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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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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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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53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黄峥嵘对本次董事会第 三 项议案中4、选举王巧兰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投弃权票,董事黄峥嵘对本次董事会第 三 项议案中5、 选举胡成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投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科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09:00在山东省东营市府前 大街65号东营市财富中心2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位,实到董事6位,其中董事黄峥嵘、独立董事 蔡立君、独立董事张忠因在外地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战略发展
1
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柴油、汽油零售,二类机动车维修保养。 (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下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 般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市政建设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市政、公路、污水处理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交通防护器材加工, 交通防护器材的安装、施工,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生产及安装、公路 养护;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电 气配件的零售;润滑油零售;沥青、金属材料、 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海岸工 程、铁路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公路、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 风景园林设计、设计总承包及技术咨询,旧桥加固技术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农贸市场开发与 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柴油、汽油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汽车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数据调 研、新媒体。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农贸市场开发与经营。 (以企业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十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
2
|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
|
|---|---|---|
| 第十一条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
| 第十三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前 置许可经营项目:柴油、汽油零售, 二类机动车维修保养。(限分支机 构凭许可证经营);对外派遣实施 下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 般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市政建设工 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市政、 公路、污水处理及给排水工程施 工;交通防护器材加工,交通防护 器材的安装、施工,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生产及安装、公 路养护;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电气 配件的零售;润滑油零售;沥青、 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 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水利、水 电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铁路工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前置 许可经营项目:柴油、汽油零售。一 般经营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 示服务;市场营销;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汽车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数 据调研、新媒体。 房地产开发、销 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农贸市场开 发与经营。(以企业工商主管部门核 准登记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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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公路、 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 风景园林设计、设计总承包及技术 咨询,旧桥加固技术服务(凭资质 证书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凭 资质证书经营);备案范围进出口 业务;农贸市场开发与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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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三 条 (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 即6 人 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 |
| 第六十六 条 |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 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列席会议。 |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 经理、联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列席会议。 |
| 第七十二 条(二) |
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姓名。 |
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 董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 第七十八 条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
4
|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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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十一 条 |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 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 的合同。 |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 与董事、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其它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 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 负责的合同。 |
| 第九十六 条 |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 理、联席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1/2。 |
| 第一百零 一条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 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 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 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 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 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股东承担的忠实保密义务,在任期结 束后持续一年或直至相关非公开信 息合法公开。 |
| 第一百零 六条 |
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 |
| 第一百零 七条 (十)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和联席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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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事项。 |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
| 第一百零 七条 (十 五) |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经理的工作。 |
听取公司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 的工作。 |
| 第六章标 题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
| 第一百二 十四条 |
公司设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设置副经 理及人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 名、联席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设置副总经 理及人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 第一百二 十七条 |
经理每届任期3 年,经理连聘可以 连任。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3 年, 连聘可以连任。 |
| 第一百二 十八条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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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 议。 |
|
|---|---|---|
| 第一百二 十九条 |
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 会批准后实施。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制订总经理、联 席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 实施。 |
| 第一百三 十条 |
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 和参加的人员; (二)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 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 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 项。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 列内容: (一)经理层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 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 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 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 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 第一百三 十一条 |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规定。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联席总 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 理、联席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 同规定。 |
| 第一百三 十二条 |
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副经理职权由副经理与公司之间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职权由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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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劳务合同规定。 | 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
|---|---|---|
| 第一百三 十四条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经理 相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以 前,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除非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 再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或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总经理、 联席总经理相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期届满以前,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除非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再 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或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辞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
