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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M&A Activity 2020

Nov 18, 2020

54379_rns_2020-11-18_2340a891-78da-41c1-99c3-10e11534a60f.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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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 (2020) 第1748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二日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 111102005120200128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苏州中 资产评估报告名称: 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苏州中亿丰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 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1748号
  •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姜海成、尚银波

说明: 本回执仅证明该资产评估报告已进行了全国统一编码, 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 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6
评估目的
Ξ,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 价值类型
五、 评估基准日
六、 评估依据………………………………………………………………………………………………
$+$ . 评估方法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 评估假设
$+$ . 评估结论
$+-\,.$ 特别事项说明
$+\equiv$ .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z$ 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7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overline{2}$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 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 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 (2020) 第 1748 号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 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 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0 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 $\top$ :

一、评估目的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特委 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苏州中亿丰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出具天职业字[2020]39076 号审计报告。

三、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30日。

五、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 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4,607.99 万元,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 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4,246.40 万元, 增值额为 19,638.41 万元, 增值率为 426.18%。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 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自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 30日起至 2021年9 月29日。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当 经济行为发生时, 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 评估 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 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 (2020) 第 1748 号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 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 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0 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

公司名称: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

经营场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明福

注册资本: 50,260.36 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 铝合金挤压型材、铝合金熔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登记事项

名 称: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苏州市公园路 55号

经营场所: 苏州市公园路55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安立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建筑智能化及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的研发, 生产(限分支机构)和 销售;建筑智能化及工业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多媒体展示工程施工与设计; 室外灯光工程、室外泛光照明工程,会议舞台灯光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技术防 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智慧城市规划与咨询;展馆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与设 计: 通信工程施工与设计; 公路及管道工程施工与设计;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 机软硬件及配套系统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生 产(限分支机构): 电子产品、机电产品、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 交通隔离护栏及其成套装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0日,系由王安立、展树军和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王安立 55% 1,650.00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1,050.00
展树军 10% 300.00
合计 100% 3,000.00

2017年12月,王安立、展树军将持有的1,9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亿丰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后,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3,000.00
合计 100% 3,000.00

2018年6月, 由原股东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1.5%股权 转让给苏州立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苏州中恒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的7%股权转让给展树军;持有的41.5%股权转让给王安立。经 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东恒会验字[2018]第024号"验证, 经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股份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苏州立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 945.00
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20% 600.00
展树军 7% 210.00
王安立 41.5% 1.245.00
合计 100% 3,000.00

2020年6月10日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苏州立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 945.00
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 600.00
展树军 7% 210.00
王安立 41.5% 1.245.00
合计 100% 3,000.00

3、经营管理结构

截止评估基准日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4、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

(1) 苏州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称: 苏州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名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699 号港华大厦 1702 室 法定代表人: 殷春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研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成;承接:机电工程、环保工程、交通智能化工程;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100% 500.00
合计 100% 500.00

③财务状况

企业前一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流动资产 238.38 337.31 非流动资产 0.13 $\overline{a}$ 固定资产净额 $\overline{a}$ 在建工程 $\overline{\phantom{a}}$ 无形资产 $\overline{\phantom{a}}$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238.38 337.44 流动负债 177.16 143.15 非流动负债 $\overline{a}$ 负债合计 177.16 143.15 所有者权益 61.22 194.28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E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103.70 281.96
减:
营业成本
69.41 131.35
税金及附加 0.07 1.54
销售费用 ۰ 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外文文化创意园 8 号楼 3 层 (100044) 电话: (8610) 52596085 传真: (8610) 88019300 $\mathbf{Q}$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管理费用 12.39 6.09
研发费用 ۰
财务费用 0.28 $-0.53$
资产减值损失 ٠ 1.26
加:
其他收益
۰ 0.02
投资收益 ۰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٠
$\equiv$ .
营业利润
21.55 142.29
营业外收入
加:
٠
营业外支出
减:
٠
四、
利润总额
21.55 142.29
减: 所得税费用 1.08 9.23
净利润
五、
20.47 133.06

注: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 苏州长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名 称: 苏州长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 9 号澹台湖大厦(武珞科技园)1002-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安立

