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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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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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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编号:临2012-012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于 2012年6月26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7月6日10时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举 手和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拟与东营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 因规划调整(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及住宅用地)拟将公司控股子公 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英置业”)拥有的一处工业 用地进行资产征收,经科英置业管理层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就具体 资产征收补偿事宜初步达成以下意向:

1、拟征收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使用权:科英置业拥有使用权的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 发区府前街北、沂州路东,占地面积75240 平方米(112.86 亩)土 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东(开)国用(2011)第058 号)。

(2)地上附着物:前述土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 楼、门卫房、配电室、库房、车棚、院墙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其 他不可移动的厂区路面、花坛、绿地、苗木等所有附着物。

(3)拟征收资产不包括厂区内可移动的生产设备、设施等。

2、资产征收补偿额确定

1

(1)土地补偿:拟按工业用地基准价38 万元/亩核算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288.68 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由经开发区管委员与科 英置业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经东营德信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评估(东德信评字[2012]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宗土 地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所有附着物评估总值为人民币 9955.93 万元。

(3)搬迁支持资金:该宗土地出让净收益率在50%以下的,给 予净收益30%的资金支持,净收益率在50%-100%之间的,给予净收益 40%的资金支持,净收益在100%以上的,给予净收益50%的资金支持。 (净收益率=土地净收益/收储成本*100%,土地净收益=土地出让金收储成本-各项政策性税收)

3、资产征收补偿可能产生的收益

根据上述初步沟通结果,预计资产征收补偿可能产生的收益如下 (万元):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地上附着物 搬迁支持资金
账面净值 192.24 2671.96 无法预计
补偿金额 4288.68 9955.93
收 益 4096.44 7283.97
收益合计 11380.41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初步达成的意向框架内办 理具体事宜,包括补偿事宜的谈判及协议的签署等。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该议案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公司经营范围必须与公司各分 支机构经营范围相统一,因此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 目:柴油、汽油零售,二类机动车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 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下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 承包境外市政建设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 备、材料出口。市政、公路、污水处理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交通防护 器材加工,交通防护器材的安装、施工及公路养护;汽车配件、工程 机械电气配件的零售;润滑油零售;沥青、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商 品混凝土销售;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铁路 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公路、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水利工 程、风景园林设计、设计总承包及技术咨询,旧桥加固技术服务(凭 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备案范围进 出口业务;农贸市场开发与经营。”

此次经营范围的调整只是具体描述的统一,并不涉及公司具体业 务范围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同时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 监管通函》、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及山东证监局《关于转发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 现金分红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经营及投资计划及对未来盈 利能力的预测,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 东回报规划》并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追加公司城市基础设施BT 项目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城市基础设施BT 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内参 与城市基础设施BT(或BOT)项目的投资,额度为人民币3 亿元。根 据预测在未来一年内(2012 年6 月至2013 年6 月)公司参与的BT (或BOT)项目额度可能超过3 亿元,因此追加BT(或BOT)项目投 资额度人民币2 亿元,追加额度主要用于东营市及周边城市的基础设 施建设BT(或BOT)项目投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本着稳健、 谨慎的操作原则,参与具体BT(或BOT)项目的投标。公司独立董事 杨庆英提示应对经营层的操作进行合理约束。公司将根据独立董事的 提示制定相应措施对公司经营层进行合理约束,公司经营层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BT(或BOT)的投资决策时,必须征求董事会的意见,并及 时进行报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现将公司召开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7 月25 日上午9 时30 分

  • 股权登记日:2012 年7 月20 日

  •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 号科英大厦4 楼会

  • 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 司董事会,召开时间为2012 年7 月25 日上午9 时30 分,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 号科英大厦4 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拟与东营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 2、《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5

  • 5、《关于追加公司城市基础设施BT 项目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 年7 月20 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1);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 3、见证律师。

  • 四、参会方法

  • 1、参会股东应持有的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

6

凭证进行登记。

  •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

  • 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 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 寄出)。

  •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 号科英大厦4 楼会议室

  • 4、现场登记时间

2012 年7 月25 日(上午8:00-9:30)

五、其他事项

  • 1、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姜志涛、王巧兰

联系电话:0546-8301806/83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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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57091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 号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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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科达集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请对议案投票方案划勾,如果股 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弃权 反对
1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拟与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资产征收补偿
协议书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5 《关于追加公司城市基础设施BT 项目额度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8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 年7 月修正)

《公司章程》拟作以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市政、公路、污水处理及给排水 工程施工;交通防护器材加工;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 汽车及机械维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沥青、金属材料、工 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销售;加油服务(限分支机构);承包境外市政 建设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交通防护器材的安装施 工及公路养护;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铁路 工程施工;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农贸市场开发 与经营;公路、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风景园林设计、设 计总承包及技术咨询,旧桥加固技术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前臵许可经营项目:柴油、汽油 零售,二类机动车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对外派遣 一 实施下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般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市政建 设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市政、公路、污水处理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交通防护器材加工,交通 防护器材的安装、施工及公路养护;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电气配件的 零售;润滑油零售;沥青、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销售; 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铁路工程施工(凭资

1

质证书经营);公路、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风景园林设 计、设计总承包及技术咨询,旧桥加固技术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农贸 市场开发与经营。

  •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利润分配政策修改

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 (3)提取任意公积金;

  •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 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实施积极、连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 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连续三年内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

现修改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努力平衡好两个关系, 是以业绩 增长公司价值提高为基础的长期回报与现金分红为基础的短期回报 的关系,二是公司发展与股东分红之间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 回报规划方案应当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公

2

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投资者意愿、社会融资成本及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 )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条件

  • 1、公司如采取现金分配利润,应当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现

  • 金流量情况、公司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情况,合理制定方案。公司拟 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公司当年盈利,并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完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 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现金流是否充裕的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拟定 利润分配方案时的公司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情况决定);

  •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 金项目除外)。

  • 2、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经营收入及净利

  • 润等财务指标的基础上,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1、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 个月内,公

  • 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年度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及本 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并征求公司经营层的意见后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前公司董事会将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多种途径

3

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 包括:是否进行分配、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额和/或红 股数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是否属变更既定现金分红政策、若 属变更的说明变更的理由、分配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分析。

2、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

(1)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召开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时,非紧急及特殊情况应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时应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2)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征集中小股票委托投票。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利润分配的制定过程向参会股东报告,并就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1、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 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年均可分配利 润指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计算公式为a=[(N1-b1)+(N2-b2)+(N3-b3)]/3,其 中N 代表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b 代 表弥补的上年度亏损、提前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之 和。)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一 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

4

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调整分红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 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余额均不足以支 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 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5、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既定分红政策进行 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 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 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六)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 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条件成熟时公司将考虑通过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提 供更多表达诉求的平台。

2、独立董事对分红预案有异议的,可以在独立董事意见披露时 公开向中小股东征集网络投票委托;

一 一 3、公司在上 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上 会计年度

5

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 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 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 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

  •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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