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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Feb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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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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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 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公 司”)控股股东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文投资”)与一致行动 人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新锦”)、上海鸣德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鸣德”)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不再续签,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相关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 算,不涉及相关股东各自持股数量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

 2024 年4 月1 日,临安新锦、上海鸣德承诺:(1)杭州浙文互联在浙文 互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就“股份限售”作出如下承诺:《关于特定期间不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声明和承诺》……临安新锦、上海鸣德承诺作为杭州浙文互 联的合伙人,在承继杭州浙文互联持有的浙文互联股份后,将继续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2)在其与博文投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届满后,临安新锦、上 海鸣德“在减持浙文互联股票时,将继续按照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 行动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减持行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博文投资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

公司于2025 年2 月24 日收到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出具的《关于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分别于 2024 年4 月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5 年2 月23 日到期,且各方 协商一致不再续签;自2025 年2 月24 日起,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基 于《一致行动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一、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3 年8 月24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博文投资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博文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 浙文互联”)合计持有公司16.47%的股份,博文投资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 杭州浙文互联承诺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日起18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

2024 年4 月,杭州浙文互联解散,杭州浙文互联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非交 易过户方式分配至其合伙人博文投资、浙文暾澜、临安新锦、上海鸣德。

为完整承继杭州浙文互联作出的不减持承诺,2024 年4 月1 日,博文投资 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临安新锦、上海鸣德 在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与博文 投资保持一致;《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至2025 年2 月23 日止。

同时,临安新锦、上海鸣德作出如下承诺:

1、杭州浙文互联在浙文互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于2022 年7 月就“股 份限售”作出如下承诺:

《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声明和承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21 年12 月29 日)前6 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关联方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浙文互联的股 票。

2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本合 伙企业及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浙文互联的股票,亦不存在任何 减持计划。

(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合伙企业及其本 合伙企业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其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 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浙文互联所有,同时本合伙企业及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

临安新锦、上海鸣德作为杭州浙文互联的合伙人,在承继杭州浙文互联持有 的浙文互联股份后,将继续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临安新锦、上海鸣德承诺,在其与博文投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期 限届满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在减持浙文互联股票时,将继续按照杭州博文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规范减持行为”。

《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博文投资、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均履行了《一 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情况

根据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分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 《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5 年2 月23 日到期;经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 德分别协商一致,《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自2025 年2 月24 日起, 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二、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前后持股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前,博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3

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8,396,016
13.34
杭州浙文暾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4,804
0.01
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5,559,929
1.72%
上海鸣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867,704
1.40%
合计 244,948,453
16.47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控股股东博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8,396,016
13.34
杭州浙文暾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4,804
0.01
合计 198,520,820
13.35

综上所述,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博 文投资持有公司13.34%股份、博文投资控股子公司杭州浙文暾澜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0.01%股份,博文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分别因《一致行动协议》到 期不再续签,导致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相关股东各自实际持股数 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博文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系相关 方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二)《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均严格 遵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不存在通过相关安 排规避减持限制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将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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