其服務內容。
-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
-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五、最近二年度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 更換會計師資訊
- 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換日期 | 114/03/11 | |||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會計師輪調,變更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會計師賴宗義會計師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 | |||
| 情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不適用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其他 | |||
| 無 | V | ||
| 說明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 | |||
| 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 | |||
| 七應加以揭露者) | 不適用 |
- 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計師姓名 | 林冠宏 |
| 委任之日期 | 114/03/11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不適用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不適用 |
- 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條第6款第1目及第2目之3事項之函復: 不適用
(二) 本公司最近年度之簽證會計師:
| 年度 | 事務所名稱 | 簽證會計師 |
|---|---|---|
| 110~111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周茂姿、賴宗義 |
| 112~113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林瑟凱、賴宗義 |
| 114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林瑟凱、林冠宏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90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註1) | 姓名 | 114年度 | 115.3.31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董事長(大股東) | 許文 | 0 | 0 | 0 | 0 |
| 董事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 | 漢唐集成(股)公司 | -151,000 | 0 | 0 | 0 |
| 漢唐集成(股)公司-代表人 | 潘麗雲 | -151,000 | 0 | 0 | 0 |
| 董事 | 陳友安 | 0 | -1,600,000 | 0 | 0 |
| 董事 | 宋建凱 | -8,000 | 0 | 0 | 0 |
| 董事 | 何俊輝 | 0 | 0 | 0 | 0 |
| 總經理 | 黃敏洲 | 4,000 | 3,000 | 0 | |
| 行政管理處副總 | 蕭宗啟 | 0 | 0 | 0 | 0 |
| 研發部執行副總 | 李家閔 | 0 | 0 | 0 | 0 |
| 公司治理主管 | 趙順德 | -2,000 | 0 | 0 | 0 |
| 第一事業部經理 | 傅燕章 | 0 | 0 | 0 | 0 |
| 財務部經理 | 林志峰 | 0 | 0 | 0 | 0 |
| 會計部副理 | 廖敏亨 | 0 | 0 | 0 | 0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二)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應揭露該相對人之姓名、與公司、董事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所取得或質押股數。
股權移轉資訊:無。
股權質押資訊:
| 姓名
(註1) | 質押變動原因(註2) | 變動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質押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陳友安 | 解質 | 114.11.25 | 華南銀行 | 無 | 2,485,763 | 5.52% | 0 |
註1:係填列公司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2:係填列質押或贖回。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96
| 姓名
(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漢唐集成(股)公司代表人:李惠文 | 13,089,502 | 29.09% | 0 | 0 | 0 | 0 | 李惠文 | 董事本人
為負責人 | |
| 李惠文 | 167,000 | 0.37% | 0 | 0 | 0 | 0 | 漢唐集成(股)公司 | 主要股東
之代表人 | |
| 許文 | 9,638,177 | 21.42% | 219,973 | 0.49% | 0 | 0 | 杜淑娟 | 配偶 | |
| 陳友安 | 2,485,763 | 5.52%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正盈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柯惠華 | 745,000 | 1.66%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柯惠華 | 205,000 | 0.46% | 0 | 0 | 0 | 0 | 正盈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 主要股東
之代表人 | |
| 廖敏亨 | 665,800 | 1.48% | 31,000 | 0.07% | 0 | 0 | 無 | 無 | |
| 蔡輝俊 | 443,000 | 0.98%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花旗託管柏克萊
資本SBL/PB投資專戶代表人-安孚達 | 374,000 | 0.83%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安孚達 | 0 | 0 | 0 | 0 | 0 | 0 | 花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 主要股東
代表人 | |
| 匯豐託管阿卡迪
恩新興市場微量
資本證券代表人:紀睿明 | 370,000 | 0.82%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紀睿明 | 0 | 0 | 0 | 0 | 0 | 0 | 香港商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 主要股東
代表人 | |
| 楊謝瑞利 | 282,000 | 0.63%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杜淑娟 | 219,973 | 0.49% | 9,638,177 | 21.42% | 0 | 0 | 許文 | 配偶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92
114年12月31日/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註) | 本公司投資股份 | | 董事、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 綜合投資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盈正豫順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
Ablerex Electronics (Samoa) Co., Ltd. | 6,635,000 | 100% | - | - | 6,635,000 | 100% |
| Ablerex Corporation | 250,000 | 100% | - | - | 250,000 | 100% |
| 愛普瑞斯國際有限公司
Ablerex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 10,000 | 100% | - | - | 10,000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S)Pte. Ltd. | 2,140,763 | 100% | - | - | 2,140,763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U.K. Limited. | 100,000 | 100% | - | - | 100,000 | 100% |
| 和田電氣株式會社
WADA DENKI CO., LTD. | 2,970 | 99% | - | - | 2,970 | 99% |
|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 100,000 | 100% | - | - | 100,000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LTD.(Ablerex-GB) | 10,000 | 100% | - | - | 10,000 | 100% |
| 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Ablerex Electronics (Suzhou) Co., Ltd. | 5,460,000 | 100% | - | - | 5,460,000 | 100% |
| 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
Ablerex Electronics (Beijing) Co., Ltd. | 1,175,000 | 100% | - | - | 1,175,000 | 100% |
| 盈正豫順海外有限公司
Ablerex Overseas Corporation Limited | 6,635,000 | 100% | - | - | 6,635,000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 20,000 | 100% | - | - | 20,000 | 100% |
|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 3,650 | 86% | - | - | 3,650 | 86% |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股本形成
單位:股;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87/5 | 10 | 2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0 | 豫順公司創立股本 | 無 | 註1 |
| 90/8 | 10 | 14,080,000 | 140,800,000 | 14,080,000 | 140,800,000 | 豫順公司減資59,200,000元 | 無 | 註2 |
| 91/5 | 10 | 25,680,000 | 256,800,000 | 25,680,000 | 256,800,000 | 豫順公司與盈正公司合併增資116,000,000元 | 無 | 註3 |
| 93/7 | 10 | 45,000,000 | 450,000,000 | 31,000,000 | 310,000,000 | 現金增資53,200,000元 | 無 | 註4 |
| 96/6 | 13 | 80,000,000 | 800,000,000 | 38,000,000 | 380,000,000 | 現金增資56,000,000元;盈餘轉增資14,000,000元 | 無 | 註5 |
| 98/6 | 10 | 80,000,000 | 800,000,000 | 40,609,666 | 406,096,660 | 盈餘轉增資21,660,000元;員工股票紅利4,436,660元 | 無 | 註6 |
| 99/9 | 185 | 80,000,000 | 800,000,000 | 45,000,000 | 450,000,000 | 現金增資43,903,340元 | 無 | 註7 |
| 112/7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45,000,000 | 450,000,000 | 額定資本額增加 | 無 | 註8 |
註1:核准日期及文號:87.5.13北縣商聯乙字第201986號
註2:核准日期及文號:90.8.22經(90)商字第09001333510號。
註3:核准日期及文號:91.5.6經授商字第09101142020號。
註4:核准日期及文號:93.7.21經授中字第09332449600號。
註5:核准日期及文號:96.6.6經授中字第09632217300號。
註6:核准日期及文號:98.6.5金管證發字第0980027682號、98.6.23經授中字第09832481880號
註7:核准日期及文號:99.7.27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173號、99.9.14北府經登字第0993154872號
註8:核准日期及文號:112.7.11新北府經司字第1128046781號
2.股份種類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 | ||||
| 普通股 | 45,000,000 | 155,000,000 | 200,000,000 | -- |
註:本公司股票於99年9月9日登錄上櫃交易。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94
(二)主要股東名單:持股比例達 5% 以上之股東或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惠文) | 13,089,502 | 29.09% |
| 李惠文 | 167,000 | 0.37% |
| 許文 | 9,638,177 | 21.42% |
| 陳友安 | 2,485,763 | 5.52% |
| 正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惠華) | 745,000 | 1.66% |
| 柯惠華 | 205,000 | 0.46% |
| 廖敏亨 | 665,800 | 1.48% |
| 蔡輝俊 | 443,000 | 0.98% |
| 花旗託管柏克萊資本 SBL/PB 投資專戶代表人-安孚達 | 374,000 | 0.83% |
| 安孚達 | 0 | 0.00% |
| 匯豐託管阿卡迪恩新興市場微量資本證券(代表人:紀睿明) | 370,000 | 0.82% |
| 紀睿明 | 0 | 0.00% |
| 楊謝瑞利 | 282,000 | 0.63% |
| 杜淑娟 | 219,973 | 0.49%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規定,本公司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擬定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其中之百分之六~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3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董事酬勞限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本公司盈餘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例,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於當年度本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法定盈餘及資本公積全部或一部分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
95
本公司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原則以至少提撥百分之三十分派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本次股東會擬議之股利分配情形: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114年度稅後純益 | 180,903,264 | |
| 加:民國 114 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 1,305,336 | 舊制退休金精算差異數 |
| 114年度純益小計 | 182,208,600 | |
| 減:提列法定公積(10%) | -18,220,860 | |
| 減:特別盈餘公積 | -28,039,805 | 其他股東權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加:113年度未分配盈餘 | 113,580,863 | |
| 114年度可供分配之盈餘 | 249,528,798 | |
| 減:股東現金股利 | 146,250,000 |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3.25 元 |
| 本期未分配盈餘餘額 | 103,278,798 |
註:114年盈餘現金分配案業於115年3月11日經董事會通過。
