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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P Corporation Director's Dealing 2021

Nov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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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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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1-05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董事张冬梅女士、薛亚辉先生及监事薛建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 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4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838%(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得减持。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到董事 张冬梅女士、薛亚辉先生及监事薛建军先生的书面《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上 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7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38%(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冬梅 副董事长 30,745,276 5.0975%
薛建军 监事会主席 7,951,875 1.3184%
薛亚辉 董事 330,000 0.0547%

二、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计划

  • 1、减持股东名称:张冬梅、薛建军、薛亚辉;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数
量不超过(股)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冬梅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5,000,000 0.8290%
薛建军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2,000,000 0.3316%
薛亚辉 集中竞价 140,000 0.0232%
合计 - 7,140,000 1.1838%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相结合的方式。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得减持。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股份来源

张冬梅、薛建军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 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薛亚辉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的股份。

7、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关于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冬梅女士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薛建军先生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监事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