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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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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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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獐子岛 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讲行了审计, 并于 2021年4月 27日出具 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53003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 的处理 (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 的相关要求, 就獐子岛公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说明

(一)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獐子岛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示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2020 年6月23日, 獐子岛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9号),因公司2016年度报告、2017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对獐子岛给予 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部分投资者以獐子岛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 为由对獐子岛提起诉讼, 截至本报告日,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案由受理投资者提出的诉讼共计 158 起,涉

案金额 6284.48 万元, 截至审计报告日案件尚未审结, 公司对该事项 计提预计负债 600 万元。我们未能对该未决诉讼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 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话当的审计证据, 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对该未决诉讼 事项及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獐子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 我们确定的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400万元,考虑到獐子岛公司近年 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 盈利和亏损交替发生, 我们采用前五年营业 收入平均值 274229 万元作为基准, 将该基准乘以 0.15%, 由此计算 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400 万元 (取整)。本期重 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2、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规定: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 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 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但不具有 广泛性: (二) 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 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一、(一)"所述, 由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投资者诉

讼尚未判决,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已对上述诉讼事项 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做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獐子岛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的金额。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话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如下: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投资者索赔人数不确定, 投资者的最终索赔 金额与投资者索赔人数、投资者的损失计算方法、"三日一价"主张、 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相关,而前述因素均无法准确预测, 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甚明确, 无法根据既有案例准确判断法院的审理思路; 因诉讼结果、是否存在 其他尚未主张权利的债权以及獐子岛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 在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及实际执行前均具有不确定性, 故无法获取充分 话当的审计证据获取其对相关赔偿金额计提 600 万元预计负债的合 理性。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獐子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 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 原因如下: 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仅影响 财务报表特定项目, 主要包括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 这些不属于公 司正常经营所涉及的项目,并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诉 讼事项涉及的情况均已在附注中披露,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综 上故认为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不存在广泛性影响。

3、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

及的事项对獐子岛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 的影响金额。

4、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的 规范性规定

我们未发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导致獐子岛公司在报告期内 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 单独部分的说明

(一) 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潼子岛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18 亿元, 资产负债率达 97.18%, 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485万元,且因证券虚假陈述涉诉事项, 公司部分银行账号冻结, 冻结资金 3615.91 万元, 獐子岛公司已经在 财务报表附注三(二)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 以及獐子岛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 应对计划。我们认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示, 仍然表明存在可能 导致对獐子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 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意见审 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 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 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 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 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 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獐子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 定性。獐子岛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 当的, 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附注三(二) 中对重大不确 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 关注财务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 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如上文第"二、(二)"项所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写的, 该准则明示说明段落不影响一发 表的审计意见。同时,说明段落中涉及事项也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 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三、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 况

獐子岛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亚会 A 审字 (2020) 1285 号) (以下简称上期审 计报告)

(一)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如獐子岛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示的其他事项, 2019 年 7 月 9 日,獐子岛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其中, 对于成本核算方式认定为涉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及财务数据存在 虚假记载。本年度獐子岛公司对于成本核算方式, 仍采用原先一贯方 式讲行,我们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成本核算是否合 理, 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成本结转作出调整。

2、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6.50 亿韩元, 折合人民币 2.804.81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8 亿韩元,折合人民 币 482.54 万元,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62.46 亿韩元, 折合人民币 3.767.59 万元(以下统称"长期资产"),上述长期资产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或 者实现的营业利润不佳, 存在资产减值迹象, 獐子岛公司针对上述长 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在审计的过程中, 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 当的证据来估计上述长期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亦无法确定对上述 长期资产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 变化情况

1、成本核算事项

根据 2020年6月 23日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

29 号)认定: "獐子岛公司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 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公司在 2020 年度主要加强了"当期实 际采捕面积"的验证, 捕捞船人员每日登记《日采捕(副渔获物及保 留物种)统计表》,详细登记每天采捕区域的经纬度、所采捕扇贝的 年度类别、采捕重量等信息,同时在《船舶航行日志》中登记船舶具 体的航行时间、点位坐标、作业类型等信息: 生产管理部人员每月据 以绘制《底播贝收获示意图》, 图中标示出公司确权海域范围、各年 度扇贝所在区域位置、每月采捕区域位置等信息,并据以测算登记《底 播贝采捕记录表》,记录每月采捕扇贝的年度类别、作业区域坐标、 采捕亩数、产量等信息: 同时, 生产管理部人员在船讯网查询每月捕 捞作业船只的航迹,与《底播贝收获示意图》中绘制的区域进行验证。 2020年1至9月份均采取上述验证方式, 10月份开始, 对上述验证 过程形成《捕捞船队 月采捕记录核对报告》,单位财务人员同时参与 以上过程的验证。

综上, 公司在"根据捕捞面积与养殖面积的比例计算应转账面存 货成本"的基础上, 讲一步增强了对实际采捕面积的验证手段, 提高 成本结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长期资产事项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的相关长期 资产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 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 限公司评估收益价值为 138.86 亿韩元, 折合人民币 8,327.44 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122.23亿韩元, 折合人

民币7330.08万元,公司判断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不存在减 值情况。

上述事项不影响本期期初数和当期审计意见。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獐子岛公司为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的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此页为獐子岛公司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