3.預期股利政策有重大變動之說明:無此情形。
(四)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114年度盈餘,並無無償配股之情事,且本公司並未公開完整式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五)員工、董事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第25條之1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六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本公司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民國114年員工酬勞估列金額為14,652仟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為4,603.5仟元,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形,分別以 6.03% 及 1.97% 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嗣後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派11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4,652仟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4,603.5仟元。前述分派金額,與114年度帳上估算金額一致。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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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現金配發員工酬勞,無股票分派,故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均為 0%。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113 年度本公司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數及董事會決議分派情形如下表,實際分派金額與 113 年度帳上估算金額一致。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度員工酬勞與董監酬勞分派 | ||||
|---|---|---|---|---|
| 項目 | 113年12月31日 | |||
| 帳載估列金額 | 114年3月11日 | |||
| 董事會決議分派 | 差異數 | 差異原因說明 | ||
| 董事酬勞(現金) | $2,405 | $2,405 | $0 | 無差異 |
| 員工酬勞(現金) | $7,481 | $7,481 | $0 | 無差異 |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參與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被併購及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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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本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不斷電系統設備之製造及銷售。
(2)主動式電力濾波器之製造及銷售。
(3)太陽能電力轉換系統設備之製造及銷售。
(4)代理大容量不斷電系統以專案工程方式銷售及服務。
(5)提供維護及技術服務業務。
2.主要產品及其營業比重
| 年度
主要產品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銷售額 | 比重(%) | 銷售額 | 比重(%) |
| 不斷電系統(簡稱UPS) | 1,144,865 | 37.86% | 1,124,609 | 33.52% |
| 專案工程 | 1,074,473 | 35.53% | 1,437,954 | 42.86% |
| 勞務收入 | 153,033 | 5.06% | 155,717 | 4.64% |
| 主動式電力濾波器
(簡稱APF) | 82,143 | 2.72% | 57,586 | 1.72% |
| 太陽能電力轉換器
(簡稱PV Inverter) | 49,950 | 1.65% | 44,908 | 1.34% |
| 其他 | 519,670 | 17.18% | 534,510 | 15.92% |
| 合計 | 3,024,134 | 100.00% | 3,355,284 | 100.00% |
3.公司目前之主要商品(服務)項目:
(1)自行研發、製造及銷售單相20KVA(含)以下之不斷電系統設備(簡稱單相UPS或小型UPS)。
(2)自行研發、製造及銷售三相10KVA(含)以上之不斷電系統設備(簡稱三相UPS或中大型UPS)。
(3)代理銷售歐洲SOCOMEC品牌之三相15KVA(含)以上之中大型不斷電系統設備(簡稱三相UPS或中大型UPS)。
(4)自行研發、製造及銷售改善電力品質之設備「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ctive Power Filter, 簡稱 APF),又稱「主動式電力諧波調節器」(Active Power Harmonics Conditioner)
(5)自行研發、製造及銷售綠色能源系統設備「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Photovoltaic)Inverters,簡稱PV Inverter),又稱Solar Inverter。
(6)提供OEM/ODM/OIM(Original Innovative Management建立產品創新與原創設計)等型式之設計與製造服務。
(7)上列產品之維護及技術服務業務。
4.計畫開發之新產品(服務)
(1)高效率、小型化、輕量化、智慧化、模組化、網路化與分散式等多功能UPS新技術開發。
(2)三相高頻並聯之中大型UPS
(3)高精度電力品質管理技術
(4)併網型PV Inverter
(5)電源管理/監控之軟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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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智慧電網(Smart Grids)相關產品
(7)大容量儲能系統ESS
(二)產業概況:
-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不斷電系統(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簡稱UPS)
近年來,隨著高科技電子產品蓬勃發展,高科技廠中用以控制製程之電腦及精密儀器設備之操作均需仰賴高品質及可靠度佳的電源供應,才能維持其正常運轉,不良的電力品質可能造成精密儀器設備的錯誤動作,甚至造成製程中斷,導致嚴重的損失。常見之電力品質的問題,如電壓失真、過壓、欠壓及電力中斷等,如何提供高品質及可靠度佳的電源已成為電力公司及用戶非常重要的研究課題。為避免電力中斷或是電壓不穩定之問題,用戶大都會加裝不斷電電源系統(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UPS)以確保電力品質,進而提升精密儀器設備運作的可靠度。
不斷電電源系統可在蓄電池容量範圍之內藉由電力轉換介面來提供市電電源異常時設備所需之電力,因此被大量的用來作為資訊與通訊設備及精密儀器設備之備用電源,用以防止瞬間斷電所造成的設備操作中斷,以提升設備運轉之可靠性,所以不斷電電源系統之需求也不斷的成長。
不斷電電源系統大致上可分為三大類:離線式(Off-line)、在線式(On-line)及在線互動式(Line interactive),此三類不斷電電源系統皆有其優缺點及適用場合。常見之離線式不斷電電源系統為單相低容量產品,且功能較少,售價亦較低,目前普遍應用於個人電腦與其周邊設備上,該類不斷電電源系統屬熱待機待命型,在市電電源正常時該類不斷電電源系統與負載間之開關為開啓的,以避免市電電源與不斷電電源系統間之環流,但在市電電源異常時,負載需承受幾毫秒因開關轉態所造成之斷電時間,導致負載之運轉效能因而降低。在線式不斷電電源系統是將市電電源提供之交流電能經一交流/直流電力轉換器轉換成直流電能,部分直流電能儲存於電池組,部分直流電能再經由一直流/交流變流器轉換成穩定可靠之交流電源輸出以供給負載,使用在線式不斷電電源系統時,負載與市電電源間包含兩級電力轉換器,因此負載之電力品質將不會受到市電電源的影響,可提供負載設備最佳的電力防護方案,因此在線式不斷電電源系統較常應用在對電源品質要求較高之儀器設備上,但由於此型不斷電電源系統負載所需之電力需經兩級電力轉換器轉換,因此電路設計上較為複雜,且效率較低。至於在線互動式不斷電電源系統係以電力轉換器與市電電源並聯運轉技術為基礎,其電力轉換器同時負責電池充電及放電之電能轉換工作,即市電電源正常時,由市電電源直接供應負載且經電力轉換器對電池進行充電,市電電源異常電池儲能經電力轉換器提供電力至負載,此型不斷電電源系統架構較為簡單且成本較低,且由於市電電源正常時,負載所需的電力由市電電源直接提供,故無經常性的能量耗損,但仍有轉換時間的問題。
近年來為了提高在線式不斷電電源系統之效率,其操作模式除了三級電力轉換器轉換外,另增加一經濟運轉模式,操作在經濟運轉模式時,在線式不斷電電源系統之直流/交流變流器設定在熱待機狀態,而負載直接由市電電源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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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三種不斷電電源系統架構之優缺點比較
| 種類 | 優點 | 缺點 |
|---|---|---|
| 離線式 | ||
| (Off-Line) | 1.電路簡單 | |
| 2.電能效率較高 | ||
| 3.成本低、體積小 | 1.短暫電力中斷(約1ms) | |
| 2.缺乏穩壓功能,電力品質易受市電電源影響 | ||
| 在線式 | ||
| (On-Line) | 1.無短暫電力中斷 | |
| 2.幾乎可以改善所有市電端電源品質問題 | 1.成本較高 | |
| 2.控制電路較複雜 | ||
| 3.效率較差 | ||
| 在線互動式 | ||
| (Line Interactive) | 1.電路簡單 | |
| 2.成本低 | 1.短暫電力中斷 | |
| 2.控制機構較複雜 |
A.離線式(Off-line)
離線式不斷電系統之架構,主要包含交/直流電力轉換器、蓄電池及逆變器,當電源正常時所需電力直接由市電供應,另一部份則透過交/直流電力轉換器對蓄電池充電,逆變器則無載運轉,故負載之電力品質直接取決於市電;當市電中斷時,逆變器即將存在蓄電池的電力轉換成交流電,供設備繼續使用。一般離線式不斷電系統只能提供備援電力,並無法改善電力品質,且市電中斷時瞬間會有短暫切換的轉換時間,因離線式不斷電系統並非真正不斷電而是所謂「瞬中斷」,當電壓低於容許值時開關自動切換,改由蓄電池供電,但設備使用者沒感覺仍能繼續工作,而這段「瞬中斷」到電池供電的反應時間應小於0.1秒;此外,離線式UPS所輸出的波形多為方波,僅適用於一般個人用電腦設備,因此,該產品多用於一般小型系統或重要性較低的設備。

離線式不斷電系統
B.在線式(On-line)
在線式不斷電系統除其電力架構較離線式複雜外,最大的不同是電流的控制方式。當市電正常供電時,電力通過交/直流電力轉換器後將一部份直流電供應蓄電池充電,另一部份則轉為交流電供應設備所需,當市電中斷時,逆變器持續提供繼電力,但來源轉由蓄電池供電,因此沒有電力中斷問題,正由於設備與市電間有在線式不斷電系統作隔離,電力品質可經由在線式UPS有效控制,電壓過高、過低、突波、電波干擾及頻率飄移等現象均可獲得改善,且輸出波型為正弦波可適用於所有設備,因此,適用於電力品質要求較高的精密儀器設備。

在線式不斷電系統
C.在線互動式(Line-interactive)
在線互動式不斷電系統原理與離線式相去不遠,最大特色在於交/直流電力轉換器與逆變器同為一個電力轉換器,這個電力轉換器除了平時對電池進行充電外,一但市電中斷時電力轉換器便會自動取代逆變器,將電池的電力釋放供設備使用,由於其產品設計上市電正常供電時並未經過轉換器,故電力中斷時仍有「瞬中斷」,但其瞬中斷到電池供電的反應時間小於0.04秒,另在線式互動式UPS所輸出波型為正弦波,所適用之設備較離線式UPS更為廣泛,由於在線互動式上互動式不斷電系統功能介於在線式與離線式之間,較適合小型企業或是網站伺服器使用。

在線互動式不斷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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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電電源系統可在蓄電池容量範圍之內藉由電力轉換介面來提供市電電源異常時設備所需之電力,因此被大量的用來作為資訊與通訊設備及精密儀器設備之備用電源,用以防止瞬間斷電所造成的設備操作中斷,以提升設備運轉之可靠性,故有其固定之市場存在價值。再者;伴隨著愈來愈多電子設備如有線電視、寬頻上網、無線通訊基地台、監控系統、保全系統及汽車等等,原本UPS不存在的市場,逐漸開始增加對其需求,預計未來UPS的市場將有很大的成長機會。而本公司因於設立時即從事UPS研發及製造,主攻具技術門檻之高階型在線式UPS,且不斷改良在線互動式UPS的功能,以期用較低的成本達最大效能以符合客戶需求,避免與其他廠商在低階離線式UPS市場產生低價競爭的窘境。
(2)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ctive Power Filter)
由於功率半導體元件的製造技術與電力電子應用技術的快速發展使電力電子設備廣泛的應用於各種領域中。電力電子設備有高輸入電流諧波與低輸入功因之缺點,而諧波電流導致電力品質的惡化。近年來精密儀器設備被廣泛的應用於工業界,它們對電力品質的要求相當高,所以電力公司不得不制定諧波管制標準來限制用戶的諧波量,以維持配電系統的電力品質。
傳統上被動式電力濾波器是由被動元件電感器及電容器所組成,由於價格便宜,所以目前廣泛地運用於抑制諧波;然而,被動式電力濾波器有如下的缺點:(1) 電力系統阻抗的變化嚴重地影響濾波特性。(2) 電源電抗與被動式電力濾波器之間可能產生並聯諧振,使得負載諧波電流被放大,並產生較大的諧波電壓失真。(3) 電源電抗與被動式電力濾波器之間可能產生串聯諧振,它可能導引其它非線性負載之諧波電流流入被動式電力濾波器,而造成被動式電力濾波器之過載。(4) 由於系統之狀態變化或濾波器電容或電感值之偏移,使得濾波器參數設計不易。(5) 濾波特性固定無法隨負載變化。基於以上之缺點,所以近年來有主動式電力濾波器被提出來,它是利用功率半導體開關元件,如GTO、IGBT、電力電晶體等組成之電力轉換器,此設備除了可以解決諧波的問題外,同時亦能補償虛功,使得市電輸入電流變成與市電電壓同相位之純正弦波。主動電力濾波器之架構包含了換流器、儲能元件及控制電路等三部分。傳統上,大都利用被動式電力濾波器來抑制諧波,但其尚存在許多目前技術仍無法克服之缺點。而主動式電力濾波器為近年來利用電力電子技術所發展出來之諧波改善設備,其能同時抑制諧波與功因改善。
目前抑制諧波之濾波器主要有三種,一為傳統之被動式電力濾波器 (Passive Power Filter;簡稱PPF),二為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ctive Power Filter;簡稱APF),三為混合式電力濾波器(Hybrid Power Filter;簡稱HPF)。茲就三種濾波器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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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被動式電力濾波器 (Passive Power Filter)
傳統上被動式電力濾波器(PPF)是由被動式元件:電容器、電抗器及電阻器所組成。但某些被動原件的特性卻也造成被動式濾波器(PPF)一些先天上的問題。例如:被動式濾波器的諧波吸收效果會因系統的阻抗變化而隨著一起變化。另外,如果系統外部之不明諧波流入該系統或因為系統本身負載變化、新增加諧波之負載,亦有可能使既有之被動式電力濾波器(PPF)因過載或共振而造成事故。另外其使用之電力電容器及電感器都存在著誤差值,且隨著使用時間增長及溫度變化均會造成電力電容器或電感器之值產生漂移,因而降低其濾波性能,另被動元件體積與重量龐大,需佔用較大空間。
B. 主動式電力濾波器 (Active Power Filter)
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是應用電力電子技術之交直流變換設備,依據負載端的需求產生一與負載諧波電流反相的諧波電流注入電力系統,此諧波電流與負載諧波電流相互抵消,達到濾除諧波的效果。用以改善諧波電流所導致的一些破壞問題,如變壓器過熱、電壓失真及機器故障等。然而由於大功率之電力電子元件其切換頻率受限,使得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之電力容量有所限制。
C. 混合式電力濾波器 (Hybrid Power Filter)
因被動式與主動式電力濾波器各有其難以克服的問題存在,所以結合主動式與被動式電力濾波器之設備相繼被提出,稱之為混合式電力濾波器(HPF);其原理是藉由加入一電力轉換器以改善被動式電力濾波器(PPF)特性,並解決其易與系統阻抗發生共振問題;另一方面,由於被動式電力濾波器之使用,相較於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可有效降低電力轉換器的容量,使混合式電力濾波器(HPF)易於應用在較大容量之濾波系統上。
