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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Apr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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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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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罗普 股票代码:002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9层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引起的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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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罗 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罗普斯金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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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 10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四节资金来源 ..................................................................................................................... 16 第五节后续计划 ..................................................................................................................... 17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0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1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22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3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26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8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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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
恒、本公司
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罗普斯金、上市公司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罗普斯金控股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2020年4月12日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50,000,000股,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29.84%
《准则第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
订)》
《准则第1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0年修
订)》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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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澄阳路88号431、432室
法定代表人 宫长义
注册资本 55,60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585530161D
成立时间 2011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建筑领域
内的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9层
通讯电话 0512-657901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中恒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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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介绍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宫长义持有苏州中恒 26.95%的股权,担任苏州中恒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宫长义,1964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一 级注册建造师。现任苏州中恒董事长,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施 工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江 苏省总商会副会长,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会 长,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苏州中恒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宫长义,除苏州中恒外,宫长义不存在其他 控制的核心企业或核心业务。苏州中恒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1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303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承包
2 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
公司
1,200 工程质量检测与鉴定;环境监测及相
关服务
3 太仓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
业管理
4 中恒数字建造技术(苏州)有限
公司
1,000 数字建造技术开发;智能化工程、工
业自动化工程、网络工程等

苏州中恒为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集团”)控股股东, 苏州中恒主要围绕中亿丰集团开展建筑领域相关企业的投资及并购整合工作。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知名大型建筑承包商。中亿丰集团具备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拥有从投融资、勘察设计、 技术研发、工程承包、地产开发、加固维保等完整的建筑产品产业链条,是一家致力 于为中国城市化建设及综合运营提供一流服务的大型综合性建筑集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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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亿丰集团连续多年跻身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 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荣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创鲁班奖特别荣誉企业”称号,位 列江苏省建筑业综合实力前十强。

中亿丰集团控制的主要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1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施工专
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专
业承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建
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2 中亿丰(苏州)绿色建筑发展
有限公司
10,000 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环保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3 中恒建设(大连)有限公司 2,000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
4 苏州狮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10,50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
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
5 苏州中翔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
750 建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建筑
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安装、维修、
保养等
6 苏州市中远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9,600 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
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与
施工等
7 苏州市苏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有限公司
1,175 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及材料试验。
8 苏州新天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
公司
1,000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景观
绿化设计;园林古建筑工程
9 苏州中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
2,000 建筑科技研发、房屋建筑工程改造施
工、特种专业工程
10 苏州新亿泰建材有限公司 4,000 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机制砂、混
凝土预制构件、路基材料、建筑结构
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 3 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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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苏州中恒主要围绕中亿丰集团开展建筑领域相关企业的投资及并购整合工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68,964.50 67,509.57 66,493.98
负债总计 13,335.51 16,336.51 16,699.57
所有者权益总计 55,628.99 51,173.06 49,794.42
资产负债率 19.34% 24.20% 25.11%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净利润 6,367.81 6,132.32 5,714.80
净资产收益率 11.45% 11.98% 11.4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曾用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
留权
职位
宫长义 中国 苏州 董事长
邹建刚 中国 苏州 董事
吴仲强 中国 苏州 董事
张浩 中国 苏州 董事
张骁雄 中国 苏州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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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锋 中国 苏州 监事
缪芸 中国 苏州 监事
李国建 中国 苏州 监事
张文昌 中国 苏州 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长义不存在 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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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中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的上 市公司合计 150,000,000 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84%,从而成 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此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已与罗普斯金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 罗普斯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其发行的股份 150,000,000 股,生效条件为该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宜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核准。股份认购协议生效后,信息义务披露人预计 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4 月 10 日,苏州中恒召开股东会,批准苏州中恒与罗普斯金控股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同意苏州中恒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合计 150,000,000 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

2、2020 年 4 月 12 日,苏州中恒与罗普斯金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履行过户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已与上市公司签订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其发行的股份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0,000,000 股,生效条件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核准。股 份认购协议生效后,信息义务披露人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 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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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罗普斯金控股有限 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28,988,1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65.46%。吴明福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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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0 年 4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罗普斯金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信息 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50,000,000 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84%的股份,将成 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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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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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吴明福 宫长义
100% 26.95%
铭富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52%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29.84%
35.6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50,0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4%)转让给受让方。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8 元(大写:捌元整),转让价款 1,200,000,000 元(大写:壹拾贰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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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在银行设立共管账户,共管账户设立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该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 1 亿元(大写:壹亿元整)转让对价 款;受让方应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人民币 3 亿元 (大写:叁亿元整);受让方应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六十个交易日 内支付人民币 5 亿元(大写:伍亿元整);受让方应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 登记后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支付尾款人民币 3 亿元(大写:叁亿元整)。

如因罗普斯金控股或其账户原因,导致苏州中恒无法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 向罗普斯金控股支付转让价款的,苏州中恒不承担违约责任,苏州中恒支付转让 价款的期限相应顺延。

