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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ou Hongda Electronics Corp.,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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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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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1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2、5、8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8:30

  •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30 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07 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 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宏达电子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邮编:412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 ” 投票代码为“350726”,投票简称为 宏达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 行使表决权后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修订《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

  • 1、 应在 “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2、 本授权书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注:

  • 1、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30 之前专人送达、邮寄、传 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