本公司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的研究技術係採用即時響應控制方法,即可以在每一個電流週期內的任一點進行即時補償,依據負載端的需求產生一與負載諧波電流反相的諧波電流注入電力系統,此諧波電流與負載諧波電流相互抵消,使得電力系統端得到接近正弦的電流波形,達到濾除諧波的效果,此種快速響應能力特別適合負載量有大幅變化之設備,如維持水壓或氣壓用的泵浦、高階的載客或載貨電梯及高科技產業等。目前世界上主要以美、日等大廠為主如FUJI、TOSHIBA、MERLIN及ABB等,反觀台灣目前尚無其他大型領導廠商,公司產品以即時響應控制方法,使得主動式電力濾波器的暫態響應能力極佳,可以在每一個電流週期內的任一點進行即時補償,不似其它的產製品因採用快速傅立葉轉換(FFT)方法,使得負載再變化延遲兩週之後才有響應輸出,除突破現階段產品架構與技術運用外,更符合國際安全規範,讓該產品銷售範圍更佳廣泛,並打破一般傳統高規格產品其安全規範必定無法突破之迷思,為目前國內深具競爭性產品,加上本公司2012年新產品最新研製之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150A歐規/美規系列機種,在未來預計對本公司營運成長將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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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
A.全球太陽能市場現況:
相較於100年,太陽能逆變器的需求在歐洲明顯下降許多,還好得利於中國市場的爆炸性成長,101年銷售總量統計達到31GW,仍有5%的增長,但因為市場價格的急劇下滑而使得製造商的實質收入不增反減。
根據IMS Research的預測,太陽能逆變器的市場仍會繼續增長,尤其在106年可以期待有比較明顯的需求增長。預測小型商業建築的太陽能系統(通常採用10~100kW)和太陽能電站(一般裝置500kW或以上)的逆變器需求之增長比例將會比較明顯;住家型的太陽能系統需求增長則並不顯著。
未來的太陽能系統安裝量估計有60%將發生在亞洲,主要是中國大陸,這個部分則幾乎都是太陽能電站;住家型的太陽能系統需求恐只能對日本市場有所期待。
B.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種類
(i)獨立型系統(Stand-Alone System)
指可單獨供應目前其所需之電力,而不需與電力公司的配電傳輸網路作為並聯。由於在夜間或陰雨天無法由太陽光電產生電力,因此獨立型系統加入了蓄電池組,在陽光充足時儲存適當電力,以提供穩定之電源。獨立型系統主要可應用於電力輸配線不容易到達或無法供電的地區,如人口稀少的山區或離島,其次也常運用於道路標示,資訊顯示板或路燈照明等電器支小型電力系統。

(ii)市電並聯型(Grid-Connected System)
太陽光電系統市電負載並聯,平時與太陽光電系統並聯發電,提供負載,不足的電力由台電供電。好比將市電電力系統當作一個無限大、無窮壽命的免費蓄電池。
併聯型系統示意圖

(iii)緊急防災(混合)型(Hybrid System)
太陽光電系統和市電及蓄電池搭配。平時太陽光電系統並聯發電,並供負載及充電,夜間由台電供電。刮颱風、下大雨,電力中斷時,仍有足夠的蓄電池可安排救災,等到市電恢復時就沒有問題。
混合型系統示意圖

本公司投入太陽能轉換器之研發主要運用及突破技術如下
a.抗孤島效應技術
所謂孤島效應是當市電斷電時,太陽能電力轉換器若持續發電,會形成一個孤立的發電系統,一方面可能會造成使用者局部性的電力不穩定現象,另一方面,也可能由於太陽能電力轉換器持續供電,相連接的電網(太陽能電力與市電電力聯結、並聯)仍處於上電狀態,可能造成台電維護人員觸電危險。所以一旦發生市電斷電,太陽能電力轉換器必須即時脫離電網,此時太陽能繼續發電提供使用,惟已與市電系統脫離,以保護相關連結電子系統與操作人員的安全。目前一般產品所設計孤島現象的偵測技術主要為被動方式,也因此造成大多數之孤島效應偵測技術有不靈敏及產生干擾現象問題,所以穩定度大打折扣。運用硬體及軟體方式,將理論實現於控制DSP的程式運算解決方案整合主動與被動兩者優點突破現有之技術瓶頸。
b.最大功率追蹤法
太陽能板的輸出功率會受到外界環境因素,如日照強度、溫度、元件老化及光電材料等影響。為了要讓太陽光電池發揮最大的效能,必須對PV-Inverter加以適當之控制,使其在各種不同工作環境之下,均能自太陽光電池汲取最大功率,此控制方法即所謂之最大功率追蹤。
c.並網控制技術
由於太陽光發電系統將太陽能光電板所產生的能量直接將電力並聯饋入電網,因此相關的保護措施必須發展完備。將電力饋入電網,可能面臨的一些技術與法規問題就必須解決,諸如電力系統的穩定性。設計一個多功能的太陽光發電系統,牽涉多種不同功能的電力轉換,因此其中也包含許多控制的問題。因此我們運用數位控制DSP的高運算性能做為控制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Inverter)系統解決方案。
(4)家用儲能系統(Residential Energy Storage System)
由於太陽能屬於間歇性能源,容易受到環境因素之影響,使其輸出功率不穩定且難以預測,當大量建置市電併聯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時,太陽能之間歇特性將顯著的影響電網,造成電網的電壓及頻率波動,使電網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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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穩定性及供電品質變差,故市電併聯型太陽能發電系統之發展受到限制。為有效的減緩太陽能間歇特性對電網造成之衝擊,提高太陽能發電系統之穿透率,電池儲能系統可解決因再生能源併網容量增加時,所引起的電壓擾動與電力品質不佳問題,成為智慧電網技術中的重要一環。由於有智慧電網的建置,可實現電業自由化,以實施時間電價的收費機制。用戶可於離峰用電時段以時間電價最低時買進電力,進行電池的儲能。並於尖峰用電時段將電池之電力釋能,以避開高電價之用電時段,甚至可出售至電網。另外其在市電正常時可藉由控制電池組之充/放電能使太陽能發電系統具有夜間供電的能力並提供自給自足功能,減輕太陽能間歇特性對電網造成之衝擊,當市電斷電時可與電網切離轉換成一獨立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持續對負載供電。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UPS產製流程

本公司為不斷電電源供應器之專業設計、生產製造廠商,其產品上游主要為零組件(變壓器、箱體、線材、電容器、PCB等)供應商、電池供應商及軟體開發公司,所產製產品則透過整體經銷網路提供下游終端使用者如:醫療、航空、軍事設備、金融、保全、核電、石化、通訊、電腦設備等各類產業使用。
在網際網路、資訊及通訊產業蓬勃發展下,對電力供應品質的要求亦愈趨嚴格,吸引更多企業體利用UPS保護公司電腦設備,帶動了對UPS之需求,故本公司產業之未來成長潛力相當可期。
(2)主動式濾波器產製流程

本公司為主動式電力濾波器(簡稱APF)的專業設計、生產製造廠。此產品上游主要為零組件(變壓器、箱體、線材、電容器、PCB等)之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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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電池供應商及軟體開發公司,所產製產品則透過整體經銷網路提供下游終端使用者如:鋼鐵機械廠、通訊設備、大型工業設備、台電輸電配線網路及其他需改善諧波之場地或設備等各類產業使用。
現今各類產業對電力供應品質的要求已愈趨嚴格,促使更多產業需使用APF來改善用電的品質,降低用電的虛耗損失。且因此項產品技術門檻高,國內外廠商並不多,故本公司APF產品相當具競爭優勢,亦為本公司主力推展的產品之一。
(3)太陽能光電產製流程

公司為太陽能光電產業鏈扮演著系統及轉換器區塊,設計生產製造PV Inverter,所產製產品則透過整體經銷網路提供下游系統整合如:建築業、電信業、公共工程、科技廠房等..各類產業使用。
因為太陽能光電產業在未來具有龐大商機。目前在高技術門檻之限制下國內競爭廠商並不多,本公司產製之PV Inverter在品質及價格競爭力上有一定的優勢,目前已成為全球領導廠商之一,並為不少全球大廠指定之ODM供貨對象,已成為本公司帶來更多收益之產品。
(4)家用儲能系統產製流程

公司為家用儲能系統產業鏈扮演著系統及轉換器區塊,設計生產製造ESS轉換器,所產製產品則透過整體經銷網路提供下游系統整合如:建築業、電信業、公共工程、科技廠房等..各類產業使用。
因為儲能系統產業在未來具有龐大商機。目前在高技術門檻之限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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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競爭廠商並不多,本公司產製之ESS轉換器在品質及價格競爭力上有一定的優勢,目前已成為國內領導廠商,並為不少國內系統大廠指定之ODM供貨對象,已成為本公司帶來更多收益之產品。
3.產品之發展趨勢
(1)不斷電系統(UPS)
A.模組化趨勢,避免過度配置
模組化UPS由多個模組組成,方便擴充。採用傳統UPS往往會造成電源系統配置過度,例如:用戶實際電源負載為12KVA,但為了避免往後擴展麻煩,而採購20KVA傳統式UPS,這將會造成系統的過度配置,而採用模組化UPS將不會遇到類似問題。
B.產品設計的多元化及消費性電子化
未來UPS系統繼續朝向體積小、重量輕、高效率及低噪音等特點。使得UPS系統逐步由大型機房走向一般辦公室。因此在外觀及操作上需格外重視,讓操作者更為舒適。
C.朝向智慧化及網路化發展
隨著科技不斷創新,使用者對於UPS的品質與功能的需求也持續增加。傳統類比電力控制的UPS也走向全數位控制,透過UPS內部的CPU對機器參數進行編程控制,一台UPS可以同時連接多台電腦系統;更可利用通訊介面與電腦系統並配合智慧化監控軟體及網路協定,使用戶更方便、更有效在本地甚至遠端分析及管理整個電腦及UPS系統。
D.高可靠性及安全性
UPS系統將朝向更具可靠性及安全性發展
(a)自動偵測:開機時UPS即開始進行元件(逆變器及電池等)負載的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
(b)自我保護:通過自我保護設計,不論是UPS超載、短路或UPS溫度過高,UPS皆會自動關機以減少因UPS故障而導致其他硬體損失。
(2)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
抑制諧波一直是電力品質改善的重要課題,隨著非線性負載的快速成長,造成電力品質每況愈下,迫使電力公司不得不訂下諧波管制標準來限制用戶產生的諧波量,以維持整個系統的電力品質。因此未來濾波器的發展除朝向高功率發展外,並將具有多重功能如:虛功補償及抑制電壓等功能;目前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的價格較被動式濾波器昂貴,尤其在負載大於500kW時,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將變得不經濟,因此另有混合式的濾波器的架構產生,該種濾波器係結合主動式與被動式優點所組合成的濾波架構,在未來將會是改善諧波技術的一種趨勢。
(3)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
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未來除將朝向高功率發展外,另可朝向其他替代性能源發展如風力發電以利擴大市場。本公司於97年已取得國內首張PV Inverter之Intertek GS證書,目前更陸續通過德國、西班牙、法國、義大利、比利時、英國、美國、日本等國家認證,且公司將持續依市場脈動向更多國家申請認證,對未來擴展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市場將有所助益。
(4)家用儲能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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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儲能系統(ESS)未來除將朝向高功率發展且商用外,另可解決其他替代性能源發展如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發電之先天不足所造成之問題以利擴大市場。本公司於105年陸續申請德國、澳規、日本等國家認證,對未來擴展儲能系統(ESS)市場將有所助益。
4. 產品之競爭情形
本公司目前主要產品為不斷電系統(UPS)、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及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其產品性質及其是否可替代性說明如下:
(1) 不斷電系統(UPS)
所謂不斷電系統(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取其簡稱為UPS)顧名思義,就是當停電時能夠緊急取代市電,供應電力給設備,就如同緊急照明設備一樣。但不斷電系統的設計更精密,能使市電與電池或變流器之轉換時間更短,彌補一般燃油發電機或其他緊急電源中斷時間過長之缺點,且不會造成使用燃油發電機所產生之噪音及空氣污染等問題。故除非一般發電機能有效改善其供電速度及減少環境污染等,否則尚無法完全取代不斷電系統。
(2) 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
濾波器主要係用於改善電力品質、抑制諧波之設備,目前共分三類分別為主動式、被動式及混合式,各有其優缺點。現階段濾波器將朝向更高效率及更多功能發展,未來除非有新的抑制諧波設備發明否則目前尚未有相關替代品。
(3) 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
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主要係用於將太陽能電池板(Solar Panels)所蓄之直流電力轉換為交流電,以便於使用及與市電電網並聯。未來除非有新的轉換設備或太陽能電池本身可直接將直流電轉換為交流電,否則目前尚未有相關替代品。
(4) 家用儲能系統
儲能系統轉換器(ESS)主要係用於將太陽能電池板(Solar Panels)所蓄之直流電力轉換為交流電或儲存於電池槽,以便於使用及與市電電網並聯。未來除非有新的轉換設備或太陽能電池本身可直接將直流電轉換為交流電,否則目前尚未有相關替代品。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於成立之初即開始設置研發單位,初期專注於小型UPS之研究與開發,隨著新產品及新技術的開發,研發單位的編制也隨之擴編,目前研發部門依主要產品區分為單相UPS組、三相UPS組、E.P.組。另,編制機構設計組、技術支援組、軟體組、製程設計組、安規組、Layout組、PJM組及技術發展組;以配合前述三產品組別進行產品完整開發,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及服務。茲將研發組織及各部負責項目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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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 | 組別 | 主要工作內容 |
|---|---|---|
| 研發部 | 單相UPS組 | 負責單相UPS之產品與技術研究開發。 |
| 三相UPS組 | 負責三相UPS之產品與技術研究開發。 | |
| E.P.組 | 負責APF(主動式電力濾波器)、電力管理系統之產品、儲能系統等綠色能源、智慧電網之產品與技術研究開發。 | |
| 機構設計組 | 負責所有產品之外觀設計與機構設計。 | |
| 行政支援組 | 負責所有產品之一般性支援,如BOM表建立、專利申請、文管及研發樣品索取等。 | |
| 軟體組 | 負責所有產品搭配之軟體運用與雲端伺服器系統平台開發研究設計。 | |
| 製程設計組 | 負責所有產品符合可製造性之生產需求。 | |
| 安規組 | 負責所有產品之安規認證。 | |
| Layout組 | 負責所有產品之電路規劃及佈線配置。 | |
| PJM組 | 負責所有產品開發時程進度之追蹤與掌控。 |
將各產品開發前、中、後所研究之技術知識累積、行諸於研發財產的建立。加強創新研發並取得專利權為企業在市場競爭的重要策略,前幾年我公司在國內外專利數量均大幅成長,對技術提昇有實質效果。佈局後利用此成果達到與國際大廠技術交流,甚而技術交換提供專利權的合作模式。不但可提升了公司在業界技術和品牌的口碑,更有助於提昇客戶對公司技術能力之信賴度,對業務拓展有極佳之影響。
商標申請狀況:單位:件
| 註冊地區 | 商標 | 總計 | ||
|---|---|---|---|---|
| 申請中 | 核准公告 | 已領證 | ||
| 台灣 | 0 | 0 | 5 | 5 |
| 中國 | 0-盈正 | |||
| 0-蘇州 | 0-盈正 | |||
| 0-蘇州 | 4-盈正 | |||
| 1-蘇州 | 4-盈正 | |||
| 1-蘇州 | ||||
| 美國 | 0 | 0 | 3 | 3 |
| 歐盟 | 0 | 0 | 5 | 5 |
| 英國 | 0 | 0 | 5 | 5 |
| 合計 | 0 | 0 | 23 | 23 |
至114.12.31止商標申請狀況
專利申請狀況:
已取得78專利,且其中77發明專利,並將專利運用於主要產品上,充分展現本公司研發及創新之能力。
| 註冊地區 | UPS | APF | SOLAR | BMS | ESS | 總計 |
|---|---|---|---|---|---|---|
| 台灣 | 6 | 2 | 19 | 4 | 6 | 37 |
| 大陸 | 2 | 2 | 8 | 2 | 3 | 17 |
| 美國 | 6 | 2 | 12 | 2 | 4 | 26 |
| 義大利 | 1 | 0 | 0 | 0 | 0 | 1 |
| 總計 | 15 | 6 | 39 | 8 | 13 | 81 |
至 114.12.31 止專利申請案件
2.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本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止,研發人員共計有140人,其學歷分佈如下:
114年12月31日/單位:人
| 學歷 | 博士 | 碩士 | 學士 | 大專 | 高中以下 | 合計 |
|---|---|---|---|---|---|---|
| 人數 | 2 | 69 | 60 | 5 | 4 | 140 |
| 比率(%) | 1.43 | 49.28 | 42.86 | 3.57 | 2.86 | 100.00 |
3.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114年12月31日/單位: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 |
