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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HAI RAYSHARP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Dec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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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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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3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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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12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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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0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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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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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11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2、2021 年11 月3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郭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11 月30 日至2021 年12 月9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21 年12 月10 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12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12 月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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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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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日:2021 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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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价格:24.0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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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人员及数量的情况如下: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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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3.23%。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 况如下表所示:
| 获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的比 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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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职务 | |||
| 杨亮亮 |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 3 | 1.94% | 0.04% |
| 骨干人员(1人) | 2 | 1.29% | 0.03% | |
| 合计 | 5 | 3.23% | 0.0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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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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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 长不超过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 性股票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数量 占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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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 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 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 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 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考核评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 考核结果(S) | S≥90 | 90>S≥80 | 80>S≥60 | S<60 |
| 标准系数 | 1.0 | 0.6 | 0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 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 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 年12 月16 日,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 年12 月30 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600,000 |
75.00 | +50,000 | 51,650,000 | 75.0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200,000 |
25.00 | 0 | 17,200,000 | 24.98 |
| 股份总数 | 68,800,000 | 100.00 | +50,000 | 68,850,000 | 100.00 |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12 月20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1]0036 号),对公司本激励计划 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缴付资金的实收情况 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21 年12 月16 日止,安联锐视公司已收到2 名股权激励 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202,5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50,000.00 元(伍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1,152,500.00 元(壹佰壹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安联锐视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80.0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6,880.00 万元,已经本会计师事务所 审验,并于2021 年7 月30 日出具“CAC 证验字[2021]0151 号”验资 报告。截至2021 年12 月1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85.0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6,885.00 万元。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68,85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8424 元。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8,800,000 股增 加至68,850,000 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在授予前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22,528,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2.74%。本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所持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登记后公司股 本总额的32.72%。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进先生,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82,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0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后所持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登记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4.04%。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股权分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