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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2

Dec 2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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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 – 8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情况

201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和第三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大耗经济发展中心”)的通知:

(一)股权解除质押

投资发展中心已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22%,已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冻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17 日。

(二)股权质押

1、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00 万股股份,质 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质押担 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 2012 年 12 月 17 日。

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5,4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5.76%,本次将其持有的其中 3,300 万股用于融资提供质押担 保,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64%。

2、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0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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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参与撮合融资业务的客户,为其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 押登记日为 2012 年 12 月 17 日。

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705,645 股,占公司总股 本 711,112,194 股的 6.85%,本次将其持有的其中 470 万股用于融资提供质押担 保,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0.66%。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5,4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5.76%,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202,503,3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28.48%。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1 月 12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 万股股份(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5 股完 毕后变更为 3,000 万股),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人 民币贷款 18,000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7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1-2)。

2、2011 年 3 月 23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 万股股份(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5 股完 毕后变更为 450 万股),用于向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申请的人民 币贷款 6,000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1-21)。

3、2011 年 7 月 21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33,334 股股份,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的人民币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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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1 年 7 月 27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3 万股股份,质押给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 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 20,000 万元融 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1-44)。2011 年 10 月 17 日,投资 发展中心向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结清部分借款 9,760 万元,解除质押股份 1,011 万股,剩余质押股份 1,062 万股,剩余借款额 10,240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1-68)。

5、2011 年 12 月 8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为其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18,000 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1-83)。

6、2012 年 3 月 1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獐子岛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 1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 担保。2012 年 3 月 5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 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 2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8)。

7、2012 年 3 月 26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为其向长海县农 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申请的人民币 9,600 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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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2 年 10 月 10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 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 连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质押担 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59)。

9、2012 年 10 月 26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0 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开路支行,为其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开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 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66)。

10、2012 年 11 月 12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2,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申请的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73)。

11、2012 年 12 月 3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2012 年 12 月 4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5 万股股份,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申请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75)

12、2012 年 12 月 17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3,300 万股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申请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二)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褡裢经 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28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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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12,194 股的 7.21%,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 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3,4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80%。 具体情况如下:

1、2012 年 11 月 12 日,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414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参与撮合融资业 务的客户,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 3,000 万元的融资提 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73)。

2、2012 年 12 月 6 日,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为长海县獐 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融资提供质押 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76)。

(三)截止本公告日,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705,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6.85%,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47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 711,112,194 股的 0.66%。具体情况如下:

2012 年 12 月 17 日,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47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参与撮合融资业务 的客户,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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