| --- | --- | --- | --- | --- | --- |
| 研發費用 | 157,541 | 165,063 | 170,979 | 188,965 | 196,588 |
| 營業收入淨額 | 2,984,677 | 3,057,767 | 2,925,183 | 3,024,134 | 3,355,284 |
| 研發費用占營收
淨額比率(%) | 5.28% | 5.40% | 5.85% | 6.25% | 5.86% |
4.最近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本公司目前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分別描述如下:
| 年度 | 產品別 | 研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特性或用途說明 |
|---|---|---|---|
| 112年度 | APF | APF 30A ESPW30A | 1. 採用新式三階架構,使整機運轉效率大幅提升 |
| 2. 降低噪音,使符合辦公大樓應用 | |||
| 3. 提升功率密度,使尺寸有效降低 | |||
| 4. 採用壁掛式設計 | |||
| UPS | 在線式三相 UPS | ||
| TAURUS 200k | 1. 採用新式三階架構,大幅提昇整機運轉轉換效率 | ||
| 2. 輸出功因設計可達PF = 1.0 | |||
| 3. 新增加快速ECO轉供模式,轉換速度 < 3ms | |||
| 4. 新增電池能量回送電網功能 | |||
| 113年度 | UPS | 在線式單相 UPS | |
| AP2 1k~3k | |||
| RT / Tower Model for | |||
| 230Vac / 120Vac System | 1. 功因1.0 | ||
| 2. 提高整機轉換效率至93% | |||
| 3. 可搭配Super Charger至8A充電電流 | |||
| 4. 專利殘電量預估功能 | |||
| 5. 1k:2-3顆電池;2k:4-6顆電池;3k:6顆電池 | |||
| 6. 鉛酸電池/鋰電池兼容設計 | |||
| 在線式單相 UPS | |||
| MP4 6k/10k | |||
| RT / Tower Model | 1. 功因1.0 | ||
| 2. 提高整機轉換效率至95% | |||
| 3. 2U RT高功率密度設計 | |||
| 4. 可搭配Super Charger至4A充電電流 | |||
| 鉛酸電池/鋰電池兼容設計 | |||
| 在線互動式單相 UPS | |||
| GR2 550VA~1kVA | 1. 提高既有產品線由功因0.6提升至0.7 | ||
| 2. 提升功率密度 / 簡化設計複雜度 / 提高穩定性 | |||
| 3. 適用發電機應用場合 | |||
| 4. 配置USB充電埠 | |||
| 在線式三相 UPS | |||
| TAURUS 200k 低頻機 | 1. 採用新式三階架構,使整機運轉效率大幅提升 | ||
| 2. 輸出功因設計可達PF = 1.0 | |||
| 3. 新增加快速ECO轉供模式,轉換速度 < 3ms | |||
| 4. 擴展市場銷售範圍 | |||
| ESS | 電池櫃儲能系統(Battery | ||
| Container Energy Storage | |||
| System based on PCS | |||
| Taurus 200kVA) | 1. 新一代儲能系統,單機容量200kW,可依據使用者需求 | ||
| 並聯擴大系統容量,最高可達1.6MW;並搭配高能量密 | |||
| 度之鋰電池模組。 | |||
| 2. 透過智能電錶(ESS-MET)可整合PCS Taurus、PV | |||
| inverter,進行儲能系統完整調控功能,具備:時間電 | |||
| 價、自動排程、消啤填谷、自給自足、緊急防災輸出… | |||
| 等功能模式。 | |||
| 114年度 | APF | 主動式電力濾波器 | |
| EnerSine Legend 150A | |||
| 400V | 1. 採用新式三階架構,大幅提升整機運轉轉換效率 | ||
| 2. 搭配新式電感設計,提高輸出切換頻率 | |||
| 簡化硬體設計,大幅降低成本 | |||
| 3. 3U 機架式150A高功率密度設計 | |||
| 4. Rack Module / Wall Mount Type | |||
| ATS | A.T.S. (Auto Transfer | ||
| Switch) | |||
| ATSP-120 / 130 | |||
| UL Cert. | 1. 快速轉換時間21ms~16ms | ||
| 2. 支持USB動體更新 | |||
| 3. 支持EPO緊急停機功能 | |||
| 4. 高MTBF設計 | |||
| 5. 拓展美國市場業務 | |||
| UPS | 在線式三相 UPS | ||
| Kronos XL 10~40k | |||
| BSMI (TW) | 1. 採用新式三階架構,使整機運轉效率大幅提升 | ||
| 2. 功因PF = 1.0 | |||
| 3. 新增加快速ECO轉供模式,轉換速度 < 3ms | |||
| 4. 可加裝變壓器or電池組,有效減少系統占地面積 | |||
| 5. 拓展台灣市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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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產品別 | 研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特性或用途說明 |
|---|---|---|---|
| UPS | 在線式三相 UPS | ||
| Kronos XL 10~40k | |||
| CE | 1. 採用新式三階架構,使整機運轉效率大幅提升 | ||
| 2. 功因 PF = 1.0 | |||
| 3. 新增加快速 ECO 轉供模式,轉換速度 < 3ms | |||
| 4. 可加裝變壓器 or 電池組,有效減少系統占地面積 | |||
| 5. 拓展歐洲市場業務 |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產品策略
① 推出低階單相UPS產品線,滿足低價市場需求。
② 對高階產品進行世代更新,保持此領域之優勢。
③ 整合不同領域產品,提供整體解決方案。
④ 產品開發導向”為精簡量產而設計”,取得製造成本優勢。
(2) 生產策略
① 導入更多元的智能監測設備,深入製造環節,持續降低品質風險。
② 因應勞動力成本上升的趨勢,將部份製程轉往自動化,降低人力需求,提升製造效能與效率。
③ 提升能源利用率,往綠色工廠邁進。
(3) 行銷策略
① 採行因地制宜策略,落實在地化經營,運用技術優勢,結合不同區域的市場特性,發展具差異化的在地化品牌。
② 提供從設計到售後,規劃到維護,整合式的品牌服務。
(4) 財務配合
基於穩健經營之原則,本公司以自有資金及營運所產生的盈餘為主要之營運資金,但亦將適時適量運用銀行融資,以尋求ROE最佳化。
-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產品策略及目標
在產品發展上,公司將遵循以下的策略方向:
A. 讓現有產品系列機種更加齊備,加上持續完整不同價格帶產品,滿足多元選擇。
B. 完善並深化與全球業界領導廠商ODM/OEM合作模式,合作開發主流市場產品,成為全球業界領導廠商之主要供應商或策略聯盟伙伴,以增加生產規模,提昇產品品質,降低成本,提昇公司全面之競爭力。
C. 新產品開發與公司核心技術及專利技術緊密結合,提昇產品技術競爭優勢,加大與競爭廠商間技術力之差距。
D. 密切配合新能源科技之發展,跨足並結合光電,風能,儲能與新電池科技,配合我司專長之電能轉換科技,深化於「智能電網」之應用。
(2) 生產策略
A. 製程改良以配合環保趨勢及綠色產品發展推展無污染製程。
B. 持續深化工業化4.0的運用,搭配大數據分析,以增加生產效率,提升品質並同時達到降低成本之目的。
C. 實施全面品質管理隨時維持最佳的內部運作流程。
(3) 行銷策略
113
為不斷提昇公司銷售之業績,擴大公司產品在市場之佔有率,增加公司在全球產業鏈中之價值,公司將遵循以下所述的主要行銷策略:
A.全程、全方位對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B.展現公司現有之核心技術實力,以及公司持續提昇技術之決心與行動。
C.加強尋求與產業中全球領導廠商之合作,建立彼此合作伙伴關係,使公司成為業界主流產品之供應商之一。
D.就特定產品在適當區域市場拓展自有品牌,並建立行銷通路。
E.藉由海外據點,就近收集市場訊息,連繫客戶,並對客戶提供及時之服務。
(4)財務策略
A.加強外匯管理,適度運用金融避險工具,確定成本及收益,以降低匯兌風險,減少匯兌損失。
B.適度運用財務槓桿,以降低經營成本。
C.將籌措資金之管道擴及資本市場,配合資金用途,取得合理成本及穩定來源資金以利各項拓展計畫之進行。
(5)研發策略:
A.持續專注於改善電力品質與提高供電可靠度之產品研發。
B.持續對新能源、再生能源、能源回收及節能等領域投入研發資源,研製相關產品投入未來市場。
C.堅持技術創新,積極專利佈局,以擴大技術競爭力。
D.在兼顧製造可行性、客製化彈性、功能選擇多樣性下,做出成本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
E. 提升高功率容量產品開發能力,往大型化、工業化、模組化方向發展。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
|---|---|---|---|
| 金額 | % | ||
| 內銷 | 1,647,572 | 49.10% | |
| 外銷 | 亞洲 | 867,207 | 25.85% |
| 美洲 | 404,862 | 12.07% | |
| 歐洲 | 416,515 | 12.41% | |
| 其他 | 19,128 | 0.57% | |
| 合計 | 3,355,284 | 100.00% |
2.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主要從事不斷電系統(UPS)、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之生產、銷售及電力專案工程之承作,目前國內市場生產廠商為科風、台達電及碩天等多家廠商,但因產品彼此間相異性高,且多屬客製化產品,相關資料難以取得,故無法精確統計市場占有率。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不斷電系統(UPS)
由於UPS產業發展歷史悠久,但仍具有不少成長空間等待業者的投入與開拓,即便產業外移致使工廠設備數量可能銳減,UPS廠商仍能從中找到新的市場與切入點,加上電腦系統越來越普及,以及機器設備功能越來越精緻,使用者將越來越能夠體會到UPS的必須性與重要性,除了企業與機房等對UPS早已不可或缺的應用之外,也開始漸漸普及到一般消費大眾,從龐大複雜的家庭影音系統到個人電腦,對於UPS的需求也開始浮現。
(2)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
隨著高科技產業快速發展,高科技產業所使用之精密儀器均需依賴高品質電力系統以維持正常運轉,由於目前高科技設備儀器大都屬非線性負載如半導體業,它們會產生大量諧波電流污染,造成電力品質受損,衍生出如電壓失真、過壓甚至造成機器故障。故裝設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來解決負載所產之諧波電流,被視為極具價值的投資。
市場研究調查機構IDC發布的「半導體應用預測報告」2011年中期更新報告聲稱,2012年全球半導體銷售額將年增 5% 至3,180億美元。到2015年,全球半導體銷售額將達3,780億美元,從2010年至2015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為 6% 。故預估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需求將隨半導體產業復甦而增加。
圖一、全球半導體營收預估

Source: iSuppli·2009年09月
(3)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
根據IMS Research的預測,太陽能逆變器的市場仍會繼續增長,尤其在2020年可以期待有比較明顯的需求增長。預測小型商業建築的太陽能系統(通常採用 10~100kW)和太陽能電站(一般裝置 500kW 或以上)的逆變器需求之增長比例將會比較明顯;住家型的太陽能系統需求增長則並不顯著。
未來的太陽能系統安裝量估計有 60% 將發生在亞洲,主要是中國大陸,這個部分則幾乎都是太陽能電站;住家型的太陽能系統需求恐只能對日本市場有所期待。
(4)家用儲能系統
根據Energy trend的預測,儲能系統的市場未來將繼續增長,尤其在2018-2020年後可以期待有比較明顯的需求增長。預測小型家用的儲能系統(通常採用5kW)ESS轉換器需求之增長比例將會比較明顯。
4.競爭利基
不斷電電源供應器之良率、生產效率與規格完備業已成為世界各大廠及通路商選擇不斷電電源供應器供應商的最大關鍵,目前本公司在行銷、產品研發及生
115
產製程方面具有下列競爭優勢:
(1) 行銷方面
本公司近年來積極參加國際及國內重要之電子資訊產業展覽,在全球相關產業鏈中本公司之知名度已廣為人知。本公司之產品也已獲得各國安規認證,有助於業績之拓展;另公司產品在小型及微型UPS方面系列齊備,可藉由完整之產品線滿足客戶需求。同時本公司技術形象及研發能力強,可配合客戶需求持續開發新產品,在國內產業界中為較受國際大廠青睜之合作對象,有助於尋求ODM及OEM合作之機會。
(2) 產品研發方面
UPS產品正朝輕小化並同時具備智慧化、模組化、網路化的方向發展,公司在核心技術上已完全朝向高速、高精度的領域發展。而在產品開發方面不但已具有軟硬體設計開發能力,而且在產品之開發速度及設計品質上皆已達業界一流水準,是以配合客戶需求之改變以及技術之變革,適時推出新產品,並得以較精良之性能品質與較低之成本參與競爭。
(3) 生產製程方面
生產製程之改善乃為控制產製成本之重要因素,而品質穩定度更為客戶滿意及日後業務擴展之關鍵。本公司在新產品開發過程均詳細規畫整體製程,並不斷進行製程及品質改善作業,使生產更加順暢並有效降低成本,提升品質。本公司擁有自有產品開發、軟體設計、製造以及自動組裝測試等一貫化作業的專業製程能力、產品品質優良、交期準確及完善的售後服務,有足夠的競爭能力。
-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不斷電系統(UPS)及主動式電力濾波器(APF)
有利因素:
A. 高科技產業不斷升級,帶動UPS及電力品質改善需求持續增加
隨著高科級產業升級,其所使用之設備將更加昂貴且其精密的生產製程對電力品質需求逐漸提高,故其所需之不斷電系統(UPS)及改善電力品質之電力濾波器(APF)需求將隨之增加。
B. 研發技術優良,產品品質穩定
本公司憑藉多年自主研發及經驗的累積,已取得98項專利,且其中97項為發明專利,並將專利運用於主要產品上。且通過ISO9001及ISO14001認證,更是為產品高品質之保證。同時也加強生產的效率,擴充產能,以滿足客戶的需求。
不利因素
A. 產品多樣化,不利生產效能效率提升
由於不斷電系統(UPS)及電力濾波器(APF),隨著不同設備所需的容量、功率數亦不同,故不利生產效率提升。
因應對策:
強化產銷協調能力,準確掌握產品交期,透過資訊系統隨時掌握市場需求變化,製造部門彈性調整生產計劃,以確實掌握交期滿足客戶需求,並同時能兼顧集中批量生產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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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能量儲存密度低,無法供應長時間設備所需
一般不斷電系統(UPS)所使用之蓄電池最大缺點是儲存能量密度低,因此若需要大規模的儲能系統,需要相當大的電池體積空間。
因應對策:
基於成本考量目前一般不斷電系統(UPS)所使用之蓄電池大都為鉛酸電池,未來將朝向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環壽命長等優點的鋰電池,唯其價格仍高,但隨著電池技術的進步與電動車電池研發,未來發展值得期待。
(2)太陽能電力轉換器(PV Inverter)
有利因素
A.對能源需求持續增加,致國際原油價格居高不下
隨著中國大陸、印度、巴西等新興國家經濟成長及歐美等國經濟仍持續擴張,使得對能源之需求持續增加,而在全球石油庫存量逐年下滑,國際原油價格居高不下,使得各國逐漸尋找替代性能源,以減輕能源成本上漲及不足之情形,其中以太陽能之投資最為積極,未來在能源需求只增不減,再生能源之使用將更普及。
B.環保意識抬頭
隨著京都議定書之簽訂,其規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通過排放交易清潔發展機制及共同減量等多項彈性機制運行法則,並建議有害環境污染補貼改革議題,及丹麥哥本哈根會議,協議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並提出具體減碳目標及協助開發中國家抗暖化行動,顯示環保問題為目前首重問題,各國基於永續發展考量下,亦將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產業。
C.政府補貼,降低建置成本
由於目前太陽能電力轉換率仍然偏低,使得太陽能發電成本較其他傳統發電方式高,加以太陽能系統建置價格頗高,使得一般民眾欲加裝太陽能系統,有經濟上壓力。因此透過各國政府制訂補貼政策,將使得太陽光電市場呈現爆發性成長,市場需求持續擴增。
不利因素
A.競爭廠商增加,價格競爭激烈
隨著該產業需加逐漸增加,競爭廠商將不斷投入隨之而來的即是削價競爭、低價搶單,以致影響產品利潤。
因應對策:
本公司未來將持續研發及創新,發展效率及功能更好、或其他高階之產品與低價市場區隔,此外,更投入其他替代性能源之研發,以保持其競爭性。
B.產業易受政府政策影響
由於太陽能產業易受政府政策影響,尤其面臨經濟不景氣政府往往緊縮補助以減少開支,以致產品需求受到限制。
因應對策:
持續開發新客戶、拓展不同國家客源充分掌握未來客戶需求,並提早進入該市場,以降低依賴固定地區銷售之風險。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主要產品類別 | 用途及功能 |
|---|---|
| 不斷電系統 | |
| (簡稱UPS) | 停電的瞬間能自動轉由UPS內部電池暫時供電,以防止電腦、通訊、消費性電子產品、高科技產品、醫療儀器等重要設備因電力中斷或電源之高突波危害而受損。 |
| 主動式電力濾波器 | |
| (簡稱APF) | 可產生與負載諧波電流反相的補償電流以補償負載產生的諧波,有效改善電力品質,防止因過大的諧波電流注入或干擾,而引起用電設備或生產製 |
