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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yan 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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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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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 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 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现将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 配合下,监事会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 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董事会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生 产经营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9 次会议,监事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规范,各项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具体如下:
1、2021 年1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3 月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1 年3 月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2021 年4 月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 案》《关于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1 年4 月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2021 年8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1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1 年11 月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2021 年12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 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额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 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 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 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被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监事会2022 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 情况,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防范或有风 险。
(三)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 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 有效运行。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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