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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AMP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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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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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 亲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会议名称 应出席会
议次数
现场出席
会议次数
通讯表决
出席会议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 9 9 0 0 0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3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规范运作、 良性发展都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 方占用资金”、“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单 独进行了事前认可)、“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2、在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批准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补充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3、在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长辞职”、 “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总经理工作职 务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6、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及证券简称”、“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调整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020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2020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020 年开展票据池业务”、“修订《未来 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利用其他时间 对公司进行了解和检查,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与交流,认真审 阅公司报送的文件,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 履行作为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提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及公司财 务部、审计部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做好相关工作,并对修订《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育及留 用策略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

五、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0 年任职期内,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 的判断,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出谋划策,对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 2020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真实、 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020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自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主动认真的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独立董事:

郭德贵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