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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Dec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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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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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 7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 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撤销活品营销中心,成立活品营销业务群;
成立海珍品良种事业二部,负责鲍鱼育苗及韩国公司经营;
标准与质量中心更名为管理中心;
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更名为海珍品良种事业一部。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
聘任何春雷为活品营销业务群执行总裁,免去其活品营销中心总经理职务;
聘任米成志为海珍品良种事业二部总经理,免去其鲍鱼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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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蔡培建为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
聘任石春光为鲍鱼事业部总经理。
何春雷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何春雷,男,1975 年生,EMBA。曾任西门子家电(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区域空调项目经理、广东省区经理;伊莱克斯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东北区域 销售经理;吉林瑞诗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大连集品堂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总经理。 2012.10-2012.12,任本公司市场与品牌中心总监;2012.12-至今,任本公司活品营销中 心总经理。
何春雷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
米成志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米成志,男,1971 年生,硕士学位。1993.07-1999.12,任大连碧龙海珍品有限公司 苗种场场长;2000.01-2002.12,任盘锦光合水产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2003.01-2006.12, 任大连龙胜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7.01-2008.12,任大连万洋渔业养殖有限公司 副经理;2008.12-2010.09,任本公司鲍鱼育苗厂经理;2010.09-2012.12,任本公司鲍鱼 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02-2012.12,任本公司韩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12-至今,任 本公司鲍鱼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韩国有限公司总经理。
米成志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蔡培建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蔡培建,男,1964 年生,本科学历。1997.01 -2001.02,任獐子岛水产制品厂、育苗 二厂、养殖分公司财务科长; 2001.02-2004.05 ,任水产增养殖分公司副经理; 2004.05-2007.08,任鱼类养殖分公司常务副经理;2007.08-2009.01,任水产增养殖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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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副经理;2009.01-2013.01 任水产增养殖分公司捕捞场长;2013.01-至今,任养殖事业 一部养殖一公司经理。
蔡培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石春光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石春光,男,1974 年生,大专学历,2004.01-2006.12,任永祥水产品分公司财务科 长;2006.12-2012.01,任原料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12.01-2013.01,任养殖事业二部 总经理助理,2013.01-至今,养殖事业一部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石春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何春雷先生、米成志先生、 蔡培建先生、石春光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中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提名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何春雷为活品营销业务群执行总裁;聘任米成 志为海珍品良种事业二部总经理;聘任蔡培建为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聘任石春光为鲍 鱼事业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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