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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y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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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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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 3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研究讨论,我们认为:为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阿穆尔集团 提高现有业务能力,开拓市场渠道,共同做大做强鲟鱼产业,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具有必要性。
本次向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 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阿穆尔集团的经营发展 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向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款暨关 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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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红星: 魏 炜:
陈树文: 吴晓巍: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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