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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lu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4
Nov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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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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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4-033 900915 中路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三十一次(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11 月27 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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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11 月19 日, B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11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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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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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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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届次:第三十一次(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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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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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 月27 日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 年11 月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见附件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 年11 月19 日(其中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11 月24 日, 最后交易日为2014 年11 月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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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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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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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方法:
为方便广大股东登记参加本公司股东大会,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人可将 股东帐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于2014 年11 月25 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本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人:曹雪
-
2、会议联系:电话 (021)50596906 传真 (021)6845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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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上海市花木路832 号 邮政编码: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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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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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维 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 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请各位股东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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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交通:龙芦专线(龙阳路地铁站—芦潮港)、张南线(张江—南 汇)、南新专线(上海火车站—南汇)至五星村站、地铁16 号线至 野生动物园站下换乘公交张南线至五星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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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查文件目录:
- 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十一次(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___ 受托人签名: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 受托人持股数:__ 受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 委 托 日 期: _______
附件二:
参加股东大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 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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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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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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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 年11 月27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2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总议案数:2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
|---|---|---|---|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818 | 中路投票 | 7 | A股股东 |
| 938915 | 中路投票 | 7 | B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2 号 | 本次股东 大会的所 有2项提案 |
738818 | 99.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2 号 | 本次股东 大会的所 有2项提案 |
938915 | 99.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大会的所 有2项提案 2、分项表决方法: |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1.00 |
| 1.01 | 选举陈闪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1 |
| 1.02 | 选举黎地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2 |
| 1.03 | 选举卓星煜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3 |
| 1.04 | 选举刘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4 |
| 1.05 | 选举王进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5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2.00 |
| 2.01 | 选举顾觉新先生为公司监事 | 2.01 |
| 2.02 | 选举边庆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 2.02 |
(三)表决意见
| (三)表决意见 | |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东投票举例
- 1、所有议案统一投票举例
A 股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 月19 日,B 股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 月24 日(最后交易日 为2014 年11 月19 日), 2014 年11 月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 代码600818)、B 股(股票代码90091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则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A 股、B 股的代码分别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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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3881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 938915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 (1)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项议案《关 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投同意票,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A 股、B 股的代码分别 申报如下:
| 申报如下: |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81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 938915 | 买入 | 1.00元 | 1股 |
-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项议案《关 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投反对票,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A 股、B 股的代码分别 申报如下:
| 申报如下: |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81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 938915 | 买入 | 1.00元 | 2股 |
-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项议案《关 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投弃权票,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A 股、B 股的代码分别 申报如下:
| 申报如下: |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81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 938915 | 买入 | 1.00元 | 3股 |
3、对单项议案的子议案投票举例
-
(1)如某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第一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选举陈闪先生为公司董事》
-
投同意票,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 A 股、B 股的代码分别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38818 | 买入 | 1.01元 | 1股 |
| 938915 | 买入 | 1.01元 | 1股 |
| (2)如某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第一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选举陈闪先生为公司董事》投反 对票,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A股、B股的代码分别申报如下: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818 | 买入 | 1.01元 | 2股 |
| 938915 | 买入 | 1.01元 | 2股 |
| (3)如某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第一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选举陈闪先生为公司董事》投弃 权票,应根据自己持有股票种类所对应的A股、B股的代码分别申报如下: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818 | 买入 | 1.01元 | 3股 |
| 938915 | 买入 | 1.01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 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 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 股和B 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 股和B 股交易系统 分别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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