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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3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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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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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9 2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在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 27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丛锦秀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本洲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董事金显 利先生因工作安排委托董事王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董事罗伟新先生缺席会议,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厚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厚刚、梁峻、邹建、陈本洲、丛锦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并由吴厚刚担任主任委员。

3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艳、邹建、王涛、陈本洲、丛锦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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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并由陈艳担任主任委员。

4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本洲、吴厚刚、邹建、王涛、丛锦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并由陈本洲担任主任委员。

5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丛锦秀、王涛、金显利、陈本洲、陈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并由丛锦秀担任主任委员。

6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吴厚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简历 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审计监察部经理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孙福君为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刘红涛为 审计监察部经理,继续聘任阎忠吉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相关人员联 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福君 阎忠吉
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 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
联系地址
中心写字楼27层 楼27层
电话 0411-39016969 0411-39016968
传真 0411-39016111 0411-3901611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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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 、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梁峻为常务副总裁、孙福君为副总裁、唐艳为冷 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勾荣为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戡为 首席信息官、刘中博为总裁助理、姜玉宝为总裁助理、邹德波为总裁助理。以上 人员任期均为三年(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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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厚刚 ,男,1964 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 工程师,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工 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大连海参商会会长。2001.02-2002.06,任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镇党委 书记,兼公司董事长;2002.06-2004.12,任公司董事长;2005.01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裁。

吴厚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929.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与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梁峻 ,男,1979 年生,博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工程师。2009.01-2010.08,任本公司 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08-2010.11,任本公司海珍品 良种事业部副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 2010.11-2011.05,任本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 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1.05-2011.10,任本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 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1.10-2012.12,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 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2.12-2015.01,任本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 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5.01-2016.05,任本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 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主任、海洋牧场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6.05-2019.1,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 发中心总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主任、海洋牧场研究中心副主任;2019.1 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主任、海 洋牧场研究中心副主任。

梁峻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并通过持有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750 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180 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孙福君 ,男,1974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信用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民主同盟大连经济专委会主任委员,大连上市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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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副秘书长。曾任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12.01-2012.08,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08-2014.12,任公司总裁助理、 董事会秘书;2014.12-2016.04,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6.04-2016.09,任公司副 总裁、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2016 年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孙福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并通过持有獐子 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260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1143 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勾荣 ,女,1972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首席财务官、 财务中心总监。曾任大连用友软件有限公司实施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集团与行业解决方 案业务总监、副总经理;2011.10-2014.04,任公司财务与运营中心总监;2014.04-2014.06, 任公司财务与运营中心总监、信息中心总监;2014.06-2016.01,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 中心总监;2016.01 至今,任公司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中心总监。

勾荣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并通过持有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200 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60 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唐艳 ,女,1965 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大连东方编译公司编辑部主任;大连粮食工业 总厂财务会计;香港龙正大连办事处财务总监;通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08-2012.02,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助理、管理部经理;2012.02-2012.04,任 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管理部经理;2012.04-2013.05,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05-2014.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 总经理;2014.04-2016.01,任本公司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01 至今,任本 公司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总经 理。

唐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股 计划100 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300 万元份额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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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张戡 ,男,197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曾任大连华瑞科技开 发工程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Genpact 简柏特(大 连)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泰德煤网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2014.05 至今,任公司首席信 息官。

张戡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并通过持有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90 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 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90 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刘中博 ,女,1980 年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总裁助理、人力资源 中心总监。曾任丰源制鞋大连有限公司人资主任;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 监。2013.07-2013.12,任公司活品营销中心人力资源与行政部经理;2013.12-2014.12,任 公司活品营销业务群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01-2016.01,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助理; 2016.01 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刘中博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 股计划10 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90 万元份额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姜玉宝 ,男,1973 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总裁助理、企业管控 中心总监、新业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2007.11-2013.08,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会 计核算部副经理、成本管理部副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营销业务群财务管理部经理; 2013.08-2016.09,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监助理、海洋食品业务群财务管理部经理(兼); 2016.09-2017.11,任公司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冷链物流业务群财务管理部经理 (兼);2017.12-2018.9,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企业管控中心总监;2018.9 至今,任本公司 总裁助理、企业管控中心总监、新业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

姜玉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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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计划50 万元份额。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邹德波 ,男,1973 年生,大专学历。2013.01-2016.01,任本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财务 管理部经理;2016.01-2017.01,任本公司财务中心总监助理、海洋牧场业务群财务管理部 经理(兼);2017.01-2019.01,任本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海洋牧场业务群财 务管理部经理(兼);2019.01 至今,任本公司执行总裁助理、财务中心牧场财务部经理。

邹德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 股计划10 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 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简历:

孙福君 (见高管人员简历)。

审计监察部经理简历:

刘红涛 ,女,1970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1994.10-2000.01,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北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2000.02-2008.06,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 2008.06-2010.06,任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风控部稽核;2010.07-2014.01,任公司审计监察 部副经理;2014.01 至今,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刘红涛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 股计划30 万元份额。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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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阎忠吉 ,女,1980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金融经济师,已 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06-2011.05,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发展研究员; 2011.05-2012.05,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分析员;2012.05-2014.09,任本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2014.09-2017.05,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投资证券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7.06 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投资证券部经理。

阎忠吉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 股计划40 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60 万元份额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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