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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Oct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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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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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股票代码: 600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205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1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203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1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202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1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黄峥嵘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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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1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何烽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46 号 2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201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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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科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公司股东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何烽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股东何烽与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黄峥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致使上述相关方持有科达股份的 股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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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4 (一)引航基金 ............................................................................................................... 4 (二)启航基金 ............................................................................................................... 4 (三)越航基金 ............................................................................................................... 4 (四)黄峥嵘 ................................................................................................................... 5 (五)何烽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方案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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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本报告书 | 指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好望角启 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黄峥嵘,何烽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科达股份 |
指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引航基金 | 指 | 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启航基金 | 指 | 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好望角有限 | 指 |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好望角奇点 | 指 | 杭州好望角奇点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 越航基金 | 指 | 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科达集团 | 指 |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
| 好望角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好望角启 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黄峥嵘、何烽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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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引航基金
| 名称 | 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住所 | 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205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0992712566 |
| 投资总额 | 23,5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4年05月05日 |
| 营业期限 | 2006年04月20日至2056年04月19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 货)。 |
|
| 经营范围 | |
| 通讯方式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101室 |
引航基金的主要负责人为黄峥嵘,其基本信息请参见本节“(四)黄峥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引航基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二)启航基金
| 名称 | 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住所 | 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203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5802511472 |
| 投资总额 | 1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28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
| 通讯方式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101室 |
启航基金的主要负责人为黄峥嵘,其基本信息请参见本节“(四)黄峥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启航基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三)越航基金
| 名称 | 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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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 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202室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321923834U |
| 投资总额 | 2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25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实业投资。 |
| 通讯方式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101室 |
越航基金的主要负责人为黄峥嵘,其基本信息请参见本节“(四)黄峥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越航基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四)黄峥嵘
黄峥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10221196912**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1 号楼 101 室。黄峥嵘先生 1991 年至 1994 年任职于浙江省金华市财政税务局, 1994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浙江省金华市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0 年至 2004 年 任杭州昊阳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9 年任万好万家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部经理, 2009 年至 2011 年 5 月任浙江万好万家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 年 6 月至今任好望角有限总经理。黄峥嵘的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任职情况 |
|---|---|---|
| 1 |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2 | 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3 | 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4 | 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5 | 杭州好望角奇点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6 | 杭州好望角苇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7 | 杭州链反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8 | 链动(杭州)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9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10 | 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11 | 南京必拓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12 | 电动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13 | 深圳市三源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董事 |
| 14 | 北京数字一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15 | 北京百孚思广告有限公司 | 董事 |
| 16 | 广东雨林木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17 | 广州华邑品牌数字营销有限公司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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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19 | 链动(上海)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峥嵘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五)何烽
何烽,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10110197312** ,住所:杭州市西 湖区 **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46 号 201 室,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何烽 2011 年 -2015 年曾任杭州科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1 年 -2015 年 10 月曾担任好望角有限投资部经理,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曾担任链动(杭 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烽的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任职情况 |
|---|---|---|
| 1 | 杭州远宁荟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2 | 杭州远宁荟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3 | 杭州好望角禹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4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603600) | 董事 |
| 5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002488) | 董事 |
| 6 | 浙江科特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7 | 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8 | 苏州梦想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9 | 深圳三源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董事 |
| 10 | 杭州远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11 | 杭州掌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12 | 上海同立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董事 |
| 13 | 北京派瑞威行广告有限公司 | 董事 |
| 14 | 北京数字一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 15 | 云通慧联(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16 | 康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何烽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好望角有限,好望角 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峥嵘。