注册资本: 101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 计算机系统服务;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软件开发; 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光缆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 安防设备销售;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网络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 电线、电缆经营; 专业设计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 软件销售; 互联网安全服务; 电气设备销售; 物联网设备销售; 交通设施维修;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缴出资额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10.00
合计 100% 1010.00

③财务状况

苏州长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日,为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10 万人民币,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实缴金额为 零, 且企业成立时间短并未开展任何业务, 账面上无任何资产及负债。

5、财务状况

企业前一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流动资产 14,478.34 17,455.84
非流动资产 281.31 296.89
长期股权投资 71.00 30.00
固定资产净额 86.39 110.08
无形资产 13.58 31.05
长期待摊费用 80.15 3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0 94.10
资产总计 14,759.65 17,752.73
流动负债 10,333.71 13,064.17
非流动负债 71.34 80.57
负债合计 10,405.05 13,144.74
所有者权益 4,354.60 4.607.99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人民币万元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 15,655.08 10,987.97
减: 营业成本 12,802.16 8,505.40
税金及附加 47.09 23.47
销售费用 323.13 261.56
管理费用 600.06 464.76
研发费用 927.99 669.00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外文文化创意园 8号楼 3层 (100044) 电话: (8610) 52596085 传真: (8610) 88019300 $1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财务费用 $-11.95$ 24.93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33.78 177.09
其他收益
加:
62.00 20.74
投资收益 72.21 57.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10 12.67
资产处置收益 0.73
三、
营业利润
1,006.01 953.15
营业外收入
加:
۰ 4.75
营业外支出
减:
0.20
四、
利润总额
1,006.01 957.70
减: 所得税费用 102.90 101.91
五、
净利润
903.11 855.79

注: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9076 号标 准无保留的专项审计报告。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的 股权。

(四)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国有资产评估经济行 为的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任何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 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特委 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苏州中亿丰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

$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一) 评估对象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 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 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 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天职业字[2020]39076号审 计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30日,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 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4,607.99 万元, 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20年9月30日
流动资产 17,455.84
非流动资产 296.89
长期股权投资 30.00
固定资产净额 110.08
无形资产 31.05
长期待摊费用 3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10
资产总计 17,752.73
流动负债 13,064.17
非流动负债 80.57
负债合计 13,144.74
所有者权益 4,607.99

注: 上表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三) 企业申报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为共10项商标,39项专利,19 项作品或软件著作权,具体明细如下:

商标类资产:
$\sqrt{1}$
申请/注册
国际分
有效期 商标名称 注册人名称 状态
29022934 37 2028年12月20
H
中恒长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00021 35 2028年12月20 ZHCL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16113 37 2028年12月20
Ħ
ZHCL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13336 9 2029年3月27
ZHCL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10687 35 2028年12月20
Ħ
中恒长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05954 38 2028年12月20 中恒长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01095 $\mathsf g$ 2028年12月20 中恒长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13295 38 2028年12月20
H
ZHCL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11491 42 2028年12月20
Ħ
中恒长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9001068 42 2028年12月20
Ħ
ZHCL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2)
专利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权人 状态
实用新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921762111.0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921762110.6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1589102.1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1595061.7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1594456.5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1594443.8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1588937.5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0015614.0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0011132.8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0016708.X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820034409.9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实用新型 CN201721763443.1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国伊文人
专利类资产
专利名称
集用摄像装置
控机构
系统
控系统
疏导系统
控设备
$\cdot$
一种便于使用的交通数据采
一种能源综合管理平台的监
基于物联网架构的多会议系
统集中管控用服务器防护装
一种智能数字音频矩阵
一种网络数字音频矩阵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楼宇消防
一种基于 SVG 的家庭远程监
一种基于 SVG 的景点导航系
基于 GIS 的快递仓储管理系
基于 B/S 架构的游乐园人流
大型空间 WiFi 多点接入系统
基于 RFID 的电子巡更系统
基于云平台的能源管理系统
集成式智能楼宇总线通讯监
申请日期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
Ħ

