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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ya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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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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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8002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 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 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 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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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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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 号)的相关规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293,82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6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32,701,852.48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65,788,355.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497.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0BJA80288”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12 月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12 月26 日召 开的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以及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0,030.00 10,030.00
环境修复项目 4,190.12 4,19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90.77 3,790.0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03.88 2,2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1,708.20 46,481.35
合计 71,922.97 66,691.3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 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417.38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3,417.38 万元,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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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506.88 2,506.88
环境修复项目 264.67 264.6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7.36 467.36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78.47 178.47
合计 3,417.38 3,417.38

四、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4.59 万元,本次需 自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554.5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已支付费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等 450.00 450.00
审计费 89.62 89.62
发行手续费等 14.97 14.97
合计 554.59 554.59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 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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