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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hai Bojay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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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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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5 月 11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5.46 万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9.68 元/股。

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1 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 会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2、授予价格:49.68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7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893.34 万股的 0.54%;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0 人,包括公司(含 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6、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 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 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 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 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次激 励计划的部分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103 人调整为 9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2.55 万股调整为 75.46

万股。

上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 相关内容的变动,且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 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5 号)。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933,4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38,933,400.00 元。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及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49.6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0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 754,600 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 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54,600.00 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688,000.00 元。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已收到 90 名股权激 励对象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 37,488,528.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柒拾伍万肆仟陆佰元(¥754,6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733,928.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序号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000 71.98 754,600 -- 100,754,600 72.13
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933,400 28.02 -- -- 38,933,400 27.87
3 合计 138,933,400 100.00 754,600 0 139,688,000 100.00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38,933,400 股增加至 139,688,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前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00,000 股、24,300,000 股、 16,200,000 股,合计约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52.47%;本次授予完成后,其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为约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52.19%。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获受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 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根据授予日收 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1 2022 2023 2024
2,852.39 1,390.54 998.34 392.20 71.31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 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 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 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核心骨干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十一、备查文件 《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