Ħ
CN201921762113.X
CN201820034407.X
申请日期
2019-10-21
2019-10-21
2019-10-21
2018-09-28
2018-09-28
2018-09-28
2018-09-28
2018-09-28
2018-01-09
2018-01-05
2018-01-04
2018-01-05
2018-01-09
2017-12-15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外文文化创意园 8 号楼 3 层 (100044) 电话: (8610) 52596085 传真: (8610) 88019300 $14$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状态
15 基于云平台的能源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772.0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16 视频监控智能运维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9131.7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17 多路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的
传输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820031211.5 2018-01-09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18 基于 TCP/IP 的楼宇安防监控
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820016707.5 2018-01-05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19 基于物联网和互联网的酒店
客房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820028188.4 2018-01-08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0 一卡通巡更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721796312.3 2017-12-20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1 基于 GIS 的智能安保控制系
实用新型 CN201721762443.X 2017-12-15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2 智能酒店客房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721569132.1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3 智能一卡通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801.3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4 适用于智能建筑的能源管理
设备
实用新型 CN201721796881.8 2017-12-20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5 酒店智能客房控制设备 实用新型 CN201721778611.4 2017-12-19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6 适用于大型空间的无线多点
接入的便携式控制设备
实用新型 CN201721748936.8 2017-12-14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7 一种基于光纤远程传输音视
频信号的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721778551.6 2017-12-19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8 信息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774.X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29 楼宇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773.5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0 客房控制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965.6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1 电子一卡通巡更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962.2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2 数字音视频监控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961.8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3 无线音视频传输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9060.0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4 酒店用能源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721569058.3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5 基于 TCP/IP 技术的楼宇自控
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963.7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6 信息引导发布与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771.6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7 办公楼无线覆盖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8020.4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8 无线覆盖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1566010.7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39 智能运维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 CN201721569057.9 2017-11-2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 著作权类资产


著作权名称 证书号 创作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著作权人
人脸智能结构化分析系统软 软著登字第 5213140 号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4月15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2}$ 基于一体化相机车辆非现场
执法抓拍智能结构化分析软
软著登字第 5213144 号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4月15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3 中恒长立智能设备箱管理平
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5126874 号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3月1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ΞÎ
4 中恒长立控制主机集中管理
软件
软著登字第 5126695 号 2020年1月7日 2020年3月1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5 中恒长立交换机集中管理平
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5126731 号 2020年1月10日 2020年3月12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6 中恒长立能源综合管理平台
软件
软著登字第 4603759 2019年2月6日 2019年11月21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外文文化创意园 8号楼 3层 (100044) 电话: (8610) 52596085 传真: (8610) 88019300 15


著作权名称 证书号 创作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著作权人
$\overline{7}$ 中恒长立 3D 区域安防联动管
理平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4597245 号 2019年1月29日 2019年11月20
H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8 中恒长立多会议系统集中管
控平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4595333 号 2019年4月3日 2019年11月20
П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mathbf{u}}$
$\overline{9}$ 中恒长立数字化网络传输平
台软件
软著登字 3808411 号 2018年12月1日 2019年5月17
Ħ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mathbf{u}}$
10 中恒长立智慧运维平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3854432 号 2019年4月5日 2019年5月9日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mathbf{n}}$
11 中恒长立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软件
软著登字第 3203354 号 2018年8月13日 2018年11月1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12 中恒长立楼宇安防监控系统
软件
软著登字第3086646号 2018年7月3日 2018年9月18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mathbf{u}}$
13 中恒长立大型空间 WIFI 多点
接入控制软件
软著登字第 2383074 号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1月23
E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mathbf{u}}$
14 中恒长立客房控制软件 软著登字第 2382261 号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1月23
Ħ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Ξi
15 中恒长立楼宇自动控制软件 软著登字第 2383738 号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1月23
H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16 中恒长立光纤远程传输音视
频信号软件
软著登字第 2303482 号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1月23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mathbf{u}}$
17 中恒长立信息引导发布与管
理软件
软著登字第 2370470号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1月22
Ħ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18 长立智慧监控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2257985 号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12月7
П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19 长立智慧电子巡更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2257093 号 2017年3月9日 2017年12月7
Н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overline{1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四) 引用其他机构报告

