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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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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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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 4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 或债券。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总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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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规模:本次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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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
-
内分期择机发行;
-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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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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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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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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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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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短期融资券期限:1 年。
-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总体方案如下:
- 1、发行规模:本次中期票据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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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 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或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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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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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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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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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期票据期限:3-5 年。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 整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 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 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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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或债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有 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意公司 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事项。
五、其它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4 亿元,将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到期。 根据《证券法》“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的规定,公司将合理安排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确保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在任何时点的 实际发行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 40%。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事宜能否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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