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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May 10, 2011
54131_rns_2011-05-10_5760f9e2-86b6-4217-afdd-5fe7c5450783.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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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调查问询的 基础上,基于客观公正的原则和独立判断,就公司收购云南阿穆尔鲟鱼养殖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及增资的对外投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收购云南阿穆尔鲟鱼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云南阿穆尔鲟鱼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对其进行增 资,持有其 20%出资额,可借助其在鲟鱼产业方面的技术优势、现有优质的鲟鱼 存量规模,以及公司在资金、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做大、做强鲟 鱼产业,实现共赢。通过此次对外投资,将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能够 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公司海水养殖产业单一结构风险。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董事会及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投资。
2、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涉及的审计、评估事项中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的程序合法,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 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恰当,出具的审计报告、资 产评估报告的结论公允合理。
独立董事:戴大双、陈国辉、魏炜、方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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