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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May 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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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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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0‐022

证券代码:002333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和使用超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将“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 5 万吨铝合金挤压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铭德”)实施变更为由 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漕湖工业园华阳路西太东路北变更为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南侧,并在潘阳工业园购买 395 亩项目建 设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 2007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 5 万吨铝合金挤 压材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 39,39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6,165 万元、流 动资金需求 3,233 万元。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高于计划,因 而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资均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0 万股,发行价格 22.00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为 83,362.2 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43,964.2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的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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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0‐022

证券代码:002333

2008 年 2 月,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位于相城区黄埭镇漕湖工业园华阳路西太 东路北的地块,宗地编号为苏相国土 2008-G-1 号,宗地总面积 73,349 平方米(110 亩)。该宗地仅能满足“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需求,且该宗地周边已 无其他可供用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通过整合自身管理优势、产 品开发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持续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成为在全国铝挤压 材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因此,公司必须在募投项目厂区规划伊始就为未 来的产能扩张及超募资金的使用预留空间。

有鉴于此,公司已于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公司 将于近期使用总计不超过 9 千万的资金竞拍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 园太东路南侧的地块,该宗地总面积 395 亩,其中 110 亩将使用募集资金竞拍, 计划使用资金 2,500 万元,竞拍取得后将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剩余 285 亩将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计划使用资金 6,500 万元,竞拍取得后将 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如果公司未来改变该土地的使用用途,公司 承诺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超募资金。

此外,该等地块位于潘阳工业园内,该地块周边尚有较大面积的空余土地, 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扩张之需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

公司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是为减少不必要的财务支 出,即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生产设备在上市前由公司统一购买(由公司 购买是因为可以享受外资企业关税额度优惠),并统一在公司的工业用地上进行 规划建设,这部分先行投入形成的产能如果要转移到苏州铭德,需要完成设备资 产所有权的变更及资产迁移,由此需履行比较繁琐的手续和税费支出。

为利于公司实现未来发展的规划,便于管理,同时也减少不必要的税费及其 它财务支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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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0‐022

证券代码:002333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项 目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具体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

  •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综上所述,公司“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 区黄埭镇漕湖工业园华阳路西太东路北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 太东路南侧。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 德实施变更为由公司实施。预计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对应募集资金的安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不影响项目原有可行性研究分 析,项目总投资额 39,398 万元不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后存在的风险和对策说明

“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后,项目的市场 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因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与原项 目相同,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 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 合法、有效。

五、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原苏州市相城区黄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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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0‐022

证券代码:002333

镇漕湖工业园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 资均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因市 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与原项目相同。

公司拟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 395 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以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资金总计不超过 9 千万元。其中 110 亩土地使用权购买将使用募集资金,土地取得后将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地点;另外 285 亩将使用超募资金,土地取得后将用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 需求。

该等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恢复实施该 募投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及地点,充分考虑到募投项目规划及建设管理上的需要,以及减少不必 要的相关费用的支出,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从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符 合公司长期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和使用超募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该等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和使用超募资金,没有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议案在得到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 定。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 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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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0‐022

证券代码:002333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实 施主体改为由公司实施,实施地点改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有利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减少不必要的财务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

公司拟在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购置总面积为 395 亩的土地作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在考虑了募投项目计划用地需求 110 亩之外,为满足公司 未来的发展需要,额外购置 285 亩土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和使用超募资金,没有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议案在得到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 定。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 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 资金的保荐意见:

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实施,更 有利于项目实施及日后的经营管理。

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华阳路西太东路北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 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南侧,有利于公司后续稳定发展;新地点面积远远超过原 实施地点面积,且未来可扩容空间更大,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 285 亩土地使用权,系作为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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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0‐022

证券代码:002333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和使用超募资金事宜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等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和使用超募资金计划,没有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议案在得到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 关规定。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 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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