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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I INNOLIGHT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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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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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福海)

本人作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的独立董 事(全年)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为 2020 年 6 月 9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 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 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 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 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根据审议结果投票。

2、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中际旭创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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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就公司变更募 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就公司捐款支 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就公司继续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就公司拟以现 金购买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19%的股权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就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等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换届选举以及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以及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公司收购建胜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全资子公司增

中际旭创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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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调整第二期限 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出售资产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的解除 限售及部分股票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及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解 与问核,并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对外 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等日常情况进行深入沟通和了 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 进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际旭创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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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外投资、实施股权激励等相关 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 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未对 2020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 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中际旭创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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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金福海 202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