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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ou Feilu High-Tech Material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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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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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 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
-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 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中议案二包含的 10 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提案一至提案九、提 案十一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
1、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
-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9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 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
4、通信地址:
-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
邮编:412003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邮政编码:412003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5
-
2、投票简称:飞鹿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 使表决权。 | |||
|---|---|---|---|
| 委托人名称 | 委托人股票账户 | ||
| 委托人持股的性 质和数量(股)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号码) |
||
| 代理人(签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以下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10)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 2.04 |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1、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 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 东会参会股东登 | 记表 | |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注册号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