117
| 程上的損害。 | |
|---|---|
| 太陽能電力轉換器 | |
| (簡稱PVInverter) | 運用於太陽能電池直流電轉換成與市電電網相同的交流電供直接使用或與市電並網,為太陽能發電系統中關鍵之系統設備。 |
| 儲能系統 | 儲能系統包含智能電錶(ESS-MET)、儲能變流器(ESS-INV)、儲能電池模組(ESS-BAT)。 |
2.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產品之主要原物料為電池、變壓器、半導體電子零件、塑膠料、鐵殼PCB、線材等零組件等。公司與供應商維持長期、穩定之良好合作關係,目前配合之供應商供貨狀況良好,未發生供貨短缺或中斷之情形。並持續推動當地化採購,減少因運輸對環境的衝擊,對各廠商之進貨比重均不高,並無進貨來源過度集中之情形。公司對供應鏈之風險與機遇之管理,為預防不可抗力災害風險事項發生,及確保生產主要原物料、關鍵性材料之供貨來源之穩定性,仍與產業中其他供應商保持聯繫或未來交易之儲備。
(四)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及比率,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佔全年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佔全年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吉鐵工程 | 135,698 | 7.52% | 無 | 1 | 吉鐵工程 | 162,270 | 7.67% | 無 |
| 2 | 其他 | 1,668,817 | 92.48% | - | 2 | 其他 | 1,953,074 | 92.33% | - |
| 總計 | 1,804,515 | 100.00% | - | 總計 | 2,115,344 | 100.00% | - |
註 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 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增減變動說明:兩期並無重大變動。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及比率,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佔全年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佔全年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A公司 | 311,558 | 10.30% | 無 | 1 | A公司 | 325,536 | 9.70% | 無 |
| 2 | 其他 | 2,712,576 | 89.70% | - | 2 | 其他 | 3,029,748 | 90.30% | - |
| 總計 | 3,024,134 | 100.00% | - | 總計 | 3,355,284 | 100.00% | -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增減變動說明:由期並無重大變動。
三、從業員工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115年3月31日止之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佈比率
115年3月31日單位:人;歲;%
| 年度 | 113年 | 114年 | 115.3.31止(註) | |
|---|---|---|---|---|
| 員工人數 | 直接員工 | 115 | 119 | 133 |
| 間接員工 | 98 | 94 | 98 | |
| 行政人員 | 424 | 441 | 462 | |
| 合 計 | 637 | 654 | 693 | |
| 平均年歲 | 39.17 | 38.95 | 39.08 | |
| 平均服務年資 | 8.75 | 8.90 | 9.00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 士 | 0.31% | 0.31% | 0.29 |
| 碩 士 | 13.50% | 13.53% | 13.28 | |
| 大 學 | 34.54% | 33.75% | 35.50 | |
| 大 專 | 19.31% | 19.75% | 19.05 | |
| 高 中 | 19.94% | 21.77% | 20.78 | |
| 高中以下 | 12.40% | 10.59% | 11.11 |
註:以集團內從業員工統計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本公司於生產過程中並無重大污染源,但為避免因為法令的變更亦設立環保專責人員,並定期查詢法令更新狀況,判別是否影響公司的營運。
(二)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之效益:無。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無。
119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處份之總額,並揭露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之支出(包括未採取因應對策可能發生損失、處分及賠償之估計金額,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五)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五、勞資關係
(一)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
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辦理外,本公司並為員工辦理團體醫療險、意外險、健康檢查等措施,另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員工福利,除婚、喪、住院及生育補助外,亦定期辦理慶生會及國內外旅遊等福利活動,以照顧員工之生活。
2.進修及訓練
本公司不定期舉辦內部管理及專業訓練課程,另視需要派員參加外部機構舉辦之課程與訓練,以提昇員工專業能力與核心競爭力並強化員工完整之訓練及進修管道。最近年度進修及訓練情形如下表:
| 項目 | 班次數 | 總人次 | 總時數 | 總費用 |
|---|---|---|---|---|
| 1.新進人員訓練 | 4 | 44 | 220 | 0 |
| 2.專業職能訓練 | 94 | 2189 | 4556 | 505,216 |
| 合計 | 98 | 2233 | 4776 | 505,216 |
3.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定職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內政部「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按月以給付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列退休準備金,存入中央信託局保管運用,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如準備金專戶不足支應,差額部份則列為當期費用。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原適用舊制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按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之提撥率,提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向來注重人性化管理,於勞資間問題之溝通上採多項方式處理,且平時即重視員工各項福利及員工雙向溝通,故勞資間關係十分和諧,且自創立以來,並未發生任何糾紛事故致需辦理勞資間之協議情形。惟本公司仍將致力作好福利措施,使勞資關係更加和諧,以期消弭勞資糾紛發生之可能。
5.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相關管理辦法,適用董事、經理人及員工,主要規範為禁止不誠信行為、避免圖私利之機會,禁止行賄及收賄、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遵循法令規章、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6.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本公司經鑑於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之重要性。以ISO9001、14001之管理系統並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範,制定「安全衛生守則」,使員工都能有所依據,並遵循安全的規則,再透過「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訂定年度的管理計畫,及於「職業安全衛生檢討會議」同步檢討計畫內容以及各項安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日常運作中,如發現重大工安事件則立即召開討論,藉以輔以職安人員的職安宣導,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本公司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落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每年定期舉辦在職人員教育訓練、防災演練及勞工安全衛生宣導,培養員工對於職業安全的正確觀念;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不定期的對工作場所進行勞工安全評估、作業檢查,擬定/規劃安全作業流程、目的在於消除危害源、預防工作傷害、降低工作傷害之風險與發生。
持續對環境及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活動
(1) 符合環境法規
盈正豫順依產業特性建立並取得國際標準組織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之認證,以強化廠區環境、安全衛生之營運管理,並以落實行動善待環境影響衝擊。公司全體同仁依據環境、安全衛生的管理規範落實與執行,2025年度公司並無因汙染環境、違反環境法令法規或遭訴訟而被處罰款,或受罰款以外之制裁的情形發生。
(2) 職災分析與防止計畫
本公司安全衛生政策及勞工衛生管理計畫,每年編列災害防止項目及職業安全相關預算,並輔以工作場所安全之警示標語,定期之安全衛生教育宣導,定期教育訓練,培養員工對於安全之相關知識及習慣。如發生工傷事故,馬上通報主管及安衛人員,協助緊急處理,並由安衛人員通報相關單位,並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原因分析,共同研擬改善措施外,並通報相關人員提高警覺,採取相應的措施。114年發生工安意外共1件,持續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確實要求防護具使用及安全。同時也會不定期實施勞安缺失的巡檢,做好缺失改善。
(3) 實施自主檢查
員工在面對不同的作業環境、製程、操作與作業時,可能會因為不安全的作業、設備或管理等因素,而造成身體的傷害,為此,本公司乃積極推動自主檢查,期能藉由此一措施的推動,發現潛在之危害因素,力求改善,有效控制。
本公司自主檢查的項目,包括設備、原物料使用、作業環境、作業機械與機動車輛等。
(4) 現場作業環境測定及員工人身保護
本公司實施作業環境測定時,均擬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測定計劃,
121
從基本資料蒐集、製程流程、危害物清查開始進行,並透過觀察、訪談記錄、調查的方式,測定之項目,包含二氧化碳(CO₂)、噪音…等。
現場作業場所規劃有安全動線,防護部份除配置必要之保護裝備外如保護手套、耳塞等,對部份人員另配給安全鞋以加強防護。公司每三年辦理全體員工之勞工健康檢查,並配合過負荷問卷調查關懷員工身心健康,了解員工的健康指標,最近一次實施日期為2024.07.19。
(5)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對員工的照顧
公司本著企業社會責任的精神,訂定有「員工從業道德行為守則」,明確保障員工工作上公平對待及維護其工作安全,對於供應商管理我們也訂定「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規範」並具體作為請它們簽回聲明書,具體要求其也必需依法保障員工的權益。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平時即重視員工各項福利,勞資關係和諧,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發生勞資糾紛,因此應無發生勞資糾紛損失之虞。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公司之永續經營發展,向來重視投資人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往來金融機構、政府組織、社區芳鄰等利害關係人之權益,除了導引良善公司治理、盡職企業社會責任,並輔以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營運管理機制,以茲日常運行,達成公司營運的效果效率、財務報告正確允當、法令的遵循等目標。
隨著時代的進步、資訊的發展網路的延伸,資安風險也日漸升高,甚而影響企業的運作或財務、業務的損失。公司之於資安風險,業建置資訊安全風險營運管理機制因應,如「內部控制-資訊循環」、「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電腦作業管理辦法」及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作業程序書。2023年引進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並驗證通過,提供所有員工落實遵循,以保障所有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公司經營之成果。
資訊安全管理機制
公司為永續經營發展之於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政策目標,以資安治理、法規遵循、科技應用等三大構面進行,強化本公司的資訊安全管理,建立「資訊發展,以安全為基礎」之觀念,確保客戶及同仁資料處理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務使本公司資料之處理全程均獲安全保障,提供安全穩定及高效率之資訊服務,並承諾落實運作與持續改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 資訊安全策略 | |
|---|---|
| 資安治理 | 實體及環境安全:確保組織的物理設施和環境受到適當的安全控制。 |
| 資產管理:管理組織的資產,包括識別、分類、追蹤和保護資產。 | |
| 資訊安全事故管理:建立應對資訊安全事件和事故的策略和程序。 | |
| 資訊備份:確保適當的資訊備份和恢復計劃。 |
| 資訊分類分級及處理:確保資訊按照其敏感性進行適當的分類、分級和處理。 | |
|---|---|
| 法規遵循 | 網路安全:遵循相關法規和標準來保護組織的網路和數據傳輸。 |
| 保全開發政策:制定和實施適當的資安政策,以確保法規遵循。 | |
| 技術脆弱性管理:監控並管理系統和應用程式的安全漏洞。 | |
| 科技應用 | 資料傳送:確保數據在傳輸過程中受到適當的保護。 |
| 端點裝置之安全組態:管理和維護終端設備的安全配置。 | |
| 密碼學:使用適當的加密技術來保護敏感資訊和通信。 | |
| 技術脆弱性管理:綜合使用技術工具來識別、評估和處理脆弱性。 |
資安管理單位
本公司資安管理單位為資訊人事部,負責審視公司各處分點資安治理政策、規劃、監督、資安管理運作情形,隨時監控各點資安情況。遇重大資安風險事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定期評估資訊安全風險並向董事會報告。

資訊服務流程管理
本公司各單位人員需求資訊應用軟硬體、系統、郵件、網路等資源權限之申請及異動,以電子流程申請程序,經有關權責主管審核、確認援權後辦理。

資訊安全管理方案
公司檢視資安風險經風險辨識與風險評估,確認該資安風險對企業經營不利之影響程度,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並針對資訊架構檢視、網路活動檢視、網路設備、伺服器及終端機等設備檢測、安全設定檢視等重點,隨時檢視及評估有無漏洞或設備老舊問題,也因應資訊安全所面臨的挑戰,如APT進階持續性攻擊、DDoS攻擊、勒索軟體、社交工程攻擊、竊取資訊等資案議題,規劃資訊安全管理方案如下:
-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以識別潛在的威脅、弱點和風險。
- 安全政策和程序:實施訪問控制、密碼策略、數據分類等要求。
- 存取控制:實施身份驗證和授權機制,以確保只有授權的人員能夠訪問敏感資訊。
- 網絡安全:保護網絡基礎設施,包括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漏洞掃描和安全更新,以減少網絡威脅。
- 安全培訓和教育:為員工提供安全培訓和教育,以提高員工對資訊安全的認識。
- 監控和警報:實施監控系統,以監視網絡活動,及時檢測異常行為,以快速響應安全事件。
- 事件應對計劃:制定安全事件的應對計劃和數據恢復策略,以減少損失並迅速恢復運營。
- 定期審查和更新:定期審查和更新安全措施,以確保它們能夠應對新的威脅和漏洞。
資訊安全管理投入資源
|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防毒軟體 | 58,500 | 96,750 | 123,000 |
| 維護費用 | 2,363,149 | 2,209,711 | 2,177,810 |
| 機房門控費用 | 0 | 0 | 0 |
| 設備、軟體升級費用 | 3,259,830 | 4,653,578 | 2,310,577 |
| 總計 | 5,681,479 | 6,960,039 | 4,611,387 |