| 第一百三 十五条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 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兼任监事。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董事的任职 资格及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 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 第一百六 十三条 |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以传真方式送出;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以传真方式送出;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
| 第一百六 十六条 |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 |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 送达、传真、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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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 十七条 |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 |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 送达、传真、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进行。 |
|---|---|---|
| 第一百六 十八条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 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 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 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 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 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 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 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或承运公 司第2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 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我方邮件通知 显示到达对方服务器视为送达;公司 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 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
| 第一百七 十条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上海 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刊登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 |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股东单位推荐,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审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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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举刘锋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选举褚明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3、选举徐跃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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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4、选举王巧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黄峥嵘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
- 5、选举胡成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黄峥嵘对项议案投弃权票。
-
6、选举姜志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7、选举蔡立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8、选举张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9、选举潘海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 任职的条件,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主要兼职等情况后并征得被提名人书面同意,提名蔡立君先生、张 忠先生、潘海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选举,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需报送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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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锋杰、褚明理、徐跃进、王巧兰、胡成 洋、姜志涛、蔡立君、张忠、潘海东(其中蔡立君、张忠、潘海东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3、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 认为刘锋杰等九名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刘 锋杰等九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事项:董事黄峥嵘在对本议案的第4、5项投“弃权”票,其他项投“同 意”票的同时,对整体本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本人在2016年10 月签署的《声明、确认与承诺函》中: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黄峥嵘(以下合称“好望角及一致行动人”)...向山东科达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集团”)出具以下声明、确认及承诺:......2、在科 达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持目前结构不变。 鉴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结构由7人变更为9人,将导 致本人违背相关承诺。”
公司说明:为保证公司董事对各候选人充分表达意见,本次董事会本项议案 为逐项表决,因此董事黄峥嵘在已对各候选人逐项表决后,对整体本项议案的表 决意见无法纳入计票。但为尊重各位董事的意见,上市公司对董事黄峥嵘的意见 披露如上。
(四)《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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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情况,为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优 化,特制定《科达股份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科达股 份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2016 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1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15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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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2、《科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
3、《科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4、《科达股份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2016年)》。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科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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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不含独立董事):
1、刘锋杰: 男,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 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 学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同年起就职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相关经济管理工作。2004 年留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主攻项目管理专业, 2006 年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07 年就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2008 年至今先后任科达股份董事长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职务。同时兼任科达半导 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营科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褚明理: 男,1982 年3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汇丰 商学院EMBA。2004 年至2008 年,任当当网总裁助理、副总裁。2009 年创立北 京派瑞威行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威行”)并任CEO。派瑞威行主要从 事电商客户的互联网广告投放代理业务,利用自有的数据平台系统对媒体及客户 投放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为客户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同时,还为客户提供策略 制定、创意策划、媒介购买、广告效果监测及优化等服务。派瑞威行经过多年发 展,已经与国内各大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可以为客户在腾讯、新浪、网易、 360 等各大优质媒体平台投放广告,为客户提供理想的曝光度。派瑞威行现为腾 讯最高级别铂金代理商,成为全国六家腾讯数据合作伙伴之一,将与腾讯大数据 平台联合挖掘数据价值,构建数据生态,为客户提供更深层次的数据服务;同时 成为小米网服行业核心代理,将与小米营销共同携手打造效果营销生态链。派瑞 威行主要服务于电商客户,拥有如京东、唯品会、1 号店、当当网等知名的电商 客户资源。2015 年9 月,派瑞威行成为科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褚明理先生现 任派瑞威行总经理。
3、徐跃进: 男,196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 年8 月毕业于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会计专业。2005 年至2009 年任职于浙江西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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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至2014 年任杭州瑞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4 年9 月至2016 年1 月任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CFO;2016 年1 月至今任链动(杭 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CFO。
4、王巧兰: 女,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会计师,具有注 册税务师执业资格。2001 年7 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同期进入 科达股份工作,先后担任证券部职员、证券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职务。现任公 司董事、财务总监。
5、胡成洋: 男,1979 年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3 年7 月毕业于 中国海洋大学电子信息专业。2012 年9 月至今,就职于科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青 岛科达置业有限公司,现任该公司总经理。
6、姜志涛: 男,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职称, 具有国家A 类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1999 年进入科达股 份工作,2005 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先后担任证券部职员、证券部副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5 月30 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
7、蔡立君: 男,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至2010 年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至2012 年任上置集团财务总监;2012 年至今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 年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张 忠: 男,1968 年出生,法学硕士。2007 年9 月至今,为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担任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潘海东: 男,1974 年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美国波士顿大学系统工 程博士,互动百科创始人。2005 年6 月至今担任北京互动百科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首批海外 高层次人才、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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