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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Sep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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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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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科达股份

股票代码: 600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 65 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 65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20 日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 释义 ”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科达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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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成员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 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6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是否拟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科达股份或者处置其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义务人持股情况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主要协议............................................................................................ 7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 1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情况 ............................................................................ 15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 15 八、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实施的程序.......................................................................................... 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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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科达股份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科达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协议双方、双方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浙文互联 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科达股份80,000,000 股股
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浙文互联
标的股份 浙文互联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山东科达所持科达股
份80,000,000 股股份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署的《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浙文互
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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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山东科达情况

(一)山东科达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法定代表人 刘锋杰
注册资本 9,497.8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725422219H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1996年12月28日至长期
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工业、餐饮业项目投资;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广告
业务;市政、公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农业技术开发;有色金属、钢材、黄金、白
银及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桶装沥
青、塑料产品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刘锋杰、延新贵、赵振学、潘相庆、孙明强、张景松、韩晓
光、韩晓明、李守亮
股东名称
通讯地址 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联系电话 0546-8300958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山东科达实际控制人刘锋杰之父刘双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59,101 股,根

据《收购办法》之规定,刘双珉为山东科达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刘双珉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刘双珉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502195212**
住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
通讯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5号
通讯方式 0546-8300958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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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成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刘锋杰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山东东营
李守亮 董事 中国 山东东营
韩金亮 董事 中国 山东东营
成来国 监事 中国 山东东营
张景松 监事 中国 山东东营
孙明强 监事 中国 山东东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姓 名 持股比例(%
刘锋杰 82.82
延新贵 2.24
赵振学 2.54
潘相庆 2.55
孙明强 2.45
张景松 2.21
韩晓光 2.00
韩晓明 2.00
李守亮 1.1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 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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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山东科达通过向浙文互联转让其持有科达股份的 80,000,000 股股份,为科达股份引入具有丰富资源背景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 而做出的。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科达股份或者处置其 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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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科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68,493,185 股,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12.72% ,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科达实际控制人刘锋杰之父 刘双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59,101 股,刘双珉为山东科达的一致行动人。山东 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69,052,286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6% 。

2020 年 9 月 20 日,山东科达与浙文互联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浙文互 联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8 元 / 股的价格受让山东科达所持科达股份 80,000,000 股股份,占科达股份总股本的 6.04% 。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科达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8,493,185 股,山东 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89,052,286 股,占总股本的 6.72%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山东科达及其一致
行动人
169,052,286 12.76% 89,052,286 6.72%
浙文互联 0 0% 80,000,000 6.04%
股本总额 1,324,552,361 100.00% 1,324,552,361 1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89,052,286 股,

占总股本的 6.72% ,为科达股份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主要协议

2020 年 9 月 20 日,山东科达与浙文互联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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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80,0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6.04% ),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上市公司 80,000,000 股股份,转让方仍持 有上市公司 88,493,185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68% )。

(二)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1 、双方确认,综合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市 场价格及合理市盈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友好协商, 本次转让的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 64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肆仟万元整) (即 8.00 元 / 股)。

2 、双方确认,受让方分期支付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款,具体安排如下:

( 1 )第一期交易价款:于本协议签署日起 5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 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20% ,即 128,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万元 整),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该定金在交割完成后转为交易价款。

协议签署后当日受让方指定银行,转让方在该指定银行开具资金监管账户 (以下简称“资金监管账户”)。受让方在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同时将剩余交易 价款,即交易价款的 80% ,计 512,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壹仟贰佰万 元整)支付至以转让方名义在受让方指定的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

( 2 )第二期交易价款:于交割完成当日,受让方协助解除资金监管账户中 交易价款的 75% ,即 48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捌仟万元整)并支付 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3 )第三期交易价款:于转让方提名的 2 名上市公司董事辞职且上市公司 董事会发出补选董事之股东大会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受让方协助解除资金监管账 户中交易价款的 5% ,即 32,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并支 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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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安排