2016 年 2 月 26 日,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何烽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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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投资、陈伟、徐永忠、童云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该协议签署 后,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与何烽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与何烽签署《一致行 动关系之解除协议》,自此,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仍为一致 行动人,何烽不再与签署各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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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5 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科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为确保各方积极参 与、全力配合支持重组,确保重组成功获批实施及在后续一定时间内保持股权架 构基本稳定这一特定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科祥投资、陈伟、徐永忠、童云洪 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及重组 完成后采取一致行动。鉴于科达股份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为便于 各方更清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保障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便 于相关部门监管, 2016 年 2 月 26 日,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科祥 投资、黄峥嵘、何烽、陈伟、徐永忠、童云洪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签署后,引航基金、启航基金及越航基金均系 好望角有限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合伙企业,黄峥嵘系好望角有限的实际控制 人;黄峥嵘与何烽作为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好望角奇点。此外,何烽配偶赵宁持 有启航基金 5% 出资额、持有引航基金 6.383% 出资额。根据《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及第(六)项的规定,基于上述客观 事实及法律基础和前提,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何烽仍保持 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个人身体原因及独立发展的商业考虑,何烽不再持有好望角奇点的任何 合伙份额,亦不在黄峥嵘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合伙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报 告书出具日,除何烽配偶赵宁持有启航基金 5% 出资额、持有引航基金 6.383% 出资额外,黄峥嵘及其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启航基金、引航基金及越航基金与何烽 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投资、控制、委托管理及人员委派等关系,亦未就该等事项 达成任何协议、默契或其他安排,不再存在一致行动的主观意思表示;黄峥嵘及 其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启航基金、引航基金及越航基金与何烽之间在上市公司的日 常运作中,均各自或单独委派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相互 商议后一致或联合提案或提名的情况,亦不存在相互协商表决意向后再进行表决 的情况,不存在一致行动的事实;黄峥嵘及其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启航基金、引航 基金及越航基金与何烽之间也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 量、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鉴于上述,黄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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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启航基金、引航基金及越航基金与何烽已实际不存在任何 一致行动关系。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与何烽签署 《一致行动关系之解除协议》,进一步明确黄峥嵘及其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引航基 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与何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客观事实及现状。
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好望角有限,好望角 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峥嵘,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引 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外,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启航基金由于自身 业务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130 万 股;何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60 万股。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何烽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在 科达股份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在科达股 份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 黄峥嵘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在科达股份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计划,亦不存 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在科达股份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计划。
上述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遵守并执行其在科达股份 2015 年重大资产重 组中作出的股份锁定等相关承诺,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关于股份 减持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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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引航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3,326.4388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 的 3.83% ;启航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2,130.6188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2.45% ; 越航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1,800.0000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2.07% ;黄峥嵘持有 上市公司 1,870.0000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2.15% ;何烽持有上市公司 2,220.5035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2.56% 。
本次权益变动前,以上各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347.5611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13.06%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由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与解除一致行动人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后,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6,997.0576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8.05% 。
何烽持有上市公司 2,060.5035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2.37%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方案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根据《收 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触及要 约收购。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启航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130 万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序号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 (万股) |
减持价格 (元/股) |
|---|---|---|---|---|
| 1 | 2016-10-18 | 大宗交易 | 600 | 16.72 |
| 2 | 2016-10-20 | 大宗交易 | 1,000 | 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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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6-10-21 大宗交易 530 16.85
何烽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以 16.94 元 / 股的价格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60 万股。
除上述股份减持情况外,何烽因个人身体原因及独立发展的商业考虑,已不 再持有好望角奇点的任何合伙份额,亦不在黄峥嵘实际控制及管理的合伙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鉴于该等客观事实和行为基础的变化,黄峥嵘及其实际控制及管 理的启航基金、引航基金及越航基金与何烽已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各方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签署《一致行动关系之解除协议》,明确黄峥嵘及其实际控 制及管理的启航基金、引航基金及越航基金与何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好望角有限,好望角 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峥嵘,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一) 项、第(二)项等有关规定,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股东减持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引起,本次权益变动后, 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997.0576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05% 。何烽持有上市公司 2,060.503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7% 。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存在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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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启航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启航基金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13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2.45% ;何烽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6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
除此之外,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 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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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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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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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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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何 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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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 本报告书原件及所提及的合同、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 65 号
电话: 0546-8304191 传真: 0546-8304191
联系人:姜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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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 股票简称 | 科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986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1)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2)杭州好 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3)杭州好望角越航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 黄峥嵘(5)何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
(1)上城区大资福庙前107 号11号楼205室(2)上城区 大资福庙前107号11号楼 203室(3)上城区大资福庙 前107号11号楼202室(4) 杭州市西湖区*(5)杭 州市西湖区*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致使原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减少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引航基金持股数量: 启航基金持股数量: 越航基金持股数量: 黄峥嵘持股数量: 何烽持股数量: |
33,264,388股 持股比例: 21,306,188股 持股比例: 18,000,000股 持股比例: 18,700,000股 持股比例: 22,205,035股 持股比例: |
3.83% 2.45% 2.07% 2.15% 2.56%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引航基金、启航基金、越航基金、黄峥嵘(一致行动)变动后持股数量: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8.05% 何烽变动后持股数量:20,605,03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37% |
6,997.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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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是 □ 否 □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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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峥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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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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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