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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fu Information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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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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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孚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或“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中孚信息非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1,883,33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12,999,9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00,177,920.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20]000379 号)。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拟增加实施的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元)
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中孚信息 177,000,000.00 177,000,000.00

募投项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原计划由中孚信息实施,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 和服务网络,扩建安全服务中心、产品演示中心、客服呼叫中心及总部培训基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安全”)拥有涉密信 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一直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近年来一直不断扩展国内市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 化业务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运营服务平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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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实施主体。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密信息系统 集成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076194606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魏东晓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12日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2530室
经营范围 安全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加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 定性。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 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 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孚信息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 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不属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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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

因此,保荐机构对中孚信息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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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夏孙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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