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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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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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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BEIJING TIANYUANQU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6 号 方圆大厦 15 层 15/ F,Fangyuan Building , B56,Zhongguancunstreet , Haidian District , Beijing , China 电话( Tel ) : (8610)83914188 传真( Fax ) : (8610)83915190 邮政编码 (Postal Code): 100044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圆全专审字[2017]000228 号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鉴证。
一、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的基础上,对《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专项鉴证意见。
我们的鉴证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进行的,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 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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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或使用目的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附件:《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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