(四)标的股份交割

各方应当共同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资 料申请股份转让确认函,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存在缺陷或需要补充,则该方应在两个交易日 内向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

如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主体,交易结构安排等提出质疑并因此拒绝出具确认函 的,各方应当尽快协商对交易主体或交易结构等进行调整,以符合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

在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函后,罗普斯金控股应当配合苏州中恒向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需要补充,则该方应在三 个交易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

拟转让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为交割日,苏州中恒自交割日起按照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就拟转让股份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五)其他重要条款

股份过户完成后,苏州中恒有权在上市公司提名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罗普 斯金控股应在苏州中恒提出更换董事或监事后 3 个工作日内,督促上市公司召开 相关会议,配合履行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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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000 万股股票,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84%,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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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来源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货币资金 12 亿元受让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1.5 亿股 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支付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 同的主要内容”中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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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 东利益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适当调整的可能性。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负债处置或者其他类 似的重大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进行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重大 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的可能。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 出发,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股份过户完成后,苏州中恒有权在上市公司提名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罗普斯金 控股应在苏州中恒提出更换董事或监事后 3 个工作日内,督促上市公司召开相关会议, 配合履行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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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 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 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 变动的明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 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 整的明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上市 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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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 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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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 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 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独立或完整。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围绕中亿丰集团开展建筑领域相关企业的投资及并购整合工 作,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 业与上市公司未发生持续的关联方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于可能发生的业务往来 或交易,双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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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被收购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 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 为。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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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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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 2017-2019 年)财务资料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51,079.73 607,568.07 2,670,793.54
其他应收款 10,400,075.50 10,400,075.50 10,499,257.98
流动资产合计 11,951,154.73 11,007,643.07 13,120,051.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677,074,517.44 643,345,616.35 631,050,756.55
固定资产 69,155.19 94,455.39 119,755.59
在建工程 0.00 20,006,105.73 19,915,726.83
无形资产 550,140.00 641,830.00 733,52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7,693,812.63 664,088,007.47 651,819,758.97
资产总计 689,644,967.36 675,095,650.54 664,939,810.49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73,359,183.78 84,369,183.78 68,999,770.84
未交税金 -4,112.48 -4,112.48 -4,112.48
流动负债合计 73,355,071.30 84,365,071.30 68,995,658.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 79,000,000.00 98,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000,000.00 79,000,000.00 98,000,000.00
负债合计 133,355,071.30 163,365,071.30 166,995,658.3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56,010,000.00 511,500,000.00 497,720,000.00
未分配利润 279,896.06 230,579.24 224,152.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6,289,896.06 511,730,579.24 497,944,152.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9,644,967.36 675,095,650.54 664,939,8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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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0.00 0.00 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0.00 0.00 0.00
销售费用 0.00 0.00 0.00
管理费用 226,899.55 334,923.94 203,882.47
财务费用 3,381,910.04 4,313,928.60 5,400,471.06
二、营业利润 -3,608,809.59 -4,648,852.54 -5,604,353.53
加:投资收益 71,626,169.83 65,988,851.21 62,752,358.90
减:营业外支出 4,339,293.40 16,800.60 0.00
三、利润总额 63,678,066.84 61,323,198.07 57,148,005.37
四、净利润 63,678,066.84 61,323,198.07 57,148,005.3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185.34 144,622.02 31,870.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724.01 90,112.32 66,91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909.35 234,734.34 98,78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09.35 -234,734.34 -98,788.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11,372.8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7,845,199.42 65,784,247.05 62,752,35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5,687,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532,199.42 65,784,247.05 62,763,731.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 133,160.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3,328,901.09 12,294,859.80 135,440,668.5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378.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28,901.09 12,385,238.70 135,573,828.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03,298.33 53,399,008.35 -72,810,096.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4,510,000.00 13,780,000.00 29,1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23,200.08 54,676,7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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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510,000.00 29,403,200.08 133,776,715.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000,000.00 19,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67,035,960.26 65,630,699.56 62,524,325.1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23,917.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659,877.32 84,630,699.56 62,524,325.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149,877.32 -55,227,499.48 71,252,390.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3,511.66 -2,063,225.47 -1,656,494.74

二、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苏州苏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苏州中恒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苏恒会字(2020)第 011 号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审计了苏州中恒投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会计事项说明。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苏州中恒投资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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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以下情形:

  •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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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文件;

  •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5、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 6、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第

  • 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 7、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审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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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 picture [4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 4 月 12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宫长义

2020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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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苏州市
股票简称 *ST罗普 股票代码 002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江苏省苏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5%以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
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无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本次发生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
150,000,000股
29.84%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
方式: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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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 是□ 否☑
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否☑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否□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否☑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是□ 否☑
决权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 ”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 ”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 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字:

日期:2020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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