无。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同时考虑价值类型与 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等,确定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0年9月30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考虑委托人相关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 期、利率和汇率变化等因素后, 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做出的专业判断, 选择会计期末作 为评估基准日, 能够更加全面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情况, 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 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高效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 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 选择与委托人经济行为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 日。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 规, 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 10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3 -$ 会第5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4.$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的决定》修正):

$51$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6 号 令):

6、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 准则依据

  •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017年8月23日, 财资【2017】 43号);
  • $2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 $3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1$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51$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degree$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7.$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81$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9,$
  • $101$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 $112$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 $121$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 $13.$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 $14.$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 $151$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四) 权属依据

  • 1、 机动车行驶证:
  • 2、 专利证:
  • 3、 商标注册证:
  • 4、著作权(版权)权属证明;
  • 5、大型设备的购置合同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 6、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 取价依据

  • 1、 企业提供的资料
  • (1) 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 $(2)$

(3) 企业填报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1)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 部令 2012年第12号);

3、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

(1) Wind 资讯金融数据库;

(2) 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资料:

(3) 评估专业人员自行搜集的与评估相关资料:

(4) 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 "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 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 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企业价值》第十七条, "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 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选择评估方法。"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八条, "对于适合采用不同 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 行评估。"

2、评估方法适用条件

(1) 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 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 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通常适 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 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 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2) 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 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 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 计算价值 比率, 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 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 计算价值比 率, 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3) 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 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

3、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项目三种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1) 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但历史年度业绩稳定持续增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 (8610) 52596085 传真: (8610) 88019300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外文文化创意园 8 号楼 3 层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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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 可以衡量, 因此, 本项目选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讲行评估。

(2) 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 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 因此, 本 项目不适用于市场法。

(3) 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 料要求,因此,本项目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我们选取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 评估方法具体操作思路

1、收益法评估操作思路

我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价值进行估 算,具体方法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企业自由现金 流为基础, 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价值。

在得出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基础上,加上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 减去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价值, 得出被评估单位企业整体价值, 之后减去付息 债务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中,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事项如下:

(1) 企业自由现金流 (FCFF) 的计算

FCFF=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扣税后-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

(2)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计算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
P = \sum_{i=1}^{n} \frac{FCFF_i}{(1+r)^i} + \frac{FCFF_{n+1}}{r \times (1+r)^n}
$$

其中: P: 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主营业务价值:

FCFF:: 详细预测期第 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

FCFFn+1: 详细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

r: 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n: 收益期:

i: 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公式如下:

$\text{WACC} = K_{\scriptscriptstyle{\alpha}} \times W_{\scriptscriptstyle{\alpha}} + K_{\scriptscriptstyle{\alpha}} \times (1 - T) \times W_{\scriptscriptstyle{\alpha}}$

其中: Ke: 权益资本成本:

Kd: 债务资本成本:

T: 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

We: 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 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其中, 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K_e = R_f + MRP \times \beta + R_c$

其中: Rf: 无风险报酬率;

MRP: 市场风险溢价;

β: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有风险系数。

(3)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等于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 产价值之和。

①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的股权投资。通常情况下, 对于控股的长期股权 投资价值的确定: 以估算出的长期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乘以投资 企业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得出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的价值:

对于参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历史年度有稳定的分红收益的参股股权价 值的确定以股利折现模型确定其价值, 历史年度无稳定收益的参股股权价值的估 算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乘以持股股权比例计算确定。

②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划分为两类,一类为经营性资产,第二类为非 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是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资产,其进一步划分为有效资 产和无效资产, 有效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在使用或者未来将使用的资产, 无效 资产又称为溢余资产, 指为经营目的所持有, 但在评估基准日未使用或者可以预 测的未来不会使用的资产。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定义具体如下:

溢余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经营性需要、但于企业特定时期, 与企业收益无 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状况与 企业收益状况进行分析, 并进一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解, 判断被评估单位是 否存在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非经营性所需、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 关系的资产,如供股东自己居住的房产、供股东自用的汽车、工业制造企业短期 股票债券投资、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关联公司往来款项等。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估算以资产特点为 基础,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

