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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Jan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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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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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发表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 2020 年 1 月 3 日《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8号)要求,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对相关 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问题】五、请说明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影响的具体情 况、预计增加 7.100 万元净利润的具体计算过程, 以及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企业回复:
经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收到转让资金10,050万元, 扣除转让成本及税费, 预计增加 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约 7.161.36万元, 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单位: 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 转让总价款 | 10,050.00 | |
| 不含税收入 | 9,481.13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减: |
1,777.91 | |
| 已交海域使用金 | 113.43 |
ninf
| 承租权转让补偿金 | 366.52 |
|---|---|
| 应交增值税费附征及印花税 | 61.91 |
| 转让收益 | 7, 161, 36 |
具体测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如下:
1、转让收入
本次交易为海域承租权及对应海域的海底海参一同转让, 转让总 价款10,050万元,扣除预计海域转让增值税,不含税收入9,481.13 万元。
2、转让成本及税金
(1) 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广鹿分公司底播海参消耗性生物资产 账面价值 1,909.00 万元, 依据苗种投放记录及海域租金、海域使用 金缴纳对应的海域权证计算本次转让的 4 宗承租海域中的对应存货 成本为 1,777.91万元。
具体消耗性生物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 项目 | 合计 | 苗种费 | 利息资 | 海域使用 | 其它 |
|---|---|---|---|---|---|
| 本化 | 金及租金 | 杂费 | |||
| 海参存货成本账面价值 | 1,909.00 | 1,261.30 | 92.69 | 525.95 | 29.05 |
| 其中本次转让 4 宗海域 | 1,777.91 | 1,178.93 | 85.57 | 486.94 | 26.47 |
(2) 已交海域使用金
公司除向渔工商上交海域租金外,还需向政府部门上缴承租海域
的海域使用金。政府部门收取的海域使用金按年度缴纳, 根据每个海 域使用权证发证日期,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海域使用金,因此当年 度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存在费用跨期的情况。公司在财务核算上,属于 2019年度内的海域使用金, 计入2019年度养殖存货成本中, 已经缴 纳海域使用金中属于2020年度部分则计入待摊费用,在2020年度时 计入养殖存货成本。2019年末,广鹿分公司此部分跨期未计入养殖 存货成本中的海域使用金金额为 121.60万元, 属于本次转让 4 宗海 域对应的部分海域使用金金额为 113.43 万元。因本次海域承租权及 对应养殖海参产品全部转让, 该部分海域使用金 113.43 万元计入转 让成本。
(3) 转让海域补偿金
经与海域使用权原出租方渔工商协商,公司本次转让4宗海域的 承租权需向渔工商按每亩26元/年的标准支付转让补偿金,支付年限 8年, 转让海域承租权的补偿金共计366.52万元。
(4) 税费
经初步测算, 本次转让海域需缴纳增值税 568.87 万元; 增值税 附征城建税、地方教育费、教育费附加综合税率为10%即56.89万元; 转让权属印花税 0.05%即 5.02 万元, 共计 61.91 万元。
广鹿分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与本公司合并计征。 截至 2019 年三季末, 本公司 (母公司报表口径) 未分配利润-12.2 亿元, 可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因此本次交易收益不需考虑企业所得税 因素。
一次
CENTRAL
仰
上述转让收入9,481.13万元扣除转让成本及税费2,319.77万元; 净收益 7.161.36 万元公司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3、转让收益
经测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转让收益约为 7,161.36 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及转让收益的测算过程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獐子岛公司上述事项执行了以下的核杳程序:
(1)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了该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商业实 质:
(2) 检查了公司提供的针对该交易事项签订的相关转让协议:
(3) 检查了企业提供的相关银行转账单据:
(4) 复核了公司管理层对于该部分海域使用权的租赁权及存货 出售的账务处理情况及计算过程;
基于执行上述程序, 我们认为獐子岛公司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01月07
n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