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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hai Bojay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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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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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出口业务销售多以美元结算,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 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 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管 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要紧密相关,通过远期结汇 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情况

1、币种与金额: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币种(主要为美元),累计金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5 亿元,前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已包含公司于 2021 年8 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远期结汇业务的 额度(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 亿元)。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 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汇确认书约定 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 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款项预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 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 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 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的远期结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 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进行, 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规模,将款项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 范围内。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公司对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出口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 性操作。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 险能够有效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博杰股份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 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杰股份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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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王 虎 魏雄海-----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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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