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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F Lopsk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Nov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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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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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作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罗普斯金“关 于将年产 6 万吨熔铸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实施的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2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2,877.8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362.2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 43,964.2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入 备注
1 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 43,638.00 43,638.00 其中4,240万元来自超募资金部分
2 购置285亩工业用地 6,538.83 6,538.83 超募资金部分
3 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6,000.00 6,000.00 超募资金部分
合计 56,176.83 56,176.83 ---

注:1、公司 2007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 5 万吨铝合金挤压材 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 39,398 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将增加至 43,638 万元。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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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 285 亩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 币 6,538.83 万元用于 285 亩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购置支出,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6,000 万元投资新建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二、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拟将使用超募资金实施的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实 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 不变。

(一)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熔铸子公司,并由该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 6 万吨铝合金 熔铸项目。

企业名称: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控股股东: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明福

注册地:苏州市黄埭镇潘阳工业园

注册资本:8,2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高精度铝合金研发、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与销售、 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

(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涉及金额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还未动工建设,故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涉及金额为 6,000 万元,将由公司以投资方式注入全资子 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并全部用于建设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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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生产链的基础上往上游延 伸的重大举措,该项目的最终产品铝合金铸棒是罗普斯金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铭 德铝业有限公司的关键生产原材料。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罗普斯金变更为苏州铭 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1、产品定位清晰:将铝合金熔铸项目从公司(罗普斯金)划分出来单独由 新设立的熔铸子公司来实施,使得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主营业务、产品定位方面更 加清晰;

2、便于专业化建设和管理:铝合金熔铸生产需要专业化的管理及技术团队, 设立全资熔铸子公司实施熔铸项目,便于公司打造专业化团队,集中力量专注于 铝合金材料的研发;

3、有利于熔铸项目的未来发展:公司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首先是为了满足公司自身对原材料铝合金铸棒的需求,考虑到未来铝合金铸棒行 业的发展,通过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该项目有利于熔铸项目的未来发展,更符 合公司整体的长期发展规划。

三、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可能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影响。由于募投 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变,公司将该项目实施所需工业用地作为出资,因此需要办理 工业用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应的项目报备、环评许可、建设规划许可等均需要 进行变更,因此可能会造成项目建设进度的延后。

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地方相关部分进行协调,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相关 事项的变更手续,争取熔铸项目按计划完工并产生效益。

四、关于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实施,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就此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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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后,尽快建立募集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 专户管理。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将有利 于项目实施及日后的经营管理,但有可能会造成项目建设进度的延后,保荐机构 已提请公司尽快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尽快建设,努力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德邦 证券同意上述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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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6 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旺顺 张军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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