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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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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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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监 管、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 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 司已于2009 年12 月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0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2,400,000.00 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18,498,000.00 元后,于2009 年12 月31 日存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人民币843,902,000.00 元;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人民币10,28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622,000.00 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 年1 月 4 日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589997_B01 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8,196,267.06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31,079.99 元,以前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64,065,187.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 833,622,000.00
减:截止2017 年6 月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98,196,267.06
其中:2017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34,131,079.99
加:截止2017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 64,625,172.91
其中: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利息 296,166.21
减:截止2017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手续费 50,905.85
其中: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手续费 354.84
募集资金余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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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苏 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 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2007 年11 月1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本公司2010 年3 月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2013 年4 月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铭恒金属”)、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 天津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门窗”)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东马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对于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 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已于2010 年2 月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5 月16 日全部使用完毕,上述三方监管协议 自动终止,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本公司于2011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根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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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 铝合金熔铸项目”。于2011 年11 月2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6 万吨熔铸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该 议案进一步于2011 年12 月14 日本公司召开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 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 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项目实施内容不变。于2012 年1 月10 日,本公 司、铭恒金属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公司及铭恒金属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年 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监管。2013 年11 月9 日上述 项目已达可投产状态,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于2014 年7 月1 日全部使用完毕,随 后公司注销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终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2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 于2012 年5 月11 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 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 铝工业材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超募资金 人民币12,000 万元以本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铭德铝业。本公司于2012 年6 月13 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投入铭德铝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 相城支行设立的验资专户。该笔资金于2012 年6 月26 日转入铭德铝业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于2012 年7 月4 日,本公司、铭德铝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公司 及铭德铝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进行募集资金专 户专项监管。截至2016 年7 月28 日该项目已有4 万吨产能线达投产状态。2016 年9 月8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全部使用完毕,随后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 金专户,终止了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2012 年4 月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 年5 月11 日 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 个节能 门窗项目的议案》,以及2013 年4 月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3 年5 月13 日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天津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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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在天津投资新建年产20 万平节能门窗项目,并 将超募资金以投资注入方式设立天津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负责全面实施该项 目。本公司于2013 年9 月10 日将超募资金4,500 万元投入天津门窗在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马路支行设立的验资专户,该笔资金于同日转入天津门窗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日本公司、天津门窗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东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公司及天津门 窗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年产20 万平节能门窗项目”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监 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 内天津门窗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于2017 年6 月22 日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募集 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终止了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3 年12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目的议案》,决议使用 超募资金1,900 万元投资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铭恒金 属负责实施,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 万元以本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铭恒金属。本 公司于2014 年1 月15 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 万元投入铭恒金属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日本公司、铭恒金属及保荐 机构德邦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对本公司及铭恒金属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 目”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监管,2015 年4 月20 日上述项目开始投入运行,募 集资金专户内资金于2015 年10 月28 日全部使用完毕,随后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注销,终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于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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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根据2016 年04 月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6 年05 月16 日召 开的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计4,000 万元用于购 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3,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 万元,资金额度 内滚动使用。

综上,2017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购买 购买
起始日期 理财产品类型 期限 到期日
主体 金额
本公司 2017 年1 月3 日 3,000 工行保本型法人35
天稳利
35 天 2017 年2 月7 日
2017 年2 月17 日 3,000 35 天 2017 年3 月24 日
2017 年3 月30 日 3,000 工行保本型
7010BBXA 理财产品
46 天 2017 年5 月15 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33,622,000.00 元,其中 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9,642,000.00 元。截止2017 年6 月30 日,本公司超募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超募资金
已投入金额
(含利息)
用途 投资主体 超募资金
规划投资金额
购买工业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 6,538.83
6,538.83
增加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项目额度(注) 本公司 4,240.00
4,240.00
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铭恒金属 6,000.00
6,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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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 铭德铝业 12,000.00
12,911.33
节能门窗项目 天津门窗 4,500.00
4,606.45
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目 铭恒金属 1,900.00
2,011.5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 7,409.16
7,409.16
铭恒金属 6,500.00
6,500.00
天津门窗 105.84
105.84
合计 49,193.83
50,421.63

注: “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对该项目投 资额度进行了调整,新增投资人民币4,240 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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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83,362.20 83,362.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13.11 3,413.11 3,413.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819.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 万吨铝挤压
材建设项目(注1)

39,398.00 39,398.00
63.78
38,627.03 98.04% 2014 年8 月
28 日
-2,082.9
否(注
2)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70.97
770.9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398.00 39,398.00
834.75

39,398

--
-- -2,082.9 -- --
超募资金投向:
购买工业土地使用
6,538.83
6,538.83

-
6,538.83
100%

--
- 不适用
年产5 万吨铝挤压
材建设项目(注1)

4,240.00
4,240.00

-
4,240.00
100%

2014 年08
月28 日
- 不适用
年产6 万吨铝合金
熔铸项目
6,000.00
6,000.00

-
6,098.50
101.64%

2013 年11
月09 日(注
3)
-
不适用
(注3)

