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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hai Bojay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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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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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 公司 1 号厂房 2 楼会议室 3,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兆春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李立斌先生以通讯方 式与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全球经济环境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一年来, 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全体积极沉着应对各项挑战、团结进取,在生产经营 和业务突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80%;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86%。
2021 年,管理层团队将继续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推行信息管理,加强信 息安全建设;以创新发展为指引,鼓励技术管理创新;完善人力资源制度,加强 人才培养储蓄;推进自动化产业园项目,开启厂房搬迁计划;继续专注新品研发, 扩大标准产品业务;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全面落实降本增效。
同期,公司管理团队也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承 压、接受挑战,与公司全体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争取为公 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珠海博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80%,金额增 加 5.5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86%,金额增加 1.91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 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 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8,933,4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37 元(含税),合计派发 102,393,915.8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 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公司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月 发放;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非 独立董事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王凯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 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 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王凯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涉及影响公司业务的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 和条件。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6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 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 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 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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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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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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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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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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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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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
-
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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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
(2)债券持有人义务:
-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
-
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
-
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
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
5)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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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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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1)公司董事会;
-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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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持有人;
-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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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6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
| 1 | 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 | 41,284.81 | 29,600.00 |
| 2 | 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 | 10,546.82 | 8,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66,831.63 | 52,600.00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 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该事项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9、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 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 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高效、便捷、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 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 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 格及转股价格的修正、赎回、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数量、 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 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 补充报送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 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 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 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或调整;并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 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除涉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 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 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 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提交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变更注册资本,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 关约定,办理转股、债券赎回、利息支付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12、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根 据实际需要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他人士行使。
除上述第 9 项、第 10 项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在该有 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书》,总金额 12.78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参照当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含税)。
该议案董事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提名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王凯先生 4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王兆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陈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曾宪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王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 3 人,符合公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提名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黄宝山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宋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杨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拟提名黄宝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宝山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签署书 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 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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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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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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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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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兆春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 年 9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珠海市裕扬针织厂员工;1993 年 3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珠海 市兴华机械厂员工;1997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珠海市前山俊华机械模具厂(个 体工商户)负责人;2005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博杰有限监事;2015 年 11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博杰有限执行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珠 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市春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博冠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博杰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
王兆春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副总经理的付林先生、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监事会主席的成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32%,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 伙)、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89%。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兆春先生不属于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二、陈均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2 年 8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中国贵航集团环宇机械厂员工;1997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威利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 纪州喷码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珠海领 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博杰有限副总 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博杰有限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现兼任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坤机电(苏州)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 司董事。
陈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3%。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陈均先生不属于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三、曾宪之先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江西省吉安市国营 834 厂技术员;1996 年 1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 Goldtron Telecommunication Group (Singapore)助理工程师;1998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测试开发部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博杰有限销售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博杰有限副总经 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 Bojay Technologies, Inc.总 经理。
曾宪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4%。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曾宪之先生不属 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四、王凯先生,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珠海经济特区伟迪捷电子有限公司精益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上海壬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2013 年 2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博杰有限运营总监;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博杰有限副总 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4%。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凯先生不属于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五、宋小宁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0 年 7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现兼任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 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小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宋小宁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宋小宁先生已取 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杨永兴先生,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9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部主管、证券法律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9 月至今于广东宝莱 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杨永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杨永兴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杨永兴先生已取 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七、黄宝山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院长助理; 2008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副院长;2018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院长;现兼任珠海广浩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市香洲区丛道咨询服务中心经营者。
黄宝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宝山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