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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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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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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股務代理部依法令規定 富邦證券智能客服 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 https://chatbot.fbs.com.tw/Webhook/ 內為處理或利用,其相關資料將依法令之保存期限 及規定保存。
一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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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 7 號1 1 樓( 壽德大樓) 電話:(02)2361-1300(代表號) 股票代號:3130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 ~ 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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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提醒: 不聽來源不明資訊、不加陌生投資群組、 不用保證獲利APP。接獲可疑電話,可撥打165 或富邦證券反詐專線 0800-088-268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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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5 6 4 號 國內郵簡
開會通知請即拆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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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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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 託 書 委託人(股東) 編號 O3 -114
114年股東常會 一、 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 股東戶號 簽名或蓋章
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4年
出席簽到卡 5月28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
一 二
、 、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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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出席簽到卡 |
O3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出席簽到卡 |
O3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出席簽到卡 |
委 託書 |
(○ 最 事 二 、 發 一 、 禁 |
委託人(股東)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O3-114 |
|
|---|---|---|---|---|---|---|---|---|---|
一、 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4年5月28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二 |
時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09時整地點:一零四資訊科技總公司(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號3樓) |
東權利:□(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
二 ) 高 證 現 止 |
持有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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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
□(二)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 |
二 給 向 違 交 |
姓 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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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戶號:股東戶名: |
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1. 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承認(2)○反對(3)○棄權2. 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1)○承認(2)○反對(3)○棄權3. 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予 檢 舉 獎 金 二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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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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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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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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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贊成(2)○反對(3)○棄權二、 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 |
三 十 舉 委 益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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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數: |
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四、 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 致 |
。 萬 元 ,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託 書 , 可 檢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
戶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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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指派 君出席貴公司本次股東會,法人指派書 |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
姓 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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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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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1 |
電 實 附 行 |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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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
授權日期 114 年 月 日 |
話 者 具 為 |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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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戶號戶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3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簽名或蓋章/原留印鑑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須知一、 股東若有變更或新登記帳號,請填妥本人之銀行帳號並簽名或蓋章,於除息基準日前寄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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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登記銀行帳號無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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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登 記 |
免寄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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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聯 |
銀行帳號新變更登記匯款領取支票□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加蓋原留印鑑)銀 行 代 號帳號(請由左方依序填寫分行別、科目、帳號、檢號,多餘空格留在右方) |
茲同意本人每年度現金股利依左列登記資料辦理 |
1. 若股東同意將股利發放紙本通知改二、 採匯款方式者,限股東本人帳號,並於發放日扣除匯款費用。三、 如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寄回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
1. 若股東同意將股利發放紙本通知改 為電子方式接收者,請逕至集保結 算所「股東e服務」平台申請。 2. 申請「股務事務電子通知」網址: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O3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印鑑卡
國籍/註冊國 戶號 戶名 電 話 或手機號碼 印鑑卡填寫須知 一、 請核對左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於「印鑑」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或統一編號 或設立日期 欄加蓋印鑑(未成年股東除本人印鑑外,另應由父母 加蓋雙方印鑑;或由父母雙方簽立同意書由一方代 戶籍 表蓋章留存者,方得僅留存一方印鑑),並檢附身分 地址 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股東未領有身分證,得以戶口 名簿影本代替,並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影本)一份 通訊 寄回,以保障您權益之行使。 地址 二、 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 另檢附身分證影本一份
二、 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
敬請於原處自行訂正並加蓋印鑑,並請股東自行填
寫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俾憑更改存檔資料。
※請 貴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等股東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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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四
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十七號十一樓( 壽德大樓)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收 股務代理部 ( ) 寄件人: 緘
委託書使用須知
-
一、 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出席簽到卡與委託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 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
二、 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 規定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四、 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 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
五、 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身份,請 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
七、 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八、 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 許昌街17號11樓)。 -
九、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
十、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 股東常會開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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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訂於民國114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09時整,假一零四資訊科技總公司(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號3樓),召開114年 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 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一一三年度員工 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討論修訂「公司章程」 案。(四)臨時動議。 -
二、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內容如下:現金股利擬分派新台幣469,356,623元,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 14.14120892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如嗣後因法令變更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本公司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按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息率。 -
三、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4年3月30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
四、 檢奉 貴股東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簽到卡」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攜至會場辦理報到即可,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 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受託代理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及簽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委託出席之相關手續。 -
五、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14年4月25日前公告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證基會網址https://free.sfi.org.tw 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輸入查詢條件即可。(股票代號:3130) -
六、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
七、 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14年4月26日至114年5月25日止,須憑CA憑證(自然人憑證、證券商網路下單憑證、網路銀行憑證、 工商憑證、證券暨期貨共同憑證及政府憑證任一式)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 明投票。依公司法規定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 使之表決權為準。 -
八、 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 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並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相關資料。 -
九、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 致
貴股東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