年产5 万吨铝工业
材项目
12,000.00 12,000.00
-
12,911.33
107.59%

2016 年7 月
28 日
- 不适用
天津节能门窗项目
10,000.00
4,500.00

63.36

4,606.45

102.37%

2017 年6 月
30 日
- 不适用
铝合金异形铸造技
改项目
1,900.00
1,900.00

-
2,011.51
105.87%

2015 年04
月20 日(注
4)
-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14,015.00 14,015.00
2,515.00
14,015.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4,693.83 49,193.83
2,578.36
50,421.63
--
-- -- -- --
合计 -- 94,091.83 88,591.83
3,413.11
89,819.6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天津节能门窗项目建设已经完工,目前正在办理投产前相关手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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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3,964.20 万元,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50,421.63 万元,具体如下:

1、 根据本公司2010 年5 月25 日第一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与2010 年6 月11 日2010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公司拟在苏州市相城区黄 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 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 亩土地使用权将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金额为人 民币6,538.83 万元。上述395 亩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手续已在2010 年底前全部完成。关于购得土地使 用权的公告已于2010 年9 月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 根据本公司2011 年6 月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 年8 月17 日201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该项目新增投资人民币4,240 万元,投资额由原人民币39,39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3,638 万元,项目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 变,新增投资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新增的4,240 万元投资额度已于2013 年底前全部投入。 关于调整“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已于2011 年7 月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

3、 根据本公司2011 年6 月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 年8 月17 日201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以及 本公司2011 年11 月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与2011 年12 月14 日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资 超募资金的金额、 子公司铭恒金属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关于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及其变更事项的公告已分别于2011 年7 月1 日和2011 况 年11 月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该项目已于2013 年下半年分批投入生产,超募资 金已于2014 年7 月1 日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使用6,098.50 万元(含利息)。关于年产6 万吨铝合金 熔铸项目投产的公告分别于2013 年7 月24 日和2013 年11 月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78.42 万元自2014 年1 月1 日起全部转入募集资金1,900 万元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目使用。

4、 根据本公司2012 年4 月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2 年5 月11 日201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铭德铝业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 关于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公告已于2012 年4 月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该项目的中的4 万吨产能已于2016 年7 月28 日开始投产,投产公告于2016 年7 月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上。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该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911.33 万元,其中剩余1,032.12 元于2016 年9 月8 日转为流动资金。

5、 根据本公司2012 年4 月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2 年5 月11 日公司201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及2013 年4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3 年5 月13 日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天津门窗子公司》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在天津投资新建年产20 万平方米节能门窗生产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天津 门窗负责实施。截止本报告期末,天津节能门窗项目建设已完工,累计投入超募资金4,606.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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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84 万元(含利息),经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天津门窗公司流动资金。关于投资新建节能门窗项目及其调整事项的公告已
分别于2012 年4 月20 日和2013 年4 月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6、 根据本公司2012 年12 月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3 年1 月16 日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5,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4,000.00 万元将用于本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铭恒金属,补充其“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正式投产后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上述超募资金已于2013 年度全部投入。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12 年12 月29 日和2013 年1 月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7、 根据本公司2013 年12 月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目的议案》,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 万元投资铝合金异形铸
造技改项目,由子公司铭恒金属负责实施,该项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已于2015 年4
月20 日投入运行,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011.51 万元(含利息),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关于年
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投产的公告》已于2015 年4 月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
8、 根据本公司2014 年4 月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4 年5 月20 日201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
使用尚未规划的闲置超募资金3,785.37 万元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2,714.63 万元,总计6,500 万元用
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2,500 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上述超募资金及利息于2014
年度全部投入。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14 年4
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9、 根据本公司2017 年4 月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首发节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85.96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3,180.13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天津罗普斯金门窗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105.84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天津门窗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7 年4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截至2010 年6月1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918.72
万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589997_B02 号专项鉴证报告。
经2010 年6 月1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918.7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关于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公告已于2010 年6 月1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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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工或投产,共产生节余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利息合计3,285.96 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已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180.13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5.84 万元
永久补充全资子公司天津门窗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注1:由于本公司于2011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 额度进行了调整,新增超募资金部分投资人民币4,240万元,故在上表中对于该项目属于超募 资金投资的部份单独进行列示。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于2014年8月28日开始投入运行, 因销量未达预期,该项目本报告期内亏损,具体如下:

内容 2017年6月30日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
目整体完成后目标
产能(吨) 15,727.00 50,000.00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29,073.49 117,623.93
利润总额(万元) -2,082.90 9,053.36
销售利润率 -7.16% 7.70%

注3: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投资新建的“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已于 2013年11月9日投入生产。根据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公告》,该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以降低公司产品的生 产成本,但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计算,只能在公司整体收益中体现。

注4:本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使用投资新建的“铝合金异型铸造技改项目”已 于2015年4月20日投入生产。根据本公司2013年12月27日《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铝合金 异型铸造技改项目的公告》,该技改项目实施完成后,可大幅提高铭恒金属在铝合金异型铸 造领域的技术能力,提高铭恒金属整体竞争优势,但该技改项目无法单独计算效益,只能在 公司整体收益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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