(4) 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包括溢余负债、非经营性负债等,相应的非经营 性、溢余负债的价值等于溢余负债与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之和。

(5)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主营业务价值+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溢余 负债价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操作思路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了评估, 即首先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各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然后加总并扣 除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的负债, 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具体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①货币资金: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 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 主要为购入的理财产品投资和基金投资, 对于交易性金 融资产-理财产品以核实后的账面金额确认评估值: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在 核实账面记录真实性的基础上,根据经过核实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份额,按照 评估基准日的该基金的净值/份, 经计算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评估值。

③其他债权性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合同资产、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 分析其业务内容、账龄、还款情况, 并对主要债务人的资金使用、 经营状况作重点调查了解,在核实的基础上,以可收回金额作为评估值。

4存货: 为在产品。对于未完工项目组内购置时间短, 尚未安装市场价格变 化不大的在产品, 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进行了抽查, 提前记录好项目 的成本进度、完工状态与现场访谈了解和观察到的信息比对、以抽查核实后的账 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⑤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共计2家, 全资子公司2家。被投资单位名 称和评估方法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评估方法 定价方法
苏州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苏州长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 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 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⑥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 按照持续使用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结合机器设备 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 需的全部成本, 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 经济性陈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估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市场法主要针对使用时间较长的在用电脑等电子设备,采用类似设备市场交 易价格比较后确定评估值。

⑦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和专利、商标等。

软件: 对于外购的办公软件, 评估人员评估时首先了解了软件的主要功能和 特点, 核查了外购软件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并向软件供应商或 通过网络查询其现行市价, 以重置价确定评估值。

商标: 对于未使用于实体产品产生品牌影响的商标按照取得的重置成本包含 商标设计费、代理费及受理费确定评估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在用的专利技术及设计专有权为被评估单位带来的收益 无法单独分离出来, 则可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提取资产组带来的超额收益, 因此 本次评估可采用收益法评估专利技术及著作权类资产的价值。

评估模型: 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对象未来寿命期内预期收益, 并采 用适当的折现率予以折现,予以确定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未来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采用收入分成的方法确定: 根据企业应用无形资产 带来的预期收益及无形资产在其中的贡献率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师通过合理评估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现金流并折现的 方式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2)计算公式

式中:

$$
P = \sum_{i=1}^{n} \frac{D \cdot R_i}{(1+r)^i}
$$

P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值:

D 为无形资产分成率;

Ri 为分成基数, 即销售收入或现金流:

r为折现率:

n 为收益预测期间:

i为收益年期。

8长期待摊费用

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基准 日后已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项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 日后尚存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 按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 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⑨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核查账簿,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后的被评估单位享有的资产 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

10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资产评 估师对企业的负债进行审查核实, 在核实的基础上, 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要 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 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需要批准经济 行为的审批情况、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

26

支付方式、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 协助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 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以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

(三)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 编制评估工作计划, 包括确定评估业务实施主 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1、指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清查资产、准备涉及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形, 选择适当的方式, 通过询问、函证、核对、 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对不宜进行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3、对被评估单位收益状况进行调查: 评估专业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析企 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

(五)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资料, 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 事方获取资料, 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核查验证, 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 实地调查、查询、 函证、复 核等。

(六)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1、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 分析市场法、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2、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 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七)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 核:

3、 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 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 的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 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

4、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以上评估程序后, 向委托人出具并 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在评估过程中, 我们所依据和使用的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前提, 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假设内容, 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一) 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负债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 资 产评估师根据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 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 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 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 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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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 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相 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 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 时保持一致。

(二) 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 被评估单位及其经营环境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 等宏观环境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2、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 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 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汇率、利率、税赋及通货膨 胀等因素的变化不对其收益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利率在评估基准日至 报告日的变化):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见事 件:

5、 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在未来收益期持续经营并使用:

假设未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方 $6.$ 面保持一致, 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7、假设未来收益期被评估单位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违法:

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 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 在未来 $8 -$ 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 不发生影响 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 变动:

9、 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不存在应提供

而未提供、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 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10、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 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三) 特定假设

