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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P Corporation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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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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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 情况说明暨致歉函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构成短 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张冬梅女士按照减持计划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2021 年 3 月 16 日卖出公司股票 150.69 万股、150.79 万股,2021 年 3 月 25 日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1.73 万股,其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披露及减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公司董事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 士、刘治军先生、薛亚辉先生,监事薛建军先生、黄全富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钱立永先生、刘向宁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04.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70%(集中竞价交易自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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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张冬梅女士完成减持公司股 份的告知函,具体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成交均价(元) 成交最高价**()**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1-3-12 集中竞价 5.673 5.73 1,506,900 0.2498%
2021-3-16 集中竞价 5.638 5.68 1,507,874 0.2500%
合计 3,014,774 0.4998%

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

2、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张冬梅女士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单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份 17,300 股,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价格(元) 交易金额(元)
集合竞价 13:00:17 证券买入 17,300 5.26 90,998

张冬梅女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构 成短线交易行为。经公司核查,张冬梅女士本次误操作是在委托其亲属买入其他 公司股票时,因拟买入股票的证券代码与公司证券代码相似,误将代码输入错误 所致。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 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3、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张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745,27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5.0975%。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张冬梅女士亦积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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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 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张冬梅女士的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 成了短线交易。

张冬梅女士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交易数量 17,300 股×(卖出最高 价 5.73 元/股-买入价 5.26 元/股)=8,131 元。按照规定,张冬梅女士本次所得收 益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 8,131 元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上缴公司。

2、张冬梅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张冬梅女士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在今后加强相关业务的 学习,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 生。同时,张冬梅女士声明:“本次短线交易属误操作所致,本次短线交易行为 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个人 利益的目的。”

3、张冬梅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 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 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的管理,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张冬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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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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