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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ya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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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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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拟实施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 结合,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不属于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 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公司将通过内部办公网络或者其他内部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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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期 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1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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