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 $1.$ 资外,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2、 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 其价值的影响:

$31$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利润总额基本一 致,不存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mathbf{4}$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 款周转情况,不发生与历史年度出现重大差异的拖欠货款情况;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 不 $51$ 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 我们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评估 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不同 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在经过实施必要的资产 评估程序, 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30日,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 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752.73 万元,评估值 19,660.56 万元,增值额为 1,907.83 万元, 增值率为 10.75%; 负债账面价值为 13.144.74 万元, 评估值 13.144.74 万元, 无增减值;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4.607.99 万元, 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515.82 万元, 增值额为 1.907.83 万元, 增值率为 41.40 %。 具体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7,455.84 17,455.84
非流动资产 296.89 2,202.61 1,907.82 642.60
长期股权投资 30.00 194.28 164.28 547.60
固定资产净额 110.08 157.03 46.95 42.65
无形资产 31.05 1,624.27 1,593.22 5,131.14
长期待摊费用 31.65 135.03 103.38 326.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10 94.10
资产总计 17,752.73 19,660.56 1,907.83 10.75
流动负债 13,064.17 13,064.17
非流动负债 80.57 80.57
负债合计 13,144.74 13,144.74
所有者权益 4,607.99 6,515.82 1,907.83 41.40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及其提供的各项历史 财务资料,结合企业的现状,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 环境状况, 分析相关经营风险, 会同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技术人员, 在持续经 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合理预测未来年度的预测收益、折现率等指标, 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24,246.40 万元。

(三) 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 24.246.40 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 的评估结果 6,515.82 万元, 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17.730.58 万元, 差异 比例是 272.12%。

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 反映的是资产

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 变化而变化。

(2)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 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 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 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的评估结果对企业价值内涵对象解释不同,通常情况 下, 企业拥有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产品优势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 以全部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反映。

综上所述,由于两种评估方法价值标准、影响因素不同,从而造成两种评估 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

2、最终评估结论选取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安装和其他建筑业,以往年度的经 营业绩稳步提升,未来年度的收益可以合理预测,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 酬能估算计量。

收益法对于企业未来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的比较充分, 收益法更能 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即: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30日,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 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4,607.99 万元, 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 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4.246.40 万元, 增值额为 19.638.41 万元, 增 值率为 426.18%。

(四) 评估结论有效期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9月29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 当经济行为发生时, 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 评 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即使评估基准日至 经济行为发生日不到一年,评估报告的结论已经不能反映评估对象经济行为实现 日的价值,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或资产使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应根据原评估 方法对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 响时, 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3) 评估基准日后, 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的变化, 委托人在评估对象实际 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事项说明 $+-$

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 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 项。我们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对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影 响。

1、本评估结论中,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 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 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 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做 出的判断。

2、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资产评估机构的盈利预测资料是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 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做出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和判 断, 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 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 资产 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未 来盈利预测数据的利用, 并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3、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4、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无。

5、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无。

6、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无。

7、截至评估基准日, 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相关租赁事项, 详细情 况见下表: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期限 租金 地点 建筑面积/数量 用途
双塔街道
办事处
苏州中亿丰科
技有限公司

2017-10-15
2022-10-14
885216 元/
半年
公园路55号4楼、
5 楼
3.688.4 平方米 办公
苏州市演
艺中心有
限公司
苏州中亿丰科
技有限公司
2017-10-30

2022-10-29

20000
新媒体中心公园
路 55号
具体详见家具
清单
办公

本次评估未考虑到期不能续租对评估值的影响。

8、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无。

9、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 根据公开市场的 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 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 相关费用和税项, 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10、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 根据公开 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赔 偿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1、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 其 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 师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2、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及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13、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14、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 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 前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15、截止评估基准日, 苏州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 资本 30 万元, 未实缴到位。本次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16、苏州长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2 日, 为苏州中亿丰科 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10 万人民币,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实缴 金额为零,且企业成立时间短并未开展任何业务,账面上无任何资产及负债,评 估时根据该情况按照零进行评估。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由评估报告 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 师不承担责任。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31$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2020年11月12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一、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三、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 四、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 五、 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 七、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八、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