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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3
Jul 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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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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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公告编号:2013 3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 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1,112,19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非股改、 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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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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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662 | 吴厚刚 |
| 2 | 08*****792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
| 3 | 08*****799 | 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 |
| 4 | 08*****823 | 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心 |
| 5 | 08*****826 |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
五、咨询机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
咨询联系人:阎忠吉、张霖
咨询电话:0411-39016968、39016969 传真电话:0411-39989999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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