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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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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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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相关监管、 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 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 司已于2009 年12 月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0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2,400,000.00 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18,498,000.00 元后,于2009 年12 月31 日存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人民币843,902,000.00 元;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人民币10,28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622,000.00 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 年1 月4 日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589997_B01 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3 年06 月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083.43 万元, 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61.52 万元,以前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221.91 万元。

截至2013 年06 月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083.43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4,696.92 万元,其中: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208,709,070.80 元;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铭恒金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683,495.42 元,本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117,576,649.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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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两者合计与本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833,622,000.00 元的差额为人民币34,181,503.6 元,系募集资 金累计收到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办法经2007 年11 月1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 据2010 年3 月1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进行了修订。2013 年 4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一步修订了该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铭德铝业分别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对于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本公司预算范围内, 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已于2010 年2 月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本公司于2011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根据该 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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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铝合金熔铸项目”。于2011 年11 月2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6 万吨熔铸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该 议案进一步于2011 年12 月14 日本公司召开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 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 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项目实施内容不变。于2012 年1 月10 日,本公 司、铭恒金属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 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公司及铭恒金属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监管。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2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 于2012 年5 月11 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 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 铝工业材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超募资金 人民币12,000 万元以本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铭德铝业。本公司于2012 年6 月13 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投入铭德铝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 相城支行设立的验资专户。该笔资金于2012 年6 月26 日转入铭德铝业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于2012 年7 月4 日,本公司、铭德铝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对本公司及铭德铝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 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监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本 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本公司 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到期后,账户内的资金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或 以存单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于2013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铭恒金属及铭德铝业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的活期存款余额、定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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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公司名称 银行(存单)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市相城支行
1102026529100070227
活期存款
58,709,070.80
苏A00007620 六个月定期 50,000,000.00
苏A00007616 一年定期 100,000,000.00
铭恒金属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市相
城支行
545659444788 活期存款 18,050.42
2363727 六个月定期 20,665,445.00
铭德铝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市相
城支行
458560563729 活期存款 14,414,843.84
2441862 三个月定期 15,441,667.47
2441861 六个月定期 41,280,065.00
2441860 六个月定期 46,440,073.13
合计 346,969,215.66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 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33,622,000.00 元,其中 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9,642,000.00 元。

根据2010 年5 月25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及2010 年6 月11 日 本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 权》的议案,本公司2010 年度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5,388,302.83 元购买 了工业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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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于2011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2011 年8 月17 日本公司召开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了调整。 经调整后,该项目新增投资人民币4,240 万元,投资额由原人民币39,398 万元增 加至人民币43,638 万元,项目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变,新增投资全部来 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

本公司于2011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根据该 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 万吨铝 合金熔铸项目。于2011 年11 月2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6 万吨熔铸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该议案进 一步于2011 年12 月14 日本公司召开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 过。根据该议案,“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的下属全 资子公司铭恒金属,项目实施内容不变。

本公司于2012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 于2012 年5 月11 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 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 铝工业材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

本公司于2012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2012 年5 月11 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 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 万元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2013 年4 月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天津门窗子公司 的议案》,根据该两项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于天津设立门窗 子公司负责实施投资新建节能门窗项目,同时终止剩下的2 个节能门窗项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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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调整事项进一步于2013 年5 月13 日本公司召开的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 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2 年12 月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2013 年1 月16 日本公司召开的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 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 4,000 万元将用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补充其“年产6 万吨铝合金熔 铸项目”正式投产后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流 动资金。

附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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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
35,874.2
2013年06
39,398 39,398 4,389.98 91.06% 1,611.80
设项目(注)
8
月30日

35,874.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398 39,398 4,389.98 -- -- 1,611.80
--
--

8
超募资金投向
购买工业土地使用权 6,538.83
6,538.83
6,538.83
100%
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 2013年06
4,240 4,240
设项目(注) 月30日
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 2013年06
6,000 6,000 443.54 4,068.32
67.81%
项目 月30日
2015年09
年产5万吨工业材项目
12,000 12,000 28 602 5.02%
月30日
2014年10
节能门窗项目 10,000 4,500
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5,000 5,000 5,000 5,000 100% -- -- -- --
43,778.8 38,278.8
16,209.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471.54 -- -- -- --
3 3
5
83,176.8 77,676.8
52,083.4
合计 -- 9,861.52 -- -- 1,611.80
--
--
3 3
3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及“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均建设完工达到使用状态,并开始试生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部分投入生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铭德铝业拟建的“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由于尚未能就建设用地问题与地方政府达成一致,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截止目前尚未正式动工建设,具体启动时间暂无法确定,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
(分具体项目) 用于支付设备采购的预付款。
天津节能门窗项目建设在稳步有序的推进中,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了天津门窗公司工商
注册登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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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3,964.20万元,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6,209.15 万元,具体如下:根据本公司2010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与2010年6月11日2010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公司拟在苏州市相 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亩土地使用权将使用超募资金购买, 金额为人民币6,538.83万元。上述395亩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手续已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关于购得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已于2010年9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8月17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该项目新增投资人民币4,240万元,投 资额由原人民币39,39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3,638万元,项目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变,新增 投资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尚未发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 况。关于调整“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已于2011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8月17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以及本公司2011 年1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与2011年12月14日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将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截至2013年06 月30日止,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68.32万元。关于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 项目”及其变更事项的公告已分别于2011年7月1日和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 根据本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2年5月11日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铭德铝业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截止2013 及使用进展情况 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设备采购的预付款。关 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公告已分别于2012年4月20日和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本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2年5月11日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分别于天津市、四川省(或重庆市)及陕西省投资新建3个“年产20万平方米节能门窗 生产项目”。关于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公告已分别于2012年4月20日和2012年5月12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于2013年4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及《关于投资设 立全资天津门窗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拟终止使用超募资金于四川省(或重庆市)及陕西省新建的2 个节能门窗项目,并将拟于天津市新建的节能门窗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额度由原人民币3,000.00万 元调整为人民币4,500.00万元,并拟在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罗普斯金门 窗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上述事宜后经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投资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关于调整异 地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公告已于201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

根据本公司2012年1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3年1月16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4,000.00万元将用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铭恒 金属,补充其“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正式投产后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将用 于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6月30日,上述超募资金已全部转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12年12月29日和2013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原定使用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漕 湖工业园华阳路西太东路北的地块进行建设,总面积 73,349 平方米(110 亩)。由于该宗地仅能满 足“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需求,且该宗地周边已无其他可供用地。考虑到本公司业务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远发展目标,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 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实施地点由原地点变更至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 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调整。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已于2010年5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施方式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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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33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6,918.72万元,业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589997_B02号专项鉴证报告。经2010年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月1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918.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关于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公告已于2010年6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和铭德铝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情况

注:由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了 调整,并新增超募资金部分投资人民币4,240万元,故在上表中对于该项目属于超募资金投资 的部份单独进行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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