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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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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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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获 悉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及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监管要求,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方案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承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审计与估值工作的中介机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审计与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重组各方及公司均 无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估值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 求。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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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本洲: 丛锦秀:

陈 艳: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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