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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AMP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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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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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通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将进一步深化公司经营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骨干员 工创新奋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 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农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69 号)同 时披露于《证券时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股权激励计划 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 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 (一)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二)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 象的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促进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和使用更加符合实际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主体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1 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 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状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