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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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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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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文件要求,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作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在认真审阅罗普斯金董事会《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及各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现就罗普 斯金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 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罗普斯金于中国境内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62,40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 18,498,000.00 元后,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人民币 843,902,000.00 元;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8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33,622,000.00 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0 年 1 月 4 日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 60589997_B0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2,219,100.8 元, 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3,339,515.65 元,以 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8,879,585.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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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2,219,100.8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34,062,408.39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 293,171,085.48 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铭恒金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4,774,188.82 元,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 116,117,134.09 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两者合计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33,622,000.00 元的差额为人民币 22,659,509.19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收到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22,675,696.30 元(本年度收到 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5,044,987.28 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7,630,709.02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 16,187.11 元(本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 10,436.84 元,以前年度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 民币 5,750.2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苏 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 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 2007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 201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铭德铝业分别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对于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预算范围内,由 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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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已于 2010 年 2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 铸项目”。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将 6 万吨熔铸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该议案进一 步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 根据该议案,“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 子公司铭恒金属,项目实施内容不变。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公司、铭恒金属及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铭恒金属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 铸项目”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监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 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5 万吨铝 工业材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超募资金人民 币 12,000 万元以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铭德铝业。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将募 集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投入铭德铝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 行设立的验资专户。该笔资金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转入铭德铝业设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公司、铭德铝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铭德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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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年产 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进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 监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 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公司承诺上 述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到期后,账户内的资金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或以存单 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存单不得质押。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铭恒金属及铭德铝业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 |
1102026529100070227 | 活期存款 | 43,171,085.4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支行 |
545659444788 | 活期存款 | 4,444,188.8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支行 |
458560563729 | 活期存款 | 281,657.75 |
| 合计 | -- | 47,896,932.05 |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存入方式 | 存单号 | 存入日期 | 金额 |
| 6个月定期存款 | 苏A00007620 | 从2010年2月26日起 | 50,000,000.00 |
| 1年定期存款 | 苏A00007616 | 从2010年2月26日起 | 100,000,000.00 |
| 1年定期存款 | 苏A00007617 | 从2010年2月26日起 | 100,000,000.00 |
| 合计 | -- | 250,000,000.00 |
注:以上定期存款均为到期自动续存,提取时一次性结息。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铭恒金属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存入方式 | 存单号 | 存入日期 | 金额 |
| 6个月定期存款 | 2363727 | 从2012年1月5日起 | 20,3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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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定期存款为到期自动结息并自动续存。
-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铭德铝业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支行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存入方式 | 存单号 | 存入日期 | 金额 |
| 3个月定期存款 | 2441863 | 从2012年6月26日起 | 14,209,023.06 |
| 3个月定期存款 | 2441862 | 从2012年6月26日起 | 15,223,953.28 |
| 6个月定期存款 | 2441861 | 从2012年6月26日起 | 40,660,000.00 |
| 6个月定期存款 | 2441860 | 从2012年6月26日起 | 45,742,500.00 |
| 合计 | -- | 115,835,476.34 |
注:以上定期存款均为到期自动结息并自动续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3,362.20 | 83,362.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33.95 | 20,333.95 | 20,333.9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221.9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5万吨铝挤压 材建设项目(注1) |
否 | 39,398.00 | 39,398.00 | 16,135.17 | 31,484.30 | 79.91% |
2013年6 月30日 |
2,754.70 | 否 注2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 | 39,398.00 | 39,398.00 | 16,135.17 | 31,484.30 | -- |
-- | 2,754.7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购买工业土地使 用权 |
否 | 6,538.83 | 6,538.83 |
- |
6,538.83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万吨铝挤压 材建设项目(注1) |
否 | 4,240.00 | 4,240.00 |
- |
- |
- |
2013年6 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6万吨铝合金 熔铸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3,624.78 |
3,624.78 | 60.41% |
2013年6 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万吨铝工业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574.00 |
574.00 |
4.78% |
2015年9 | -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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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项目 | 月30日 | |||||||||
|---|---|---|---|---|---|---|---|---|---|---|
| 节能门窗项目 | 否 | 10,000.00 | 4,500.00 |
- |
- |
- |
2014年10 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 | 5,000.00 | 5,000.00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43,778.83 | 38,278.83 | 4,198.78 |
10,737.61 | -- |
-- | -- | -- | -- |
| 合计 | -- | 83,176.83 | 77,676.83 | 20,333.95 | 42,221.91 | -- |
