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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ug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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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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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7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 了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 | 是否为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
| 相关公告 | 期(协议签署 | 额 | 行完毕 | 关联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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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披露日期 | 日) | 担保 | ||||||
|---|---|---|---|---|---|---|---|---|
| 2014年 | ||||||||
| 云南阿穆尔鲟鱼 | ||||||||
| 04月26 | 6,000 | 0 | 一般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日 |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 |
|||||||
| 6,000 | 0 | |||||||
| 额度合计(A1) | 发生额合计(A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 |
|||||||
| 6,000 | 6,000 | |||||||
| 保额度合计(A3) | 余额合计(A4)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 | 是否为 | ||||||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 | |||||||
| 担保对象名称 | 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期(协议签署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关联方 | ||
| 额 | 行完毕 | |||||||
| 披露日期 | 日) | 担保 | ||||||
| 2014-1-9 | ||||||||
| 大连獐子岛海石 | 2014年01月 |
连带责任 |
||||||
| 至 | 否 | 是 | ||||||
| 国际贸易有限公 | 2014年 | 5,000 | 09日 |
5,000 | 保证 |
|||
| 2015-1-9 | ||||||||
| 司 | 04月26 | |||||||
| 2013-9-12 | ||||||||
| 大连獐子岛通远 | 日 | 2013年09月 |
连带责任 |
|||||
| 12,000 | 12,000 | 至 | 否 | 是 | ||||
| 食品有限公司 | 12日 |
保证 |
||||||
| 2014-9-12 | ||||||||
| 大连獐子岛中央 | 2014年 | 2014-1-9 | ||||||
2014年01月 |
连带责任 |
|||||||
| 冷藏物流有限公 | 04月26 | 35,000 | 10,000 | 至 | 否 | 是 | ||
09日 |
保证 |
|||||||
| 司 | 日 | 2015-1-9 | ||||||
| 2014年 | 2014-3-10 | |||||||
| 獐子岛渔业集团 | 1,050万 | 2014年03月 | 1,050万美 | 连带责任 | ||||
| 04月26 | 至 | 否 | 是 | |||||
| 美国公司 | 美元 | 10日 | 元 | 保证 | ||||
| 日 | 2015-8-24 | |||||||
| 2014年 | 2014-3-10 | |||||||
| 獐子岛渔业集团 | 1,500万 | 2014年03月 | 1,420万美 | 连带责任 | ||||
| 04月26 | 至 | 否 | 是 | |||||
| 香港有限公司 | 美元 | 10日 | 元 | 保证 | ||||
| 日 | 2015-8-24 | |||||||
| 2014年 | ||||||||
| 大连长山群岛客 | 连带责任 |
|||||||
| 04月26 | 35,000 | 0 | 否 | 是 | ||||
| 运有限公司 | 保证 |
|||||||
| 日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
|||||||
| 102,689.64 | 42,197.42 | |||||||
| 保额度合计(B1) |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
|||||||
| 102,689.64 | 60,492.22 | |||||||
| 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担保余额合计(B4)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
|||||||
| 108,689.64 | 42,197.42 | |||||||
| 计(A1+B1) | 额合计(A2+B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
|||||||
| 108,689.64 | 66,492.22 | |||||||
| 度合计(A3+B3) | 合计(A4+B4)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8.18%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
| 0 | ||||||||
| (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 | ||||||||
| 32,197.42 | ||||||||
| 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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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2,197.4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108,689.64 万元(含本次拟担保金 额,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6.1528 进行测算),占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 总额(合并口径)的 20.45%、净资产的 45.03%。全部为对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 保。公司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净资产 50%。
(4)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情况。
3、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销售渠道稳定,货款回收有保障,具备较好 的债务偿还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尚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履行了 规范的决策审批程序,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5、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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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此页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红星: 魏 炜: 陈树文: 吴晓巍: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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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