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ZOTYE AUTOMOBILE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2, 2021
53940_rns_2021-07-02_877a089d-a875-48a3-841b-3dda16ac3d0f.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胡增丰先生出具的《关 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承诺》,胡增丰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胡增丰先生的子女胡骁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
经核查,胡骁先生于 4 月 20 日至 6 月 29 日买卖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 买入 | 卖出 | |||||
|---|---|---|---|---|---|---|
| 交易数量 | 交易价格 | 交易金额 | 交易数量 | 交易价格 | 交易金额 | |
| 交易日期 | (股) | (元/股) | (元) | (股) | (元/股) | (元) |
| 2021.04.20 | 200 | 3.87 | 779.02 | |||
| 2021.06.29 | 51100 | 6.78 | 346000.67 | |||
| 51100 | 7.5 | 382744.07 |
胡增丰先生并不知晓其子女胡骁先生股票交易相关情况,且从未告知其子女关于公 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且其子女胡骁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由于胡骁先 生未熟悉掌握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家属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也未就买卖股 票事项征询胡增丰先生意见,导致其买卖股票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上述交易主要系胡 骁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胡增丰先生及其子女胡骁先生积极
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胡骁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 均价)"来计算。按照上述规定,胡骁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2、胡增丰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胡骁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胡增丰先生及胡骁先生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 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杜绝此类情 况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董事会严肃要求胡增丰先生吸取教训,向胡增丰先生及胡骁先生进一步说 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公司将 以此为戒,要求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审慎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胡增丰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承 诺》; 2、转款信息。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