1 、双方确认,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3 日内,双方应向上交所提交本次转 让的合规性审查,并在上交所完成合规性审查后次日向结算公司提交将转让方持 有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申请资料:

( 1 )受让方已按本协议第三条(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第 2 款的约定支付 第一期交易价款;

( 2 )转让方完成标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并向受让方提供解除质押文件,如 因标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导致无法交割或迟延交割的,转让方应向受 让方支付 3,200 万元违约金;

( 3 )受让方已经完成本次转让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取得有权的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批复(如适用),并向转让方提供上述内部决策 文件及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转让的批复文件(如适用),如因受 让方无法提供该等文件导致无法交割或迟延交割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3,200 万元违约金;

( 4 )过渡期内,本次转让未导致或面临有权政府机构或监管机关的限制、 禁止或取消(包括明示或暗示),或司法机构作出与本次转让有关的限制性或禁 止性判决 / 裁定。

双方进一步确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次转让应至迟不晚于本协议签署后 45 日内完成交割。为免歧义,为答复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问询导 致迟延交割的,双方应就上述期限另行友好协商。

2 、办理交割相关手续期间,双方应基于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 配合,不得不合理地延迟交割手续的办理。双方应负责各自所需的工作及提供各 自应提供的交割文件材料,如因任何一方未能提供其应负责的交割文件材料导致 交割无法或迟延交割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3,200 万元违约金。

3 、各方进一步确认,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经结算公司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之日,即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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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受让方自交割日起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与标的股 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自交割日起由转让方转由受让方享有和 承担。

(四)过渡期事项

1 、转让方保证其在过渡期内及交割前合法、完整持有标的股份且权属清晰, 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已披露的标的股份质押外,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为 任何第三方设定质押或其他形式权利负担的情形;转让方承诺在交割前解除标的 股份质押,以确保标的股份过户和交割不存在障碍。

2 、转让方保证,在过渡期内,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通过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相关决议)使上市公司 从事下述事项,但为履行本次转让项下约定的相关义务、为履行本次转让前上市 公司已公告的相关义务以及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除外:

( 1 )修改上市公司章程;

( 2 )变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 3 )开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或处置资产)、新增 重大对外担保;

( 4 )新增 / 放弃 1,000 万元以上的债务 / 债权,但与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有关的债务 / 债权除外。

  • 3 、转让方同意,在本次转让交割完成前,上市公司不进行分红、派发股利、

  •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4 、于过渡期内,若转让方或上市公司在相关重要方面未能遵守或未满足其 应依照本协议应遵守或满足的任何约定、条件或协议,转让方应于前述情形发生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受让方。

(五)交割后事项

1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受让方提名 / 推荐不少于 5 名董事。双方同意,在转让方仍为上市公司股东且持有股份比例超 过 5% 以上的期间内,转让方提名 / 推荐 1 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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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交割日后且受让方按约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后 15 日内,转让方将促使其 原提名的 2 名上市公司董事辞职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出补选董事之股东大会通 知。

2 、双方同意并确认,尽管有本条第 1 款之董事会改组约定,本次交易交割 完成后 6 个月内,转让方应尽力促使上市公司现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继续协 助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以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 理的平稳过渡。

3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饶县支行借款余额 10,670 万元、在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东城支行借 款余额 18,489.37 万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国内信用证 5,265 万 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银行承兑汇票 6,000 万元、在北 京银行天坛支行借款余额 15,000 万元,转让方、刘锋杰及其他方为上述银行借 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受让方同意不晚于交割完成后 12 个月内或前述担保到期日(以孰早为准)前变更上述银行借款、国内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主体。

4 、为本次交易目的,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 6 个月至 2 年内,在上市公司及 受让方同意并积极推进的前提下,转让方承诺积极促成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与变更注册地址相关的地方政府部门或机构的招商引资政 策奖励,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由转让方享有和取得; 违反本款约定的,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 4 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的生效、修改和终止

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成立及生效。

  • 2 、本协议签署后,如有任何修改、调整变更之处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 一致,可以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 、下列情况发生,本协议终止:

  • ( 1 )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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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交割日前,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非违约方有权书 面通知其他方终止本协议,且可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补 偿其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 3 )如果在本协议签署后 45 日内,仍未出现交割日,则每一方均有权书 面通知其他方终止本协议,但是如果未发生交割是由于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造成或导致的,则该违约方无权根据本款终止本协议,并应 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 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依据本协议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第 3 款规定 终止本协议。

4 、本协议终止后将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但本协议第十条(保密及信 息披露)、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第十二条(本协议的生效、修改和终止)、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通知) 除外;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届时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引起终止的 违约(如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终止前任何一方的任何其他违约。

5 、若本协议基于本条第 3 款第( 1 )、( 4 )项所述情形而被终止,则任何 一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将受让方已经 支付的交易价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至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本协议基于本条第 3 款第( 2 )( 3 )项所述情 形而被终止,则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转让方违约的,转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将受让方已 经支付的交易价款及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的利息返还至受让方 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违约的,转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将受让 方已经支付的交易价款及其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的相关约定扣除受让方违约金后的余额,返还至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存在 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 /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含附件)及 / 或其与本协议相对方所 签署的其他协议(如有)项下的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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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 或其与本协议相对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如有)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即构成 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 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前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转 让及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以及本协议所 约定的违约赔偿金等。支付赔偿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 依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若受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 交易价款(为免歧义,以转让方账户收到交易价款为准),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 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受让方以逾期未支付的交易价款金额为基 准、按照每逾期一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滞纳金(应支付滞纳金金额 = 截至交易 价款支付期限届满当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交易价款金额×千分之一×该笔未支 付的交易价款的支付期间届满当日(不含当日)至实际支付日(含当日)之间经 过的自然日数);逾期超过 20 日的,则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200 万元,滞纳金 不再延续计算及支付;但违约情形是转让方原因或监管机构原因导致的除外。

3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转让方就所持标的股份的再次出售、转让、质押、 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负担(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或第三方 权利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备忘录、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本次交易相 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股份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 件(但本协议签署日前已披露的标的股份质押除外),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第 一期交易价款金额双倍的违约金。

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过渡期事项)、第 六条(交割后事项)约定履行相关过渡期及交割后义务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 3,200 万元,但违约情形是守约方原因或监管机构原 因导致的除外。

5 、转让方未于交割日后且受让方按约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后 15 日内促使 其原提名的 2 名上市公司董事辞职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出补选董事之股东大会 通知的,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转让方以已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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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交易价款(为免歧义,以转让方账户收到交易价款为准)金额为基准、按照 每逾期一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滞纳金(应支付滞纳金金额 = 已支付的交易价款 金额 × 千分之一 × 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后 15 日届满(不含当日)至股东大会通知 发出日(含当日)之间经过的自然日数);逾期超过 20 日的,则一次性支付违 约金 3,200 万元,滞纳金不再延续计算及支付;但违约情形是受让方原因或监管 机构原因导致的除外。

6 、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对价款项及违约赔偿金体现了双方关于商业交易安 排及违约损失的客观评估,不得进行调减。

7 、同一事项或 / 及不同事项,导致本协议不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主义务、违约金、补偿款及费用等)重叠的,权利方有权主张该等条款约定的 所有累积权利。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科达持有上市公司 168,493,185 股,持股比例为 12.72% 。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66,000,000 股,占山东科达持股数量 的比例为 39.17% ,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8% 。

本次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山东科达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04%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也不存在其他 附加条件或补充协议,双方不存在就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的行使另有其他安排的 情况。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就转让方山东科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除上述质押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 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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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时间为交易双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浙文互联的主体资格、 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浙文互联具备收购人资格, 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 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各方未签署其他未披露补充协议。除本报告 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转让或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未就转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八、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实施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正式生效。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且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等手续,方可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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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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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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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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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锋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双珉

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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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 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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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 科达股份 股票代码 600986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址
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表决权放弃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 169,052,286股
持股比例:
12.76%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89,052,28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6.7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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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是 □ 否 √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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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锋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双珉

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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