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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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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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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23-022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 交易概况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3 月28 日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于苏州市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铭恒金属”)100%股权出售给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6,100 万元。
(二)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 (三) 本次交易履行程序的情况
1、 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2023 年3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为6,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21 年)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及净资产比例不足10%,交易产生的利润及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21 年)净利润不足50%;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 个 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 的交易金额为0 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中亿丰控股发生的、未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 元,此外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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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因此本 次交易属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906室 |
| 设立日期 | 2011年11月2日 |
| 注册资本 | 95,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585530161D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建筑领 域内的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建 筑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宫长义直接、间接共持有其42.47%的表决权 |
| 法定代表人及实际 控制人 |
宫长义 |
(二) 交易对方其它情况
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为95,000 万元人民 币。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知名大型建筑承包商中亿丰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亿丰集团”)控股股东,主要围绕中亿丰集团开展建筑 领域相关企业的投资及并购整合工作。
中亿丰集团为江苏省知名大型建筑承包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拥有从投融资、勘察设计、技术研发、工 程承包、地产开发、加固维保等完整的建筑产品产业链条,是一家致力于为中 国城市化建设及综合运营提供一流服务的大型综合性建筑集团企业。
中亿丰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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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末,总资产301,793.05 万元,净 资产94,029.48 万元;2022 年1-12 月主营业务收入1,455.63 万元,净利润 2,406.1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 年2 月28 日末,总资产 312,806.35 万元,净资产91,893.71 万元;2023 年1-2 月主营业务收入0 万 元,净利润-2,135.7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亿丰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58841692X6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 号 |
| 注册资本 | 12,1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华向明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12 月22 日 |
| 经营范围 | 高精度铝合金材料的研发;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加工与销 售;铝锭的销售;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 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
| 股东情况 |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二) 标的公司权属状态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前,公司100%控股铭恒 金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铭恒金属股权。
铭恒金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 标的公司的资产及经营情况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亿丰罗普 斯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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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 0305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4,921.12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 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106.55 万元,增值额为 1,185.42 万元, 增值率为 24.09%。
铭恒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93,857,468.84 元,净资产 49,211,244.65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316,649,699.09 元,净利润-16,336,309.89 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 2 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3,394,315.90 元、净利润-2,870,743.74 元,截止 2023 年 2 月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46,340,500.91 元、总资产 110,761,493.97 元。
(四) 标的公司其它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公司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为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第 三方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 0305 号)。本次 交易以标的公司经评估的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6,106.55 万元为参考基准,经双 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为6,100 万元。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同意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铭恒金属之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 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拟转让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 0305 号 )为依据,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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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铭恒金属股权转 让价款为 6100 万元(大写:陆仟壹佰万元整)。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5%,即 3,355 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伍拾伍万元整)。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过户,乙方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剩余的 45%部分,即 2,745 万元(大写:贰仟柒佰肆拾伍万元 整)。
4、标的股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过户日期间,标的公司铭恒金属的损益均由 甲方承担。
5、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乙方承诺将来不从事建筑铝型材、铝幕墙、金属门窗、门窗配件等产品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甲方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 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甲方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但标的公司铭恒金属经营范围内或已经营的业务除外。
六、 涉及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等问题,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与中亿丰控股、 铭恒金属各自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分开,不 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况。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 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的判断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5,000 万元人民币, 为江苏省知名大型建筑承包商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 公司311,160,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1%,具有良好的信用资质,因 此本次交易对方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转让款回收风险较小。
八、 本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于2022 年4 月启动向中亿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宫长义先生非公开 发行股份事宜,并于2023 年2 月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共发行22,321,200 股新 股,中亿丰控股、宫长义先生各自认购11,160,6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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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外,公司与中亿丰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其 他交易均为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本年年初至上月末公司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439 万元(前述数 据未经审计)。
九、 公司与标的企业已签订正在履行的合同
本次出售铭恒金属后,铭恒金属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与铭恒金属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合同主要如下:
| 交易对方 | 合同内容 | 期限 | 合同金额 |
|---|---|---|---|
| 铭恒金属 | 代收水、电燃气 等能源费 |
2023/01/01—2023/12/31 | 按实际用量收取 |
| 铭恒金属 | 铝棒加工协议 | 2023/01/01—2023/12/31 | 按实际收取,预计 本年发生金额不超 过1000 万 |
十、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出售资产的目的
铭恒金属设立之初的目的主要为回收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铝再加工成铝棒 供公司内部配套使用,后随着公司铝型材生产规模缩减,铭恒金属逐步向外拓 展客户,其主营亦转为供工业领域用定制铝棒的生产、销售,公司与铭恒金属 发生交易量已不足公司采购量的1%。
2022 年公司净利润发生较大幅度的下滑,铭恒金属亦销量下降、净利润 由盈转亏。此外,目前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发生转变,发展重心逐步向系统 门窗、太阳能边框等绿色低碳相关业务转移,因此本次剥离铭恒金属有利于减 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回笼资金,更好的聚焦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规 划。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向铭恒金属提供废料及采购铝棒的交易规模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比 重已不足1%,且公司上游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本次出售铭恒金属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本次铭恒金属的股权出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 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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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约1,178.88 万元。
十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一) 事前认可
本公司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守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 的情况。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 运作的,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符合公司与股 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对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 可,并同意将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二) 独立意见
本公司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允性,未有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二、 备查文件
-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3、 股权转让协议
-
4、 资产评估报告
-
5、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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