資安事件與保險
公司資安治理、管理機制之運行,於全體員工依據規定落實執行,並未發生嚴重資安事件,整體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得宜,可達預期目標。公司在實體資產已有保險、且主要檔案資料均採取異地備份,暨資訊系統災難恢復計畫,如未來法令規範、資安管理需求需投保資安險,屆時公司將評估了解其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再決定。
資安風險管理檢視與改善
公司管理階層依其職掌業務範疇以營運管理機制流程,進行資安內部控制實施與風險督導管理,及依年度實施風險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進行資訊循環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作業,自行評估資安管理落實情形。且稽核單位並追蹤執行情形,每年度稽核計畫均納入查核項次,以確保落實及成效檢討或改善參考依據。
114年度(2024/11-2025/10)執行情形如下:
◆ 執行社交工程演練
為提升員工對社交工程攻擊之警覺性與防範能力,本公司於2025年進行兩次社交工程演練,期間為6月23日至7月28日,涵蓋公司280名員工。
演練方式與目的
- 針對全體員工電子郵件帳號,寄送5封特製演練信件,模擬常見社交工程手法。
- 透過統計開啟率、點閱率、附件開啟率、釣魚受騙率,量化員工反應行為,以規劃後續教育訓練與績效評估。
演練結果
| 項目 | 人數 | 占比 |
|---|---|---|
| 開啟信件不安全內容 | 20 | 7.1% |
| 點選惡意連結 | 7 | 2.5% |
| 開啟下載附件 | 8 | 2.8% |
| 釣魚受騙 | 2 | 0.7% |
後續處置
對於上述演練中未通過的員工,安排1小時資安教育訓練,並全數完成課程與通過測驗,訓練通過率達 100% 。
◆ 定期進行系統更新
定期更新作業系統與應用程式,以防止已知弱點被利用。
◆ 每年年底前定期複核使用者權限,以防止資料未授權的存取。
◆ 使用集中式防毒系統-卡巴斯基,隨時監視病毒事件並排除。
◆ 通過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認證
◆ 不定期宣導資安觀念分享威脅情資。
近期發現駭客透過偽冒 LINE 網站散布惡意程式,以竊取個人資料與帳號密碼,其攻擊方式包括假冒通訊軟體網站、利用搜尋引擎操作提高假網站曝光、散布惡意安裝檔並植入多層後門,以及規避防毒偵測。近期偽冒網站範例包括 www[.]lineoc[.]com、www[.]linerm[.]com、www[.]linecl[.]com 及 www[.]line-tww[.]com。為防範此類攻擊,建議全體同仁軟體僅透過官方網站或合法應用商店下載,不點擊來源不明的連結或附件,定期更新防毒軟體,並在收到可疑訊息時立即查證,避免回覆或點擊。
報告人:資訊人事部經理 林岱明
(2025.11.3 提報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有關公司『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報告』核備。)
(二)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七、重要契約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契約:
125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設備、安裝工程 | 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113/01/01~114/06/30 | 舊宗 IDC 機房建置-不斷電(UPS) | |
| 設備擴充工程_增設 500KVA UPS×8 台 | 無 | |||
| 設備、安裝工程 |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113/06/06~114/07/31 | 2024 年場站設施部鉛酸電池更換及安裝工程 | 無 |
| 設備、安裝工程 | 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113/07/01~114/06/30 | 舊宗 IDC 機房建置-不斷電(UPS) | |
| 設備擴充工程_增設 500KVA UPS×10 台 | 無 | |||
| 設備、安裝工程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銅鑼分公司 | 113/07/29~114/04/30 | TL3_1F 4F 5F 第二階段無塵室不斷電 | |
| 系統設備增設工程 | 無 | |||
| 設備、安裝工程 |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8/06~114/03/31 | LineC P2 500KVA UPS 不斷電設備(一次配)15 套 | 無 |
| 設備、安裝工程 |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8/09~114/04/30 | LineC P2 500KVA UPS 不斷電設備(一次配)16 套 | 無 |
| 設備、安裝工程 | 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8/15~114/12/31 | F11_EI_FY25 F11 備援系統 UPS 鉛酸電池更換 | 無 |
| 設備、安裝工程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技術分公司 | 113/12/03~114/05/31 | 三重重新機房 UPS 沈換工程 | 無 |
| 設備、安裝工程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分公司 | 113/12/16~114/05/31 | CH2-9-3 | 無 |
126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合併財務狀況-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2,506,276 | 2,551,990 | 45,714 | 1.82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99,743 | 82,389 | (117,354) | (58.75)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875 | - | (875) | (100)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63,544 | 736,752 | (26,792) | (3.51) |
| 使用權資產 | 19,764 | 12,690 | (7,074) | (35.79) |
| 無形資產 | 44,040 | 43,193 | (847) | (1.92)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41,009 | 40,253 | (756) | (1.84)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0,755 | 34,780 | 4,025 | 13.09 |
| 資產總額 | 3,606,006 | 3,502,047 | (103,959) | (2.88) |
| 流動負債 | 1,709,621 | 1,689,087 | (20,534) | (1.20) |
| 長期借款 | 33,827 | - | (33,827) | (100)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110,976 | 114,011 | 3,035 | 2.73 |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9,841 | 5,312 | (4,529) | (46.02)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5,797 | 4,157 | (1,640) | (28.29) |
| 負債總額 | 1,870,062 | 1,812,567 | (57,495) | (3.07)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720,292 | 1,687,012 | (33,280) | (1.93) |
| 股本 | 450,000 | 450,000 | - | - |
| 資本公積 | 713,679 | 713,348 | (331) | (0.05) |
| 保留盈餘 | 459,495 | 551,704 | 92,209 | 20.07 |
| 其他權益 | 97,118 | (28,040) | (125,158) | (128.87) |
| 非控制權益 | 15,652 | 2,468 | (13,184) | (84.23) |
| 股東權益總額 | 1,735,944 | 1,689,480 | (46,464) | (2.68) |
| 最近兩年度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係因公允價值變動所致。
2. 長期借款:係本期清償銀行擔保借款所致。
3. 其他權益:係因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公允價值變動所致。
4. 非控制權益:係因 Ablerex Electronics (Beijing) Co., Ltd.減資所致。 | | | | |
127
二、財務績效
(一)合併財務績效分析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營業收入 | 3,024,134 | 3,355,284 | 331,150 | 10.95 |
| 營業成本 | 2,225,054 | 2,357,374 | 132,320 | 5.95 |
| 營業毛利 | 799,080 | 997,910 | 198,830 | 24.88 |
| 營業費用 | 699,990 | 747,421 | 47,431 | 6.78 |
| 營業損益 | 99,090 | 250,489 | 151,399 | 152.79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4,096 | (11,849) | (45,945) | (134.75) |
| 稅前淨利 | 133,186 | 238,640 | 105,454 | 79.18 |
| 所得稅費用 | 35,956 | 58,283 | 22,327 | 62.10 |
| 本期淨利 | 97,230 | 180,357 | 83,127 | 85.50 |
| 最近兩年度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 | | | |
| 1.營業毛利:主要係因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 | | |
| 2.營業損益:主要係因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 | | |
| 3.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要係因外幣兌換損失所致 | | | | |
| 4.稅前淨利:主要係因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 | | |
| 5.所得稅費用:主要係因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 | | |
| 6.本期淨利:主要係因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 | | |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2026年全球不斷電系統(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UPS)市場預期維持穩健成長。依據國際市場研究機構報告,2025年全球UPS市場規模約達147億美元,並預估2026年持續擴張,主要受資料中心、人工智慧(AI)應用擴展、邊緣運算及工業自動化需求帶動。產品發展趨勢朝向高功率密度、鋰電池化及智慧監控整合,有助提升附加價值。惟全球總體經濟變動、企業資本支出調整及地緣政治風險,仍可能影響市場需求。
在國內市場方面,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太陽能裝置目標相關建置動能預期延續至2026年,並隨建築節能政策逐步推動屋頂型光電系統設置,帶動電力轉換器及維運服務需求。儲能市場則逐步由調頻應用擴展至能量移轉及電網韌性提升用途,企業級與電網級儲能需求持續發展,惟市場規模與發展進程仍受政策及電力交易制度調整影響。
128
衡酌市場趨勢及本公司電力電子技術優勢,2026 年將持續深化 UPS 國際 ODM 與 OBM 業務,強化高效能產品開發與系統整合能力;同時結合自製電力轉換系統(PCS)與能源管理系統(EMS),推動「創能 + 儲能 + 管理」整合解決方案,拓展非 UPS 產品線營收來源。公司將透過產品結構優化與技術升級,提高附加價值與經常性收入比重,以提升整體獲利能力與市場競爭力。
整體而言,能源產業具中長期成長基礎,本公司將審慎因應市場變化,彈性調整資源配置,以維持穩健營運與持續成長。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比例 |
| --- | --- | --- | --- |
| 現金流量比率(%) | 23.10 | 3.96 | +19.14 pp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67.82 | 50.25 | +17.57 pp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3.00 | 0.00 | +13.00 pp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 現金流量比率:本公司 114 年度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為淨流入且較 113 年度大幅增加,又流動負債減少,故比率大幅增加;而營運活動現金淨流入大幅增加之主因在於 114 年度獲利成長,且應收帳款收回金額高與應付帳款金額增加。
(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因本公司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尚不足以支應相對期間的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及現金股利發放,故此比率小於 1;但因 114 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大幅增加,故比率有明顯提升。
(3) 現金再投資比率:因 114 年營業活動產生的淨現金流入大幅增加,其金額足以支應當年度現金股利的發放,故此比率上升至 13.00%。
(二)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本公司營運獲利穩定,能獲得金融機構充分支持,截至目前為止,尚無資金流動性不足之情事。
(三)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1)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2) | 預計全年現金流出量(3) |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1)+(2)-(3)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344,519 | 98,977 | (92,655) | 350,841 | - | - |
- 預計未來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A) 營業活動:預估 115 年將維持獲利,藉由收付款條件及存貨之控制,預期營業活動可呈現金淨流入。
(B) 投資活動:主要為研發設備增購、取得智財權及進行生產線設備更新與升級。
(C) 融資活動:預計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並發放現金股利。
129
2.預計現金不足之補救措施: 不適用。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轉投資政策
為因應公司業務拓展及強化上下游整合之需要,公司將擬定投資之評估計畫後執行投資。
(二)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114年12月31日;單位:仟元
| 被投資公司 | 投資金額 | 政策 | 認列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投資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
| 盈正豫順(薩摩亞)有限公司 | |||||
| ABLEREXE LECTRONICS (SAMOA) CO.,LTD. | US$6,635 | 作為設立大陸蘇州生產據點及北京銷售據點之投資控股公司 | NT$(11,895) | 主要認列 ABLEREX-SZ 本期之虧損。 | 增加業務銷售及降低成本 |
| ABLEREX CORPORATION | US$250 | 作為美洲地區之銷售推廣之據點 | NT$18,703 | 業務積極推廣展現營業績效。 | — |
| 愛普瑞斯國際有限公司 | |||||
| ABLEREX INTERNATIONAL CORP. LTD. | HK$10 | 作為本公司與 ABLEREX-SZ 往來之轉單公司 | NT$691 | 提供本公司業務推廣 | — |
| 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 | US$1,480 | 作為東南及中東地區之銷售推廣據點 | NT$463 | 業務積極推廣展現營業績效。 | — |
| ABLEREX ELECTRONICS U.K. LTD. | GBP$100 | 作為設立義大利銷售推廣據點之控股公司 | NT$(4,924) | 主要認列 ABLEREX-IT 本期之虧損。 | 增加業務銷售及降低成本 |