-- | 2,754.7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及“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 目”建设及进展情况正常,但由于政府有关电力配套设施未如期铺设并安装到位,故上述项目投 产时间将有所延迟,预计于2013年6月30后可投入使用。报告期内,“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 设项目”先期投入部份已形成的产能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详见注2。 铭德铝业拟建的“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由于尚未能就建设用地问题与地方政府达成 一致,故截止目前还未正式动工建设,具体启动时间暂无法确定,故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原 先计划的2014年9月末推迟至2015年9月末。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 付设备采购的预付款。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3,964.20万元,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0,737.61 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10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与2010年6月11日2010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在苏州市相城区 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 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 亩土地使用权将使用超募资金购买, 金额为人民币6,538.83 万元。上述395 亩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手续已在2010 年底前全部完成。关 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已于2010年9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公司2011年6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8月17日201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该项目新增投资人民币 4,240万元,投资额由原人民币39,39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3,638万元,项目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 均保持不变,新增投资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止,该项目尚未 发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关于调整“年产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已于 2011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公司2011年6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8月17日201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 以及公司2011年1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与2011年12月14日201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 金熔铸项目”。截至2012年12 月31日止,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24.78 万元。 关于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及其变更事项的公告已分别于2011年7月1日和 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2年5月11日2011年年度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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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 项目”。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74.00万元,主要用于 支付设备采购的预付款。关于投资新建“年产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公告已分别于2012 年4 月20日和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2年5月11日201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分别于天津市、四川省(或重庆市)及陕西省投资新建3个“年产20万 平方米节能门窗生产项目”。关于投资新建“3 个节能门窗项目”的公告已分别于2012 年4 月 20日和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2013年4 月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 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天津门窗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拟终止使 用超募资金于四川省(或重庆市)及陕西省新建的2 个节能门窗项目,并将拟于天津市新建的节能 门窗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额度由原人民币3,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500.00万元,并拟在天津 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上述议案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由于该投资项目仍在进一步研究、考察及论证 过程中,故尚未投入超募资金。 根据公司2012年1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3年1月16日201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4,000.00万元将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铭恒金属,补充其“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正式投产后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12年12月29日和2013年1月 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 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截至2010 年6 月1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6,918.72万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589997_B02号专 项鉴证报告。经2010年6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 币6,918.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关于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公告已于 2010年6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和铭德铝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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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注1:由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 资额度进行了调整,并新增超募资金部分投资人民币4,240万元,故在上表中对 于该项目属于超募资金投资的部份单独进行列示。
注2:为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截止 2010年6月11日止,公司已利用银行借款和自有资金累计预先投入人民币6,918.72 万元,主要用于购建铝挤压生产线、氧化生产线、表面处理生产线以及和生产线 相关的辅助配套设施,并已提前形成挤压产能年产2.5万吨和表面处理产能年产 1.25万吨。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本年度形成的效益如下:
| 内容 | 2012年 | 招股说明书承诺 募投项目整体完 成后目标 |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形成的现有产能根据招 股说明书承诺按总产量折 算后目标 |
|---|---|---|---|
| 产能(吨) | 17,854.82 | 50,000.00 | -- |
|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37,576.86 | 117,623.93 | 42,003.08 |
| 利润总额(万元) | 2,754.70 | 9,053.36 | 3,232.92 |
| 销售利润率 | 7.33% | 7.70% | 7.7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整体达产,因此其规模效应还未能够充分发挥,
故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现有产能所实现的利润略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承诺的项目整体完成后的预期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33,622,000.00 元,其中超 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39,642,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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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0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0 年 6 月 11 日 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 的议案,公司 2010 年度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5,388,302.83 元购买了工业 用地使用权。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铝挤压材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了调整。经 调整后,该项目新增投资人民币 4,240 万元,投资额由原人民币 39,398 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 43,638 万元,项目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变,新增投资全部来 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根据该 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 金熔铸项目。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6 万吨熔铸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该议案进 一步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 根据该议案,“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 司铭恒金属,项目实施内容不变。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5 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 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 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5 万吨 铝工业材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 3 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投资新建 3 个节能门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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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获得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 4,000 万元将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补充其“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正式投产后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德邦证券认为:
1、罗普斯金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未存放非 募集资金,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罗普斯金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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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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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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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旺顺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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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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