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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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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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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601 室。
截至2025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7 人、注册会计师688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78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101,434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5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为:(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 年度审计收费总 额16,9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2025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 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8 次和纪律处分1 次。4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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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分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审 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 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监督情况
2025 年12 月1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敬业,勤勉尽 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 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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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年度审计主要调整事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的汇报,督促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 履行职责,独立、公允、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按时按质完成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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