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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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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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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梅娟-已离任)

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 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

由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 年7 月14 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职务。现将本人2025 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梅娟,女,1970 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 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 年8 月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省一流专业负责人。2020 年11 月 16 日至2025 年7 月14 日任浙文互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9 次董事会会议和4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所审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任职期内,本 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刘梅娟 6 6 4 0 0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 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并在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本人应出席审计委 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审慎研究讨论,独立、客观、公 正地进行表决,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和交流, 听取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定期报告进行探讨和交流,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同时,通过股东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了解中 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意见。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

流,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与便利,定期汇报日常经营情况与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正常履 行职责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认为:日 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 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

(三)聘用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审阅候选 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事项。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通过审核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选举、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和薪酬均按有关规定执行,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 及地区发展水平等情况,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且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利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离任,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 所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期望公司能够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以优良业绩回馈广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