| 和田電氣株式會社 | |||||
| WADA DENKI CO.,LTD. | JPY29,700 | 作為日本地區之銷售推廣據點 | NT$9,207 | 業務積極推廣展現營業績效。 | — |
註:本公司認列之投資損益含順(逆)流交易之沖銷。
(三)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及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化:
本集團114年度及113年度財務成本支出分別為10,991仟元及12,147仟元,財務成本支出占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比率分別為 0.33% 及 0.40% 。財務成本支出佔本集團營業收入淨額之比重甚低,且集團之融資多屬短期性借款,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本集團將基於穩健保守之財務管理原則,與往來銀行維持密切聯繫,以即時掌握利率變動之相關訊息,降低利率波動對本集團之影響。
2.匯率變動: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部分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金及人民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
130
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和負債資訊及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114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帳面金額 | 變動幅度 | 影響稅前淨利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6,551 | 31.4300 | $205,898 | 1% | $2,059 | - |
| 日幣:新台幣 | 10,668 | 0.2008 | 2,142 | 1% | 21 | - |
| 美金:人民幣 | 426 | 6.9907 | 13,389 | 1% | 134 | - |
| 星幣:美金 | 1,806 | 0.7779 | 44,156 | 1% | 442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3,926 | 31.4300 | $123,394 | 1% | $1,234 | - |
| 美金:人民幣 | 268 | 6.9907 | 8,423 | 1% | 84 | - |
| 星幣:美金 | 218 | 0.7779 | 5,330 | 1% | 53 | - |
本集團將與往來銀行維持密切聯繫,以即時掌握匯率變動之相關資訊,降低匯率變動對本公司之影響。
- 面對匯率變動風險之具體因應措施:
(1) 持續加強財務人員匯兌避險觀念,透過網路匯率即時系統及加強與金融機構之互動,藉以研判匯率變動走勢,以因應匯率波動所產生之負面影響。
(2) 向客戶報價前,先行對未來之匯率走勢及影響匯率之因素做綜合考量及評估,以決定適當且合理之報價,將匯率變動之影響降至最低。
(3) 藉由經常性外幣應收付款項相互沖抵之控制,以達一定程度之自然避險效果。
(4) 依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程序」評估購買各種可有效降低匯率風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並由權責主管嚴格控管避險部位,避免不當之交易,以降低匯率風險所帶來之兌換損失。
- 通貨膨脹:
受通貨膨脹影響,本公司營業費用雖逐年攀升,惟截至目前尚未有因通貨膨脹而對損益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本公司除密切注意市場價格之波動,並與供應商及客戶保持良好之互動關係,以適當調整產品售價及原物料庫存量,應能有效降低通貨膨脹對本公司的影響。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成立至今皆致力於本業之經營,未有從事高風險及高槓桿之投資行為。
-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已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資金貸予他人資訊如下:
(1) 本公司截止至刊印日止資金貸與他人資訊:
| 董事會通過日期 | 貸與公司名稱 | 與本公司關係 | 擔保品 | 貨款期間 | 核准貸款金額(USD) | 貸放利率 | 貸放日期 | 已貸放金額(USD) |
|---|---|---|---|---|---|---|---|---|
| 115/3/11 |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 孫公司 | 無 | 一年 | 896,092.39 | 0.00% | 114/12/31 | 408,688.60 |
| 115/3/11 | 631,916.26 | 115/1/30 | 631,916.26 | |||||
| 115/3/11 | 616,586.46 | 115/2/26 | 616,586.46 | |||||
| 115/3/11 |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 孫公司 | 無 | 一年 | 50,000.00 | 0.00% | 115/2/26 | 50,000.00 |
| 合計 | 1,707,191.32 |
※上列金額係關係人之逾期應收帳款依規視同資金貸與他人,不計息
(2)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資訊:
本公司之子公司Ablerex Corporation(以下簡稱Ablerex-US)資金貸與孫公司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以下簡稱Ablerex-LATAM)及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以下簡稱Ablerex-SG)資金貸與孫公司Ablerex Electronics (Tailand) Co., Ltd.(以下簡稱Ablerex-TH)以因應其營運發展需要;貸放情形如下列各表所示:
◎ Ablerex-US
| 貸放日期 | 董事會核准日期 | 貸與公司名稱 | 核准貸款金額(元) | 貸放餘額 | 貸放利率 | 還款方式 | 擔保品 | 到期日 |
|---|---|---|---|---|---|---|---|---|
| 114/8/12 | 114/8/4 | Ablerex-LATAM | US$1,500,000 | USD1,450,000 | 3.0% | 到期償還 | 信用 | 115/8/12 |
◎ Ablerex-SG
| 貸放日期 | 董事會核准日期 | 貸與公司名稱 | 核准貸款金額(元) | 貸放餘額 | 貸放利率 | 還款方式 | 擔保品 | 到期日 |
|---|---|---|---|---|---|---|---|---|
| 113/3/20 | 113/3/20 | Ablerex-TH | US$800,000 | USD510,000.00 | 1.00% | 到期償還 | 信用 | 116/3/19 |
| 113/12/31 | USD 61,303.50 |
3.本公司背書保證已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背書保證之資訊如下:
單位:元
| 背書保證日期 | 董事會通過日期 | 被保證對象 | 與本公司關係 | 擔保品 | 保證項目 | 承辦行庫或權利人 | 背書/保證金額 |
|---|---|---|---|---|---|---|---|
| 114/3/26 | 114/3/11 | ABLEREX-HK | 子公司 | 無 | 銀行融資 | 兆豐銀行 | USD 3,000,000 |
| 114/11/5 | 114/8/4 | ABLEREX-HK | 子公司 | 無 | 銀行融資 | 台北富邦 | USD 2,500,000 |
| 114/11/24 | 114/8/4 | ABLEREX-HK | 子公司 | 無 | 銀行融資 | 中國信託 | USD 2,000,000 |
| 合計 | USD 7,500,000 |
4.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目的,主要均以規避外幣資產或債務因匯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主要作業方式以預購(售)遠期外匯為主,並依照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故風險尚屬有限。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研究開發對於電子科技業乃為根本,故本公司每年均編列有研發計畫,依計畫編列相關研發經費,以確保公司之競爭利基。本公司向來非常重視產品之研究發展,由下表之研發費用逐年成長之趨勢即可得知,未來仍將持續培育優秀研發人才及積極投入研發資源,以因應不斷變化之市場脈動並提高自身之競爭力。
本公司之研發理念為:
- 專注改善電力品質與提高供電可靠度之產品
- 發展並整合先進電力電子與數位控制技術
- 導入學術研究成果,獲取創新關鍵技術
- 執行專利技術佈局,提高同業競爭障礙
- 確實掌握技術發展趨勢及市場需求,即時研製新產品
本公司未來研究計畫及計劃說明如下:
- 小型化、智慧化、網路化與分散式等多功能 UPS 新技術開發
- 三相高頻並聯之中大型 UPS
- 電力品質管理技術
- 大功率之併網型 PVInverter
- 電源管理軟體技術
- 智慧電網(SmartGrids)應用相關產品
- 無線電池監控系統(WirelessBMS)
| 計畫名稱 | 計畫說明 |
|---|---|
| 三相高頻並聯之中大型 UPS | 1. 解決輸出負載量可彈性變更的問題,開發具備多組並聯運轉功能之UPS,朝模組化及高效率多功能用途發展。 |
| 2. 提出一種直流/交流備用電源之快速轉供方法,用以改善熱待機狀態下,備用電源系統在斷電轉換瞬間所造成的短暫斷電時間之問題。 | |
| 電力品質管理技術 | 依據負載端的需求產生一與負載諧波電流反相的諧波電流注入電力系統,此諧波電流與負載諧波電流相互抵消,使得電力系統端得到接近正弦的電流波形,達到濾除諧波的效果。以改善諧波電流所導致的一些破壞問題,如變壓器過熱現象、旋轉機械之擾動、電壓失真、破壞電力元件及機器故障等,而使電力系統更加穩定。 |
| 大功率之併網型 PVInverter | 發展新式孤島效應偵測技術以突破現在有之不感帶與專利障礙,並以三階式之三相市電併聯型電能轉換界面技術做為太陽能之綠色能源為其電能,以期能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 |
| 電源管理軟體技術 | 主要運用嵌入式系統開發,其主要目的在於以PC-based為架構,提供一個一般工業控制應用所需的系統開發平台,具有一般工應用中所需的功能,再者;藉由事先全盤的設計考量,針對不同的應用需求,提供不同的配備。 |
| 智慧電網(SmartGrids)應用相關產品 | 導入智慧型電網產品開發,可紀錄下不同時間點的發/耗電關係圖,做為家庭用電監視系統,並達節能效果。 |
| 且搭配公司現在PVInverter產品,做為節能的依據,提高PVSolution的完整度並增加市場競爭力。 | |
| 無線電池監控系統(WirelessBMS) | 開發擁有資料庫/曲線圖檢視系統,並具備無線傳輸功能,可遠端監視並診斷電池運作狀況,可節省現場安裝成本並搭配UPS使用,使產品更多元化。 |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已投入及114年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為:
單位: NT$ 仟元
| 項目/年度 | 112年 | 113年 | 114年 | 115年預計投入 |
|---|---|---|---|---|
| 研究發展費用 | 170,979 | 188,965 | 196,588 | 220,392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遵循國家政策與國際規範,動態調整營運策略以確保合規並提升競爭力。2026 年重要變動與影響如下:
國際碳邊境機制 (CBAM) 與綠色供應鏈要求:歐盟 CBAM 邁入實施階段,雖本公司產品非首波直接課徵對象,但歐美客戶對產品碳足跡 (PCF) 要求趨嚴。公司已完成 ISO 14064-1 盤查並推動碳管理機制,強化高效率電力轉換技術研發,以穩固全球市場優勢。
國內能源政策與碳費制度:隨我國正式實施碳費,雖增加採購與能源成本,但受惠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及電網強勸政策,帶動太陽能與儲能系統需求。公司積極布局「光儲合一」方案,透過供應鏈多元化與製程優化降低碳風險,將政策紅利轉化為營收動能。
永續資訊揭露與資本市場規範:配合接軌 IFRS S1/S2 準則,永續資訊透明度直接影響投資評價與籌資條件。公司持續強化 ESG 治理與揭露品質,以維持優異信用評等及資本市場信任,降低長期融資成本。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在人工智慧(AI)運用及高效能運算(HPC)等大量興起的浪潮下,讓資料中心的建置需求持續升高,由於AI及HPC設備是耗能密度相當高的設備,且這些設備具備儲存資料與交換資料的重要任務,無法僅使用辦公室等級的能源管理系統,因此搭載大量、高功率與快速反應的能源管理系統,就成為新世代能源系統的關鍵性需求,在此趨勢下,UPS(不斷電系統)已從過去作為企業能源救援,逐漸進化為能源管理設備。而在此趨勢下,能製造出密集度高、能耗低、穩定度高、耐用性久的UPS,將是掌握資料中心電源管理的致勝關鍵。
因應產業發展與產品應用趨勢,本公司除加強提升UPS不斷電設備之技術,朝大型化與系統化方向邁進,亦致力於開發高效率、小體積、大容量高附加價值之電力品質改善系統、綠色能源系統及儲能系統等相關電力電子產品。本公司每年均投入大量之研發人力與經費從事理論技術應用研究與新產品的設計開發,以因應未來之電子產品之潮流,並維持競爭優勢。
公司檢視資安風險經風險辨識與風險評估,確認該資安風險對企業經營不利之影響程度,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並針對資訊架構檢視、網路活動檢視、網路設備、伺服器及終端機等設備檢測、安全設定檢視等重點,隨時檢視及評估有無漏洞或設備老舊問題,也因應資訊安全所面臨的挑戰,如 APT 進階持續性攻擊、DDoS 攻擊、勒索軟體、社交工程攻擊、竊取資訊等資案議題,規劃資訊安全管理方案如下:
(1)網路防火墻設置:阻擋外部的惡意攻擊,防止駭客入侵。
(2)防毒軟體設置:防護內部電腦,防止不明郵件或釣魚網站植入病毒或木馬程式。
(3)系統程式資料存取控制:嚴格控管及申請程序,保護資料不外洩。
(4)電子郵件管理控制:做好郵件管控及防護機制降低外部郵件的攻擊。
(5)資訊系統災難恢復計畫:每年一次災難復原計畫的演練。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創業以來一直秉持穩健誠信為經營宗旨,並持續積極強化公司內部管理及提升品質管理能力,同時順應趨勢積極落實ESG,主動發布ESG報告書
134
,以建立本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本公司在公司治理評鑑中接連獲得佳績,名列前茅。最近年度及申報年度本公司之企業形象並無重大改變,市場上亦無任何不利企業形象之相關報導,未來本公司在追求最大的股東權益及員工權益的同時,亦會善盡企業最大的社會責任。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有併購之情事。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有此情事。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產品之主要原料包括為電池、鐵殼件、變壓器、半導體電子零組件等,由於供應者眾多,對各廠商之進貨金額及比重均不會過高或過度依賴,故並無進貨過度集中之風險。由於為保持對原料價格議價之彈性,本公司並無強制與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契約,但在各主要原、物料方面,均維持數家之供應商供應,且本公司與各供應商間皆維持長期良好的合作關係,以確保供貨來源之穩定性。
- 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銷售對象為世界各地的品牌客戶及代理經銷商,但在全球企業併購風潮下,銷貨確實有集中化之趨勢;此趨勢將使本公司面臨生產與營收易受少數客戶影響,以及面臨更強的價格壓力。面對這些挑戰,本公司已採行產品多樣化及積極拓展新興市場因應,將出貨的產品、客戶及地區組合趨於分散,以避免銷售過度集中之風險加劇。
(十)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及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於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大量股權移轉或更換之情事,故對本公司尚無重大影響。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形,故不適用。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
公司董事、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
公司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135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136
137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組織圖

陸、特別記載事項
盈正豫順
設立日期:87年4月27日
登記地點:台灣
股本:450,000仟元
100%
ABLEREX-SAMOA
設立日期:90年6月7日
登記地點:薩摩亞
投資金額:US$6,635仟元
100%
ABLEREX-HK
設立日期:96年5月9日
登記地點:香港
投資金額:HK$10仟元
100%
ABLEREX-SG
取得日期:97年3月8日
登記地點:新加坡
投資金額:US$1,480仟元
100%
ABLEREX-SL
取得日期:98年4月30日
登記地點:英國
登記資本額:GBP100仟元
100%
ABLEREX-IT
