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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Apr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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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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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罗普 股票代码:002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Fifth Floor,Zephyr House,122 Mary Street,George Town, P.O.Box31493,Grand Cayman KY1-1206,Cayman Island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引起的持股比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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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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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节 | 释义......................................................................................................... 1 |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
| 第三节 | 权益变动的目的...................................................................................... 4 |
| 第四节 | 权益变动方式.......................................................................................... 5 |
| 第五节 |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
| 第六节 | 其他重要事项........................................................................................ 10 |
| 第七节 | 备查文件............................................................................................... 12 |
| 附表........................................................................................................................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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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罗普斯金、上市公司 | 指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普斯金 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0 年4月12 日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罗普斯金股份15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84%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 订)》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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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Fifth Floor,Zephyr House,122 Mary Street,George Town, P.O.Box31493,Grand Cayman KY1-1206,Cayman Island |
|
| 授权董事 | 吴明福 | |
| 注册资本 | 50,000美元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12月8日 | |
| 主营业务 | 无。该公司为投资型公司,不从事具体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 |
| 联系方式(联系人) | 13906218945(杨珑梅)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 比例 |
铭富控股有限公司 | 52% |
| 吴如珮 | 25% | |
| 吴庭嘉 | 23% |
罗普斯金控股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
|---|---|---|---|---|---|
| 吴明福 | 男 | 董事长 | 中国(台湾) | 江苏苏州 | 无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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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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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明福为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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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中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 司合计 150,000,000 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84%。本次 协议转让系罗普斯金控股的自主意愿,转让完成后,罗普斯金控股仍为罗普斯金 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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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义务披露人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罗普斯金股票 328,988,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6%,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罗普斯金股票 178,988,16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35.61%,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罗普斯金控股 | 328,988,160 | 65.46 | 178,988,160 | 35.61 |
| 合计 | 328,988,160 | 65.46 | 178,988,160 | 35.6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12 日,信息义务披露人罗普斯金控股与受让方苏州中恒投资有 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50,0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4%)转让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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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8 元(大写:捌元整),转让价款 1,200,000,000 元(大写:壹拾贰亿元整)。
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在银行设立共管账户,共管账户设立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该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 1 亿元(大写:壹亿元整)转让对价 款;受让方应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人民币 3 亿元 (大写:叁亿元整);受让方应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六十个交易日 内支付人民币 5 亿元(大写:伍亿元整);受让方应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 登记后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支付尾款人民币 3 亿元(大写:叁亿元整)。
如因罗普斯金控股或其账户原因,导致苏州中恒无法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 向罗普斯金控股支付转让价款的,苏州中恒不承担违约责任,苏州中恒支付转让 价款的期限相应顺延。
(四)标的股份交割
各方应当共同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资 料申请股份转让确认函,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存在缺陷或需要补充,则该方应在两个交易日 内向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
如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主体,交易结构安排等提出质疑并因此拒绝出具确认函 的,各方应当尽快协商对交易主体或交易结构等进行调整,以符合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
在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函后,罗普斯金控股应当配合苏州中恒向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需要补充,则该方应在三 个交易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
拟转让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为交割日,苏州中恒自交割日起按照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就拟转让股份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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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条款
股份过户完成后,苏州中恒有权在上市公司提名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罗普 斯金控股应在苏州中恒提出更换董事、或监事后 3 个工作日内,督促上市公司召 开相关会议,配合履行相应的程序。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量 (股) |
质押股份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
|---|---|---|---|---|
| 1 | 罗普斯金控股 | 328,988,160 | 175,000,000 | 34.82%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质押其持有的罗普斯金股份 175,000,000 股,其尚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大于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150,000,000 股。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普斯金控股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披露《苏州罗普斯金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是上述交易所涉及股份转让最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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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具体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义务披露人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罗普斯金股票 328,988,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 动后,罗普斯金控股持有罗普斯金股票 178,988,1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5.61%。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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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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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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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
吴明福
日期:2020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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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股份转让协议》;
-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 联系人:施健
电话/传真:0512-6576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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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罗普斯金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苏州市 |
| 股票简称 | *ST罗普 | 股票代码 | 002333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罗普斯金控股有 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开曼群岛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 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 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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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328,988,160股 持股比例:65.46%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328,988,160股 持股比例:65.46%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78,988,160股 持股比例:35.61%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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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字:
日期:2020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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