取得日期:98年5月20日
登記地點:義大利
投資金額:EUR$100仟元
100%
ABLEREX-GB
取得日期:113年5月14日
登記地點:英國
投資金額:GBP10仟元
(二) 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Ablerex Electronics (Samoa) Co. Ltd. (簡稱:Ablerex-Samoa) | 2001.06.07 | Offshore Chambers, P.O.Box 217, Apia, Samoa. | 208,538 | 控股公司 |
| Ablerex Overseas Co., Ltd. (簡:Ablerex-Overseas) | 2007.11.07 | 1004 AXA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 208,538 | 控股公司 |
| Ablerex Electronics (Suzhou) Co. Ltd. (簡稱:Ablerex-SZ) | 2001.07.13 | NO.36 WANGWU ROAD SUZHOU, 215128 | 171,608 | 製造及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Electronics (Beijing) Co. Ltd. (簡稱:Ablerex-BJ) | 2009.08.06 | 21 St. Thomas Street BRISTOL BS1 6JS | 35,968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Corporation (簡稱:Ablerex-USA) | 2006.09.26 | 1175 South Grove Ave. unit 103Ontario CA 91761, USA | 7,858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International Co., Ltd. (簡稱:Ablerex-HK) | 2007.05.09 | 1004 AXA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 40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 (簡稱:Ablerex-SG) | 2002.04.17 | 23 New Industrial Road #05-03 Solstice Business Center Singapore 536209 | 52,260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Electronics UK Ltd. (簡稱:Ablerex-UK) | 2009.04.30 | 21 St. Thomas Street BRISTOL BS1 6JS | 4,233 | 控股公司 |
|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簡稱:Ablerex-IT) | 2009.05.20 | Via Ponte San Michele, 6, 36100 Vicenza, Italy | 3,690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和田電氣株式會社(簡稱:Ablerex-JP) | 2016.09.16 | 東京都中央区日本橋人形町1-19-6 | 6,024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簡稱:Ablerex-TH) | 2017.6.15 | No.99/237, Sukhaphiban 5 Road,O-ngoen Sub-district, Sai Mai District, Bangkok | 2,005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簡稱:Ablerex-Latam) | 2018.9.12 | 1500 NVV 89th Court,Suite 122,Doral, FL33172,USA | 15,715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 Ablerex Electronics Ltd. (簡稱:Ablerex-GB) | 2024.5.14 | 19 The Circle Queen Elizabeth Street , London | 423 | 銷售不斷電設備及系統、太陽能設備及相關系統等 |
(三)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四)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及分工情形
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主要包含投資控股、電子產品之製造、銷售、貿易及管理服務等。
各關係企業間分工情形說明如下:
-
盈正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透過以下關係企業生產製造電子產品:
(1)AblerexElectronics(Suzhou)Co.Ltd. -
以下關係企業為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銷售電子產品:
(1)Ablerex Corporation
138
(2)Ablerex Electronics(S) PTE.LTD.
(3)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4)Ablerex Electronics(Suzhou) Co. Ltd.
(5)Ablerex Electronics(Beijing) Co. Ltd.
(6)Wada Denki Co., LTD
(7)Ablerex Electronics(Thailand) Co. Ltd.
(8)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9)Ablerex Electronics Limited.
(五)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 公司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Ablerex Electronics (Samoa) Co. Ltd. | ||||
| (簡稱:Ablerex-Samoa) | 董事 | 陳友安 | 6,635,000 | 100% |
| Ablerex Corporation | ||||
| (簡稱:Ablerex-USA) | 董事 | 許文 | 250,000 | 100% |
| 董事 | YI FANG CHANG | |||
| Ablerex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簡稱:Ablerex-HK) | 董事 | 許文 | 10,000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S) PTE.LTD. | ||||
| (簡稱:Ablerex-SG) | 董事 | 許文 | 2,140,763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UK Limited | ||||
| (簡稱:Ablerex-UK) | 董事 | 許文 | 100,000 | 100% |
| Ablerex Overseas Corporation Limited | ||||
| (簡稱:Ablerex-Overseas) | 董事 | 陳友安 | 6,635,000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Limited | ||||
| (簡稱:Ablerex-GB) | 董事 | Roberto | 10,000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 ||||
| (簡稱:Ablerex-IT) | 董事 | Roberto | NA* | 100% |
| Ablerex Electronics (Suzhou) Co. Ltd. | ||||
| (簡稱:Ablerex-SZ) | 董事長 | 陳友安 | NA* | 100% |
| 董事 | 許文 | |||
| 董事 | 王雷 | |||
| 監事 | 林志峰 | |||
| Ablerex Electronics (Beijing) Co. Ltd. | ||||
| (簡稱:Ablerex-BJ) | 董事長 | 許文 | NA* | 100% |
| 和田電氣株式會社(*) | ||||
| Wada Denki Co., LTD | 董事長 | 許文 | 2,970 | 99% |
| 董事長 | 和田好弘 | |||
| 董事 | 黃敏洲 | |||
| 監事 | 林志峰 | |||
| Ablerex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 ||||
| (簡稱Ablerex(Thailand)) | 董事 | Tan Kok Peng | 20,000 | 100% |
|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 ||||
| (簡稱:Ablerex-LATAM) | 董事 | 許文 | 3,650 | 86% |
*因公司型態為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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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以元表示)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損益 | 本期損益 (稅後) | 每股盈損 (元)稅後 |
|---|---|---|---|---|---|---|---|---|
| Ablerex Corporation | 7,858 | 237,641 | 100,770 | 136,871 | 263,675 | 24,156 | 20,824 | 83.29 |
| Ablerex Latam Corporation | 15,715 | 114,874 | 99,512 | 15,362 | 141,316 | 2,521 | (2,738) | (750.24) |
| 愛普瑞斯國際有限公司 | ||||||||
| Ablerex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 40 | 133,749 | 97,746 | 36,003 | 685,468 | (245) | 691 | 69.12 |
| 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 | 52,260 | 164,135 | 56,576 | 107,559 | 218,873 | (2,223) | (769) | (0.36) |
| Ablerex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 2,005 | 16,419 | 19,675 | (3,256) | 15,234 | (1,598) | (301) | (0.15) |
| Ablerex Electronics U.K Limined.. | 4,233 | 19,599 | 0 | 19,599 | 0 | 0 | (2,522) | (25.22) |
|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 3,690 | 185,104 | 165,505 | 19,599 | 238,042 | (100) | (2,522) | NA(註 2) |
| Ablerex Electronics Ltd-GB | 423 | 14,544 | 13,178 | 1,366 | 29,862 | 1,562 | 914 | 91 |
| 和田電氣株式會社 | 6,024 | 63,667 | 31,990 | 31,677 | 108,983 | 19,288 | 12,882 | 4294.07 |
| 盈正豫順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 | ||||||||
| Ablerex Electronics (Samoa) Co., Ltd. | 208,538 | 481,383 | 176 | 481,207 | 0 | (41) | (10,222) | (1.54) |
| 盈正豫順海外有限公司 | ||||||||
| Ablerex Overseas Corporation Limited | 208,538 | 481,431 | 63 | 481,368 | 0 | (407) | (10,181) | (1.53) |
| 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
| Ablerex Electronics (Suzhou) Co., Ltd. | 171,608 | 679,205 | 249,825 | 429,380 | 1,090,993 | 4,532 | (8,377) | NA(註 2) |
| 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 | ||||||||
| Ablerex Electronics (Beijing) Co., Ltd. | 35,968 | 56,389 | 6,984 | 49,405 | 37,713 | (1,878) | (1,796) | NA(註 2) |
註 1: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相關數字以報告日之兌換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
| 幣別 | 即期 | 平均 |
|---|---|---|
| 美金 | 31.43 | 31.1797 |
| 歐元 | 36.90 | 35.1754 |
| 人民幣 | 4.4960 | 4.3334 |
| 英鎊 | 42.33 | 41.0638 |
| 日幣 | 0.2008 | 0.2085 |
| 泰株 | 1.0026 | 0.9541 |
註 2:因公司型態為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七)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參閱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連結: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140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上櫃承諾事項 | 承諾事項辦理情形 |
|---|---|
| 2. 承諾於「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訂「本公司不得放棄對 Ablerex Electronics (SAMOA) Co., Ltd. (以下簡稱 Ablerex-SAMOA 公司)、Joint Rewards Corp.、愛普瑞斯國際有限公司、Ablerex Corporation、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及 Ablerex Electronics U.K. Limited (以下簡稱 Ablerex-UK 公司) 未來各年度之增資;Ablerex-SAMOA 公司不得放棄對盈正豫順海外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Ablerex-OVERSEAS 公司) 未來各年度之增資;Ablerex-UK 公司不得放棄對 Ablerex Electronics Italy S.R.L. 未來各年度之增資;Ablerex-OVERSEAS 公司不得放棄對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及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公司因策略聯盟考量或其他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者,而須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股權,須經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該處理辦法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 此條款已增訂,且迄今無修訂 |
| 4. 承諾於上櫃掛牌後,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每年應由專人確實執行內部稽核。 | 已依承諾辦理。 |
| 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業於 98 年 9 月設立稽核室並設有專職稽核人員執行內部稽核作業。 |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應逐項載明:無。
141
142
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5年3月11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5年3月11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人中,有0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簽章
總經理: 簽章
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及林冠宏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丁予嘉 丁予嘉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三月十一日
143
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文
www.ablerex.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